庆阳市公务员考试地址(2015年甘肃省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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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公务员考试地址(2015年甘肃省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

本文目录

庆阳市公务员考试地址(2015年甘肃省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

  1. 2017甘肃庆阳中共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 2021年甘肃庆阳庆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3. 2015年甘肃省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

2017甘肃庆阳中共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基层公务员选拔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庆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县(区)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庆阳市公务员考试地址(2015年甘肃省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

一、遴选数量和原则

遴选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4名(综合文秘岗位3名,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县(区)及以下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以及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截止2017年2月23日)。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应的学位,熟悉组织人事工作,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或有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熟悉计算机业务。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2月23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到指定地点报名(地址:市委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主楼1115室)。从2017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至2月28日(星期二)18:00结束。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庆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具体包括: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必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和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1:3,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若仍达不到的,酌情减少遴选计划或合并职位。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差额确定遴选人员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遴选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工作应在市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照该职位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市委组织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洁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核查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遴选对象,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任职。经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后,遴选人员将分配相关科室工作。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次遴选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遴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0934—12388

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13830423885

咨询电话0934—82121038212111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为保证干部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点击下载>>>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1年甘肃庆阳庆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警考试#导语】2021年甘肃庆阳庆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应急处突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经庆城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为庆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庆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小于2:1时,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4.具有庆城县户籍(须在本公告发布前已在庆城县登记落户);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男性净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58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8.已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如未提供,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或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的;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9)有吸毒史的;

(10)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参与邪教组织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在考察政审工作结束时其政治背景仍无法查清的;

(11)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违反《国家信访条例》,就同一信访事项多次闹访缠诉或越级上访,曾被信访部门告诫或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加分项

1.庆城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子女、在职民警辅警配偶子女不受户籍限制,需提供关系证明(配偶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由民政部门加注意见、盖章;子女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加注意见、盖章),笔试成绩给予特殊加分5分。

2.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笔试成绩给予特殊加分5分。

3.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需提供证明(复印件需由颁发部门加注意见、盖章),笔试成绩给予特殊加分5分。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给予特殊加分3分。

5.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积笔试成绩加分不超过5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8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庆城县西大街县委党校院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含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就业报到证(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填写的《庆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下载地址:庆城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chinaqingcheng.gov.cn,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

(3)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吋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序号)

(4)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5.初测:对报考人员的身体五官进行目测,对身高、视力等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评,不达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6.资格初审:初测合格后,持工作人员签字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在报名登记处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齐全者不予报名;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7.信息采集:在报名登记处现场采集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花名册。

8.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准考证领取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总分100分。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参加笔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公安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庆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hinaqingcheng.gov.cn)通知公告栏及“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四)体能测试

对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按具体细则执行。体能测试缺考或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对象、时间、地点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及“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五)面试

1.对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合计得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对象、时间及地点: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及“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缺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10%。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10%

(七)体检

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体检。体检过程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员全程监督。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缺额的,按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及“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考察政审

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进行。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人事)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

(十)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到指定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公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县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按照《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县公安局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县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人员,不占用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不发放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和年终奖。但享有国务院、甘肃省人民政府、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文件规定的政策待遇;聘用后实行月薪制,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考勤工资四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高中及中专学历2600元/月,专科学历2700元/月,本科学历2800元/月,研究生学历2900元/月。

2.工龄工资:以初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满1年,从第2年开始享受工龄工资,工作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在其他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合并计算工龄工资。

3.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年限及履职情况,经严格考核后据实发放,分三个等次九个档次,最低220元/月,440元/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定为初级,聘用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每一年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工作满4年,考核合格的定为中级,每两年可晋升一个档次,工作满10年考核合格的定为高级,每5年可晋升一个档次。并参照我县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4.考勤工资:根据出勤、工作表现及履职情况,经严格考核后据实发放,不超过355元/月。

5.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相关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6.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聘用合同自行解除,养老保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公安局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具体负责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建立聘用人员的人事、工作信息资料档案。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即刻终止其报考资格。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等情况,届时将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未及时查看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庆城县公安局纪委、庆城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联合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934-5994029(县公安局)

0934-3222536(县人社局)

本公告由庆城县公安局、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934-5994028(县公安局)

0934-3269806(县人社局)

附件:庆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15年甘肃省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度甘肃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已经公布,全省各考区从即日开始立即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各地市甘肃省公务员资格复审于8月15日前完成。甘肃人事考试网整理了各地市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请及时关注!

2015兰州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市州考录办资格复审地址及资格复审时间:

1、兰州市考录办

资格复审地址:兰州资格复审地址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南关十字民安大厦一楼,庆阳路153号)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8月11日至8月12日上午09:00-下午17:00,共2天。

2、金昌市考录办

资格复审地址: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1室(金昌市新华路70号,金昌市第三中学东侧)

3、白银市考录办

资格复审地址: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2楼大厅)

4、天水市考录办

资格复审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厦2区2楼大厅

5、酒泉市考录办

资格复审地点: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6号酒泉市人社局一楼大厅。

资格复审定于2015年8月6—8日进行。

6、张掖市考录办

资格复审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办公室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8月9日至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7、武威市考录办

资格复审地址:武威市资格复审地址:武威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武威市凉州区东大街106号)。

8、定西市考录办

资格复审地点: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定西市安定区友谊北路46号)。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请考生根据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审。

9、陇南市考录办

资格复审地点:陇南资格复审地址: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陇南市武都区旧城山市政府大院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10、平凉市考录办

资格复审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新城绿地广场东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8月6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1、庆阳市考录办

资格复审地址: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阳市西峰区育才西路7号(人才大厦405室)。

12、嘉峪关市考录办

资格复审地址: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4014室。

13、甘南州考录办

资格复审地址:州委组织部6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941-8218214;州人社局8楼

省直招录单位资格复审地址及联系电话

1、省地税局

资格复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6号甘肃省地方税务局1楼大厅。

2、省水利厅

资格复审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13号统办三号楼省水利厅人事处1213房间。

3、省检察院

资格复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甘肃省人民检察院5024房。

4、省统计局

资格复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口13号统办三号楼2210室省统计局人事处。

5、省司法厅

监狱单位资格复审地址:兰州市静宁路222号甘肃省监狱管理局5楼会议室。

戒毒单位资格复审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十三层1310房间)。

6、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格复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一号省政府院内省建设厅人事处502房间。

7、省社科联

资格复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20号兴中大厦1512室。

8、省民建

资格复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团结路1号省政协西楼306室。

9、省体育局

资格复审地址:兰州市金昌南路332号省体育局办公楼307室。

10、省外办

资格复审地址:省政府外事办公室208室(南昌路805号,芳草圆西面)。

11、省林业厅

资格复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号,林业厅503办公室。

12、省交通厅

资格复审地址:兰州市酒泉路213号1914室。

13、甘肃矿区

资格复审地址:嘉峪关市和诚西路四零四办公楼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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