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务员考试人数比例(庆阳市2011事业考试多少人报名)


大家好,关于庆阳市公务员考试人数比例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庆阳市2011事业考试多少人报名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庆阳市公务员考试人数比例(庆阳市2011事业考试多少人报名)

本文目录

庆阳市公务员考试人数比例(庆阳市2011事业考试多少人报名)

  1. 甘肃省庆阳市三支一扶工资好低
  2. 庆阳高速公路收费员招聘考试
  3. 2022年甘肃省庆阳市农业农村局选调公告
  4. 庆阳市2011事业考试多少人报名
  5. 2021年甘肃庆阳庆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甘肃省庆阳市三支一扶工资好低

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表,每个人的月薪都在5500以上,其中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占比最大,这工资水准,相比当地的企事业单位,也不过如此吧,好生令人羡慕。

庆阳市公务员考试人数比例(庆阳市2011事业考试多少人报名)

并且这工资水平,一点也不比公务员差,重点,三支一扶的考试难度,和录取比例那可是要比公务员高出太多了,瞬间,三支一扶岗位又变成符合了“真香定律”,预计从明年报名人数会急剧上升。

庆阳高速公路收费员招聘考试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为市督查考核局等7个市直机关及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7名,为庆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11个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要求;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时间为5月26日—28日,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地点、其他条件及报名所需资料详见附表。

报名工作结束后,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查。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等形式,均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相关基础知识或基本技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个别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单次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工作应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且有异议者,经本人申请,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重新选择一家市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照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考人员,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考察需对应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等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到其工作单位考察了解。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该职位(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招考有关信息及笔试、面试成绩、拟录取人员名单等,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或公示。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同时在招考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属正式职工的,办理调配手续,其他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拟招聘人员中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于2014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各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配合实施。市人社局及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组对招考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2、招考公告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

3、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本次公开招考岗位专业设置,参照《关于印发<2014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116号)执行。

6、未尽事宜按照现行公开招考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岗位报名及考试咨询请拨打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0934—12388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0934—8683662(公务员管理科)

0934—868738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庆阳市201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管理单位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2、庆阳市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3日

2022年甘肃省庆阳市农业农村局选调公告

【#事业单位#导语】2022年甘肃省庆阳市农业农村局选调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庆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有关规定,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管理九级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庆阳市农业信息中心,隶属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在空编空岗内公开选调管理九级职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庆阳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九级职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有意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一级、二级科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农林经济管理和汉语言文学专业。表现突出,特别优秀的,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大学本科。

4、选调工作人员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较强的公文写作、组织协调能力或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到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12号(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302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庆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3)县(区)报考人员报名推荐表中需加注县(区)编办在编情况审核意见并盖章(市级报考人员不加注市委编办意见,统一报市委编办审核);

(4)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5)工资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6)《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主管部门或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9)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及电子版;

(10)近年来获得奖励和发表文章、学术研究成果等业绩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公开测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

(三)公开测试

公开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

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符合条件的人选提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名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1、考察。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考察人选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成员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

2、资格复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五)人选确定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根据综合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人社局审定。

(六)体检

体检人员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的1:1确定,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只递补1次。

(七)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及选调人员单位

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无反映的,先到岗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和举报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0934-8215093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934-8218957

附件

附件1.庆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庆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文标题:2022年甘肃庆阳市农业农村局选调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ob.mohrss.gov.cn/sydwgg/139406.jhtml

庆阳市2011事业考试多少人报名

庆阳市2011年招考安置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招考安置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

(一)市、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08年及以后毕业,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

(二)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

2002年及以后毕业,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

(三)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2002年及以后毕业,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

(四)乡镇农技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

2002年及以后毕业,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农业、水利、畜牧类相关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

(五)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

2002年及以后毕业,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

(六)市林业局下属华池、合水、湘乐、正宁四个林业总场基层林场工作人员

2002年及以后毕业,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森林资源、环境生态、工程、会计、经营管理类相关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

(七)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

2002年及以后毕业,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

(八)“就业援助”岗位

2002年及以后毕业,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热爱基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其中报考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要求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五)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三、招考指标

全市招考指标共1825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研究生17名,县、区事业单位研究生8名,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300名,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100名,乡镇农技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200名,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200名,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120名,市林业局下属四个林业总场基层林场工作人员100名,“就业援助”岗位780名。

四、指标分配

乡镇派出所、卫生、农技、文化、社保、市林业局下属四个林业总场基层林场和“就业援助”岗位的招考指标,市考务办将在考前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和生源情况,按比例分解下达到各县(区)人社局和林业总场。

五、招考程序

采取全市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5日至11月9日,共5天。

2、报名地点

(1)报考县(区)事业单位、乡镇派出所、乡镇卫生院、乡镇农技站、乡镇文化站、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和“就业援助”岗位的毕业生到各县(区)人社局报名。

(2)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研究生、市林业局下属四个林业总场基层林场的毕业生到市森林公安局(西峰区育才东路8号)二楼会议室报名。

3、报名办法

(1)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现场报名,并填写《庆阳市2011年招考研究生到市、县(区)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庆阳市2011年招考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采集个人信息并拍照。他人不得代报。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2)根据招考范围和条件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只能选择市直事业单位、县(区)事业单位、乡镇派出所、乡镇卫生院、乡镇农技站、乡镇文化站、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市林业局下属华池、合水、湘乐、正宁四个林业总场基层林场和“就业援助”12个招考岗位中的其中一个岗位填报,不允许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

(3)根据招考范围和条件要求,专科(高职)及本科学历毕业生只能选择乡镇派出所、乡镇卫生院、乡镇农技站、乡镇文化站、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市林业局下属华池、合水、湘乐、正宁四个林业总场基层林场和“就业援助”10个招考岗位中的其中一个岗位填报,不允许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

(4)报考市、县(区)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研究生,不受生源县(区)限制,允许跨县(区)报考。

(5)报考乡镇派出所、社保、卫生、农技、文化和“就业援助”工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不允许跨县(区)报考。市直部门职工子女,凭父母单位介绍信,经市考务办审查后,出具证明可任选一县(区)报考。

(6)报考市林业局下属四个林业总场基层林场工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面向全市生源毕业生,不受生源县(区)限制。

(7)因婚户籍迁入我市的市外生源毕业生,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原件,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县(区)参加报名,但本人必须承诺,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改派至我市,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8)市内正在服务期且服务期限满一年以上的“三支一扶”、“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人员,允许报考正式招考安置项目,但不允许报考“就业援助”岗位。

4、资格复审

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安置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取消本次招考安置资格外,一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考安置项目。

5、加分

(1)按照《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庆市人发[2009]100号)规定:“在择业期内,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加分申请、就业见习合格证原件及服务期满考核文件,经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复核公示后,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按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市的实施意见》(庆政发[2011]33号)规定:“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在参加市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农村“两户”子女,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加分申请、本人及父母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或二女结扎户光荣证原件,县(区)和乡镇计生部门证明材料。经市人口委复核公示后,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毕业生,按最高加分项给予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6、发放准考证

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领取准考证。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考生,到报名所在县(区)人社局领取;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市林业局下属四个林业总场基层林场的考生到市森林公安局(西峰区育才东路8号)二楼会议室领取。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7、经费保障

组织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考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不得向考生收取。

(二)考试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县(区)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乡镇农技站等涉农站(所)、乡镇文化站、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市林业局下属四个林业总场基层林场工作人员和“就业援助”岗位的考生只进行笔试。报考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的考生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11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时

(2)笔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及范围

①报考市、县(区)事业单位,乡镇派出所,乡镇社保经办机构,乡镇农技站等涉农站(所),乡镇文化站,市林业局下属四个林业总场基层林场工作人员和“就业援助”岗位的考生进行《综合知识》(150分)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常识。

②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进行《医学基础综合知识》(150分)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2、面试

报考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面试工作由各县(区)考务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依招考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50分。面试时间、地点确定后公布。

(三)初选、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1、确定拟录人员。市直事业单位、县(区)事业单位、卫生、农技、文化、社保、“就业援助”和市林业局下属四个林业总场基层林场岗位在确定拟录人员时,根据招考指标数,按照考生所报岗位,依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人选。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录取时,根据招考指标数,按照考生所报岗位,依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人选。所有招考项目岗位类别录取指标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录取。

2、体检、政审和公示。报考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的考生必须进行体检和政审,报考其他项目的考生只进行体检。体检时,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由各县(区)人社局、市林业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岗位的拟录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县(区)公安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政审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3、录用上岗。公示结束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要填写有关审批表,提供《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照片等有关材料。审核合格者办理安置(聘用)手续。录取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六、政策待遇

(一)被录用为市、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安排到市、县(区)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按市、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分别与市、县(区)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二)被录用为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安排到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岗位工作,按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分别与县(区)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三)被录用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乡镇农技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市林业局下属四个林业总场基层林场工作人员、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分别与县(区)卫生局、农牧局、文化局、林业总场、人社局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四)被录用为“就业援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安排到乡镇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共服务工作。上岗后实行聘用制管理制度,聘期三年。聘期内,每人每月由县(区)财政发放生活补助1200元。服务期满,自愿继续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综合考核合格者,经市人社局审批,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安排到乡镇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服务期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8683373

市公安局:8868239

市卫生局:8213487

市农牧局:8215093

市文化局:8212458

市林业局:8213849

西峰区人社局:8211839

庆城县人社局:3222536

宁县人社局:6622297

镇原县人社局:7126261

环县人社局:4421424

合水县人社局:5521511

正宁县人社局:6121514

华池县人社局:5121641

庆阳市考务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2021年甘肃庆阳庆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警考试#导语】2021年甘肃庆阳庆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应急处突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经庆城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为庆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庆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小于2:1时,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4.具有庆城县户籍(须在本公告发布前已在庆城县登记落户);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男性净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58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8.已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如未提供,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或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的;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9)有吸毒史的;

(10)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参与邪教组织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在考察政审工作结束时其政治背景仍无法查清的;

(11)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违反《国家信访条例》,就同一信访事项多次闹访缠诉或越级上访,曾被信访部门告诫或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加分项

1.庆城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辅警配偶子女、在职民警辅警配偶子女不受户籍限制,需提供关系证明(配偶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由民政部门加注意见、盖章;子女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加注意见、盖章),笔试成绩给予特殊加分5分。

2.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笔试成绩给予特殊加分5分。

3.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需提供证明(复印件需由颁发部门加注意见、盖章),笔试成绩给予特殊加分5分。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给予特殊加分3分。

5.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积笔试成绩加分不超过5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8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庆城县西大街县委党校院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含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就业报到证(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填写的《庆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下载地址:庆城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chinaqingcheng.gov.cn,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

(3)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吋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序号)

(4)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5.初测:对报考人员的身体五官进行目测,对身高、视力等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评,不达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6.资格初审:初测合格后,持工作人员签字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在报名登记处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齐全者不予报名;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7.信息采集:在报名登记处现场采集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花名册。

8.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准考证领取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总分100分。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参加笔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公安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庆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hinaqingcheng.gov.cn)通知公告栏及“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四)体能测试

对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按具体细则执行。体能测试缺考或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对象、时间、地点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及“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五)面试

1.对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合计得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对象、时间及地点: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及“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缺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10%。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10%

(七)体检

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体检。体检过程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员全程监督。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缺额的,按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及“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考察政审

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进行。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人事)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

(十)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到指定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公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县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按照《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县公安局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县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人员,不占用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不发放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和年终奖。但享有国务院、甘肃省人民政府、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文件规定的政策待遇;聘用后实行月薪制,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考勤工资四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高中及中专学历2600元/月,专科学历2700元/月,本科学历2800元/月,研究生学历2900元/月。

2.工龄工资:以初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满1年,从第2年开始享受工龄工资,工作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在其他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合并计算工龄工资。

3.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年限及履职情况,经严格考核后据实发放,分三个等次九个档次,最低220元/月,440元/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定为初级,聘用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每一年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工作满4年,考核合格的定为中级,每两年可晋升一个档次,工作满10年考核合格的定为高级,每5年可晋升一个档次。并参照我县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4.考勤工资:根据出勤、工作表现及履职情况,经严格考核后据实发放,不超过355元/月。

5.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相关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6.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聘用合同自行解除,养老保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公安局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具体负责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建立聘用人员的人事、工作信息资料档案。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即刻终止其报考资格。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等情况,届时将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庆城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未及时查看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庆城县公安局纪委、庆城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联合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934-5994029(县公安局)

0934-3222536(县人社局)

本公告由庆城县公安局、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934-5994028(县公安局)

0934-3269806(县人社局)

附件:庆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文章分享结束,庆阳市公务员考试人数比例和庆阳市2011事业考试多少人报名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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