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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公务员考录简章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室 2009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300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为适应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7〕134号)等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定于2009年3月28日进行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自治区直属机关39个部门和全区14个市计划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共6124人(详见招考计划表,附后)。为确保这次考试录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至1991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学历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生源地、常住户口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4、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边远艰苦和少数民族乡(镇)的部分职位,报考者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自治区直属机关报名办法
自治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下同)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0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录机关按照广西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和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2日。
3、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招录机关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交缴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共110元),具体交费方式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及时将交费信息反馈给招录机关。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将原自行在网上下载保存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的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录机关的干部人事部门。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手续。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交缴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5日。
4、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广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3月20日—3月27日。
(二)市及其以下机关报名办法
1、各市拟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或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报名。可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现场报名地点: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3、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3月15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4、现场报名手续:
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吋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10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各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5、领取《准考证》:报考市及其以下机关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按各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考试(除上级规定需要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外)分别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申论》100分,专业科目笔试50分,面试100分。不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单位,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批准,可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其成绩可占面试成绩的30%。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的,应在招考职位中明确。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商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确定。笔试时限为90-120分钟。
2、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对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期间出现的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报自治区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协调有关部门,允许报考其他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录机关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报自治区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3、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5∶00-17∶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9日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地点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确定。
4、考试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南宁市;
各市及其以下机关: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5、评卷:公共科目评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科目评卷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按评卷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自治区将组织督查小组,对评卷工作进行督查。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或查询16889918声讯专线。
7、合格分数线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情况,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不划定合格分数线。自治区直属机关的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单独划定。设区的市及其以下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参照自治区直属机关、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划定,也可高于或低于,但低于的必须按照比自治区直属机关、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低10分以内(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低5分以内)的原则划定,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公安系统考试录用非公安专业毕业生,还要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即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合格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由各市人事局、公安局提出方案,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审批。
各市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违反规定擅自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标准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宣布其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无效,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按招录机关计划录用职位数与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对应报自治区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分别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根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区直招录机关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市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当地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要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区直招录机关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组织实施。
各市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三)命题
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命制。
专业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命制,也可由各区直招录机关、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的要求命制。命题必须按入闱命题要求进行,具体事宜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四、考察与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1.5(法院、检察院系统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招录机关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体检
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和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的要求以及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自治区和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招录机关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公示、录用审批和备案
各招录机关要严格执行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录用人员名单一律在网上公示和在招录机关内张榜公示。自治区直属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各市的在当地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对招录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桂发〔2002〕5号)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安排到乡镇锻炼一年。无故不参加基层锻炼的或经基层锻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职。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所有工作经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最终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必须同时公示工作经历,如果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各市审批录用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六、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七、确定候录库人选及录用程序
凡参加本次全区统一组织录用考试的,笔试成绩符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的入库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列入广西公务员候录库,从公布当年合格分数线之日起,保留一年的候录资格。参加中组部、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以及人事部规定的院校并由人事部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与广西相一致且考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的,当年可承认其笔试合格成绩。从候录库录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录用计划。由区直招录机关以及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申报录用计划,并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按规定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录用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当地新闻媒体发布。发布录用公告原则上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至30日之间。报名时间不少于15天。
(三)报名。凡符合录用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入选候录库人员,可按公告的要求通过网络、传真或到招录机关现场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号码、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证明以及招考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四)资格审查。招录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
1、报名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招录机关按录用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其他,按自治区有关公务员录用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人民警察的考试录用
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要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其他院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安警察院校按人民警察条件招生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已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的,不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符合自治区有关规定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合格后,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择优录用。非公安警察院校以及公安警察院校非公安类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按计划招考职位数与符合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划定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然后按笔试合格总成绩加面试合格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的,择优录用。
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按《转发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和录用审批表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1〕7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能测评四项要有三项达标。
九、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考试录用
人民法院录用书记员,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发〔2003〕18号)的有关规定,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用人法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另有规定外,聘任制书记员的权利义务及工资待遇等参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选调生的考试录用
将2009年广西选调生的考试录用纳入广西公务员统一考试,通过选调生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本简章公布的职位。选调生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及信息在广西选调生网(www.gxxds.gxi.gov.cn)另行公布。
十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市、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录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各招录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本单位考试录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原则上于2009年7月31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0771-589850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0771-5866446
广西人事考试中心:0771-5505211,5841400
监督电话:0771-5869619
各市、区直各有关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 2009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 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2011年广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11年广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第一章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9日);
(6)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9日);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报考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科)条件如何设置?
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工作需要,参考《广西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的专业、学科来设置,也可以按照其相关、相近的专业和学科来设置。有关专业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4、201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按要求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8、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能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基层工作经历认定中有关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级别有何规定?
(1)列入基层工作经历的党政机关须为县级、乡(镇)级机关。这里的“县级”、“乡镇级”主要是对行政区划或行政区域而言。如平果县卫生局、桂平市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等。如行政级别虽为县处级,但在行政区划上属于设区市以上党政机关的,则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范围。如河池市卫生局、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等。
(2)国有企事业没有级别上的限制,即凡国有企事业单位,无论属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均符合规定。
10、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原来参加过工作再入校读书的人员,他们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1、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9日至1993年3月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0年3月9日至1993年3月9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9日至1993年3月9日期间出生)。
12、学历资格条件中的“专科”是否包含专科以上的学历层次?
是的。如职位学历资格条件规定为“专科”的,包含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其他学历以此类推。学位条件同理。
13、第二学位的专业能否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
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第二学位,其专业可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
14、辅修专业能否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
辅修专业不视为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
二、报考的基本步骤
1、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有关考录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广西政府网(www.gxzf.gov.cn)、、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gx.lss.gov.cn)、、
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
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
考录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中查阅。
2、登陆报名系统。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在线填报资料前,必须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及《报考人员诚信书》,否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进行报名填表。
3、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保存成功后须记下报名序号,以便在以后需要再一次登陆系统时使用。报考人员要慎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4、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填写好报名信息后如果不上传照片,报考资料将无法送达招录机关,招录机关亦无法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两日后,可以在系统中的“信息查看”栏查询资格审查情况。两日后仍无审核信息的,可打招考单位电话咨询,或向同级公务员管理机关投诉。
6、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2011年3月21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通过建设银行的网上银行在线缴付报名考试费。
届时未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在2011年4月15日8:00至4月22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1份(参加专业笔试的人员除打印公共科目准考证外,还需打印专业笔试准考证1份)和《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公务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8、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但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笔试。
9、查询成绩。2011年5月2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笔试成绩和照顾加分。
10、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0〕54号)文件批准,2011年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人.次,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每科43元(共两科),共计收费96元。
四、关于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有何特点?
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在两日内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招录机关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公告》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联系方式可以在《计划表》中的“联系电话(含传真)栏”查询。
五、关于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不能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另外,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2、专业笔试在哪里进行?
与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相同。安排在公共科目笔试的前一天进行,即进行专业笔试的考生,次日在同一地点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六、关于面试
1、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面试(测试)?
不是。只有《计划表》中明确需要进行专业面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面试(测试)。
2、什么时间进行专业面试(测试)?
面试和专业面试(测试)同时进行。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七、关于体检
1、是否所有人员都参加体能测评?
不是。只有报考公安机关的非公安专业人员和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的项目有哪些?
体能测评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转发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和录用审批表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1〕72号)规定,体能测评共四项,其中,男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能测评时,如国家有新标准出台,按新标准执行。
3、是否人民警察职位所有的体检项目都能复检?
不是。人民警察职位体检项目中属于《转发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规定的体检项目的,均不进行复检。
八、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资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九、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771-5898505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0771-5875086
咨询时间:2011年3月9日8:00至3月24日17:30。
第二章报络技术
一、关于网上填报信息的具体要求
1、上传照片具体要求是什么?
近期正面、单色背景、免冠一寸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1)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得包含空格或非汉字字符;如遇生僻字无法输入时,仅可用同音字加“*”号代替。
(2)身份证号:必须与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一致,且长度为 15位或 18位;身份证号仅能包含数字或末位为西文“ X”或“ x”。
(3)出生年月:如 1999年 8月出生,填写 199908,其他时间项目也同上。
(4)所有带“*”的报考信息均为必填项,如无填报内容可填无;否则将不能提交报名信息。
(5)填报信息中所有涉及数字的信息必须使用半角字符。
3、网上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是的吗?区分全半角吗?有什么约束和规定?
网上报名身份证号是的,且不能使用全角,一个身份证号只能为一个人报名,不支持多人同时使用,用身份证号注册时一定要认真核对,一旦注册成功,考生将不能修改其身份证号。
4、怎么知道已网上报名成功?
全部资料输入完毕并上传照片成功后,系统会提示“照片上传成功,请等待资格审核”字样,即表示所填入的信息已经成功保存,可点击“信息查看”查看报名情况。
5、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后,没有页面显示(显示为空白页)怎么办?
点击提交后,如果出现空白页,请稍微等待,可能是网络速度原因引起,如果时间过长仍无法打开,请先关闭IE浏览器。重新进入广西人事考试网,无须再注册新用的用户,用原来注册用户登陆系统,进入后点击报名资料填写/修改,查看信息是否正确。
6、没有打印机是否可以保存下来打印?
可利用浏览器将要保存的页面另存为网页文件,待连接打印机后再打印,需注意清空页眉和页脚。
7、网上已经报完名,并且已经审核通过,是否可以再修改信息?
不可以修改信息,只有在报名信息未审核前或审核未通过,考生方可以修改信息。
8、填写报名信息时候,点击“提交”后,提示“信息已经过期或保存不成功”等信息该怎么办?
考生填报信息界面具有一定时效性,如果考生在网上填报时间过长,则该页面自动失效,一般不要超过半小时。
9、报名序号不记得了怎么办?
可以在人事考试网考生登录页面上相应链接找回报名序号
二、关于网上缴费
1、缴费前需做何种准备?
建设银行仅提供网上银行缴纳公务员考试报名费,网上缴费业务类似于使用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到网上购物。需要拥有广西建行的活期储蓄账户(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存折),并在建行信息服务网站(www.ccb.com)开通个人网上银行服务或网上账号支付后,就可以使用建行个人网上银行缴纳公务员考试报名费。当然也可以请朋友、家人代缴。没有使用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的考生,我们建议您在报名成功后,立即开通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熟悉相关操作。
(1)使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以下简称:个人网银)进行缴费;如果您尚未开通个人网银服务,请开通个人网银。
(2)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上账号支付(以下简称:账号支付)进行缴费
2、缴费流程有哪些?
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进入要参加的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点击“网上缴费”,选择“建行支付”
登录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后,完成支付
页面显示成功,则表示缴费完成。如提示失败,请查明原因后重新按照流程再次缴费。
3、为什么只能受理建设银行网上支付?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政策规定,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只能开设一个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因此只能受理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
4、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该怎么办?
如您在缴费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五种途径获得帮助,协助您完成缴费工作。建设银行仅负责网上缴费业务的帮助与指导,不负责公务员考试政策答疑。我们建议您先通过互联网站、95533座席获取帮助,在不能得到有效帮助的情况下,再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帮助。
(1)互联网站
建设银行将在本网站公布公务员考试网上缴费详细资料,包括缴费流程、热点问题解答等,请您仔细阅读,按照文档指示操作。
(2)95533座席
全天24小时可以拨打本地95533电话,转人工服务,可获得全国95533客户服务人员的缴费指导。
(3)QQ专家座席
公务员考试缴费期间,建设银行设立QQ专家答疑座席,QQ号为908706690,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30)。只要您加为好友,便可得到建设银行专家指导,增加好友问题答案为“建行帮助”。
(4)专家座席
公务员考试缴费期间,建设银行在南宁设立电话专家座席,电话号为0771-5513600,5513625,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30)。
(5)网点客户经理
公务员考试缴费期间,只要您到广西区内建设银行网点,均可向网点客户经理、大堂经理寻求公务员考试网上缴费帮助。
5、建行网上银行服务安全吗?
安全是网上银行的基础和核心。建行网上银行采用了严格的安全性设计,通过密码校验、CA证书、SSL传输加密和服务器方的反黑客软件等多种方式来保证您的信息安全。您输入的银行账号、密码、金额等信息都将经过加密后完整、秘密地传递到网上银行服务器上,而不必担心有被篡改和失密的风险。
6、建行网上账号支付安全吗?
网上账号支付的条件是客户预先在建行网点绑定本人的手机号码,手机号码与支付时使用的账号相对应,在网上支付时系统将验证码发送到绑定手机上。如客户需要修改手机号码,也必须到建行网点办理。这种严格的绑定模式确保了网上账号支付的安全。
7、使用建行个人网上银行缴纳公务员考试报名费是否要加收其他费用?
使用建行个人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建行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8、在网上缴费过程中出现了“交易结果不确定”的提示时该怎么办?
出现这种情况,请您立即登录建行个人网上银行,在“服务管理”功能的不确定交易查询中查询该缴费的结果。如提示成功,表明您的缴费已经成功了,如提示失败,请您重新缴费。您也可以在个人网上银行的余额/明细查询或95533的交易明细查询功能查询是否存在该笔交易。如存在,同样表明您的缴费成功了。如通过上述方式确定您已缴费成功,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的“缴费查询”功能中显示您仍未缴费成功,请及时与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9、通过建行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时提示成功了,可在“缴费查询”中仍提示未收到我的缴费结果,怎么办?
由于网络不稳定或您浏览器版本或JAVASCRIPT功能设置问题。当您缴费成功后,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可能接收不到您的缴费结果,这种情况,我们会在对账时为您更新缴费结果,请第二天再在“缴费查询”中查询缴费结果或与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10、如何知道个人已缴费成功?
一般来说,一旦您通过建行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成功,系统会立即告诉您缴费成功。如您还想再次查询结果,可到广西人事考试网的“缴费查询”栏目中查询。
11、如果钱已经被扣了,但在“缴费查询”中仍显示未缴费,该怎么办?
出现这种情况,请立即与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以便及时处理您的缴费结果。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很多,主要可能网络不稳定,您浏览器版本或JAVASCRIPT功能设置问题。
12、外省考生该如何缴费?
如果您不在广西,请咨询当地建行(咨询电话:95533)是否支持网上银行龙卡全国异地支付,如支持,您可以在当地办理一张龙卡后签约个人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您也可以请你的朋友或家人在广西开一张建行龙卡,登录建行信息服务网站(www.ccb.com),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后进行网上缴费。
13、在缴费时提示“C139该商户的当日订单号重复,请与商户联系核对。”怎么办?
这是由于你这个缴费序号已经做过一次支付造成的。为保证您的安全,建行网上银行规定一个缴费序号只能缴一次费(无论成功与否),此时,你必须在“缴费查询”栏目内按[订单号重复处理]进行相应处理。
注意:订单号重复处理提供“1.我的款还未扣,我需要重置订单号以便重新缴费”、“2.我的款已经被扣,我要报告考试中心处理”两个选项,选择之前,您必须按要求查询您的钱是否已经被扣划,如已经被扣划,选2,等待考试中心处理,如没有被扣划,选1,再次产生缴费号重新缴费。操作时请您务必仔细,如你的款已经被扣划了,还选2,会造成重复支付,如您的钱还未被扣划,选1,会影响您的缴费时间。
14、网上支付时提示“C057没有可用网上支付的账户,可能是由于您在网上登记的账户类型不支持网上支付业务,或者您没有在自己的账户功能设置中,添加网上支付功能”是什么回事?
这是由于你的网银客户号下没有龙卡账户造成的。注意,对于卡折合一账户也一定要追加卡号才能进行网上缴费。如您已经是网上银行客户,请从
www.ccb.cn登录个人网上银行,在“账户管理”的“账户设置”栏目里,使用“追加账户”功能追加你的龙卡账户后,您就可以进行网上缴费了。
技术咨询电话:0771-5841400 5855627
咨询时间:2011年3月9日8:00至3月24日17:30。
第三章考务安排
一、关于考生报名信息更改
考生报名信息在资格审查前,可自行在网上更改。而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更改信息,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向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实,可更改两类报名信息: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二、关于办理减免或退还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1、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办理减免报名考试费的手续: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4月23日携带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及以下证明材料直接到考试地点所在市的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减免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验原件交复印件)。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公告。
2、对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考务咨询电话:0771-5505211,5566994
咨询时间:2011年3月9日8:00至3月24日17:30。
广西公务员考试要不要英语过四级
我今年考了国家公务员和广西公务员,广西公务员笔试,面试都过了,现在正在体检阶段,有一些职位可能会要英语4级,但是大部分职位不要英语4级的,有什么不懂站内联系我,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为适应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7〕134号)等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定于2009年3月28日进行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自治区直属机关39个部门和全区14个市计划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共6124人(详见招考计划表,附后)。为确保这次考试录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至1991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学历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生源地、常住户口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4、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边远艰苦和少数民族乡(镇)的部分职位,报考者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自治区直属机关报名办法
自治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下同)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0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录机关按照广西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和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2日。
3、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招录机关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交缴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共110元),具体交费方式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及时将交费信息反馈给招录机关。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将原自行在网上下载保存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的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录机关的干部人事部门。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手续。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交缴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5日。
4、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广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3月20日—3月27日。
(二)市及其以下机关报名办法
1、各市拟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或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报名。可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现场报名地点: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3、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3月15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4、现场报名手续:
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吋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10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各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5、领取《准考证》:报考市及其以下机关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按各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考试(除上级规定需要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外)分别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申论》100分,专业科目笔试50分,面试100分。不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单位,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批准,可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其成绩可占面试成绩的30%。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的,应在招考职位中明确。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商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确定。笔试时限为90-120分钟。
2、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对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期间出现的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报自治区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协调有关部门,允许报考其他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录机关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报自治区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3、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5∶00-17∶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9日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地点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确定。
4、考试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南宁市;
各市及其以下机关: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5、评卷:公共科目评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科目评卷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按评卷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自治区将组织督查小组,对评卷工作进行督查。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或查询16889918声讯专线。
7、合格分数线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情况,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不划定合格分数线。自治区直属机关的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单独划定。设区的市及其以下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参照自治区直属机关、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划定,也可高于或低于,但低于的必须按照比自治区直属机关、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低10分以内(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低5分以内)的原则划定,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公安系统考试录用非公安专业毕业生,还要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即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合格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由各市人事局、公安局提出方案,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审批。
各市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违反规定擅自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标准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宣布其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无效,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按招录机关计划录用职位数与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对应报自治区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分别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根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区直招录机关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市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当地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要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区直招录机关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组织实施。
各市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三)命题
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命制。
专业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命制,也可由各区直招录机关、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的要求命制。命题必须按入闱命题要求进行,具体事宜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四、考察与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1.5(法院、检察院系统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招录机关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体检
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和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的要求以及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自治区和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招录机关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公示、录用审批和备案
各招录机关要严格执行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录用人员名单一律在网上公示和在招录机关内张榜公示。自治区直属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各市的在当地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对招录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桂发〔2002〕5号)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安排到乡镇锻炼一年。无故不参加基层锻炼的或经基层锻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职。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所有工作经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最终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必须同时公示工作经历,如果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各市审批录用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六、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七、确定候录库人选及录用程序
凡参加本次全区统一组织录用考试的,笔试成绩符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的入库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列入广西公务员候录库,从公布当年合格分数线之日起,保留一年的候录资格。参加中组部、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以及人事部规定的院校并由人事部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与广西相一致且考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的,当年可承认其笔试合格成绩。从候录库录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录用计划。由区直招录机关以及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申报录用计划,并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按规定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录用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当地新闻媒体发布。发布录用公告原则上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至30日之间。报名时间不少于15天。
(三)报名。凡符合录用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入选候录库人员,可按公告的要求通过网络、传真或到招录机关现场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号码、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证明以及招考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四)资格审查。招录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
1、报名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招录机关按录用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其他,按自治区有关公务员录用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人民警察的考试录用
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要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其他院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安警察院校按人民警察条件招生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已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的,不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符合自治区有关规定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合格后,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择优录用。非公安警察院校以及公安警察院校非公安类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按计划招考职位数与符合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划定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然后按笔试合格总成绩加面试合格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的,择优录用。
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按《转发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和录用审批表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1〕7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能测评四项要有三项达标。
九、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考试录用
人民法院录用书记员,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发〔2003〕18号)的有关规定,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用人法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另有规定外,聘任制书记员的权利义务及工资待遇等参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选调生的考试录用
将2009年广西选调生的考试录用纳入广西公务员统一考试,通过选调生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本简章公布的职位。选调生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及信息在广西选调生网(www.gxxds.gxi.gov.cn)另行公布。
十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市、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录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各招录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本单位考试录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原则上于2009年7月31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0771-589850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0771-5866446
广西人事考试中心:0771-5505211,5841400
监督电话:0771-5869619
各市、区直各有关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速读!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公布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一、关于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的政策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有: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本规定所称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公务员回避规定》第六条“有第五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以录用、调任、聘任、转任等方式到其中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工作。”
2.职位要求的3“学历(位)”和“专业”是否要统一?
答:职位要求的“学历(位)”和“专业”必须统一。例:某职位要求的是会计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位),则考生报名必须有会计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且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站,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核验。
3.能否以第二(双)学位的专业、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答:如考生的第二(双)学位、辅修专业可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学位查询网站上查询认证,考生可以以第二(双)学位的专业、辅修专业报考;因职位对专业有特殊需求、明确要求主修专业的除外。
4.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我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县乡机关不限专业和无学位要求的职位。
5.在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我区公务员招录考试,但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录用后能按期到岗、全职工作。
6.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答: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未经认证的,视为无相应学历学位。
2023年毕业的,应在7月15日前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7.毕业证或学位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报考人员可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报考。《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8.如何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答:请参看《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及其说明。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仅适用于指导我区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招考职位计划表中的专业要求,由招录机关(单位)设置并负责解释。
9.如何理解生源地?
答:“生源地”指报考人员报考大中专院校时其户籍所在地。没有报考大中专院校时户籍所在地的信息时,如报考人员为高校毕业生的,一般从报考人员的中学经历来判断,如果其所在中学为外省的,一般可以判断其生源地为外省。
10.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报考,需征得原委托培养单位或定向单位同意。
11.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这里的“落实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指应届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应届毕业生。
1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以下确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3.报考人员在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是否可以算做基层工作经历?
答:不可以。即使在此期间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4.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被借调到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答:从2014年3月1日起,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帮助工作或跟班学习等,下同)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5.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是否都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惠政策?
答:只有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可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惠政策。
16.服务基层项目时间的界定?
答: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算起。2014年3月1日后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签订协议的服务单位工作累计达90天以上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予以解聘。从解聘之日起,离岗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时,不符合基层服务年限要求的;在服务期内,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能报考定向职位。
17.如何判断“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属于应届高校毕业生?
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18.如何理解本次招考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答: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报名前同时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双重身份的人员。
19.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否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答: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20.什么人员可以报考面向“退役军人”的职位?
答: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考生,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21.如何理解本次招考中的“人民武装学院”?
答:人民武装学院是指经省(区、市)政府批准成立,接受部队和地方大学双重领导,参照军队院校学员管理办法对在校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据了解,目前设立人民武装学院的大学有广西民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民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南昌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广西民族大学是我区成立人民武装学院的院校,所开设的专业有“国防教育与管理”;2013年后,改为“公共事业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
22.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
答: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连续在编在岗满2年的,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其中,有服务期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服务协议签订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23.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时,能否跨县报考?
答:不可以。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职位。
24.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录职位时,能否跨县报考?
答: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定向职位,不能跨县报考。如桂平市的人员只能报考桂平市的定向招录职位,不能报考平南县的同类职位。
25.如何理解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报考对象要求?
答:报考人员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社区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
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26.中共预备党员能否报考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职位?
答:可以。
27.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采取了哪些倾斜措施?
答: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继续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设区的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设区的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自治区内其他设区的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二、关于违纪违规处理
1.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3.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5.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6.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7.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8.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1)报考者有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2)报考者有未按报考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经查实属于虚报、瞒报、漏报等情形的,或者在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将被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文章来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14/6900.html
广西自考怎样查考场信息
考生注意了解每批次考场查询时间,在此时间范围之内,进入广西自考考生服务平台首页,点击页面左侧“课程考场查询”-“统考课程考场查询”或者“特殊课程考场查询”,同时在这些页面可以下载打印考场通知单。
自考需要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
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自考的优势
1.就业
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的优势显而易见,专科学历,无形之中将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当然,高学历并不必然能事业成功,许多没有学历的人一样创业很成功,但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越多,上升空间越大,发展速度越快。
2.工资定级
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照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如在苏州、上海、深圳等地外资企业或国内知名企业上班,上岗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500元以上是正常的,而且本科以上的奖金和提升机会都比专科相对多一些,当然也有部分企业部分岗位,尤其是一些未成型的企业,并不以学历定岗,只考虑为其创造了多少效益。
3.人事改革
许多单位(尤其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提拔干部、竞选领导基本条件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即使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却没有竞选资格,机遇摆在面前却抓不住,在职人员若在规定年限拿不到本科及以上,在人事改革中会直接导致下岗,即专科以下即使找到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面临下岗失业的危险。
4.考研
有了本科学历,不需学位证,就可以直接报考全国统招研究生,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或专科毕业满5年报考统招研究生,尽管国家规定允许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但许多大学实际上却不愿招收专科生,会在许多方面设障碍,要求发表论文,加试专业课,英语达到什么水平等。另外,在职获取硕士学位还要有学士学位,如果是专科,今后若想在职获取硕士学位,机会渺茫。
5.考证
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在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均可,不分专业,如许多律师本科都不是学法律的,学中文的、经济的、化工的,什么专业都有。而如果只是专科,不管是哪个专业,也不管毕业于哪个学校,也不管个人有什么背景关系,就一生永远做不了公务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了。
6.考公务员
根据我国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规定,许多岗位要求报考公务员考试的学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部分地区对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学历,具体的报考条件考生可咨询当地招生办。所谓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也包含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即已经取得专科文凭的学生通过自考本科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考本科生是可以持该学历参加公务员考试的。
7.留学
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尤其是自考,在几种专升本途径中相对难度高,在国际上的认可度非常高,世界上二十几个主要发达国家都承认我国的自考,有了本科,就可以在国外直接报读更高一级学历。
8.职称评定
如今各类职称评定几乎都与学历挂钩,在评定高级职称时专科以下基本上没有机会,许多的单位的主管领导几乎都是由高级职称的人担任的,没有高级职称会丧失许多当主管领导的机会,而没有本科,又会丧失评高级职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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