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务员考试规定公告(山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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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务员考试规定公告(山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有哪些)

本文目录

山西公务员考试规定公告(山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有哪些)

  1. 2011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2. 山西公务员报考条件及时间2022
  3. 山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有哪些
  4. 2015年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
  5. 山西省公务员报考条件

2011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1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山西公务员考试规定公告(山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有哪些)

为满足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补充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11年山西省行政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及内容

>>成绩查询

>>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

>>体检和考察

>>录用

>>附件:职位表、考试大纲、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28日至1993年3月28日期间出生),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8日后出生)。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招考职位要求应届生的,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201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也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9月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1年3月28日前取得。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或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但非山西常住户口(山西生源)的报考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以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过,或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过;有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经历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共青团山西省委派出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满(2009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人员(其中: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需为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招考时被认定有舞弊和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后、录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成为试用期公务员的,不予录用。

上述所指基层工作经历、辞退、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1年3月28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各招录部门的《招考简章》和各市招录计划表,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3月27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x.hrss.gov.cn)

山西省公务员局网站(www.sxsgwy.gov.cn)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具体职位的招录资格条件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招录机关负责解释。考生如需对招录职位表和《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的,可直接与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3月28日8:00时至2011年4月6日24:00时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3月28日至4月6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4月6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4月7日0:00至4月8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本次考试要求报名人数达到招录指标的3倍以上。若招录职位报考人数与招录指标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录指标,使报考人数与招录指标达到3:1,如招录指标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14:00时至18:00时。报名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职位。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14:00时至4月12日8:00时。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1年4月12日8:00时至12:00时查询。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1年4月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缴费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1年4月19日—4月23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考区考试机构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1年4月9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

《申论》是通过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的时间定在4月24日进行。

本次考试在太原市和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及监狱管理系统的在太原市参加考试,报考工商系统、地税系统、质监系统及各市、县、乡机关的,在所报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参加考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笔试成绩总体状况和各职位笔试成绩分布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4、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下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足3:1,通过减少录用指标使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3:1,如减少到1名指标仍达不到3:1,按实有笔试达线人数面试。

报考公安、监狱等系统人民警察的,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安排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参加体能测试的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招录机关从体能测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招录计划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体能测试不进行递补,如体能测试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实有困难,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以及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需由有关部门出具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于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出现的空缺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指标情况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未达要求的,不予录用。

如出现2个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列;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仍相同,由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公安、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的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况。考察期间将继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录用

招录部门按照规定,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空缺职位不再递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 2011年山西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 2011年山西公务员考试大纲

3. 2011年山西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

山西公务员报考条件及时间2022

2022年山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24:00。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规定和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2月)。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村(社区)干部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详见《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2014年以后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10.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录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招考条件或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落实工作单位情况等,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均截至2022年2月。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查询招考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组工网(http://www.sxdygbjy.gov.cn)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shanxi.gov.cn)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表》、《报考指南》等附件,以了解职位要求、政策解释、考录规则、说明事项等内容。如需咨询招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省直各招录机关联系;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可直接与省、市法院检察院联系。有关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报考者可在2022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具体方式见《报考指南》。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21日至3月27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查询。

(四)减免考试费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见《报考指南》)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仅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职位,其笔试成绩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以及《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3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3月27日上午9:00—11:00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方便考生参考,本次考试在11个设区的市设置考点,考生可按方便、就近原则自行选择两个考点城市。如第一考点城市考位不足,将安排缴费时间靠后的考生在第二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如第二考点城市考位仍不足,由考试机构统筹安排。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证明等参加考试。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4月底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和公安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省戒毒管理系统等职位的,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招录机关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省直招录机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省、市法院检察院对确定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提出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

报考省直机关和省法院检察院职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面试工作由报考职位所在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同一职位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负责面试的主管部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报考省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向上取整)。报考其他职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和省戒毒管理系统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以及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还应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省级法院、检察院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审批录用

省直招录机关、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法院检察院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按录用审批权限,由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六、补充录用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适时组织补充录用工作,对已产生的空缺职位和因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等原因出现新的用人需求面向社会统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资格条件及相关事宜,通过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

2.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考试录用公务员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有哪些

您好,中政行测和中政申论备考平台为您解答!

2014年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尚未公布,估计14年的招考条件会和2013年的招考条件相差不大,以下为2013年山西公务员考试招考条件,考生可以参考一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8日至1995年3月8日期间出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8日后出生)。

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82年3月8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8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招考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2011年、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可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须在2013年3月8日前取得。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经历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人、农民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和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后、录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3年3月8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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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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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务员考试:2015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汇总

2015年山西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

2015年度山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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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务员报考条件

山西省公务员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8.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历年山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2022年公告发布时间为2月18日,报名时间为2月21日-28日,笔试时间为7月9日、10日。

2021年公告发布时间为1月25日,报名时间为1月27日-2月2日,笔试时间为3月27日。

2020年公告发布时间为7月12日,报名时间为7月13日-19日,笔试时间为8月22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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