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公务员考试地点(聊城公务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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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公务员考试地点(聊城公务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是什么样的)

本文目录

山东聊城公务员考试地点(聊城公务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是什么样的)

  1. 2022年山东聊城莘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 山东:2005年聊城市考选国家公务员简章公布
  3. 聊城公务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是什么样的
  4. 聊城公务员考试时间2023
  5.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2014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2年山东聊城莘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2年山东聊城莘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考网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山东聊城公务员考试地点(聊城公务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是什么样的)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储备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人才,经县委研究决定,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计划

一级科员10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莘县县级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驻莘县机关所属的机关(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组织纪律观念强;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相关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4月1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转任后构成公务员法、监察官法等有关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

(8)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档案有异议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宜进入县纪委监委机关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4月13日

报名地点:莘县人社局东二楼人事考试中心

四、选调程序及材料

(一)单位推荐(4月11日至4月13日)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莘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严格把关,在《报名推荐表》中对报名人员作出鉴定,提出推荐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属于驻莘县机关所属的机关(单位)的需向市级主管单位提交《报名推荐表》,市级主管单位进行把关,确定拟推荐人选并签字盖章。

各推荐单位(部门)对于政治素质不高、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工作不在状态、不安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

2.本人报名携带以下材料:

(1)莘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二)资格审查(4月11日至4月14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选调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时间到县纪委监委报到,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莘县县委组织部:0635-7310127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7321297

附件:莘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x

山东:2005年聊城市考选国家公务员简章公布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聊城市部分党政群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省垂直管理(驻聊)部门拟面向社会公开考选一批国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工作单位在聊城市且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的非在职人员、山东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级机关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报考公安机关和聊城监狱的要求体型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报考公安机关的,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聊城监狱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省垂直管理部门的,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山东省人事厅和有关单位规定的其它所需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合法就业手续的农村居民,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市、县级机关;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可报考县级机关。

已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聊城市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范围为2002年(含2002年)以前由省委组织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考计划:

1、市直党政群机关招考计划详见 http://www.liaocheng.gov.cn/20050419/1070765_1.shtml

2、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市直事业单位招考计划详见 http://www.liaocheng.gov.cn/20050419/1070765_2.shtml

3、公安系统招考计划详见 http://www.liaocheng.gov.cn/20050419/1070765_3.shtml

4、省垂直管理部门招考计划详见 http://www.liaocheng.gov.cn/20050419/1070765_4.shtml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5年4月24日至2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 5:30

2、报名地点:聊城人才大厦(东昌东路油厂对过)

3、报名办法:

1)、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等证明材料。

2)、200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的就业推荐书及学校介绍信等材料。

3)、非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报名时应填写《录用国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国家公务员诚信书》和填涂报名信息卡,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其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选调生报考须持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

报名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笔试时间为 5月14日。

上午8∶00-11∶00申论

下午2∶30-4∶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笔试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公安科目考试试题由公安部命制。

公安专业科目的考试时间:5月15日上午8:00—10:00

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申论占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公安基础知识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在招考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考主管部门张榜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业特点两部分,前者所占比例为70%左右,后者所占比例30%。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为6月6日-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 6∶00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体能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和省人事厅、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体能测评成绩达不到4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2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2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录用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的部门和职位,进入录用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录用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由招考主管部门张榜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如经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它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本职位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公安系统、聊城监狱的考核和体检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录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省垂直管理部门报考的,在征得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分别由其省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省人事厅审批;从选调生招考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办理。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录用人员,聊城市市以下机关招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发给《录用通知书》;省垂直管理部门招考的,由省人事厅发给《录用通知书》。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从选调生中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退回原工作单位。新录用人员,按规定接受培训。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聊城市人事局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七日

聊城公务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是什么样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报考者须参加三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22日

6月21日上午 9:00-10:30公安基础知识

6月22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6月22日下午 14:00-17:00申论A、B、C类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按照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和聊城人才网上公布。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聊城公务员考试时间2023

聊城公务员考试时间2023:2月25日。

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上午。具体安排为:9︰00—10︰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30—12︰30申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月25日下午 14︰30—16︰30。

准考证打印相关常见问题:

打印黑白还是彩色?可以多打印几张吗?(黑色彩色都可以;建议多打几份,以免丢了);我的准考证上面信息有错误,怎么办?(赶紧打电话联系当地考试机构)

考点可以修改吗?(不行,必须以准考证上的考场为准);准考证打印格式不对,信息有错开怎么办?(建议使用IE浏览器下载准考证)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录用考试,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务员考试分为国考和省考,国考是国家统一组织,主要是中央部委和中央垂直机构招聘,省考是各省为单位,为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聘。

公务员考试的难度和竞争比例都比较高,需要用心准备。公务员考试的招录公告发布时间和报名方式各有不同,需要关注各自的政府官网。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2014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4年度全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33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为探索开展从优秀工人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工作,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的相关职位;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职位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六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8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

报考检察院机关司法警察的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

七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人员,除具备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3年5月29日至1991年5月29日之间出生);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6.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

八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拟任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报考公务员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5月29日以后出生),2011年以前(含2011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职务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用人部门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4年6月1日16: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录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聊城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聊城市公务员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报名后,本人务于2014年5月30日至6月1日(审核时间为9:00--17:00)携带《2014年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目测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身份证、户口本(带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印章页、索引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西大厅(昌润南路,中银路口南300米路西聊城市工商银行北邻)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方可网上确认、缴费。凡未经目测和资格初审者,审核不予通过。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聊城市其他职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6月2日-6月3日(审核时间为9:00-16: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821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4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2)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聊城市公务员诚信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的照片同一底板)3张。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4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2)。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5月29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与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笔试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报考者须参加三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22日

6月21日上午9:00-10:30氀襑基础知识

6月22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6月22日下午14:00-17:00申论A、B、C类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按照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www.sdlchrss.gov.cn)、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和聊城人才网(www.lc-rc.com)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面试后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体能素质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由招考主管部门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www.sdlc.lm.gov.cn)、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和聊城人才网(www.lc-rc.com)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用人部门要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一)体检

全市公务员考录的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考察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录用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含试用期);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六、全市各级机关招考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招考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

七、咨询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635-826225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5-2189136

(二)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5-2188036

(三)缴费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5-2189977

(四)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 0635-8228309

八、其他

本次考试,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或出版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的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和《关于2014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5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2014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统计表

2、 2014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3、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目测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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