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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寿光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山东省寿光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寿人字[2006]6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编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派遣到寿光市且在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到并未就业的非师范类正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档案为准,研究生必须取得相应学位可不受师范类研究生限制);年龄28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寿光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8日—9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寿光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圣城街40号)。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到寿光人才网下载打印《寿光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诚信书》(正反面打印),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
2、报考人员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除特需紧缺岗位人才外,本科生不低于3:1,研究生不低于2:1。
4、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5、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6、困难家庭毕业生凭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7、报考人员于2009年9月25日下午5:30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在上学期间,受过相关处分未解除的;(4)有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5)影响选聘的其他情况。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确认。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满分100分)和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均采用标准化命题。
(1)笔试时间。9月26日上午8:30—9:30,10:00—11:30分别进行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8:00开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9:00后禁止入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法律常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专业)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3)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4)加分。属“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及2008年寿光市统一招考的大学生村官,经确认后,按有关加分规定予以加分。
(5)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科目×60%+专业科目×40%)+(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志愿者相应加分)。
(6)命题、阅卷、分数汇总委托地(市)级以上考试机构承办,接到考试机构笔试成绩单后连同加分情况一同在报名地点予以公示(9月28日上午11点前)。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7)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2、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初定于9月29日。面试考官全部从寿光市以外聘请。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3)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思考时间6分钟,答题时间6分钟。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面试考务费初定于9月28日在报名地点缴纳,标准为每人70元。无故不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初录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初定于9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及初录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一同予以公示。
(四)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对初录人员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及自愿放弃者,取消该岗位录用计划,不再递补。
(五)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由人事部门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至7天。对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发现问题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资格。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依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然后由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就业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36—52521865110555
监督电话:0536—5221237中共寿光市纪委
相关网址:http://www.nyrc.net寿光人才网
http://www.shouguang.gov.cn寿光市党政信息网
附:《寿光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寿光市人事局
2009年9月18日
2015年11月山东省寿光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寿光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寿光市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急诊急救中心。医院2006年实行改制,目前为市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为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分别安排到东城分院和羊口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2015年参加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确定录用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网络报名:从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sgrsj.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sgrc2015@126.com进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1月8日。(7月30日发布预报名简章以来,已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的,无须再发送。)
2、现场确认:网络报名后,须经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方可有效。也可现场直接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11月9日-11月10日
现场确认地点:寿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东升路1100号)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诚信书》(报名表、书A4纸正反面打印)。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2)报考人员持《报名表》、《诚信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经现场确认不得更改。高学历毕业生如果符合低学历岗位专业等条件可以报考低学历岗位。每个报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及确认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5)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前请先登录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自己的准考证号码,以方便现场领取。
(二)资格审查
成立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小组,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委托外地机构承办。接到外地机构成绩单后,成绩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初定于11月18日之前)。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
1、笔试内容。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药卫生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医药卫生等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14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报名时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护理岗位,岗位代码A026,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3、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面试考务费为70元。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2、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侧重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录用。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待遇按照市人民医院同类性质人员对待。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报考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整个招聘工作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52521865110555
附件:1、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寿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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