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委公务员考试职位(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其实南宁市委公务员考试职位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南宁市委公务员考试职位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南宁市委公务员考试职位(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本文目录

南宁市委公务员考试职位(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1. 请教:国家和广西公务员考试问题!
  2. 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3. 2016年南宁市公务员面试公告内容是什么什么时候发布
  4. 广西公务员考试要不要英语过四级
  5. 南宁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请教:国家和广西公务员考试问题!

(一)笔试

南宁市委公务员考试职位(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商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确定。笔试时限为90-120分钟。

2、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对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期间出现的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报自治区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协调有关部门,允许报考其他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录机关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报自治区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3、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5∶00-17∶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9日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地点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确定。

4、考试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南宁市;

各市及其以下机关: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5、评卷:公共科目评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科目评卷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按评卷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自治区将组织督查小组,对评卷工作进行督查。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或查询16889918声讯专线。

7、合格分数线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情况,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不划定合格分数线。自治区直属机关的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单独划定。设区的市及其以下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参照自治区直属机关、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划定,也可高于或低于,但低于的必须按照比自治区直属机关、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低10分以内(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低5分以内)的原则划定,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公安系统考试录用非公安专业毕业生,还要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即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合格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由各市人事局、公安局提出方案,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审批。

各市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违反规定擅自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标准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宣布其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无效,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按招录机关计划录用职位数与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对应报自治区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分别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根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区直招录机关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市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当地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要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区直招录机关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组织实施。

各市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三)命题

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命制。

专业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命制,也可由各区直招录机关、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的要求命制。命题必须按入闱命题要求进行,具体事宜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四、考察与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1.5(法院、检察院系统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招录机关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体检

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和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的要求以及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自治区和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招录机关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公示、录用审批和备案

各招录机关要严格执行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录用人员名单一律在网上公示和在招录机关内张榜公示。自治区直属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各市的在当地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对招录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桂发〔2002〕5号)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安排到乡镇锻炼一年。无故不参加基层锻炼的或经基层锻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职。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所有工作经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最终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必须同时公示工作经历,如果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各市审批录用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六、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七、确定候录库人选及录用程序

凡参加本次全区统一组织录用考试的,笔试成绩符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的入库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列入广西公务员候录库,从公布当年合格分数线之日起,保留一年的候录资格。参加中组部、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以及人事部规定的院校并由人事部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与广西相一致且考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的,当年可承认其笔试合格成绩。从候录库录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录用计划。由区直招录机关以及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申报录用计划,并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按规定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录用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当地新闻媒体发布。发布录用公告原则上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至30日之间。报名时间不少于15天。

(三)报名。凡符合录用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入选候录库人员,可按公告的要求通过网络、传真或到招录机关现场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号码、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证明以及招考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四)资格审查。招录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

1、报名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招录机关按录用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其他,按自治区有关公务员录用的管理规定办理。.3

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一、职位

公开遴选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19个共22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我市的县(市、区)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的在编在岗人员。上述对象范围,包括在机构改革中退出参照管理范围、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经批准执行过渡期政策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在上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报名人员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须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或在乡镇(含驻村)累计工作满5年且连续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满3年。

6.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5日后出生,下同)。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公开遴选到区内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含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2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登陆“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www.nndj.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通过公布的《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查询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和资格初审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进行,不收取报考费用。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2月25日8:30至3月2日18: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的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并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征得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3日前将《报名推荐表》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单位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是否上传成功。《报名推荐表》中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遴选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报考公开遴选人员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职级)层次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遴选机关依据报名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完善报考资料或改报职位。因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核减遴选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核减遴选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3月22日9:00至5月31日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计分,具体权重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一)笔试

笔试由南宁市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27日(星期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查询

2022年4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遴选机关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明确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前,各遴选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以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出具的推荐报名表等材料原件。

3.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www.nndj.gov.cn)发布,发布面试公告时间为面试前一周。

4.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遴选机关根据职位需要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考察和体检顺序由遴选机关根据实际确定。

(一)确定考察人选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一般按照2:1确定。

(二)考察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按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强化专业素养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能力素质不达标的人员进入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遴选机关还可以增加短期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三)体检

遴选机关根据职位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费用由遴选机关承担。

六、确定对象和公示

(一)确定对象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遴选对象,不唯分取人。

(二)公示

遴选对象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www.nndj.gov.cn)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遴选按转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取消后尚有经考察合格人选的,可由遴选机关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七、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推荐表》信息弄虚作假者,记入诚信档案。

(二)公开遴选的公务员2年内不得调离遴选机关,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遴选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考务咨询电话:0771-12333转区本级

0771-5624161

政策咨询电话:0771-5539133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016年南宁市公务员面试公告内容是什么什么时候发布

2016年南宁市公务员面试公告预计在2016年6月下旬发布,南宁市公务员面试时间可参考2015年的面试考情,南宁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为7月4日、5日、11日、12日。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待2016年南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将确定2016年度的面试形式及面试时间,还有后期体检和考察安排,届时可进入中公教育网站(http://www.offcn.com/),在导航栏省份区域选择进入【广西】页面即可查看。

以下提供2015年南宁公务员面试公告,仅供参考:

2015年南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南振飞等3282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5年6月29日-7月2日(具体时间以招录机关通知为准)。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市直招录机关、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对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市直招录机关或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放《南宁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4、5日,7月11、12日,每天上午8:30开始面试。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面试取消或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代码为:010002005003)等职位的20名招录计划;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二(职位代码为:010001003005)等职位的3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未完……

广西公务员考试要不要英语过四级

我今年考了国家公务员和广西公务员,广西公务员笔试,面试都过了,现在正在体检阶段,有一些职位可能会要英语4级,但是大部分职位不要英语4级的,有什么不懂站内联系我,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为适应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7〕134号)等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定于2009年3月28日进行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自治区直属机关39个部门和全区14个市计划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共6124人(详见招考计划表,附后)。为确保这次考试录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至1991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学历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生源地、常住户口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4、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边远艰苦和少数民族乡(镇)的部分职位,报考者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自治区直属机关报名办法

自治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下同)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0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录机关按照广西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和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2日。

3、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招录机关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交缴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共110元),具体交费方式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及时将交费信息反馈给招录机关。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将原自行在网上下载保存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的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录机关的干部人事部门。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手续。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交缴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5日。

4、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广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3月20日—3月27日。

(二)市及其以下机关报名办法

1、各市拟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或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报名。可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现场报名地点: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3、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3月15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4、现场报名手续:

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吋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10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各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5、领取《准考证》:报考市及其以下机关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按各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考试(除上级规定需要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外)分别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申论》100分,专业科目笔试50分,面试100分。不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单位,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批准,可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其成绩可占面试成绩的30%。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的,应在招考职位中明确。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商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确定。笔试时限为90-120分钟。

2、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对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期间出现的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报自治区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协调有关部门,允许报考其他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录机关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报自治区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3、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5∶00-17∶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9日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地点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确定。

4、考试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南宁市;

各市及其以下机关: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5、评卷:公共科目评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科目评卷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按评卷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自治区将组织督查小组,对评卷工作进行督查。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或查询16889918声讯专线。

7、合格分数线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情况,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不划定合格分数线。自治区直属机关的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单独划定。设区的市及其以下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参照自治区直属机关、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划定,也可高于或低于,但低于的必须按照比自治区直属机关、自治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低10分以内(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低5分以内)的原则划定,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公安系统考试录用非公安专业毕业生,还要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即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合格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由各市人事局、公安局提出方案,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审批。

各市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违反规定擅自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标准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宣布其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无效,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按招录机关计划录用职位数与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对应报自治区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分别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根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区直招录机关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市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当地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要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区直招录机关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组织实施。

各市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三)命题

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命制。

专业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命制,也可由各区直招录机关、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的要求命制。命题必须按入闱命题要求进行,具体事宜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四、考察与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1.5(法院、检察院系统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招录机关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体检

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和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的要求以及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自治区和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招录机关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公示、录用审批和备案

各招录机关要严格执行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录用人员名单一律在网上公示和在招录机关内张榜公示。自治区直属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各市的在当地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对招录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桂发〔2002〕5号)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安排到乡镇锻炼一年。无故不参加基层锻炼的或经基层锻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职。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所有工作经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最终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必须同时公示工作经历,如果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各市审批录用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六、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七、确定候录库人选及录用程序

凡参加本次全区统一组织录用考试的,笔试成绩符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的入库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列入广西公务员候录库,从公布当年合格分数线之日起,保留一年的候录资格。参加中组部、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以及人事部规定的院校并由人事部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与广西相一致且考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的,当年可承认其笔试合格成绩。从候录库录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录用计划。由区直招录机关以及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申报录用计划,并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按规定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录用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当地新闻媒体发布。发布录用公告原则上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至30日之间。报名时间不少于15天。

(三)报名。凡符合录用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入选候录库人员,可按公告的要求通过网络、传真或到招录机关现场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号码、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证明以及招考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四)资格审查。招录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

1、报名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招录机关按录用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其他,按自治区有关公务员录用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人民警察的考试录用

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要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其他院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安警察院校按人民警察条件招生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已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的,不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符合自治区有关规定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合格后,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择优录用。非公安警察院校以及公安警察院校非公安类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按计划招考职位数与符合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划定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然后按笔试合格总成绩加面试合格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的,择优录用。

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按《转发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和录用审批表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1〕7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能测评四项要有三项达标。

九、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考试录用

人民法院录用书记员,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发〔2003〕18号)的有关规定,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用人法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另有规定外,聘任制书记员的权利义务及工资待遇等参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选调生的考试录用

将2009年广西选调生的考试录用纳入广西公务员统一考试,通过选调生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本简章公布的职位。选调生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及信息在广西选调生网(www.gxxds.gxi.gov.cn)另行公布。

十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市、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录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各招录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本单位考试录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原则上于2009年7月31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0771-589850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0771-5866446

广西人事考试中心:0771-5505211,5841400

监督电话:0771-5869619

各市、区直各有关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南宁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通知》(桂人发〔2009〕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南宁市划定的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0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50分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潘滢滢等855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7月1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详见2010年南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安排表(附件2)。

面试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乘坐58、82路公交车可到。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2010年7月15日-16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招考单位地址详见2010年南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计划表)。符合招考条件且按规定进入面试的由招考单位发放《南宁市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通知书》。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招考简章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职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资格证书材料

5、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第(二)类照顾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7、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各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面试报到

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南宁市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设在中共南宁市委党校的指定面试侯考室报到,经验证合格后进行抽签,确定面试序号,按面试序号参加面试。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到、验证,经验证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南宁市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指定面试候考室进行验证、抽签,考生凡未在8︰00前到达指定的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 0771-2842357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5539831

南宁市委公务员考试职位和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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