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证监局公务员考试(2012年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招聘公告(公务员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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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证监局公务员考试(2012年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招聘公告(公务员转任))

本文目录

北京市证监局公务员考试(2012年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招聘公告(公务员转任))

  1. 2019年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 2015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内容具体考什么呢,有没有专业科目
  3. 北京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4. 2012年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招聘公告(公务员转任)
  5.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北京公务员考试的区别

2019年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北京市证监局公务员考试(2012年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招聘公告(公务员转任))

为满足北京市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北京市2019年度选调生招考纳入公务员招考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0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出乡镇。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其他要求

1、招考职位面向2019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限于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9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等相关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招考职位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或高等教育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18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报考。

3、招考职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学习满一年,新近回国”且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

4、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18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北京生源2019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2019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报考。

5、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8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8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7、选调生职位限于符合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且需符合以下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3)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4)中共党员或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北京组工网站(www.bjdj.gov.cn)、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1月26日9:00至2018年11月30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8年11月26日9:00至2018年11月3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人员可联系招录机关,申请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11月30日18:00至2018年12月1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8年12月2日0:00至2018年12月4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缴费,未按规定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可以直接与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10-12333。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2月11日9:00至2018年12月16日18:00期间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报考人员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具体安排为:

12月16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16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

2018年12月15日下午 14:00-16: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9年2月初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询。

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和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经资格复审后,达到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调剂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资格复审和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

面试工作将于2019年3月进行。报考人员可登陆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可到各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如招录机关无单位网站,将在本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各招录机关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1、《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各招录机关联系电话在招考期间如发生变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相关附件: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xlsx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doc

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doc

2015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内容具体考什么呢,有没有专业科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为规范招录机关设置专业条件,方便考生报考,实行本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招录机关设置专业条件时,除专业不限的职位以外,应按目录中的专业类别设置,可根据需要设置多个专业类别。本目录仅供考生和招考部门在报名及资格审查中参考。

1.哲学、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政治学、国际政治、行政学(管理)、外交学、国际文化交流、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思想政治教育、党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等专业。

2.公共管理类:卫生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土地资源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管理(监察)、社区管理、村(乡)镇管理、农村行政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涉外事务管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教育(行政)管理等各专业公共行政管理、文化产业等各类产业管理、航运管理等各类交通运输管理、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和开发区管理等专业。

3.卫生管理类:卫生监督、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学文秘、医院管理等专业。

4.社会学类: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女性学、伦理学、人类学、人口学(工作)、社会工作(含司法社会工作方向等)、社会管理、社区服务(管理)、社区康复、家政学(服务)、老年服务(管理)、青少年工作(管理)等专业。

5.经济管理类:经济学类、财政税收类、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管理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业经济、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土地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开发、市场营销教育、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投资(学)、(企业)人力资源(人事)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涉外旅游、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国际贸易、贸易经济、工业外贸、国际商务、商务策划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特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资产评估、商品学、产品质量工程、国际企业管理、饭店(宾馆、酒店)管理、(企业)理财、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国际工程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商务管理、医药营销等各种专业营销、工商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经济管理(学)、劳动经济、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济、农业经营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文化贸易、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海洋经济、农业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投资经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或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6.经济学类:财政税收类、金融类、经济学、国际经济、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7.财政税收类:财政(学)、税收(务)、涉外税收等专业。

8.金融类: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管理、经济与金融、国际金融、信用管理、证券、证券投资、期货、货币银行学、保险(学)、保险(实务)、医疗保险实务等专业。

9.会计与审计类:会计(学)、审计(实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国际会计、会计(财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等各类专业会计等专业。

10.数学、统计类:数学、数理基础科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统计(学)、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国土资源调查等各类专业统计调查等专业。

11.法学类: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法律(事务)、国际法、刑事司法、监狱学、律师、涉外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公安法制等专业。

12.汉语言与文秘类: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化)、中文应用、对外汉语、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戏剧影视文学、古典文献、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现代秘书、司法文秘(秘书)等各类专业文秘(秘书)、新闻(学)等专业。

13.新闻传播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媒体创意、广告(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广播电视技术(工程)等专业。

14.文物考古与历史学类: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文物保护、博物馆等专业。

15.民族宗教类: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专业。

16.外国语言文学类:根据职位需要设置相应语种。

17.图书与档案学类:图书馆(管理)、档案(管理)、科技档案、图书档案管理等专业。

18.计量测量类:计量技术、测量技术、检测技术、精密仪器、几何计量测试、光学计量、无线电计量测试、热工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等专业。

1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科学(技术或教育)、各类(计算机)软件技术(工程)、各类(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各类(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各类(计算机)信息科学(工程或技术)、各类(计算机)信息管理(或应用)、各类计算机管理(或应用)、各类计算机控制(技术)、各类计算机通信(通讯)、各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信息安全、系统理论(科学或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地球(地理)信息系统(科学或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计算机与经济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硬件(器件或设备)、电器与电脑、可视化程序设计、Web应用程序设计、多媒体制作、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办公自动化技术、软件测试等专业。

20.电气电力类:电力(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电站自动化、电站测控、变电运行、高压输配电线路、(电力)线路运行、电气技术教育、微电机、电机与电器、各类电力(电气)自动化、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水电站及电力网、供用电技术、电网监控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农村电气化技术、电工(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等专业。

21.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类:电子信息(工程)科学(技术)、微电子(技术)、电子工程(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仪器仪表、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技术(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技术)、控制工程、数控技术(设备)、各类自动化专业、电磁场技术、真空电子技术、无线(电)技术、通信工程、信息显示、信息物理工程、信息对抗技术、电子声像技术、图文信息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医学影像工程、假肢矫形工程、生物信息技术、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网络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微电子学、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通信网络(系统)、(移动)通信技术、程控交换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子)仪器仪表、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有线电视工程技术等专业。

22.机械类: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工程、机械装备、精密机械、工业工程、机械自动化、自动化设备、制造工程(工艺)、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机电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数控技术(设备)、模具设计与制造、玩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液压与气动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各类机电或动力设备的运行或维护等、(电子)仪器仪表、医疗仪器仪表等各类专业器械设备、各类汽车(车辆)制造(装配)与维修(检测或运用)技术、汽车改装(整形)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车辆工程等专业。

23.公安类:犯罪学、犯罪心理学、侦查(察)学、刑事侦查(察)、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查、经济侦查、警察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公安信息技术、公安情报学、犯罪情报信息、公安视听技术、公安图像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警卫(学)、涉外警务、边防管理(或指挥)、边防公安、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指挥)、火灾勘查、科技防卫、安全防范工程(技术)、公安(安全)保卫、国内安全保卫、公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警察管理、核生化消防、预审(案审)、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物证技术、法化学、治安(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交通事故处理、公安文秘、公安法制等专业。

24.司法监所管理类:犯罪学、监狱学、狱政管理、刑事执行、劳教管理、罪犯管教、罪犯教育、矫正教育学、罪犯心理矫治、涉毒人员矫治、司法管理等专业。

25.教育学类: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初等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特殊教育、言语听觉科学、化学教育等各学科教育等专业。

26.心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含临床心理学方向等)、犯罪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等专业。

27.体育学类: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管理(服务)、运动人体科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生物科学、社会体育、警察体育、休闲体育、竞技体育、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保健康复、武术等专业。

28.艺术类:(可以按照小类设置专业条件)

A音乐小类:音乐学、作曲、(音乐)指挥、音乐表演、民族音乐、交响乐、声乐、歌剧、戏剧戏曲音乐、音乐剧、钢琴、管弦、各种乐器演奏、现代器乐打击乐、音乐科技与艺术、音乐教育、音乐工程等专业。

B美术小类:美术、绘画、中国画、油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雕塑、书法、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木偶表演与制作等专业。

C电影电视广播小类:电影编导、广播编导、电视编导、影视学、电视艺术、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摄影等专业。

D舞蹈小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芭蕾舞、中国舞、民族舞蹈等专业。

E戏剧戏曲小类:戏剧学、戏曲学、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

F表演小类:戏剧戏曲表演、话剧表演、影视表演等专业。

G舞台艺术类:舞台美术、照明艺术、录音艺术等专业。

H播音小类。

I主持小类。

J导演小类。

K艺术管理小类:艺术管理、文化事业管理等专业。

L杂项小类:艺术学、公共艺术、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等专业。

29.物理、力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工程物理、核物理、力学、声学、光电子技术科学、工程结构分析等专业。

30.化学化工类:化学(基地)、应用化学、化工、化学工程与艺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有机化工、工业生物工程、化工设备(维修)等专业。

31.材料学类: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稀土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功能材料、电子封装技术、陶瓷、硅酸盐等专业。

32.大气与天文学类:天文、空间科学、气象(学)、大气科学(技术)、大气探测技术、应用气象技术、防雷技术等专业。

33.地理科学类:地理、地理信息系统(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34.地质地矿类:地质、地质工程、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采矿工程(或技术)、石油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天然气、矿物加工、勘查、资源勘查与开发、矿物资源、地质矿产勘查、勘察工程、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地质矿产勘察技术、矿山地质、岩矿鉴定、矿山测量、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铀矿地质与勘查技术、非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岩矿分析与鉴定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工程地质勘查、水文与工程地质、矿物加工工程等专业。

35.海洋科学类:海洋(科学)技术、海洋管理、海洋资源、(近岸)海洋环境(科学或工程)、海洋生态、海洋水文、近岸海洋学、海洋生物(工程)、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放射生态学、军事海洋学、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等专业。

36.环境科学类:环境科学(工程)、资源环境科学(工程)、生态学、海洋资源环境、(近岸)海洋环境(科学或工程)、海洋生态、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水务工程、灾害防治工程、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类、(环境)安全工程、环境经济、农业生态学、综合规划、生态植物修复、环境经济与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治理(技术)、环境评价、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环境保护技术、资源环境与城市(城乡规划)管理、城市检测与工程技术、水环境监测与保护、城市水净化技术、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等专业。

37.能源动力类:电气电力类、热能动力工程、风能动力工程、能源工程、核工程、核技术、核化工与核燃料、核反应堆、核电、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城市)燃气工程、供热工程等专业。

38.城建规划类:城乡规划、城市(镇)规划、园林规划、道路规划、土地规划等专业。

39.建筑建设类: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决算、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机场建设、渡河工程、地下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技术)、城镇建设、矿井建设、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工程等专业。

40.交通运输类: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物流、海事管理、交通设备信息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物资储运、道路交通、城市交通、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汽车运用技术、交通运输管理、交通管理、交通工程管理、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路政管理、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城市交通运输、公路监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水运管理、海事管理、港口业务管理、各类轨道交通工程(设备、技术或管理)等专业。

41.景观类:园林、景观学、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城市园林(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园林技术等专业。

42.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港口海岸(航道)及治河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海岸与海洋工程、水文与水资源、水文自动化测报技术、水信息技术、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灌溉与排水技术、河务工程与管理、城市水利、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务管理、水利工程监理、水土保持等专业。

43.测绘类: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地图制图技术、矿山测量等各类专业测量或测绘等专业。

44.轻工纺织类: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轻工生物技术、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数字印刷、染整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制浆造纸技术、香料香精工艺、表面精饰工艺、现代纺织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丝绸技术、服装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新型纺织机电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印刷设备及工艺、出版与发行等专业。

45.农林业工程类: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工程、生物系统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技术、观光农业、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经济林、林业技术、林产化工技术、木材加工技术、森林采运工程、林业经济信息管理等专业。

46.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应用生物教育、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动植物检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安全、植物科学与技术、应用生物科学、植物资源工程等专业。

47.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茶叶生产加工技术、农艺教育、园艺教育、园艺技术、特用作物、草业科学、种子科学与工程、食用菌、作物生产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中草药栽培技术、烟草(栽培技术)、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等专业。

48.森林资源类:林学、森林(资源)保护、植物保护、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森林(生态)旅游等专业。

49.动物科学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畜禽生产教育、蜂学、昆虫学、蚕学、动物药学等专业。

50.水产类:渔业(综合技术)、海洋渔业、淡水渔业、水产、水产养殖(技术)、水族、海水养殖、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水生动植物保护、海洋捕捞技术等专业。

51.动植物检疫类:动物或植物检疫、生物安全、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饲料与动物营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兽医医药、动物防疫与检疫等专业。

52.医学类:基础医学、医学信息学、临床医学(含临床病理学方向、临床急救医学方向、眼与视光学方向、放疗方向等)、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检疫、妇幼保健医学、营养学、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中医学(含中医骨伤方向)、针灸推拿学(含康复医学方向等)、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中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麻醉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放射医学、康复治疗学(技术)、眼视光学(技术)、精神医学、医学技术、听力学、医学实验学、医学美容技术、医学信息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医学影像工程(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营养、呼吸治疗技术、护理(学)、助产、护士、涉外护士、产假护士等专业。

53.药学类:制药工程、药理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应用药学、临床药学、海洋药学、药事管理、化工与制药、制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生物制药、兽药生产与营销等专业。

54.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储运与加工、食品工艺、烹饪与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检测)、乳品工程、粮食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等专业。

55.航空航天类:飞行器设计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航空航天工程、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航天运输与控制、飞行技术、(航空航天)质量与可靠性工程等专业。

56.武器类:武器系统、发射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弹药工程、爆炸技术、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地面武器机动工程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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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北京公务员是通过地方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国家公务员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部门、岗位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国考招录公告一般于每年的10月中上旬发布,报名时间一般为10月中旬到下旬,考试时间一般是11月最后一个星期天或12月的第一个星期天。近几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11月,考试时间一般是12月。

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对于地方公务员考试的难度较大一些,考试的答题要求也是有所区别的,考生备考时,需要根据当地考情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

考生可持续关注当地的招考网站,及时了解招考信息,做好备考准备。根据官方发布的考试公告、职位表、考试大纲等公告信息,慎重选择职位,针对性备考。

2012年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招聘公告(公务员转任)

为适应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工作需要,北京证监局拟通过公务员转任方式招聘约13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根据国家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良好。

2、现在中央国家机关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关工作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北京市为市级或区、县级机关工作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监管工作要求。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财经综合、会计、法律、计算机四类约13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工作人员。均使用国家主管部门核批的正式编制。

专业要求:具有经济、金融、工商管理、企业管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法律、计算机软硬件、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专业。

三、报名

本次招考通过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按如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自8月20日起可点击以下链接地址: http://202.106.183.106/bmapp进入转任考试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

2、请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注意以下事项:

(1)北京监管局岗位按专业设置,每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代码“201-01”为财经综合类专业、“201-02”为会计类专业、“201-03”为法律类专业、“201-04”为计算机类专业。

(2)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后,不得多次重复报名;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必须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畅通;

(5)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规范上传本人照片。

3、在线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9:00—8月26日17:00。

四、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请于9月3日9:00—9月7日17: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者可同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两科。公共科目考试为申论,总分100分。专业科目考试分为财经综合、会计、法律、计算机四个类别,每科总分100分。不指定教材和复习大纲。

2、笔试日期:2012年9月8日或9日(以准考证上考试日期为准)

笔试时间:上午9:00—11:00申论

下午14:00—17:0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请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对通过考试的拟录用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010-88088060。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北京公务员考试的区别

国家公务员是国考,北京公务员是省考,这其实就是国考和省考的区别:

1、组织考试的部门不同:国考是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局组织的,而省考是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组织的;

2、命题组织模式不同: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有自己的命题组,由命题专家统一命题,但地方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组织自己的命题组,所以省级考试试题主要来自人事部门考试中心题库;

3、职位从属不同:国考是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省考是省直属及各地市所属单位招考;

4、考试科目:国考和省考大部分都是考行测+申论,但是国考银监会,证监会等需要加试专业知识。

5、题量不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近两年都是135道题,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地方的公考与中央、国家的考试有一些区别,各地方也不尽相同.

好了,关于北京市证监局公务员考试和2012年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招聘公告(公务员转任)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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