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公务员考试组织关系指什么这个问题,公务员政审需要填写那些主要社会关系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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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政审需要填写那些主要社会关系
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与本人关系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情况。
一般情况是这样:未婚的,填父母、兄弟姐妹;已婚的,填配偶、子女。
社会关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诸方面的各种复杂的关系,它包含亲属关系和人际关系。中文在描述人物的社会关系时常用“政治背景”、“来头”来说明其复杂的社会关系。
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是指与发展对象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公、公婆)、伯叔姑舅姨等。
审查发展对象的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对上述的每一个人逐个调查,而是要对那些与发展对象在政治上、经济上有密切交往的人进行审查。
扩展资料:
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
当前发展党员进行政审的主要内容应是:入党人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关系
报考公务员 现有身份
公务员考试报名中的现有身份填写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人员。
其他经济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
社会组织在社会科学中社会组织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人们从事共同活动的所有群体形式,包括氏族、家庭、秘密团体、政府、军队和学校等。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
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考试程序一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是否与报考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填什么
是否与报考单位构成回避关系需要如实填写,如果报考单位有亲属在工作,按照规定是不能报考该单位的。
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本规定所称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关于公务员回避的其他规定。
《公务员回避规定》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包括:
(一)考试录用、聘任、调任、领导职务与职级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转任、出国(境)审批;
(二)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仲裁、案件侦办、审判、检察、信访举报处理;
(三)税费稽征、项目和资金审批、招标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公务活动。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回避规定
公务员考试级别甲级,和乙级分别是什么意思
公务员考试等级是按照职位属性进行区分的,省直的职位为甲级,乡镇街道的职位为丙级,其他职位都为乙级。不同省份说法不一样,在山东没有甲乙级的类别,但是山东公务员考试针对专业领域划分为ABC类,吉林公务员考试标注的就是省属属于甲级,地市属于乙级。
考省直、市州直机关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
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和《申论》(乙)。
扩展资料: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
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考试程序一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关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公务员考试
显然这是你个人原因造成的组织关系未能及时转接,时间长达8年,原则的话,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现在国企单位已经明说关系已经转出,但根据中组部编印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过期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的要求,你只能再次找原单位去协商,开新的介绍信。能用什么办法就用吧,当然还是要说,把自己该做的做了,最后大概率可能仍是无法挽回。做好心里准备。
至于公务员非党员岗位,一般影响不大。具体得看当时政审人员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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