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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 原材料
2008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
一.注意事项
1.本次申论考试分题本和答题纸两部分,题本提供资料和问题,答题纸供你作答时使用。
2.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务必填写在答题纸密封线指定位置,答题纸上不准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符号。注意:所有作答都必须填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否则无效。
3.用黑色墨水笔(签字笔)作答。要求书写清楚,卷面整洁。
4.本次申论试题共3个问题。总时限为120分钟。
二.给定材料
材料一: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6000万灾民需要救助,2200万城市人口生活在最低保障线下,还有7500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6000万残疾人需要救助。近年来,我国每年因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逾百万,经济损失达6500亿元,占中国GDP的6%。如何建设一个完善而有效的**救助体系日显重要。
临近2008年春节,一场大范围的雨雪横扫半个中国,这场极为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持续时间之长,降温幅度和降水强度之大覆盖地域之广,历史罕见灾害发生时段又恰逢春运高峰,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多困难对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
救灾过程检验了政府处理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领导闻灾而动,奔赴抗灾第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各行各业则伸出温暖之手,全力进行救灾。而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则打破传统习惯,携手抗灾,一些地方电力供应逐步恢复,一些被雪堵的公路、铁路逐步畅通。正因为我国政府采取了强大有力的应对措施,才使这场雪灾的损失降到了最低。联合国一位负责减灾的高级官员说,中国政府迅速启动抗灾应急计划,积极调配国家资源,满足了上亿受灾民众的需求,世界各国政府都可以学习中国政府的做法。
材料二:
从整体上看,这次雪灾政策应对还是及时有效的,有四种力量起到作用:一是政府,二是军警,其中有102名将军组织疏导旅客。三是企业,他们通过**组织,通过政府给以了很大的捐助,最后是保险体系,这几股力量形成了这次救险的一个体系,而且这个体系是行之有效的。但是也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希望政府能建立一种比较好的联动机制,使得各种**力量能投入其中。。
**组织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但现实中从媒体中却看到以下标题:“房地产企业集体失踪”、“汽车业保持沉默”、“保险业作用消失”,以及公益组织,**机构行动缓慢。而不少企业也表示,并不是不想捐赠,而是找不到相应的渠道;而不少**公益、慈善组织也表达捐助、或爱心行动却找不到政府部门相应的部们。对此红十字会一位负责人说,到底雪灾的情况怎么样,到底**需求怎么样,我们从政府那里得不到信息,完全依靠我们下面向我们报信息。所以我们对灾情不了解的时候,不轻易发出呼吁,红十字会发出呼吁的等级有很多,因此这个东西我们要按照程序做事是有规定的,所以显得稍微迟缓一些。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的时候,政府、企业、民间力量,还有包括保险业,应该进行协调,这个东西到底怎么联动?本来有一套应急措施,也有职责的分工,但是这套东西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希望今后我们能有一个机制,使得**力量和**组织都能积极投入这个活动;第二,希望有些信息发布机制,比如**需求,哪个地区最紧缺什么物资,大家集体把这个事情做好。
材料三:
有人认为,目前,老百姓一旦面对突发事件和陷入生活困境,依靠的往往是人们良心发现而进行的有限施舍。当发生自然灾害有大批灾民需要救助的时候,更高层次的应急救助才启动。来自民间的个人救助是令人感动的,同时也是非常脆弱,从根本上来讲民间救助行动无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保护。由于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贫困人口的救助没有走向法制化得不到法律的保障。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对**救助形成约束,使得**救助成为开头上的大道理。我们需要的不只是一些好心人的施舍,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施恩,我们需要的是法律的基本保障。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在宪法的保护下,自然而然地,或者是理所当然的处在一个**救助的系统中。**救助制度作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他是困难群众的福音,也是**稳定的基石。
材料四:
从英国的《济贫法》开始,**救助救与**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工
作对于**救助的意义在于它的价值观和科学方法。坚持**工作的价值观,运用**工作方法能够更加贴近救助对象,了解其需要并为其服务,从而取得更好的救助效果。以往政府部门的救助工作既从服务角度着眼,更立足于管理。而现代**救助工作则更加强调以人为本、更加强调服务,所以,**工作的理念与方法对更好的开展**救助救更加具有意义,政府部门也应意识到这一点。
对救助人员进行**工作培训也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我国**救助领域的人员专业化程度低。从全国来看,真正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极少。以从事农村五保供养管理服务人员的素质现状为例,根据最近的一项调查,目前在7万多个敬老院职工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千人左右,占总人数的1.4%,而初中及其以下的却占到70%以上。救助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使得他们的服务水平难于提供。
在危急情况下,人们心态难免失衡,情绪波动大,需要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进行帮助。虽然这次一些政府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组织了人力应对。但是专业性队伍和人才却不多。政府应该变被动为主动,常设危机应对人才库。在外国,大多是由专业**工作者来承担这项工作。
材料五:
1月26,广州出发列车由于南方电网瘫痪,大规模停运,军警、卫生、医疗等部门进入紧急状态。下午2时,广州市春运应急预案启动。
这一天里,还有另一群人自动选择进入紧急状态,某大学一位研究生注意到媒体关于火车站旅客滞留情况的报道,他拿起电话,开始联系学校团委和学生处,民间组织广东岭南狮子会的负责人开始联系民政部门,希望捐赠物资;教师范某这一天里选择联系的是广州火车站和火车东站的春运指挥部,而广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选择向主管单位广州市宗教局请示,希望有丰富志愿者经验的基督教义工也能为此出力。义工们第一时间联络的有关部门多种多样,没有人准确的知道是哪个部门统筹义工,想出力的个人试图寻找组织,而组织则在申请主管单位批准。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有关领导表示,没有想到**热心人士这么多,我们可利用的资源这么丰富。广州火车站地处越秀区,越秀区民政局在火车站安置滞留旅客的工作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义工和志愿者对于辅助他们的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2008年开始的这场突发性事件,似乎令政府部门和民间义工组织找到了一种资源对接的可能。
1月27日,越秀区民政局下设的越秀区义工组织协会,立刻被动员起来,此外区民政局党员义工大队成员,以及一些街道居委会工作者随即加入物资发放队伍。27日当天,越秀区民政系统的义工都全部到位了。这一天里,希望作为义工帮助火车站滞留人群的民间人士仍在等待。
1月28日,一封对外公开信终于出现在广州市青年志愿者网站上:“为确保2008年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市春运办统一部署和安排,现组织志愿者开展春运志愿者服务工作。这一天滞留火车站的人已经近20万。在以往春运工作中,民政局并非主力。50年一遇的灾害第一次把民政局推到了大规模应急救助的前线。1月28日,人流突然增多,安置旅客的流花馆开始挤满了,此时发放的救灾物品容易引起骚乱。我们暂缓了一下,迅速找到了第二个方案”广州民政局的有关同志回忆到,一开始没有招募**上的义工,是因为民政局系统的工作很有秩序,他们没有想到后面滞留的旅客会越来越多。当天下午,火车站附近地区值班的民政局工作人员再一次觉得人手不够用了。他们随即开始联络以往有过合作的民间组织,以及一些自己找上门来的抗灾的义工组织。
民政局安排义工的工作大都是在相对安全的地区发放物资和疏导人流,只有很少义工经由批准和组织,能够深入人群进行物资发放。挑选这些义工的标准,是要看他们身体素质好不好,纪律性是不是高。此次救灾,只接受有组织和正式登记报名的**义工。曾有中学生和外国人想加入服务,最终被劝退。也曾有市民自筹食物和衣物,试图自行进入火车站地区进行发放,却发现满腔热情却无法展开工作。
义工队伍中,不服从民政局统一调配的行为偶有出现。广州市一家供水单位的义工队伍自行到一处旅客滞留区发放瓶装水,他们也许觉得那里的旅客更加需要帮助,不料引起了小范围骚乱,警察立即前来制止,刚刚发出去的瓶装水转眼打到了警察和义工身上,滞留旅客的焦躁情绪一触即发。
“使用义工,我们首先考虑义工的安全有没有保证。那么大的人流量,义工怎么能走到解放军和警察前面?一旦发生踩踏怎么办?”民政局的想法没有得到一些充满热情的年轻义工的认同,他们觉得哪里最需要,就应该到那里服务。民政人员讲述的这些情况,被其他义工所证实。
1月31日,近20万旅客一天之内再次从广交会展馆等旅客安置点回流广州火车站,武警组成的人墙一度被骚动的人群冲开。当晚,一篇名为《广州火车站志愿者实录:愤怒的志愿者》的帖子出现在天涯社区,并被广泛转贴。“今天作为一名春运工作的志愿者,作为一名满腔热情的大学生,我深深感动的不是爱心、不是热情而是无奈、无奈再无奈!”“我们所做的工作就是后来涌入的人,会展馆只可以休息、不可以侯车。想上火车一定要去火车站等,但仍然有人拿着当天的报纸来质问我们。没多久又有大批人涌入,说是火车站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在会馆等。作为志愿者,很无奈。我们既不知道最新的消息,也不知道该怎么通知他们?看着那个等了5天的2岁的孩子,忍不住掉下泪来。”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提及捐赠物资堆到天花板却不派发,“甚至是母亲带着小朋友来要一块纸皮,我们志愿者都要对着民政部门的人点头哈腰,才能答应。”最终他们选择了“偷”,“民政部门开了封了的食物,我们就悄悄地放在袋子里,走到人群中,趁他们不注意,塞给老人和小孩。
然而,网络上的声音并不是一边倒批评民政局。岭南狮子会的工作人员这样看待网络上对民政局的质疑:“作为一个慈善团体的义工负责人,从1号到现在,我每天晚上10点到凌晨都在旧交易会广场协助民政局派发物品,跟民政局的人也打了无数的交道,其实说实话,他们也很辛苦,他们大部分人已经连续奋战了7-8天,每天睡觉不到5小时。所有民政部的人员全体出动,但人手也远远不够,现在是连各街道的公务员也全部出动,有些公务员完全没有任何民政工作的经验也马上投入工作,有时候也难怪他们有态度方式之类的不足。
另一种争议存在于义工组织之间。由于包括广州志愿者、狮子会、基督教青年会、麦田计划等在内的各种民间组织常常在同一区域工作,属于不同团体的义工很容易互相观察。既有动员人数多、但管理松散,缺乏凝聚力的团队,有理性沉稳、具备一定应急专业性的组织。此次应急救助对于很多非政府组织而言,也是第一次面临重大考验。
媒体的抗灾报道引起了民众的高度关注,民间物资的捐赠一直非常踊跃。在网络上,出现了这样的声音:“对于送到民政局的物资,他们接受的条件非常苛刻:旧的不要,食物要有发票,往往是送过去一大堆,他们挑拣一些,剩下的还要拿回来,对于多出来的没有发放完的物资,民政局可能会拿到爱心超市去卖掉。”
对于为什么要有选择的接受物资,为什么食物要有发票,其实都是应急赈灾过程中必须重视问题。民政局的同志说:“曾有人提出要给我们捐2000份炒面,我们没有接受,我们不知道这炒面吃了究竟安不安全。大量民众提出捐赠衣物,但旧衣物往往也不被接受。旧衣物必须杀菌消毒后才能发放,人流密集,一旦引发传染性疾病无法控制,时间紧张,我们没有人力和物力做这个工作。”
这次罕见的大规模动员救助行动中,大部分老百姓、义工和一些一线的政府公务员一样,缺乏应急救助和捐赠的相关知识,而上述这些信息在救灾过程中以及结束后,都没有被及时而清晰的传递出来。信息发布系统的缺失不只存在于物资捐赠过程中,对义工的组织和管理同样如此,甚至第一线的公务员往往也不清楚很多情况的变化。岭南狮子会义工队伍的组织者在出动之前,需要自己通过网络和媒体搜集相关信息,退票点在哪、厕所在哪里等等,然后整理出来告诉义工,以便义工在碰到旅客询问时可以提供准确信息。而义工门已经习惯了见到成群的旅客拎着行李忽然涌来又忽然涌去的慌乱大场面,“都是不正确信息误导了他们。”一名广州青年志愿者这样认为。很明显,这一次的火车站救助行动不仅只是给政府部门提供了一次大规模动员**义工的机会,对于很多民间组织而言,也是从来没有过的经验。当政府发现原来有这么多民众力量可以动员时,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早在2005年,广州市民政局便提出,要在年内实现广州市注册义工人数达到创建文明城市所需要的户籍人口8%的目标,即义工人数达到60万人。然而一些长期从事志愿者服务的义工给出的评价是,“政府重量,而不重质。”拥有1000多万人口的广州并不缺乏义工,不缺乏热心的义工,缺的是政府对义工有针对性的管理。“希望不是和政府只有这唯一的一次合作。”这是一名尚未在民政局正式注册的助学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期待。而越秀区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说,他们正在考虑这次和义工协同作战的经验,可不可以运用到2010年广州亚运会义工动员和管理工作之中。
材料六:
在这次雪灾中,整体而言,大部分抗灾救灾的职能都由各级各地政府部门承担起来了,官方成为抗灾救灾的绝对主力。事实上,在复杂多元的现代**,政府的职能不是万能的,政府来承担抗灾救灾的全部责任和风险难免见襟见肘。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NGO(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自治机制,它的特征决定了它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整合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加强两者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是现代应急机制的特点和趋势。
1995年日本阪神发生的大地震,由于程序复杂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救灾对策总部在地震后的第三天才得以成立,而在政府的应对程序启动之前,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NGO和志愿者已经到达了现场并开始组织资源、运输物资、展开救助。危机过后,一直沉默的NGO在日本得到了认可。这说明,在紧急情况下,NGO可以弥补政府职能的不足,甚至起到政府部门难以起到的作用。美国前总统、联合国秘书长海啸重建特使克林顿,总结印度洋大海啸救灾工作的八点经验教训,其中一条就是应充分发挥NGO在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在海啸救灾中非政府机构承担了三分之一的援助资金和实际工作,他们已经成为救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NGO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据民政部的统计,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共有非政府组织28.37万个。但是,我国自非政府组织诞生之日起,始终面临着政社不分、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和难以实施的问题,由此带来NGO资源动员能力严重不足、运行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有学者认为,NGO机构比较小,灵活性强,应对突发事件反应迅速。灾害发生后,他们一方面可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救助,另一方面能够马上组织捐款捐物和动员志愿者,做出及时的反应。而政府不仅要判断真实情况,而且要通过庞大的管理体制层层上报、层层决策,然后才能采取行动,往往会错失救灾的最佳时机。
材料七:
从目前我国**救助资金的来源看,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占绝大多数的份额。根据民政部的统计,2006年我国民政事业费支出为782.3亿元,这对于4000多万需要救济的城市贫困人口来说,可谓是杯水车薪。在这次雨雪冰冻灾害中,各界人士纷纷解囊相助,据统计,截止到2月12日,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和7个重灾区接收救灾捐款物近12亿元人民币。据中华慈善总会统计,我国每年的捐赠75%来自国外,来自国内的25%中,15%由富人捐赠,10%来自平民百姓捐赠。而美国的慈善捐款10%来自公司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85%来自民众。
中国企业的慈善行为最初是由直接捐赠开始的,而捐赠的对象多是各种官办基金会。很多至今颇具影响力的公募基金会,都脱胎于政府部委。比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团中央办的,中国少年儿童发展基金会是全国妇联办的,中国扶贫基金会是农业部办的。中国的民间慈善组织发展面临的一个主要障碍是准入门槛太高。成立民间组织所依据的法律《**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仅申请手续繁复,而且审核条件苛刻,比如民间组织到民政部门注册时,必须要有一个党政机关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而且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这使得许多民间慈善组织因为找不到主管部门挂靠,要么成立不了,要么走曲线救国的路线,采用工商注册登记的办法寻求合法注册,而这样的操作,就必须按照企业的标准照章纳税,组织和运作成本负担相当重。同时,人手较少,尤其是缺乏专业人士,也是目前困扰相当一部分由企业设立的基金会的突出问题,慈善活动都需要有一个专业的慈善项目组织管理人才,在中国这个才是最为棘手的问题。
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政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最有力手段就是制定明确、优惠的免税政策。而我国目前对于免税问题政策比较模糊、优惠的额度偏低、程序繁琐,无形中打击了人们特别是企业捐赠的积极性。比如,根据我国目前的税法所得额的3%以内,企业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一旦捐赠金额超过3%,企业还得为捐款项的超出部分纳税。这就造成企业捐得越多,税交得也越多。对于个人而言,享受免税待遇所要经历的繁琐程序,也让人望而却步。
一遇到灾害,大凡机关单位总是按人头、依职务指派捐款或捐物,捐多捐少都有定数,行政色彩浓厚、缺乏自愿性、独立性、自觉性。一般说,你想不捐或者多捐似乎都是说不过去也是容易被当前“另类”。捐赠了款物,心里都愿意知道这些款物用在什么地方,是否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由于目前我国慈善事业的公示和监督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造成部分慈善机构缺少必要的行为自律、监督和审计,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管理上存在漏洞,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出现侵占、挪用、贪污捐赠物的行为,使得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效率经常被质疑。
最近,一家媒体专门就唐山新时代企业家进行的一番透视,唐山新时代企业家却大发“好事难做,善门难开”的牢骚。李某自称是个“听招呼型”的捐助者。她告诉记者,自己曾经参与过为地震、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受害者、失学儿童、白血病患者捐款捐物等多种慈善活动,但每一次都需要经过街道组织或者媒体发起形式实现。而平时想做点善事,总需要到处打听,不免产生“善门难寻”的感觉。从事珠宝玉器经营的刘先生则属于“扔下就走形”------每次捐款都是扔下就走,从来不留下姓名。接受来访的他千叮咛万嘱咐不可透露自己的名字,并直言并不是想当做好事不留姓名的活雷锋,而是自己经营的生意本大利也大,免得树大招风,引起**对自己财产来源的关注,招来麻烦。在胡润慈善排行榜上列居第五位的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花5000万资助1000名品学兼优寒门学子完成大学学业,但是他同时不得不再掏200万去找真正的受助人。原因是有关部门以往“盖有公章”送来的贫困生中,有一些并不贫寒,还有竟是领导的子女,慈善腐败以及慈善成本高昂是李书福遭遇的无奈,亦可以看作中国慈善事业困境的缩影之一。
材料八:
不少南方地区的政府部门,在观念上认为防寒是北方地区需要考虑的事情。在这样的一种意识引导下,在制订当地生产计划、安排当地群众生活的时候,自然就少会考虑“防寒问题”武汉市在遭遇50年不遇的冰雪低温天气后,市区多处供水管道冻裂,造成大面积停水事故。事后检查得知,很多供水管道本身的抗冻能力就不够。如贵州省因为凝冻天气,造成供电设施倒塌,电缆断裂的问题,也是供电部门当初在建设的时候对恶劣天气估计不足。导致这些设施、电缆在承重、抗冻设计上存在缺陷。雨雪天气才持续了半个多月。全国因无煤发电而被迫关停的发电机组就达4099万千瓦,致使许多地方不得不拉闸限电。这与其说是雪灾所致,不如说是电煤管理机制出了问题。在我国、多数火电厂都以10至12作为正常电煤库存量,5天作为警戒线。而在美国,火电厂的电煤库存量都保持在40天左右。一般的灾害性天气不好影响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转。两相比较,我们的抗灾能力为何脆弱,可见一斑。
材料九:
在2008年这场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面前,许多人仍固执的选择出行,而最后因客观原因滞留时,很多人不知道如何自救和互相帮助,完全是等待救援的被动状态,有人情绪失控,有人晕倒,更加增加了政府救援的难度。在一些发达国家,在小学就开设专门的课程教育孩子如何应对大雪、暴雨等各种灾害。这样一来,民众在应对恶劣天气的过程中就不再单纯处于等待救援的被动状态,而知道如何进行自救和互相帮助,减轻政府的负担。以2005年美国东北部暴雪为例,尽管雪灾造成15万户停电,但由于人们在就做好准备,家中储藏了防寒物资,并管教家人不随便外出,因此并未对人们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如果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育也抓得紧,大量旅客就不会知道有危险而纷纷涌向车站,也就可能避免饿死、冻死的危险。
三、作答要求
(一)材料7反映了哪几个主要问题?请用200字左右的篇幅将其概括出来。要求:概括全面,条理清晰,语言流畅。(20分)
(二)
根据材料5,用不超过300字的篇幅,简要提出“政府进一步强化义工工作的措施”。要求:措施全面、可行、操作性强,条理清晰。(30分)
(三)根据所给全部材料(仅限所给材料)以“提高**求助水平的对策”为题,写一篇800字左右的策论型文章。要求:结构完整,措施全面、可行、操作性强,条理清晰,行文流畅。(50分)
急!!有关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的问题
吉林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
为规范招录机关设置专业条件,方便考生报考,实行本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招录机关设置专业条件时,除专业不限的职位以外,应按目录中的专业类别设置,可根据需要设置多个专业类别。确需超出目录以外设置专业条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设置。综合管理类的职位一般不作专业限制。
1.哲学、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政治学、国际政治、行政学(管理)、外交学、国际文化交流、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思想政治教育、党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等专业。
2.公共管理类:卫生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土地资源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管理(监察)、社区管理、村(乡)镇管理、农村行政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涉外事务管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教育(行政)管理等各专业公共行政管理、文化产业等各类产业管理、航运管理等各类交通运输管理、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和开发区管理等专业。
3.卫生管理类:卫生监督、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学文秘、医院管理等专业。
4.社会学类: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女性学、伦理学、人类学、人口学(工作)、社会工作(含司法社会工作方向等)、社会管理、社区服务(管理)、社区康复、家政学(服务)、老年服务(管理)、青少年工作(管理)等专业。
5.经济管理类:经济学类、财政税收类、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管理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业经济、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土地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开发、市场营销教育、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投资(学)、(企业)人力资源(人事)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涉外旅游、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贸易经济、工业外贸、国际商务、商务策划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特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资产评估、商品学、产品质量工程、国际企业管理、饭店(宾馆、酒店)管理、(企业)理财、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国际工程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商务管理、医药营销等各种专业营销、工商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经济管理(学)、劳动经济、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济、农业经营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文化贸易、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海洋经济、农业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投资经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或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6.经济学类:财政税收类、金融类、经济学、国际经济、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7.财政税收类:财政(学)、税收(务)、涉外税收等专业。
8.金融类: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管理、经济与金融、国际金融、信用管理、证券、证券投资、期货、货币银行学、保险(学)、保险(实务)、医疗保险实务等专业。
9.会计与审计类:会计(学)、审计(实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国际会计、会计(财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等各类专业会计等专业。
10.数学、统计类:数学、数理基础科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统计(学)、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国土资源调查等各类专业统计调查等专业。
11.法学类: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法律(事务)、国际法、刑事司法、监狱学、律师、涉外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公安法制等专业。
12.汉语言与文秘类: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化)、中文应用、对外汉语、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戏剧影视文学、古典文献、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现代秘书、司法文秘(秘书)等各类专业文秘(秘书)、新闻(学)等专业。
13.新闻传播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媒体创意、广告(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广播电视技术(工程)等专业。
14.文物考古与历史学类: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文物保护、博物馆等专业。
15.民族宗教类: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专业。
16.外国语言文学类:根据职位需要设置相应语种。
17.图书与档案学类:图书馆(管理)、档案(管理)、科技档案、图书档案管理等专业。
18.计量测量类:计量技术、测量技术、检测技术、精密仪器、几何计量测试、光学计量、无线电计量测试、热工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等专业。
1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科学(技术或教育)、各类(计算机)软件技术(工程)、各类(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各类(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各类(计算机)信息科学(工程或技术)、各类(计算机)信息管理(或应用)、各类计算机管理(或应用)、各类计算机控制(技术)、各类计算机通信(通讯)、各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信息安全、系统理论(科学或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地球(地理)信息系统(科学或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计算机与经济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硬件(器件或设备)、电器与电脑、可视化程序设计、Web应用程序设计、多媒体制作、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办公自动化技术、软件测试等专业。
20.电气电力类:电力(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电站自动化、电站测控、变电运行、高压输配电线路、(电力)线路运行、电气技术教育、微电机、电机与电器、各类电力(电气)自动化、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水电站及电力网、供用电技术、电网监控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农村电气化技术、电工(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等专业。
21.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类:电子信息(工程)科学(技术)、微电子(技术)、电子工程(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仪器仪表、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技术(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技术)、控制工程、数控技术(设备)、各类自动化专业、电磁场技术、真空电子技术、无线(电)技术、通信工程、信息显示、信息物理工程、信息对抗技术、电子声像技术、图文信息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医学影像工程、假肢矫形工程、生物信息技术、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网络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微电子学、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通信网络(系统)、(移动)通信技术、程控交换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子)仪器仪表、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有线电视工程技术等专业。
22.机械类: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工程、机械装备、精密机械、工业工程、机械自动化、自动化设备、制造工程(工艺)、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机电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数控技术(设备)、模具设计与制造、玩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液压与气动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各类机电或动力设备的运行或维护等、(电子)仪器仪表、医疗仪器仪表等各类专业器械设备、各类汽车(车辆)制造(装配)与维修(检测或运用)技术、汽车改装(整形)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车辆工程等专业。
23.公安类:犯罪学、犯罪心理学、侦查(察)学、刑事侦查(察)、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查、经济侦查、警察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公安信息技术、公安情报学、犯罪情报信息、公安视听技术、公安图像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警卫(学)、涉外警务、边防管理(或指挥)、边防公安、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指挥)、火灾勘查、科技防卫、安全防范工程(技术)、公安(安全)保卫、国内安全保卫、公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警察管理、核生化消防、预审(案审)、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物证技术、法化学、治安(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交通事故处理、公安文秘、公安法制等专业。
24.司法监所管理类:犯罪学、监狱学、狱政管理、刑事执行、劳教管理、罪犯管教、罪犯教育、矫正教育学、罪犯心理矫治、涉毒人员矫治、司法管理等专业。
25.教育学类: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初等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特殊教育、言语听觉科学、化学教育等各学科教育等专业。
26.心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含临床心理学方向等)、犯罪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等专业。
27.体育学类: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管理(服务)、运动人体科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生物科学、社会体育、警察体育、休闲体育、竞技体育、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保健康复、武术等专业。
28.艺术类:(可以按照小类设置专业条件)
A音乐小类:音乐学、作曲、(音乐)指挥、音乐表演、民族音乐、交响乐、声乐、歌剧、戏剧戏曲音乐、音乐剧、钢琴、管弦、各种乐器演奏、现代器乐打击乐、音乐科技与艺术、音乐教育、音乐工程等专业。
B美术小类:美术、绘画、中国画、油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雕塑、书法、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木偶表演与制作等专业。
C电影电视广播小类:电影编导、广播编导、电视编导、影视学、电视艺术、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摄影等专业。
D舞蹈小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芭蕾舞、中国舞、民族舞蹈等专业。
E戏剧戏曲小类:戏剧学、戏曲学、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
F表演小类:戏剧戏曲表演、话剧表演、影视表演等专业。
G舞台艺术类:舞台美术、照明艺术、录音艺术等专业。
H播音小类。
I主持小类。
J导演小类。
K艺术管理小类:艺术管理、文化事业管理等专业。
L杂项小类:艺术学、公共艺术、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等专业。
29.物理、力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工程物理、核物理、力学、声学、光电子技术科学、工程结构分析等专业。
30.化学化工类:化学(基地)、应用化学、化工、化学工程与艺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有机化工、工业生物工程、化工设备(维修)等专业。
31.材料学类: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稀土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功能材料、电子封装技术、陶瓷、硅酸盐等专业。
32.大气与天文学类:天文、空间科学、气象(学)、大气科学(技术)、大气探测技术、应用气象技术、防雷技术等专业。
33.地理科学类:地理、地理信息系统(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34.地质地矿类:地质、地质工程、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采矿工程(或技术)、石油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天然气、矿物加工、勘查、资源勘查与开发、矿物资源、地质矿产勘查、勘察工程、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地质矿产勘察技术、矿山地质、岩矿鉴定、矿山测量、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铀矿地质与勘查技术、非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岩矿分析与鉴定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工程地质勘查、水文与工程地质、矿物加工工程等专业。
35.海洋科学类:海洋(科学)技术、海洋管理、海洋资源、(近岸)海洋环境(科学或工程)、海洋生态、海洋水文、近岸海洋学、海洋生物(工程)、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放射生态学、军事海洋学、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等专业。
36.环境科学类:环境科学(工程)、资源环境科学(工程)、生态学、海洋资源环境、(近岸)海洋环境(科学或工程)、海洋生态、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水务工程、灾害防治工程、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类、(环境)安全工程、环境经济、农业生态学、综合规划、生态植物修复、环境经济与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治理(技术)、环境评价、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环境保护技术、资源环境与城市(城乡规划)管理、城市检测与工程技术、水环境监测与保护、城市水净化技术、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等专业。
37.能源动力类:电气电力类、热能动力工程、风能动力工程、能源工程、核工程、核技术、核化工与核燃料、核反应堆、核电、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城市)燃气工程、供热工程等专业。
38.城建规划类:城乡规划、城市(镇)规划、园林规划、道路规划、土地规划等专业。
39.建筑建设类: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决算、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机场建设、渡河工程、地下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技术)、城镇建设、矿井建设、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工程等专业。
40.交通运输类: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物流、海事管理、交通设备信息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物资储运、道路交通、城市交通、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汽车运用技术、交通运输管理、交通管理、交通工程管理、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路政管理、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城市交通运输、公路监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水运管理、海事管理、港口业务管理、各类轨道交通工程(设备、技术或管理)等专业。
41.景观类:园林、景观学、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城市园林(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园林技术等专业。
42.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港口海岸(航道)及治河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海岸与海洋工程、水文与水资源、水文自动化测报技术、水信息技术、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灌溉与排水技术、河务工程与管理、城市水利、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务管理、水利工程监理、水土保持等专业。
43.测绘类: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地图制图技术、矿山测量等各类专业测量或测绘等专业。
44.轻工纺织类: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轻工生物技术、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数字印刷、染整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制浆造纸技术、香料香精工艺、表面精饰工艺、现代纺织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丝绸技术、服装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新型纺织机电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印刷设备及工艺、出版与发行等专业。
45.农林业工程类: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工程、生物系统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技术、观光农业、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经济林、林业技术、林产化工技术、木材加工技术、森林采运工程、林业经济信息管理等专业。
46.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应用生物教育、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动植物检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安全、植物科学与技术、应用生物科学、植物资源工程等专业。
47.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茶叶生产加工技术、农艺教育、园艺教育、园艺技术、特用作物、草业科学、种子科学与工程、食用菌、作物生产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中草药栽培技术、烟草(栽培技术)、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等专业。
48.森林资源类:林学、森林(资源)保护、植物保护、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森林(生态)旅游等专业。
49.动物科学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畜禽生产教育、蜂学、昆虫学、蚕学、动物药学等专业。
50.水产类:渔业(综合技术)、海洋渔业、淡水渔业、水产、水产养殖(技术)、水族、海水养殖、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水生动植物保护、海洋捕捞技术等专业。
51.动植物检疫类:动物或植物检疫、生物安全、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饲料与动物营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兽医医药、动物防疫与检疫等专业。
52.医学类:基础医学、医学信息学、临床医学(含临床病理学方向、临床急救医学方向、眼与视光学方向、放疗方向等)、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检疫、妇幼保健医学、营养学、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中医学(含中医骨伤方向)、针灸推拿学(含康复医学方向等)、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中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麻醉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放射医学、康复治疗学(技术)、眼视光学(技术)、精神医学、医学技术、听力学、医学实验学、医学美容技术、医学信息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医学影像工程(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营养、呼吸治疗技术、护理(学)、助产、护士、涉外护士、产假护士等专业。
53.药学类:制药工程、药理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应用药学、临床药学、海洋药学、药事管理、化工与制药、制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生物制药、兽药生产与营销等专业。
54.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储运与加工、食品工艺、烹饪与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检测)、乳品工程、粮食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等专业。
55.航空航天类:飞行器设计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航空航天工程、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航天运输与控制、飞行技术、(航空航天)质量与可靠性工程等专业。
56.武器类:武器系统、发射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弹药工程、爆炸技术、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地面武器机动工程等专业。
本专业目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015年云南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数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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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数量关系
在这部分试题中,每道题呈现一段表述数字关系的文字,要求你迅速、准确地计算出答案。
开始答题:
61.设有编号为1、2、3、…、10的10张背面向上的纸牌,现有10名游戏者,第1名游戏者将所有编号是1的倍数的纸牌翻成另一面向上的状态,接着第2名游戏者将所有编号是2的倍数的纸牌翻成另一面向上的状态,……,第n名(n≤10)游戏者,将所有编号是n的倍数的纸牌翻成另一面向上的状态,如此下去,当第10名游戏者翻完纸牌后,那些纸牌正面向上的编号与最我号的差是:
A.2
B.4
C.6
D.8
62.为了国防需要,A基地要运载1480吨的战备物资到1100千米外的B基地。现在A基地只有一架“运9”大型运输机和一列货运列车。“运9”速度550千米每小时,载重能力为20吨,货运列车速度100千米每小时,运输能力为600吨,那么这批战备物资到达B基地的最短时间为:
A.53小时
B. 54小时
C. 55小时
D. 56小时
63.在一次航海模型展示活动中,甲乙两款模型在长100米的水池两边同时开始相向匀速航行,甲款模型航行100米要72秒,乙款模型航行100米要60秒,若调头转身时间略去不计,在12分钟内甲乙两款模型相遇次数是:
A.9
B.10
C.11
D.12
64.随着台湾自由行的开放,农村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某一农村的农民自发组织若干位同村农民到台湾旅行,其旅行费用包括:个人办理赴台手续费,在台旅行的车费平均每人503元,飞机票平均每人1998元,其他费用平均每人1199元,已知这次旅行的总费用是92000元,总的平均费用是4600元,问:赴台的总人数和个人办理赴台手续费分别是多少?
A.20人,900元B.21人,650元
C.20人,700元D.22人,850元
65.某单位共有四个科室,第一科室20人,第二科室21人,第三科室25人,第四科室34人,随机抽取一人到外地考察学习,抽到第一科室的概率是多少?
A.0.3
B.0.24
C.0.2
D.0.15
66.掷两个骰子,掷出的点数之和为奇数的概率为P1,掷出的点数之和为偶数的概率为P2,问P1和P2的大小关系是:
A.P1=P2
B.P1>P2
C.P1
D.P1、P2的大小关系无法确定
67.每年三月某单位都要组织员工去A、B两地参加植树活动。已知去A地每人往返车费20元,人均植树5棵,去B地每人往返车费30元,人均植树3棵,设到A地员工有x人,A、B两地共植树y棵,y与x之间满足y=8x-15,若往返车费总和不超过3000元,那么,最多可植树多少棵?
A.489
B.400
C.498
D.513
68.一只挂钟的秒针长30厘米,分针长20厘米,当秒针的顶点走过的弧长约为9.42米时,分针的顶点约走过的弧长为多少厘米?
A.6.98
B.10.47
C.15.70
D.23.55
69.有135人参加某单位的招聘,31人有英语证书和普通话证书,37人有英语证书和计算机证书,16人有普通话证书和计算机证书,其中一部分人有三种证书,而一部分人则只有一种证书。该单位要求必须至少有两种上述证书的应聘者才有资格参加面试。问至少有多少人不能参加面试?
A.51
B.50
C.53
D.52
70.有A和B两个公司想承包某项工程。A公司需要300天才能完工,费用为1.5万元/天。B公司需要200天就能完工,费用为3万元/天。综合考虑时间和费用等问题,在A公司开工50天后,B公司才加入工程。按以上方案,该项工程的费用为多少?
A.475万元
B.500万元
C.615万元
D.525万元
求贵州省公务员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卷论述题答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六条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八条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十二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法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第二十四条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
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第二十八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
第二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三十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第三十五条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
第三十六条国家鼓励、扶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专门人才,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地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与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第三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四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四十四条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第四十五条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第四十六条对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四十七条发布突发事件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四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九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条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四)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第五十一条发生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五十二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第五十三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五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五十六条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五十七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五章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五十八条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十九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和协调公安、交通、铁路、民航、邮电、建设等有关部门恢复社会治安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第六十条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
第六十一条国务院根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扶持该地区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第六十二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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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专业考公务员可以考什么职位
交通运输专业考公务员可以考什么职位如下:
原则上可以,但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看职位表中的要求,如果报考的职位对专业的要求填写的是具体的二级学科那么就严格按照要求来,如果填写的专业要求是一级学科这一类,那么你也可以以二级学科进行报考的。
至于公务员招考条件中的要求,原则上如果岗位条件写的猜睁是一级学科,那么所有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都符合条件,如果写的是二级学科,那么只有该二级学科符合条件。
关于硕士毕业证,不同学校的硕士学位证书有所不同,一般慎兆圆来说都会写明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这也有很多学校会只写一级学科,比如北方工业大学的土木工程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岩土工程、结构宽塌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五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这五个专业统一发土木工程的硕士学位证书。
公务员考试报考一般是要求用最高学历去报考的,你是可以以硕士毕业所拿到的学位证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包含了道路铁道、交通规划等多个专业)报考公务员。
交通局的职责
1、拟订道路交通管理的政策、规定;
2、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实施对剧毒化芹帆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
交通局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军事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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