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是谁设立的岗位(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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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是谁设立的岗位(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岗位)

本文目录

公务员考试是谁设立的岗位(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岗位)

  1. 公务员考试专门为人特定的岗位叫什么网络名字
  2. 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岗位
  3. 省考公务员职位有哪些
  4. 公务员都有什么职位
  5. 考公务员有哪些岗位

公务员考试专门为人特定的岗位叫什么网络名字

定向招录。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公务员考试中,专门为某个特定岗位设置的招考,通常被称为“定向招录”、“专项计划”、“单列计划”等名称。这类考试通常是针对某些特殊岗位或特定人群(如退役军人、残疾人、优秀志愿者等)招聘,要求报考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或特殊条件。

公务员考试是谁设立的岗位(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岗位)

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岗位

您好!公务员的岗位主要分为以下三大类别:

市政法机关:

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

市政府委办局:

市府办,房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质监局,人事局,发改委,档案局,招商局,信访办,安全办,文化局,食品药监局,信息产业局,城管办,畜牧局,知识产权局,林业局,体育局,粮食局,劳动保障局,民宗局,卫生局,采购中心,环保局,地震局,公积金中心,人口与计生委,民政局,民航管理局,社保中心。

无委办,就业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方志办,国资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气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电业局,广电局,检验检疫局,旅游局,市委委办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台办,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共青团委。

人民团体:

总工会,科协人,妇联,残联,工商联,社科联。

公务员分为:选调生、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的职位、省市级公务员招考的职位,选调生是培养国家干部的后备军,国家公务员是直接归属于国家管辖,省市级的公务员是归属于省市级单独进行管辖的。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省考公务员职位有哪些

省考公务员职位有以下4种:

1、综合管理类是指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以外的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主体类别。

2、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3、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4、关于法官与检察官职位

与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本法在公务员的范围上有新的变化,法官和检察官也纳入了公务员的范围。

扩展资料:

职位分类制度,是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职位分类是一种以工作职位为主要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所谓“职位”,是指上级组织分配给工作人员的职务及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职位是职位分类的最基本元素,它具有如下特点:

1、这个职位是基于“事”,而不是人。首先是职位,然后是相应的公务员。当合适的公务员缺乏时,就会出现职位空缺。

2、职位数量有限,其数量是由组织的职能、工作量、资金等因素决定的。根据这些因素确定的员额数目构成本组织结构的建立。

3、头寸相对稳定。同样的职能可以由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履行,并不因公务员的离开或保留而改变。

公务员都有什么职位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

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

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

考公务员有哪些岗位

省考一般有什么职位:

1、综合管理类:是指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以外的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主体类别。

2、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3、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4、法官与检察官职位。

公务员考试职位根据报考单位属性一般可分为省级(含副省级)或市(地)以下,省级(含副省级)是指国家、中央、部以及省级政府和行政部门的职位,市(地)以下是指市政府以及市政府以下部门里面的行政管理部门职位。

按级别分:

1、一级:国务院总理。

2、二至三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3、三至四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

4、四至五级:部级副职,省级副职。

5、五至七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

6、六至八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

7、七至十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

8、八至十一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

9、九至十二级: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

10、九至十三级: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

11、九至十四级:科员。

12、十至十五级: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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