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公务员考试基本政策常识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国家公务员考试包括哪几方面的理论知识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公务员考试基本政策常识和国家公务员考试包括哪几方面的理论知识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公务员考试需要具备哪些知识
1.公务员考试只考两大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里面包含的很多模块,有言语、数量、判断、常识和资料分析。这个考的就比较全面了,如果您能把这些都掌握了,您的知识面就会很广。在生活中,您可以多看一些时事政治和新闻,对您也是比较有帮助的。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第一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
大纲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应试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细微变化: 2007年大纲表述:言语理解与表达着重考察报考者对文字材料的理解、分析、运用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2008年大纲变化:侧重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是新的要求。
第二部分:数量关系
大纲内容:数量关系主要测查应试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主要有两种类型的题型。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道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报考者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利用基本的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出结果。第三部分:判断推理大纲内容:判断推理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每道题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要求应试者认真观察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
第二种题型:定义判断大纲内容: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应试者严格依据定义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
第三种题型:类比推理大纲内容:给出一对相关的词,然后要求应试者仔细观察,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对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第四种题型:逻辑判断大纲内容:逻辑判断。每道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应试者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最恰当答案,该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应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第四部分:常识判断大纲内容:主要测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涉及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
第五部分:资料分析
大纲内容: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3.申论是测试考生写作水平的一种方法,但与传统的作文考核有所不同。作文只是要求考生根据给定题目展开论述,侧重考核的是考生的文字功底。考生可以凭自己的主观好恶去立论选材,尽情张扬个性地放言宏论,因此,作文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考生的写作水平,即“纸上谈兵”的能力,而无法全面体现考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申论则不仅限于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察,更侧重于考察应试者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现实针对性,能让考生充分发挥自己各方面的潜能。
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考哪些内容
公务员考试分为国考、省考,选调生考试,公务员遴选。下面笔者逐个介绍:
一、国考
国考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2月10号左右,招考范围为全国。考试的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部分岗位还需要对专业知识进行考核。《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都是选择题,题数大概为130道,每年上下会有所浮动。考试的题型主要是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和判断推理。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尤其是常识题,真可谓是上下五千年,既有古老的历史又有时政热点,属实让人难以全面掌握,一般都是放在行测考试中最后做。
《申论》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是120分钟,每年题数不定,大致都在5至6道大题目。考试的题目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写作能力。
国家公务员考试包括哪几方面的理论知识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查范围具体如下: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②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前者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后者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请在各部门网站查询。(2)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由招录机关确定。
公务员法律常识考什么
公务员考试的法律基础知识具体考哪些内容?
《法律基础》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法理学
一、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质,法的作用、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历史发展、法系、法治和法治国家。
二、法律的制定:法律制定的概念和原则、法律的渊源、法律的分类、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概念、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制裁、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监督。
第二部分宪法
一、宪法概述: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分类、宪法监督保障制度。
二、中国的基本制度:国家的性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
三、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四.中国的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概念和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构。
第三部分行政法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分类、行政行为的效力。
四、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的主体和管辖、行政复议的范围。
五、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四部分刑法
一、刑法概述:刑法的概念和渊源、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犯罪构成的要件。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刑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量刑、刑罚的适用和执行。
七、几种重要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第五部分民法
一、民法概述: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主体:公民、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民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消民事行为及其后果、代理的概念和种类、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四、民事权利:物权、所有权、相邻权,债权、人身权。
五、民事责任:违约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六、民事诉讼时效
第六部分公司法
一、公司法概述:公司的概念和类型,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章程和组织机构。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上市公司。
四、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七部分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二、著作权法:著作权的概念、作品及其种类、著作权的主体和归属、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取得和限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三.专利法: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四、商标法:商标的概念和种类、商标注册、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和终止、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商标使用的管理、商标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八部分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种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可变更和可撤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合同履行的担保。
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六、合同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
第九部分市场管理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行为的特征、种类和法律责任。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法律责任及争议解决途径。
三、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的义务,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及其解决途径。
第十部分劳动法
一、劳动法概述: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劳动法律关系。
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订立及主要条款、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集体劳动合同。
三、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的解决机构、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原则。
第十一部分婚姻法和继承法
一、婚姻法: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
二、继承法: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
第十二部分诉讼法
一、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共同原则和特有原则。
二、诉讼主体: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诉讼主体。
三、诉讼证据:证据的概念和种类,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四、诉讼管辖:管辖的概念、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公务员考试中法律基础知识范围很广,有时他的题很偏,但有两个方向是应该要把握的,一是行政法特别是公务员法的奖惩任免和相关制度,宪法特别是选举法的关键点,还有行政法的行政诉讼法的关键点。
二是当年的新法,如侵权责任法是新添的司考内容,所以公务员考试会有涉及。找本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材看一下,时间长就全面看,不长的话就看一下行政,宪法和新法。
民法一般考物权吧,还有土地承包之类的,出题太广了,自己把握下当前热点,其他就看。
公务员考试的常识有哪些具体详细
史上最全公务员考试常识3000问百度网盘免费资源在线学习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RG_x33l-pQ6h5LBjE4y0g提取码: 9awm
史上最全公务员考试常识3000问
史上最全公务员考试常识3000问一.pdf
史上最全公务员考试常识3000问五.pdf
史上最全公务员考试常识3000问四.pdf
史上最全公务员考试常识3000问十.pdf
史上最全公务员考试常识3000问三.pdf
史上最全公务员考试常识3000问七.pdf
史上最全公务员考试常识3000问六.pdf
史上最全公务员考试常识3000问九.pdf
史上最全公务员考试常识3000问二.pdf
史上最全公务员考试常识3000问八.pdf
OK,关于公务员考试基本政策常识和国家公务员考试包括哪几方面的理论知识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上信息来源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