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因果观题讲解(2018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因果文段怎么解)


大家好,公务员考试因果观题讲解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2018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因果文段怎么解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公务员考试因果观题讲解和2018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因果文段怎么解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公务员考试因果观题讲解(2018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因果文段怎么解)

本文目录

公务员考试因果观题讲解(2018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因果文段怎么解)

  1. 2018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因果文段怎么解
  2. 公务员考试:削弱题型为什么能难倒大片考生
  3. 怎么准备公务员考试一般需要备考多久,六个月够吗
  4. 山东公务员考试中,行测主旨观点题怎么做
  5. 司法考试专题辅导:因果关系的表现形式

2018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因果文段怎么解

在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当中,言语理解中的片段阅读题型往往考察频率非常高且所占比重比较大,而常规的主旨观点类题在片段阅读的考察过程中又是重中之重。我们在前面给大家讲过关于主旨题关键是要把握住材料的行文脉络,找出主旨句,可材料难度的增大使得考生无法准确地把握住材料的主旨句子。今天教育专家给大家讲解几种常见的行文脉络中难度较大的一种行文脉络——因果文段。

公务员考试因果观题讲解(2018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因果文段怎么解)

一、常见的因果文段的标志(关键词):

因此,总之,综上所述,总而言之...

二、因果文段主旨观点

1、结果句为主旨

一般而言,主旨句出现在表示结论或对策的结果句,作者通过分析得出的结论或者对策一般来说就是文段大主旨观点。“因此”、“可见”、“总之”、“言而总之”、“综上所述”、等标志词的后面一般是文段的重中之重。而考生在阅读文段的过程中就要有意识地去寻找表示结论或对策的语句,这些语句往往就是该文段的主题句,而关注标志词可以大大缩短阅读和对比选项的时间。

【例题】每一种行为都来自一定的思想,不一定都是行动的信号,人们越是充分运用语言工具自由地交流思想,越是能用正确的认识以支配较为理智的行动。因此,镇压言论往往不是防止错误的行动,倒是防止了深思熟虑的行动,其结果必然是,假如压力有足够大,人们则消极被动;假如压力小了,人们就任意乱动。作者通过以上文字想要表达的主要意思是()。

A.有思想就会产生行动

B.限制言论会限制思想

C.限制言论可以限制行动

D.行动产生于思想

正确答案:B

【解析】行文脉络:分析——得出结论

“因此”这个判定词告诉我们文段为因果文段,“因此”前说明行为来自于思想,人们越是自由沟通,越能做到理智行动。“因此”后得出结论,镇压言论会防止深思熟虑的行动,即镇压言论会使人们无法深入思考,会限制人们的思想。选择B。

2、结果句与前文的因果关系为主旨

虽然因果文段结果句通常伟主旨句但有一种情况——结果句只是一个客观事实,这个时候材料大篇幅都是在阐述原因,而对于结果(客观事实)只是用一两句话说明,结果往往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正确答案更倾向于去选择原因。

【例题】现代社会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原来的地方性限制,使整个社会生活连为一体并受市场规则的支配,由此便形成了所谓的“陌生人社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熟人”关系式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再有效,新的信用体系和诚信主要依靠契约和合同,并在法律和制度的下发挥作用。由于诚信的规则所指向的对象和关系是普遍的而非特殊的,因而其社会性程度显然大大提高。一旦诚信受到破坏,整个经济链条将会出现断裂,整个社会生活也会陷入危机。因此,现代社会凸显了诚信问题。

上述文字旨在阐述:

A.现代社会必须打破地方性限制

B.市场经济打破了传统的社会信用体系

C.现代社会出现诚信问题的原因

D.诚信需要较高的社会性来

正确答案:C

【解析】行文脉络:分析———陈述事实

由尾句“因此”判断文段为因果文段,尾句为一个客观事实即现代社会凸显了诚信问题,这显然不是文段主要的论述内容,也不是作者的主旨观点,因此文段的主旨观点为这个事实产生的原因,选择C。

公务员考试:削弱题型为什么能难倒大片考生

在公务员的行测考核中,削弱题型绝对是最难掌握和应付的题型之一,最直观的感觉就是四个选项几乎都是正确答案,这让考生们十分困惑。那今天,小编就以一道例题为大家讲解一下,如果能巧妙的做好做对削弱题。

【例题】

近来,某品牌洗衣粉的销量有明显的增长,同时,该品牌用于广告的费用也同样明显增长。业内人士认为,该品牌洗衣粉销量的增长,得益于广告的促销作用。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结论

A.注意到该品牌洗衣粉广告的人中,很少有人购买它

B.该品牌洗衣粉的购买者中,很少有人注意该品牌的广告

C.该品牌洗衣粉的广告费用,并不多于其它品牌洗衣粉

D.消协收到的对该品牌洗衣粉的投诉,多于其它品牌洗衣粉

【解析】

见过这道削弱型的题目的同学应该都知道,本题选项中我们最为纠结的就是A、B两个选项了,而其实我们纠结的,恰恰是在因果关系中我们要如何去进行力度关系的比较。

而我们也会发现许多题目都是在就因果关系进行描述。而在对因果关系进行削弱或加强的时候,我们知道有这样一种方法叫做“切断因果联系”。

第一,如何切断因果联系?

因果关系是一种引起与被引起、导致与被导致的关系,比如“考试成功了,所以心情特别好”,这时候“考试成功”就是原因,“心情好”就是结果。而如果我们想要对这组因果关系进行削弱,那么我们通常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另有他因、切断因果联系或者因果倒置。而在这其中,切断因果联系往往会让我们感觉有点不得要领。

如何切断呢?

其一,我们可以证明考试成功了,但心情并没有好,也就是说有了因,但没出现果;

其二,我们可以证明我心情很好,但考试并没有成功,也就是说有了结果,但没有因。

当然还有第三种,我只要证明在考试之前我的心情就已经很好了,让题目中的果发生在原因之前也可以——因为因果关系具有时序性,因是一定要在果之前的。

第二,这个题目到底怎么选?

了解了方法之后我们在来看这个题。题目中的因果关系是:因为广告促销,所以销量增长了。

A项“注意到该品牌洗衣粉广告的人中,很少有人购买它”有因无果

B项“该品牌洗衣粉的购买者中,很少有人注意该品牌的广告”有果无因

两个选项式都能够削弱的。所以我们需要注意接下来的问题:

首先,当因发生但结果不发生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这种因果一定是不存在的;

其次,当果发生但因不发生的时候,因果关系是不一定不存在的。这是因为,因果关系具有复杂多样性,一个结果可能被原因1引起,也可能被原因2引起。而假如果的发生时由原因2引起的,那么没有原因1也是正常的,不能证明原因1与结果间没有因果关系。

所以重新看回这两个让我们纠结的选项:

A项有因无果明确的切断了因果关系,B项有果无因未必能够切断因果关系。从削弱力度的比较上来说,必然强于可能,因此A项应为正确答案。

怎么准备公务员考试一般需要备考多久,六个月够吗

如果是全力备考的话,一天花上十个小时去学习,并且是有效学习的话,六个月的备考时间是足够的。

🍓国考与省考的区别

国考全称国家公务员考试,由中组部、国家公务员负责招录,招录单位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比如通常所说的中央部委,比如各地的海关、国税局,都是在国考中招录。

省考是各省公务员考试的统称,由各省的省委组织部和公务员局负责招录,招录单位是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单位。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绝大多户单位都是在省考中招录的,比如各位小伙伴家门口的市委、市政府、财务局、教育局等等。

🍓考试内容及学习策略

不管国考还是省考,笔试都是考行测和申论两门。行测本质上考察的是三个能力:学习能力、阅读能力、统筹能力。申论主要考察的是五个能力: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对社会基本的认知能力。

一、行测篇

行测题主要有常识判断、资料分析、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五大模块所组成,每个模块的分值分布以及难易程度都是不一样的

就行测而言,在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这三个模块,在公务员考试中所占比重最大,可以延长学习时间。

(1)常识判断:这部分题型涉及知识面广,各个突破存在难度,所有内容都去记忆也是不现实的。因此我们需要挑出重点去学习。例如:最新出台或更改的法律法规、近年来我国所取得的科技成就都是我们要着重学习和记忆的内容,对于其他如经济、地理、生物等方面的内容,平常做题时稍作积累即可。这个模块不建议花太多时间去准备,每天利用碎片时间多看就行了。

(2)言语理解:选词填空模块在做题的过程中,就要注意积累词语色彩、词义侧重、搭配对应等内容,不能纠结于答案设置,而是要学习题目考查方向。片段阅读模块对于阅读的要求比较高,要适当训练阅读能力,提升阅读速度,掌握主要考察方向,注意做题顺序,多加练习,正确率便会大幅度提升。

(3)判断推理:在国考中,逻辑判断、图形推理、类比推理和定义判断是四大常考题型,每种题型均考察10道题。市地级有5道题目是以一题五问的形式考查。图形推理市地级比副省简单。定义判断命题形式更加灵活,以诗句、俗语、古文以及图片等呈现。类比推理侧重考查概念间关系和常识。这个模块建议每天要刷10-15道图推,因为图推需要每天练习,保持敏感度,着重记住特殊图形、学会联系图形,观察图形,分析图形。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多思考。

(4)资料分析:常规考点最重要,概念公式要记牢。每年均以考查增长、比重、平均数、倍数为主,覆盖了80%以上的题目,其中主要考查基本公式的比较或求值,也会多考点结合考查。资料分析每年的考点基本没有多少变化,是行测成绩能有变化的突破点。把握常规考点,勤加练习,很容易有一个漂亮的分数。计算比较没难度,选对方法成绩高。国考资料分析大部分题目计算难度不大,存在部分列示复杂、参与运算数据大的题目,但选项差距较大,甚至选项给出一个范围,这一特点在2020年考试中非常明显,变相降低了整体的计算难度。

(5)数量关系:是行测中最难的一个模块,也是被人放弃最多的一个模块,数量关系国考一般会考10-15题,以10题为例能做对6题就万事大吉了。

二、申论篇

申论考试包括几种题型:归纳概括题、综合分析题、提出对策题、贯彻执行题和大作文题。申论不像行测有唯一固定的答案,行测像是数学,申论更像是语文,千万不要钻牛角尖,一定要多看网课,然后自己做笔记总结形成自己的学习节奏。

(1)归纳概括题:归纳概括题最为重要的是理清材料的逻辑关系,当逻辑关系理清之后,要点的整合、归类将一目了然。在各种关系中,总—分关系尤为重要,答案要点基本出现在总结性、概述性的语句中。从整则材料着手,分析材料的整体特点,理清材料的大逻辑;总分逻辑明显,摘抄材料中总结性、概述性的句子,具体的细节描述不摘抄;答案要点要以关键词前置+适当扩充的形式呈现;答案要点多出现在总结性语句、权威观点句中;问什么答什么,特别是在字数有限的情况下,明确题干的问法,做到问什么就答什么。

(2)综合题:

①解释型综合分析跟谁学锦囊题干问法:给定一句话【该句话较为抽象,不易理解】,谈谈对该句话的理解/理解该句话的含义。

【答题思路】整体解释该句话的含义(从该句话的关键词入手)

②评论型综合分析题干问法:谈谈对某一现象/某一事件的认识/看法/态度。

【答题思路】亮明自己的观点/态度:积极-正确的、科学的、消极-不科学的、不合理的。找论据支撑自己的观点。落实观点:提对策。材料中有对策,直接摘抄;材料中无对策,自己简单回扣观点。

(3)公文题:一定要把格式分拿到(题目、称谓、日期、落款);一定要角色代入,面对什么样的人讲什么样的话。

(4)大作文:文章的立意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主题,一个是观点。写大作文都有一个固定的套路:问题、现状描述一下,词句解释一下或者是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再把问题提出来;然后措施1、2、3、4;最后结尾。

🍓个人经验总结

千万不要重行测轻申论,很多人学习行测教材、刷行测真题,做得非常好,但申论只背诵一点模板,整套卷子都没做过。申论的采分点都是通过挖掘材料获得,通过学习层次法、总分关系、解释关系、因果递进并列等逻辑关系,可以较快提高抄写要点能力,进步比行测要快很多。方法论很重要,对于学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节奏,都需要优先级和侧重点。特别对于接触自己陌生的领域,需要在短时间学习大量的领域专业知识,更需要最开始就要确定学习的方向和思路。

一、学习的思路要清晰,要有学习计划。切记不要把事情都堆在冲刺的时间,因为最后需要复盘的东西更多!考试在平常,平时按计划实行学习目标,最后冲刺就是心态和身体素质的较量了。

二、反复刷真题,做笔记总结。不要投机取巧相信什么押题,刷一些没有含金量的试卷题目,吃透真题比什么都来的实际。

三、任何一个向上的过程都是煎熬的,坚持下去就是胜利。此处说句鸡汤,有时候,不是看到了希望去坚持,而且,坚持了才会看到希望。任何想要的东西,都是需要付出努力的,坚持也是一种付出,一起努力!共勉!

四、最后,我还想给大家说的话,一定要坚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告诉自己再坚持一下,再一下就好。虽然整个学习过程会很枯燥和孤独,但是走完全称抵达彼岸,你会由衷觉得自己的生活以至于人生有很大的提升。

山东公务员考试中,行测主旨观点题怎么做

行测主旨观点题做法:

一、找准内容主体

内容主体是题干中的材料围绕什么话题或人事物展开的。因为题干较长,包含的信息量比较多,提到的名词也比较多。但不能反客为主,找错文章表述的重点,导致做题出错。确定文章的内容主体方法:

1、多次出现的词语。

2、多次出现的句子的主语。

3、表达意思的落脚点。

二、理顺行文逻辑

行文逻辑就是文章的结构,是作者在写作时的思路。搞清楚行文的逻辑,主要可以采用以下两个方法:

1、注意关联词,把握重点

可以关联词语,判断文章所重点表达的对象。在浏览时,可以根据关键词的特点,略读不重要的文字,直接把握文段的重点。

2、文章划分层次

如果给出的文章逻辑脉络不够明确,会对解题增加难度。这就需要用分层的方法对材料内容做划分,以便找出文章的重点。常用的划分层次的步骤:

(1)找出各句主干。

(2)理清句子之间的逻辑关系。

(3)特别注意观点句。

三、把握作者观点倾向

主旨观点类题目一定会在文字中流露出作者的观点、态度。在阅读时,要特别注意含有倾向性的词语:

1、强调:应该、务必、必须、关键、重要的是。

2、总结:可见、因此、总之、证明。

3、态度词:遗憾、吃惊、欣慰、赞叹等。

四、排除错误项

错误项的类别主要有:

1、无关选项:表述正确,但是与本文无关或者不能从本文中得出此项结论。

2、错误信息:与原文不相符。

3、次要信息:主旨应当是文章的重点。选项虽文章有关,也不存在表述错误,但没有提到文章重点,就是错误选项。

扩展资料:

行测主旨观点题如何快速找到主旨?

(一)锁定特定字眼找主旨

主旨观点型题目的答案通常具有一定深度,基于此特点,锁定材料或选项中包含特定字眼的句子或选项,便能在最短时间内初步确定答案。这一技巧对于分秒必争的公务员考试而言尤为重要。

此类特定字眼有:“务必”、“亟待”、“应(该)”、“必须”、“需要”、“要”、“最重要的是”等。

(二)依据论述对象找主旨

论述对象指的是文段展开所围绕的中心话题。冗长的文段常会让人理不清头绪,错把次要的信息当作了文段的论述重点,这样在做题时就难免犯错。

1、通过句子的主语找论述对象

主语在句子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分析句子的主语,可以对作者的说明对象有一个准确的把握。

2、通过“研究人员”、“科学家”等字眼找论述对象

对于说明性材料,文段一般介绍的是一种新科技、新方法、新发现。因此,考生要特别注意“科学家”、“研究人员”这些特殊的权威主体之后的内容,他们的研究成果常是文段论述的对象。

3、表示某一特定含义的概念为论述对象

文段中出现的含有特定意义的概念,通常是文段的要点。尤其当该概念出现在段尾时,往往是文段的论述对象,与文段的主旨有密切关系。

(三)借助论证方法找主旨

主旨观点型题目的材料以议论性文体为主,基于证明观点的需要,作者在行文时会运用到相关的论证方法。分析这些论证方法,可以帮助考生准确地把握文段的主旨。论证方法有:因果论证法、归纳论证法、对比论证法、假设论证法、演绎论证法。

运用这种方法,考生要注意与例证法相区分,要看清文段的重点是想借这个普遍性的原理得出一个特殊性的结论,还是由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论证这种普遍性的观点、原理。

(四)体会感情倾向找主旨

公务员考试中言语理解与表达部分的选材常具有一定的导向性,褒扬什么,贬抑什么,都与社会主流文化的价值取向一致。根据文段中带有感情色彩的词句,或者文段的整体叙述风格,可以对作者的写作倾向有一个总体的把握。这样可以直接排除与作者的情感态度不一致的选项,提高解题效率。

司法考试专题辅导:因果关系的表现形式

来源:中法网学校作者:时间:2009-11-13 10:25:46点击: 84

对司法考试而言,因果关系其实主要是“经验”测试,因果关系理论对应付考试没有实际价值。在把握因果关系的判断方面,主要是掌握其表现形式:一般情况下表现为直接必然导致结果发生,如开枪把人打死,窃取财物,等等。这是常识,3岁小孩也能判断,与法律无关。因此,因果关系的理论与实务,主要解决特殊的表现形式。

1.因果关系的特殊表现形式。

(1)行为在特定条件下导致结果发生。如殴打行为与被害人患有疾病等特异体质的情况(如脾肿大、心脏病、高血压、白血病、血小板缺少症)相遇,发生死亡结果。

(2)行为与被害人行为相遇,导致结果发生。如私设电网遇到被害人钻电网触电身亡。

(3)两行为相接导致结果。如甲强令工人乙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甲强令司机乙违章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甲教唆乙杀人而致人死亡等。

(4)数行为共同作用导致危害结果。如甲某投放一份未达致死量的毒药,乙某也投放一份未达致死量的毒药,在甲、乙投放的毒药总量共同作用下导致死亡结果;数人共同殴打一人致死等。因为采取因果关系客观说,只承认具有追究刑事责任客观基础的地位,相应扩大了认定因果关系的范围,所以,上述情况虽然有些奇怪,通常认为有因果关系。

2.认定因果关系须注意的问题。

(1)因果关系中断的情况。假如甲殴打致被害人受伤、本身不足以造成死亡结果,但是,在送被害人去医院的途中遭遇车祸导致被害人死亡,或者在医院治疗时因医疗事故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甲的伤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被介入因素中断,不具有因果关系。但介入的司机交通肇事和医生的医疗过失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

例:03年试卷二第41题,丙追杀情敌赵某,赵狂奔逃命。赵的仇人赫某早就想杀赵,偶然见赵慌不择路,在丙尚未赶到时,即向其开枪射击,致赵死亡。赵的死亡和丙的追杀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这是正确的,因为是赫某杀死了赵某。假如丙与赫某配合,一人驱赶,一人下手,则二人的行为均与赵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例:03年试卷二第41题,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山崖边对其砍了7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苏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苏某自己醒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苏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正确结论,因为苏某跌下山崖摔死因伤势过重所致,非其所能控制(非意志行为),不足以中断因果关系。假如是苏某有意跳崖自杀,则中断因果关系,乙仅构成未遂。

(2)因果关系的不可假设性。

例:假如某人已经身患绝症即将死亡,但行为人在其死亡之前将其杀害的,仍然有因果关系。

例:假如行为人在某人登机之前将其杀害,但该人欲乘坐的飞机其后发生了坠毁事故,乘客无一人生还。该坠毁事故不影响因果关系的成立。

(3)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通常指被刑法禁止的行为与结果的联系。因此,仅仅想利用某种风险导致危害结果的,不具有刑法意义的因果关系。

例:甲希望乙死亡,鼓励乙从事冒险活动,如乘飞机旅游、登山、参加体育运动,乙在某次活动中不幸死亡。再如,某甲希望某乙破产,鼓励某乙进行风险投资如进行期货交易、炒股等,某乙真的倾家荡产。

例:06年试卷二第13题“A.甲意欲使乙在跑步时被车撞死,便劝乙清晨在马路上跑步,乙果真在马路上跑步时被车撞死;B.甲意欲使乙遭雷击死亡,便劝乙雨天到树林散步,因为下雨时在树林中行走容易遭雷击。乙果真雨天在树林中散步时遭雷击身亡。”这两种情形均属于劝人从事风险性活动,不属于杀人行为,故该行为与死亡结果虽有条件关系,也不认为有因果关系,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但须注意,若将B项的情形推向极端,比如该树林在雷雨天经常雷击致人死亡,当地人皆知,无人敢在雷雨天前往,行为人怀杀人意图强迫他人或劝诱年幼无知的人前往,发生了雷劈死人的结果,那就不能断言无罪了。

(4)有因果关系未必都成立结果加重犯。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的,如强*、侮辱、诽谤他人致人自杀的,通常认为有因果关系,但不认为是强*、侮辱、诽谤的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必须是法定的。请参看结果加重犯部分。

(5)不作为行为也存在因果关系。

例题:

1.(2006/二/2)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故意伤害乙并致其重伤,乙被送到医院救治。当晚,医院发生火灾,乙被烧死。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B.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暴力,造成乙重伤休克。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隐匿罪迹,将乙扔入湖中,导致乙溺水而亡。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则应视甲主观上有无罪过而定

D.甲与乙都对丙有仇,甲见乙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5毫克毒物,且知道5毫克毒物不能致丙死亡,遂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添加了5毫克毒物,丙吃下食物后死亡。甲投放的5毫克毒物本身不足以致丙死亡,故甲的投毒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答案:D。因果关系的认定。A属于常见因果关系中断的情形,甲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B是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将甲对乙“暴力攻击”和“抛尸”行为视为一个整体,认为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对因果关系有无不发生影响。C与被害人的特异体质(如年老、患病等)巧合,偶然造成死亡结果的,一般认为有因果关系。但是因果关系是客观的,有因果关系不等于有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有无或轻重尚需考虑主观方面的情况。D错误很明显。甲有意利用乙投毒形成的特殊状况,添加毒物使达到致死量,并造成丙中毒死亡结果,当然具有因果联系。且因为是有意利用乙投毒形成的条件,主观具有故意,应负刑事责任。

2.(2004/二/84)甲、乙二人系某厂锅炉工。一天,甲的朋友多次打电话催其赴约,但离交班时间还有15分钟。甲心想,乙一直以来都是提前15分钟左右来接班,今天也快来了。于是,在乙到来之前,甲就离开了岗位。恰巧乙这天也有要事。乙心想,平时都是我去后甲才离开,今天迟去15分钟左右,甲不会有什么意见的。于是,乙过了正常交接班时间15分钟左右才赶到岗位。结果,由于无人看管,致使锅炉发生爆炸,损失惨重。甲、乙的行为:

A.属共同犯罪

B.属共同过失犯罪

C.各自构成故意犯罪

D.应按照甲、乙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答案:BD。从因果关系角度讲,属于不作为造成结果,且属于多因一果。从主观讲,是过失。

3.(2007/二/1)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小时之后必死无疑。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20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答案:B。 B、D均涉及因果关系中断,医疗“重大失误”可中断因果关系,故B当选。注意,医疗条件差、医生水平低、轻微的失误不能中断因果关系。C中丙没有作为义务,故不存在不作为的因果关系。注意:项某的不作为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A,存在模糊之处。

4.(2007/二/5)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林某,便开枪射击。黑影倒地后,甲发现死者竟然是自己的父亲。事后查明,甲的子弹并未击中父亲,其父亲患有严重心脏病,因听到枪声后过度惊吓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C.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甲对林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对自己的父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应择一重罪处罚

——答案:A。如果其父是直接中弹死亡的,只须根据“法定符合说”就可简单得出A是正解的结论。可是题中节外生枝插入这样一个情节:“其父亲患有严重心脏病,因听到枪声后过度惊吓死亡”。这又生出一个因果关系判断问题,答案是A,表明认为有因果关系。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公务员考试因果观题讲解和2018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因果文段怎么解问题对您有所帮助,以上信息来源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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