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高明区公务员考试的问题,以及和佛山高明公务员难考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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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
县级以上行测、申论。根据查询2023年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显示,以广东佛山为例,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一级科员岗位的笔试考试科目包括:县级以上行测、申论。
佛山高明公务员难考吗
公务员考试难度与各地区的招录计划、报考人数以及竞争激烈程度等因素相关,因此难易程度会有所不同。
以佛山高明为例,该地区的公务员考试难度与其它地区相比并不是特别高,但具体情况还要视乎每次招录的职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等因素。如果报考人数较多,那么竞争压力就会加大,考试难度也就相应提高。
要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考生需要充分准备,了解考试大纲和政策法规,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同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扎实的基本功,以及足够的应试经验和心理素质。
佛山市高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几点说明如下:1.招考对象:"往届毕业生"指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在职人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5年底或2016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2.专业:招考职位已根据用人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有效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并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部分职位"专业"一栏所设置的专业未能完全涵盖"学历"一栏所标注学历层次的,则以"专业"一栏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其对应的学历层次要与职位"专业"一栏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其学历层次相对应。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3.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年龄:40周岁以下分别是指1975年8月10日及之后出生。5.工作经历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在报考时需提供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件,须在报考时提供原件。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第一日(即2016年8月10日)。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辅助服务聘用人员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辅助服务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6名政府辅助聘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招考的职位均为政府辅助聘员。被聘用的人员纳入高明区人民法院书记员专项编制,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依照高明区政府辅助聘员管理并享受相关待遇。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佛山市高明区户籍;
2、年满18周岁至25周岁(计算至2008年11月30日止);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已毕业),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体育、音乐、舞蹈、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已毕业);
4、已在高明区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法警、执行及行政管理辅助工作的人员,可放宽到3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户籍不限。
5、身体健康。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考采取定点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需向高明法院提交如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费50元。
2、报名时间:2008年11月4日至11月6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高明法院政工科。
4、资格审查:由高明法院政工科会同区人事部门共同审核,合格者到高明法院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内容:法律、近两年时事、政治。
2、笔试时间:11月18日上午9:00-11:30时(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
4、面试:依笔试得分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初定于11月25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地点:初定在高明法院四楼。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主要是对考试、体检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和政审。
2、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任6名人选的基本情况,将予以任前公示。
3、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限为三年,期满可以续聘。
4、新聘任书记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757-88983026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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