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公务员考试中的组织处理,以及公务员开除公职意味着什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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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党员档案审查程序
公务员党员档案审查程序如下:
1、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审查党员档案是否有入党申请书,是否有积极分子登记表,是否有党校结业证书,是否有政审材料,是否有入党志愿书,是否有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等党员材料。
2、档案材料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审查档案材料有没有空缺、涂改、错填以及造假现象,涂改、填错等内容,有无纠正章。
3、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审查发展主体是否具有被吸收为党员的资格,培养期、预备期、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规定;党员是否属异地培养发展,党龄是否真实。
4、审查《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要要求。重点审查党委是否填写审批意见,意见内容是否合理;是否超期未转正;入党、转正的党支部的决议时间、党总支的审批时间和党委的审批时间是不是符合先后顺序。
5、审查对象的年龄、工龄、党龄前后是否一致、是否造假,审查对象的工作经历,学习经历是否前后一致、是否造假,判断“三龄两历”的具体时间。
党员档案是党员身份最重要的证明材料,对党员的政治生活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
扩展资料:
对公务员党员档案材料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等违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先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然后向其原发展单位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情况记入党员档案审核汇总表。
在公务员党员档案接转过程中,始终做到接转时间、经办人员、来去方向、资料缺失等情况明确。对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在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工作变动后,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移交。
对无人事档案的党员跨地区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其党员档案应当一并转交,转出地党组织要保证转出党员档案完整,转出时应密封签章。
接收地党组织在收到党员档案后,要认真审查,对档案材料不全的,要协调转出地党组织补齐,对党员身份有异议的,要联系转出地党组织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无误的,在回执单上盖章,并及时将回执返回转出地党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乐平党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全面推行“三审制”,严把党员入口关
曾经被开除学籍还能报名山东公务员考试吗
如果是在高等教育期间曾经有过被开除学籍处分的考生是不允许报考公务员考试的,即使能够报名,后续政审环节也无法通过。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拟录用公示期是多久
一般来说是5个工作日,具体以公告为准。
一般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参加公务员遴选要注意什么
您好!首先,把握招考职位特点。遴选公务员考试是从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优中选优的一种选拔性考试。考试难度自然会比事业单位,甚至省级公务员考试更高。而且每次考试都相对省级公务员考试来说更加小众一点,这个主要是从招考人数来说的。一般招收人数都不会很多,几人到几十人这样的规模。
公务员
因为考试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围绕选拔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命制试题,突出检测分析和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个考试和普通省考中解决实际工作中问题的能力相比,加入了领导能力的考核,主要是在驾驭党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去发挥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作为基层领导的领导能力。
其次,职位对应知应会的知识点要有所掌握。遴选公务员考试范围较广,对方针政策的考核上升到不只是读懂,还需要做必要的应用。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领导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大部分考试公告会写明考试内容,少部分考试公告没有写明,大体也是以上列内容为框架。
最后,要结合考试的题型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这个是要考虑招收单位的情况,比如招收单位为省纪委和省法检系统考试侧重点就可能不一样。对于这点你可以结合历年该部门考试真题来进行有针对的复习。只有有的放矢的复习,才能把时间都用在刀刃上,考出好成绩。
公务员开除公职意味着什么
公务员免职、撤职、开除.....这些词虽然长得像,但其实差别很大。
蛋蛋菌搜集了一些法规和新闻,做了一些整理,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准确的地方,欢迎留言指出。
免职
指依法免去某人所担任的职务,是相对于任职而言。大致分两种情况:
一是因职务调动而免职,在任命新的职务之前,先免除其原有职务,这是正常的任命程序需要,除此还因一些非过错性原因,比如退休、任期届满也可启动免职程序。
二是因过错被免职。这种情况下的免职区别于撤职,因其暂时不适于继续担任本职而先行免职,接受调查或审查,严格讲不属处分形式之一。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免职的;
(四)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
(五)辞职或者调出的;
(六)非组织选派,个人申请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七)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
(八)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
撤职
相对免职,撤职属于惩罚性的撤销职务,分为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两类。公务员因违纪违法或失职渎职等原因均可能被撤职。
与免职不同,被行政撤职处分者要降低级别,且工资待遇也要受到影响;撤职处分期间(两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撤职案提出后,其处理程序有两种:一是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由“一府两院”和主任会议直接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二是对于撤职案指控的事实是否成立,证据尚不清楚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暂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而是向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此后的常委会议根据调查结果报告审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撤职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可以就撤职案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理由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得当发表意见和看法。
在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委会会议上申辩。就撤职案所提出的事实,证据和理由等提出反驳意见,为自己申辩和辩护,然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撤职案提请常委会会议采用无记名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相比之下,免职案的处理程序相对简单,一般直接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即予表决。
降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职级的标准执行。”
《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与撤职一样,降级处分的有效期也是两年,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与撤职不同的是,降级有可能只降一级,也有可能连降好几级。对于“断崖式”降级的官员,基本上已没有可能官复原职;而对于降级幅度不大者,依然有恢复原先级别甚至晋升的可能性。
辞职
根据不同的辞职原因,可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
领导干部因严重失误、失职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应当引咎辞职拒不辞职的,责令辞职,仍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或提请罢免。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开除
最严厉的处分形式。一般分为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开除党籍是最严重的一种党的纪律处分。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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