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陇南农村公务员考试的一些知识点,和甘肃陇南的公务员招警考试时每年几月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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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公务员
2008年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招录公务员工作公告
经省人事厅批准,根据《2008年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2008年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本次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招录公务员共359名。其中:乡镇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300名;乡镇司法所招录司法助理员59名,具体招录单位和计划指标见《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
根据不同招考职位的需要,本次招录面向全省、甘南州内和陇南7个地震重灾区县,招录对象分别为:甘肃省户籍或甘肃生源,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甘南州户籍或甘南州生源,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陇南7个重灾区县, 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为18周岁(199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和2003年以来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报考公安部门人民警察职位的,另须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9月19日至23日共5天,每天报名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法医、外语翻译职位的考生(含陇南市考生)和夏河县、合作市、碌曲县、玛曲县、临潭县、卓尼县的考生在甘南州委党校报名。
2、舟曲县、迭部县的考生在原舟曲县林业局报名。
3、陇南市七个重灾区县的考生在陇南市人事局报名。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统一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均不得委托报名,由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负责当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藏语面试职位的考生要在报名时进行藏语会话能力测试。报名时对弄虚作假、违规报名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3、报名时,报考者已就业的,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薄和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未就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和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4、报考者还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
5、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150元。
下列报考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免缴考试报名费: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其他情况档案卡;
(3)5•12地震受灾严重的舟曲、迭部、临潭、卓尼县考生和陇南市七个重灾区县的考生持户口薄。
上述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司法助理员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各科均实行百分制。
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汉语作答,不指定复习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08年11月1日至2日
2008年11月1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2∶30——5:00《申论》
2008年11月2日
上午:9:00——11∶00《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合作一中和合作藏小,舟曲县一中、陇南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
3、领取准考证
2008年10月29日至31日,由本人凭身份证分别到报名地甘南州人事局、舟曲县人事局、陇南市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4、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不能累计加分:
(1)报考各职位的藏族考生;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2007年8月30日前,选拔到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经县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
(3)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2007年8月30日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
5、公布笔试成绩
11月12日在省人事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和甘南州政府网站(www.gn.gansu.gov.cn)、甘南州人事局、甘南、陇南各县(市)人事局(www.longnan.gov.cn或www.rst.gansu.gov.cn/ln)公布笔试成绩。再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违规报名、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于11月22日在甘肃省人事厅网站和甘南州政府网站、甘南州人事局、甘南、陇南各县(市)人事局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甘南州政府政务大厅和陇南市人事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由甘南州招录办征求本人意见后,从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进行调剂,确定面试对象。
六、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于11月29日分别在甘南州委党校和陇南市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机关统一命制。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对部分职位的考生进行藏语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负责计算出各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具体计分办法为: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7∶3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即: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笔试科目数〕×70%+面试成绩×30%。
七、体能测评
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后,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拟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不含报考司法助理员职位的考生)。
体能测评采用记分办法。体能测评共4个项目,每项2.5分,共10分。四项体能测评成绩合计不到7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测评内容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组织。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报考公安部门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报考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甘人发〔2005〕7号和甘人发[2007]19号)执行。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录用
甘南州招录办依据考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报考职位、姓名、性别、民族、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笔试成绩、加分情况、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甘南州招录办负责核实。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取消录用资格的,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被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公务员按有关规定,须接受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须与甘南州、县(市)人事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
十一、监督检查
为保证招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州纪委(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对考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
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招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监督电话:
甘南州人事局:(0941)8213886
甘南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0941)8212973
咨询电话: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事局(0941)8213226
陇南市人事局(0939)8213133
舟曲县人事局(0941)5122719
陇南考生报考天水公务员在哪考试
1、是在天水考试,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和甘肃矿区公安局报考人员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笔试,市州以下单位报考人员在所在市州考区参加笔试。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线路,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甘肃陇南的公务员招警考试时每年几月
2016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2196人公告已经发布,其中招聘人民警察390人。职位包含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机关警察职位
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3月5日8:00至3月11日24: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提交报考申请。
2.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4月10日9:00至4月23日8:00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
3.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其中上午9:00-11:0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下午2:00-4:30为《申论》科目考试。笔试成绩于5月中旬公布,应试人员可通过语音查分平台16887777查询,也可在省人社厅网站查询。笔试合格者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部分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应试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和)÷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怎么查询成绩
一般考试成绩查询都是直接登入成绩查询入口凭身份证号以及准考证号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电话人事考试网,或者打电话给招考单位咨询。
各单位咨询电话如下:
省考录办咨询电话:0931-8892321、8892024、8892160、13993100233、13993100235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81024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市州考录办咨询电话:
兰州市:0931-8153595
嘉峪关市:0937-6328916
金昌市:0935-8310545
酒泉市:0937-2617552
张掖市:0936-8215346、8218933
武威市:0935-2235395
白银市:0943-8245045
天水市:0938-8214550
平凉市:0933-8232021
庆阳市:0934-8227952
定西市:0932-8321231
陇南市:0939-8212256
甘南州:0941-8218214
临夏州:0930-6229379
省直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省委办公厅:0931-8928027、8922808
省高级人民法院林区法院:0931-8648586
省高级人民法院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931-5199085、18152108785
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0931-8338504
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0931-4950008
省委老干部局:0931-8922098、8922087
省委党史研究室:0931-8928078
省档案馆:0931-8518867、13919939751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31-8929247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931-8929289
省公安厅:0931-5156641
省司法厅:0931-8960273
省财政厅:0931-8891106
省自然资源厅:0931-8766562
省生态环境厅:0931-4644586
省农业农村厅:0931-8179157
省商务厅:0931-8616326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0931-4818116
省应急管理厅:0931-7608745
省审计厅:0931-8929315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931-8811165
省林业和草原局:0931-8825885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0931-8708216
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0931-8726128
省妇女联合会:0931-8270251
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931-8833536
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0931-8581705、8586130
以上就是,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怎么查询成绩的全部解答。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陇南农村公务员考试和甘肃陇南的公务员招警考试时每年几月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