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公务员法律方向考试科目这个问题,法学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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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
考法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法律。
一般来说,大多数岗位只要求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某些特定岗位则需要在公共科目的基础上,加试专业科目,例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执法勤务的职位,公检法司系统、特警职位等。
对于需要加试专业科目的岗位,招考单位一般会在公告中或者职位表中明确标明,例如2019年湖南省考公告中明确表示: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还需考《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知识,同时结合审判、检察业务工作需要考察法律适用和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等能力。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考招警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的,不考招警专业科目,自带警犬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最后提醒大家,报考时一定要注意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指南、职位表等相关官方文件,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另外,未注明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科目的职位,一般情况下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省公务员考试专业课法律考哪些内容
卷一包含科目:
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卷二包含科目:
民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一、法学基础理论
(一)法和法律的一般理论
(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内涵、基本要求
二、宪法学部分
(一)宪法学的基本理论
(二)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及其分类
(三)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四)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及其分类
(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刑法部分
(一)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效力范围
(二)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三)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及要件
(四)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五)犯罪的预备、既遂、未遂及中止
(六)共同犯罪
(七)刑罚
(八)危害公共安全罪
(九)侵犯罪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十)侵犯财产罪
(十一)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十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十三)渎职罪
四、民法部分
(一)民事法律知识中的基本概念
(二)民事行为能力
(三)公民住所和经常居住地的确定
(四)监护人的顺序及监护人的职责
(五)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六)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合伙
(七)法人
(八)代理
(九)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十)物权
(十一)相邻关系的概念及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十二)债权
(十三)人身权的特征及种类
(十四)民事责任
(十五)诉讼时效
(十六)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五、商法部分
(一)商法基础知识
(二)企业法律制度
(三)公司法律制度
(四)税收法律制度
(五)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六)合同法律制度
(七)保险法律制度
(八)土地法律制度
六、行政法部分
(一)行政法概述
(二)行政法律关系主题
(三)行政行为
(四)抽象行政行为
(五)具体行政行为
(六)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七)行政程序
(八)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赔偿
(十)行政复议
(十一)行政监督
七、国家赔偿法部分
(一)国家赔偿概述
(二)国家赔偿责任
(三)国家赔偿的范围
(四)国家赔偿的方式
(五)其他规定
八、刑事诉讼法部分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四)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五)管辖与回避
(六)辩护与代理
(七)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八)附带民事诉讼
(九)证据
(十)立案
(十一)侦查
(十二)公诉
(十三)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
(十四)死刑复核程序
(十五)审判监督程序
九、民事诉讼法部分
(一)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三)诉讼与诉权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五)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六)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七)审判组织
(八)诉讼参加人
(九)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十)对妨碍民事诉讼的的强制措施
(十一)诉讼费用
(十二)审判程序
(十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十、行政诉讼法部分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四)行政诉讼的管辖
(五)行政诉讼参加人
(六)第一审、第二审程序
(七)审判监督程序
(八)行政诉讼的判决
(九)我国行政诉讼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原则
法律专业知识历年考试题型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判断正误
四、简答题
五、论述题
六、案例分析题
以上内容参考: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办公厅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范围有关事项说明
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
旺黔诚大树职教给大家解答!
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国考全称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考试科目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这两科属于公共科目,部分岗位还需要考第三科《专业知识》等!人民警察和执法类还需加考《体能测试》!除公共科目之外,笔试结束后,所有岗位都需要进行面试!
国考(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
1.常识判断:总共25个题目,每个题目0.5分,共计12.5分;
2.数量关系:总共20个题目,每个题目1分,共计20分;
3.言语理解与表达:总共40个题目,每个题目0.6分,共计24分;
4.资料分析:总共20个题目,每个题目1分,共计20分。
5.判断推理:总共35个题目,图形推理每个题目0.5分,定义判断每个题目0.8分,类比推理每个题目0.5分,逻辑判断每个题目0.8分,共计23.5分。
国家公务员申论科目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题型主要有以下五大题型!
一、归纳概括属于是试卷中的送分题型,采分点百分之百处于给定材料,只是需要考生在仔细阅读材料时,将关键词找出,利用归纳和概括的方法将各种关键词语进行整合,按照出题人的题干要求,形成语句,标好序号,分好段落,依次写出,即可得分。
二、提出对策是比较有针对性的题型,主要针对出题人所出的问题进行解决,可以寻找材料中的直接对策,可以通过问题、原因、影响进行反推对策,简单易懂,得分轻松。
三、综合分析开始拉开分数,难点在于题干的分析和材料的分析,有的时候答案明明就在材料中,考生却看不到,或者看到了也不知道就是采分点,主要原因就是题干没有分析清楚,没有考虑明白,导致与答案失之交臂。
四、贯彻执行属于日后工作常用的一类题型,难点在于外在格式和内容逻辑,多数同学在格式上的丢分点大致相同,所以忽略不计。但是在内容上,有的考生可以从材料中找到答案,按照正确的结构进行书写,但是有的考生找到内容后进行整理的时候,缺少常识,导致内容混乱不堪,逻辑性差,丢分较多。
五、申发论述也叫大作文,是考生们最头痛的一类题型,最简单的一个原因就是字数较多,很多考生由于惰性,在考试前夕根本没有写过大作文,导致在考场上都无法完成整篇文章的写作,更别提内容方面的深刻,作文题型必须在考试前多写多背多练。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以下岗位需要专业科目考试:
1、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文化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和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
2、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如果有专业科目加考,会在该职位的是否加试专业科目一栏内标明:“是”或者“否”。
法学生考公务员考什么科目
法学生考公务员考试科目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行测主要考察考生的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申论同样主要考察五类题型:归纳概括,综合分析,提出对策,贯彻执行和申论发述。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知识点: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旨等,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
国家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当地考试机构及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2、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考生答题前请沿裁切线先行撕下,并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律用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6、严禁将手机、计算器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科目一般考什么
1、公务员考试一般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对于公安系统的需要有公安专业知识的考试;
2、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
3、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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