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专题考试答案解析(黑龙江地区的公务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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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专题考试答案解析(黑龙江地区的公务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本文目录

公务员法专题考试答案解析(黑龙江地区的公务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1. 2014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常识题
  2. 公务员考试一般都考哪些内容,主要内容是什么
  3. 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判断及答案解析怎么样
  4. 黑龙江地区的公务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5. 公务员考试的考试内容什么考几科

2014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常识题

1.2014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

公务员法专题考试答案解析(黑龙江地区的公务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招录6971人,其中,公务员岗位590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1062人。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1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缴费确认:2014年3月12日—3月20日16时打准考证:2014年4月4日8时至4月12日8时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考试安排:上午9:00——11:00行测下午14:00-16:30申论 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 2014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辽宁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2014辽宁省公务员笔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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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 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加考科目)考试真题要在考试后公布,考生可在华图教育官网参考历年的考试真题,也可通过专题库估分系统查看或进行在线智能估分。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省、市、自治区公务员考试行测、申论真题囊括其中,名师精析,完美范文、知识点拓展,让你踏上公务员备考品质之旅!大数据分析,概率计算,最了解你对公考知识点的掌握,最精确预测你参加考试可能得到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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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4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解析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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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下吧。第三部分判断推理 3.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解决的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诉讼标的的是()。 A.原、被告之间发生纠纷的1 000元的借款 B.原、被告之间发生的名誉受到诽谤的伤害 C.原、被告之间发生的起诉与被起诉的关系 D.原、被告之间发生的抢劫与被抢劫的施、受害关系 3.B【解析】本题的关键词是“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A项中“1 000元的借款”是诉讼标的物;C项中并非某一确指的民事法律关系;D项则属于刑事法律关系。

只有B符合,而其他选项中的争议已经超出了“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的范畴。参考资料:/liaoning/gwy/。

4.2014年辽宁公务员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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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及大纲还没有出来,考什么内容还没有确定,不过你可以参照201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内容现在进行复习: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2013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二、作答要求(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二)申论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一)测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二)题型介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涉及多种题目类型,试题将根据考试目的、报考群体情况,在题型、数量、难度等方面进行组合。

以下是部分常用题型介绍。 1.言语理解与表达每道题给出一段语言文字,要求报考者根据对这段文字的理解或运用一定的语言文字知识,选出最符合要求的答案。

2.数量关系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个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报考者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并利用其他基本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或推出结果。

3.判断推理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每道题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要求报考者通过观察分析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

第二种题型:定义判断。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报考者严格依据定义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

第三种题型:类比推理。给出一组相关的词,要求通过观察分析,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组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第四种题型:逻辑判断。每道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

要求报考者根据这段陈述,运用一定的逻辑推论,选择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4.资料分析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1~5个问题,报考者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推测和计算,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

5.常识判断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有关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其运用,要求报考者通过分析、判断和推理,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一项。四、申论介绍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

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试卷重点测查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包括: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内容主旨,全面分析给定资料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内容主旨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条理清晰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5.2014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笔试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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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下吧。第三部分判断推理 3.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反诉的是()。 A.老师起诉学生借钱不还,学生起诉老师剽窃 B.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 C.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 D.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求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 3.B【解析】本题的关键词是“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只有B项符合,而其他选项中被告提起的独立诉讼请求与原诉都没有联系,所以不符合定义。

公务员考试一般都考哪些内容,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务员(Civil 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包括的职业有五大类,这五大类分别为政府组织部门;党委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团机关;公检法司部门。

职位划分: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报考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务员考试一般流程为:公告发布、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网上初审、体能测评、网上缴费确认等)、打印准考证、笔试、查成绩、调剂、递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审批。

公务员考试科目: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资料分析、判断推理以及言语表达等方面。

2.《申论》

申论考察的是从事机关单位所具备的基本能力。

考试过程: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都统一命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并统一组织阅卷评分。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由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会有差异,届时会有通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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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判断及答案解析怎么样

⑴教育政策与法规

《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学时:36学时学分:2学分理论学时: 30讨论学时:6学时适用专业:教育学专业大纲执笔人:李宜江大纲审定人:周兴国一、说明(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教育政策与法规》主要是为教育学本科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选修课程。该门课程是以教育学、法学理论等为基础,综合研究教育政策与法律现象,是教育学和法学之间的边缘学科。本门课程设置的总目标是,使学习者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比较全面和比较系统地掌握我国当前的教育政策和有关教育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法律制度,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法律观提供知识和材料,使学习者了解如何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立足于培养学生的问题认知和分析的能力,课程教学应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法条介绍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学习与研究相结合。(三)课程教学改革突出课堂讲授,案例分析与课堂讨论相结合。二、本文(一)课程理论教学第一章教育法概述(3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法的性质法律的概念及特征。法的价值目标。法的部门与教育法的归属第二节教育法的涵义教育法的含义。教育法的特点第三节教育法的体系教育法的体系。教育法的作用。教育法的局限性。第四节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关系的涵义。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2、教学重点、难点:重点是教育法内涵的分析。难点是教育法律关系的运动形式。3、思考题:(1)简述教育法的含义及特点?(2)简述教育法的作用及其局限性?(3)论述教育法的体系?(4)试分析教育法律关系的具体内涵?第二章教育法的价值(3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教育法价值的涵义价值。教育法的价值。第二节教育法的社会价值教育法的政治价值。教育法的经济价值。教育法的文化价值。教育法的秩序价值。第三节教育法的个体价值教育法的正义价值。教育法的平等价值。教育法的自由价值2、教学重点、难点:重点是教育法价值的涵义;难点是教育法的个体价值。3、思考题:(1)简述教育法的含义及特点?(2)简述教育法的作用及其局限性?(3)论述教育法的体系?(4)试分析教育法律关系的具体内涵?第三章学校(3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学校的法律地位概述学校。学校的法律地位。学校的设置。第二节学校的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第三节学校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第四节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学校内部领导体制。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2、教学重点、难点: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的内涵和辩证关系。3、思考题:(1)简述学校的法律地位?(2)简述学校的权利和义务?(3)试分析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第四章教师(6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教师的界定教师是承担教书育人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的成长过程是一个专业化的过程。第二节教师的法律地位对我国教师法律地位的认识。我国教师法律地位的确定。教师法律地位主要通过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出来。第三节教师的权利教师权利的内涵。教师的基本权利。教师权利的保障机制。第四节教师的义务教师义务的内涵。教师应履行的义务第五节国家教师制度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聘任制度2、教学重点、难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内涵及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3、思考题(1)《教师法》的特点有哪些?(2)试述教师的基本权利与义务。(3)试述教师资格取得的条件。(4)试述《教师法》关于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4、课堂讨论教师侵犯学生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和身体健康权的相关案例分析讨论。第五章学生(6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学生法律地位的确定学生的概念。学生法律主体地位的演变与确立。第二节学生的权利学生权利的涵义。学生的基本权利。一些特殊学生群体享有的特殊教育权利。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学生权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第三节学生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其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规定2、教学重点、难点: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的内涵及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3、思考题:(1)简述学生的权利和义务?(2)试分析学生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4、课堂讨论涉及学生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案例分析讨论。第六章教育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3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教育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概述。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二节教育法律救济法律救济的定义。法律救济的主要制度。第三节学校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承担学校事故概述。学校事故类型与责任承担例举。2、教学重点、难点:学校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承担分析。3、思考题(1)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其构成要件及其免责的条件是什么?(2)教育法律救济的主要制度有哪些?(3)什么是学校事故?学校事故的法律责任应如何认定?(4)学校事故在哪些条件下可以免责?(5)学校事故可以分为几类?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第七章教育政策概述(3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教育政策涵义教育政策的概念界定。第二节教育政策分类元政策、基本政策、具体政策。各级教育政策:学前教育政策、初等教育政策、中等教育政策、高等教育。鼓励性政策、限制性政策。第三节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联系。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区别。2、教学重点、难点:重点是教育政策的涵义;难点是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联系和区别。3、思考题:(1)简述教育政策的含义?(2)简述教育政策的分类?(3)试分析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关系?第八章教育政策制定与执行(3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教育政策的制定影响教育政策制定的因素:环境因素、政策制定者的因素和制定体制、机构的因素。教育政策制定的步骤:即问题的识别、问题进入议事日程、政策目标的确认、政策方案的设计和选择、政策的合法化。第二节教育政策的执行教育政策执行的基本步骤。影响教育政策执行的因素。教育政策执行偏差及其纠正。2、教学重点、难点:影响教育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因素。3、思考题:(1)简述影响教育政策制定的因素?(2)简述影响教育政策执行的因素?(3)论述教育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及其纠正?(4)试分析教育问题进入***议事日程的条件?第九章学校、教师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举例(6学时)1、教学内容第一节学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举例涉及学校管理工作的案例。涉及学校权利保护的案例。有关学校意外事故的案例第二节教师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举例涉及学生受教育权的案例。涉及体罚学生和损害学生人格尊严的案例。涉及学生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例2、教学重点、难点:教师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举例。3、思考题或讨论题:(1)精选一至两个学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案例要求分析(2)精选一至两个教师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案例要求分析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五、《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六、《***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七、《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八、《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二)本课程考核方式本课程采用平时听课记录、查阅读书笔记、对课堂讨论的参与及论文等方式进行考核。三、教学参考书目1、公丕祥,《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2、劳凯声,《教育法学》,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3、郑良信,《教育法学通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4、张乐天,《教育法规导读》(修订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第2版。5、邓建华蒋先福,《教育法学基础》,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6、褚宏启,《中小学法律问题分析》(理论篇),红旗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7、褚宏启,《中小学法律问题分析》(案例篇),红旗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8、杜侦,《依法治教案例评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第一版。9、张乐天,《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实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第一版。10、吴志宏等,《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第一版。11、劳凯声,《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1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12、劳凯声,《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2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第一版。13、袁振国,《论中国教育政策的转变——对我国重点中学平等与效益的个案研究》,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7月第一版。14、Dan E. Inbar等著,史明洁等译,《教育政策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3月第一版。15、袁振国,《中国教育政策评论(2000)》,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8月第一版。16、袁振国,《中国教育政策评论(2004)》,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17、教育部法制办公室编,《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汇编(2004年版)》,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第一版。18、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重排本。19、魏振瀛,《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9月第一版。

⑵教育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

1.不合法,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2.

1、学校执行教育方针。***同志指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学校该如何落实三个“面向”的教育方针?这就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即通过科学的教育方法,充分发掘受教育者的天赋条件,提高受教育者的各种素质水平,从而使其得到全面,充分,协调的发展。一般认为,素质教育中的素质包括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个方面。然而,目前,许多学校说一套,做一套,并未真正领会和全面贯彻这一教育方针,其教育往往只注重智育即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教育,而忽视其他素质的培养,特别是偏废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课的基础教育。虽然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的教育,又增加了介绍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常识的课程,但在具体的执行中,许多学校却不以为然,还是将其视为“副课”,不但没有专门的授课教师,而且其占有的课时还往往被挪作它用,成为语文,数学,外语等主课争相挤占的时间。这样的结果导致一些青少年对法律,道德这些行为规范缺乏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未能树立起正确的全面的法律观和道德观。可见,青少年对法律认知的混沌状态和思想品德的懵懂,幼稚状态,使得对他们加强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显得相当迫切,这要求有关学校必须全面,认真落实三个“面向”的教育方针,努力推行素质教育,重视法制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教育。

2、教师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学校老师一般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但确有一些老师欠缺较好的法律意识,他们在教育,管理学生时,只顾一味严厉,而不顾及学生感受,方法简单,行为粗暴,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可否认,我们绝大部分老师已尽到了关心爱护,教育学生的职责,但也不能忽视,仍有少数老师固守古代那种家长式的野蛮教育方式,他们以成绩论英雄,歧视“差等生”,“劣等生”,教师的这种行为导致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一方面,它使后进生感受不到做人的尊严,体会不到集体的温暖,从而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最终滑入犯罪。随着人类物质文明程度的日益发达,人们相互间交往的手段和传媒也愈加现代化,世界经济全球化“地球村”拉近了不同国度,不同民族的距离,但人们不能比以往更加珍惜和保留只属于自己内心世界安宁和相对隔离纷繁世界的宁静居所环境。世界各国对隐私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各国法律保护隐私权的规定也朝统一化方向发展。我国隐私权法律保护问题日趋凸现,在民法领域里构建隐私权保护制度具有十分必要的现实性和迫切性。

总之,学生的学业成绩属于个人隐私,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由于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家长和教师知情的一种特殊的个人隐私,且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同时在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关系中,学生处于弱者地位,学生学业成绩的隐私权很容易被侵犯,如果教师采取张榜排队等方式侵犯学生的学业成绩隐私权,不仅伤害了学生自尊心和人格尊严,而且对被害者心灵的伤害会影响一生,为此,一方面,教师要增强守法意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侵犯学生学业成绩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发生,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学生也要知法懂法,增强***意识,学会运用申诉等法律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敦促学校教师充分认识和尊重学生学业成绩的隐私权,自觉履行其义务。

⑶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有哪些区别

教育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是法律,位阶绝对高于政策。我国的《教育法》是基本法,是由全国**制定的,位阶仅次于宪法与刑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相同,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教育政策的制定主体就可能不同了,有可能是国务院,也有可能是国务院所属部门如教育部,也有可能是省市县各级***或其工作部门。效力绝对低于教育法,而且内容不得与教育法相抵触,否则可以不予适用乃至于撤销。适用范围也因其制定主体而各不相同,如国务院的当然全国使用,但是省市县的则只在本辖区内适用。

⑷教育政策法规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规测试试题(一)

一、选择题

1、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 _____年义务教育制度。 A.九 B.十C.十一 D.十二( A)

2、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_____。( C)

A.学费 B.杂费 C.学费、杂费 D.学费、杂费、住宿费

3、义务教育实行_____领导,_____统筹规划实施,_____为主管理的体制。( A)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县级人民***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市级人民***;县级人民***。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市级人民***。

D.国务院;市级人民***;县级人民***。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 _____批准。( D)

A.学校 B.市级人民***或者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或者乡镇人民***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或者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 _____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B)

A.相当于 B.不低于 C.略高于 D.略低于

6、县级人民***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_____,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C)

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 _____,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D)

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B.团队合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

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_____津贴。( C)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过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 _____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 D)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_____,制定本法。( A)

A.宪法和教育法 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判断题(共5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每题2分,共10分)

1、学校应把智育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生成绩的提高。(×)

2、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3、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任何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招收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4、地方各级人民***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5、适龄儿童年、少年免试入学。(√)

三、填空题(共15题,每空1分,共20分)

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情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_平等__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适龄儿童、少年的_父母其他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_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上地方人民政、国务院和县级以府_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_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5、人民***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6、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或者人民***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7、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

8、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 _残疾适龄儿童、少年____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根据需要,为具有 _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_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年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10、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_批评教育____,不得__开除___。

11、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__平等__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

12、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_启发式_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3、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

14、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1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本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或者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_,责令限期改正。

四、简答题(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江苏省教育厅颁布了十项措施,请写出其内容。

答:①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各级教育部门要科学全面地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工作,不得给学校、教师下达升学率指标。

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得增加周活动总量。

③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每天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

④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一、二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地1.5小时以内。保证小学生每天有9小时以上、初中生9小时的睡眠时间。

⑤不得利用假期补课。除初三学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利用周六半天时间补课,其余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不得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寒暑假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⑥禁止违规办班。小学、初中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实验班等,更不得以举办这类班为名进行招生和升学考试。⑦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学科考试次数不超过二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小学生学业成绩实行等级制。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市、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区域性学科统考统测。

⑧规范招生考试。坚持小学毕业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除外语学校可适当进行口试外,所有小学、初中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

⑨加强学生用书管理。各地和学校不得统一组织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不得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⑩严格控制竞赛项目。继续对各类竞赛、读书、评奖等活动实行归口管理。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种竞赛活动。

2、《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明确提出了师德建设的具体要求,请简要谈谈其内容。

答: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搞有偿家教。

五、论述题(共2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试论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的意义

这款规定标志着我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时代已经来临。“免费”成为新《义务教育法》最大的一个亮点。推行免费义务教育是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上得起学,不会因贫辍学,使义务教育更加名副其实。

2、试分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的原因。

《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开除学生,是由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不能因为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这一点上,义务教育同非义务教育有所不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⑸论述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联系: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是将教育政策具体化。

区别:教育法律、法规是任何政党或集团组织无论执政与否,都可制定的,而教育法律只有统治阶级才能制定。实施的手段不同,政策是通过学习,教育实施的,而法律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实施的。

拓展资料: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教育法规有关教育方面的法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所以,我认为教育法律、法规往往是把行之有效的教育政策规范化,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

所谓教育政策“缺席”是指,在特定时空下需要教育政策来进行管理的事务或活动没有相应的政策来规范和引导。我们的教育政策往往都是应付式的,常常是等教育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才考虑政策制定。一方面,问题从潜隐到显现、从轻微到严重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另一方面,即使政策制定后,从颁布到实行、从实行到起效也存在时滞问题。这个从无到有、从存在到有效的过程中,政策都是“缺席”的。

需要指出的是,教育政策的不均衡现象不仅仅表现为教育政策的供给不足。有的时候,政策过多、过剩也是一个问题,同样会扰乱或限制教育实践的良性发展。

特性

内容具有多层次性、广泛性、调整对象的多样性、法律后果的特殊性。

另解

教育法规作为一门课程,是我国各级师范院校,师范类考生的必修课程之一。《教育法规》与《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德育》一起被视为师范生最重要的四门基础课程。

⑹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的区别有

教育法律,即

一、制定主体不同

1、教育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

2、教育政策:教育政策的制定既可以是政党组织,也可以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

二、执行方式不同

1、教育法律: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2、教育政策:教育政策的执行方式主要是倚靠党政力量或党的纪律,运用号召、宣传、教育、解释、动员等方法贯彻落实,其强制力是有限的。

三、规范效力不同

1、教育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有关社会成员和行政人员都必须遵守执行。由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教育政策:政党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规范效力则只对政党组织及其党员有效。

黑龙江地区的公务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发你邮箱了,请查收,包括法律专题/重点复习知识点和测试题,面试题目/近年行测,呵呵,希望能帮到你

补充资料: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真题及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撤销权属于()。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应发生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A. 1个月内 B. 2个月内

C. 3个月内 D. 6个月内

3.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并声明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甲、乙均同意。丙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应()。

A.不承担责任 B.承担连带责任

C.承担按份责任 D.承担有限责任

4.下列选项中,属于双方法律行为的是()。

A.追认 B.立遗嘱 C.撤销 D.买卖

5.甲与乙签订了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该合同属于()。

A.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6.下列行为中,不得代理的是()。

A.立遗嘱 B.购买机票

C.存款 D.购买股票

7.甲委托乙购买一辆二手车,丙委托乙转让一辆二手车,遂乙同时代理甲、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行为属于()。

A.自己代理 B.双方代理

C.与第三人串通的代理 D.无权代理

8.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

A.只能申请宣告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失踪,再申请宣告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9.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期限为1年,这一年属于()。

A.消灭时效 B.普通诉讼时效

C.特殊时效 D.除斥期间

10.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自物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完全物权

11.甲将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将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对此,()。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B.甲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C.甲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 D.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

12.甲与乙为邻居,甲越界建房侵入乙宅基地,甲行为侵犯乙的()。

A.相邻权 B.房屋所有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宅基地所有权

13.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

A.抵押权 B.质押权 C.定金 D.留置权

14.甲向乙借款5万元,以钢琴做质押。质押权的成立时间为()。

A.借款合同成立时 B.钢琴交付时

C.质押合同登记时 D.质权人同意时

15.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的划分依据是()。

A.债的标的物是否特定 B.债的内容是否特定

C.债权人是否特定 D.债务人是否特定

16.下列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甲清扫马路上的积雪 B.承揽人保管定作人的提供的原材料

C.乙跳入河中救起落水儿童 D.医生抢救病人

17.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而将应交付的货物提存,提存后如货物遇风险而灭失,则该损失应由()承担?

A.甲 B.乙

C.提存部门 D.甲乙分担

参考答案及解析

1.C解析: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形成权是权利主体仅凭自己就可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例如:撤销权、合同解除权。故C项正确。

2.D解析:《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人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故B项正确。

4.D解析:双方法律行为,又称双方行为,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该项法律行为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意思表示,而且双方的意思表示还必须一致,双方法律行为是合同行为,如买卖合同等。

5.C解析: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始期的合同和附终期的合同。题干中甲乙约定甲父死亡,甲将房屋卖给乙,则甲乙之间开始生效。故C项正确。

6.A解析: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可以适用代理。依照法律规定,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如设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不得适用代理。

7.B解析:双方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为同一法律行为。

8.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民法通则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本题"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的条件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申请人,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当然可以选择两者。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申请宣告死亡。纵观本题所给选项,只有D项符合题干要求,ABC三项都有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9.D解析:撤销权是指在合同中,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里的1年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延长。

10. B解析: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11. B解析: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所有权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无权处分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12. C解析:宅基地应当合理使用。行使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妨碍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使用人只有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权利,使用权不得超过确定的宅基地的范围。公民使用宅基地应注意相邻关系,照顾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一方在其宅基地上建房、垒墙而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的,必须予以制止,建房挖地基,不得给相邻房屋造成危险

13. D解析:留置权一般不是约定的担保物权,而是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不能在债务人一超过债务履行期限就处分留置物,而是要按法律的规定,让债务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延期履约,只有等债务人过了合理期限仍然不能履约的,才能处分留置物。这与在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中,债权人一过了债务履行期就可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有所不同。

14. B解析: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15. A解析: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是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作的分类。

16. C解析: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如修理他人的房屋,救助溺水的人都是无因管理行为。

17. B解析: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故B项正确。

2010年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训练试题三

强化训练题(三)

1.美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结成了同盟,共同抵御来自法西斯国家的威胁,但这种同盟关系在战争结束后很快破裂,请问破裂的标志是()。

A.“铁幕演说”发表

B.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立

C.“杜鲁门主义”出台

D.华沙条约组织成立

2.下列关于欧洲共同体成立后的影响,表述正确的是()。

A.促进西欧的经济发展,也提高了欧洲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作用

B.新的战争策源地在欧洲形成

C.加剧了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军备竞赛

D.引发了一场新的科技革命

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和日本经济发展都得到了强有力的外来援助,给它们提供市场、技术和资金的国家主要是()。

A.美国

B.前苏联

C.英国

D.法国

4.“二战”后,美国外交政策出现了重大转折,这个转折开始于()。

A.丘吉尔发表“铁幕”演说

B.“马歇尔计划”的实施

C.“杜鲁门主义”的出台

D.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成立

5.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是美国在哪个地方建立的军事、政治集团()。

A.欧洲

B.拉美

C.非洲

D.亚洲

6.北约和华约的共同之处是()。

A.大国控制的军事政治集团

B.帝国主义侵略集团

C.地区性的军事同盟

D.代表不同社会制度的大国集团

7.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提高国际地位,促进经济的发展,应对苏、美两个大国而建立的地区性的经济政治组织是()。

A.欧洲共同体

B.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C.华沙条约组织

D.七十七国集团

8.1991年12月在前苏联解体后成立的独联体,()。

A.是一个主权国家

B.是前苏联的别称

C.其性质与华沙条约组织相同

D.是主权国家的联合组织

9.20世纪80年代中期,面对长期积累下来的矛盾,戈尔巴乔夫着手进行了改革,改革之初他把改革的重点放在了()。

A.经济方面

B.政治方面

C.文化方面

D.政权问题

10.由于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的错误领导,使国家出现了混乱局面,苏共一些高级领导人为挽救苏联解体所做的最后一次政治努力是()。

A.签署明斯克协定公布

B.《苏维埃主权共和国联盟条约》

C.发动“八·一九”事变

D.签署《阿拉丁图宣言》

1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西方“冷战”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分别是()。

A.1945年和1989年

B.1946年和1990年

C.1947年和1991年

D.1948年并1992年

12.20世纪80年代末,在前苏联领导下成立的华沙条约成员国相继发生危机,社会动荡,风云骤起,这场危机突出表现在哪方面()。

A.社会制度发生变化

B.国家名称发生变化

C.文化观念发生变化

D.民族构成发生变化

13.20世纪50~80年代世界局势动荡不安的最主要原因是()。

A.美苏两国争霸

B.地区冲突

C.民族矛盾

D.宗教冲突

14.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转折点是下列的()。

A.诺曼底登陆

B.莫斯科保卫战

C.斯大林格勒战役

D.中途岛战役

15.1945年,雅尔塔会议召开,一名记者去采访,他肯定不会采访到下面哪位人物()。

A.斯大林

B.罗斯福

C.丘吉尔

D.蒋介石

16.笼罩了世界近半个世纪的“冷战”正式开始的标志是()。

A.北约和华约组织的成立

B.“杜鲁门主义”的出台

C.苏联解体

D.丘吉尔的“铁幕”演说

17.前苏联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标志是()。

A.1936年前苏联新宪法颁布

B.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

C.1921年新经济政策实施

D.斯大林模式建立

18.下列“二战”中的历史事件,如果请你按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应该是()。

①罗斯福新政

②第二次世界大战

③冷战开始

④九·一八事变

A.④①②③

B.①②④③

C.②①③④

D.②①④③

19.下列有关社会主义运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巴黎公社是世界上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伟大尝试

B.十月革命的胜利,使世界上出现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C.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D.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标志着社会主义运动的全面失败

20.1991年对世界历史来说是一个多事之秋,列宁领导建立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寿终正寝;一场局部的战争让世界又一次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这场战争是()。

A.苏联入侵阿富汗

B.海湾战争

C.北约空袭南联盟

D.美国打击阿富汗的恐怖组织

21.希特勒曾得意地说:“三个国家联合起来了,起初是欧洲轴心,现在是世界的大三角……”,他所说的轴心国集团的缔约国家是()。

A.英、法、美

B.德、意、日

C.美、中、苏

D.美、中、英

22.第二次世界大战历时5年多,最终以反法西斯国家的胜利而告终,对于这次战争的胜利,你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

A.苏联红军对德、日的打击

B.美国向日本的广岛、长崎投掷原子弹

C.英国有效地抵御了德国的空袭,进行了不列颠战役

D.国际反法西斯联盟的建立,世界人民团结作战

参考答案

1.C 2.A 3.A 4.C 5.A 6.A 7.A 8.D 9.A 10.C 11.C 12.A 13.A 14.C 15.D 16.B 17.A 18.A 19.D 20.B 21.B 22.D

公务员考试的考试内容什么考几科

公务员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共三科,公共科目又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共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此外: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等特殊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其实,普通公务员参加笔试只需要理解《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这两科就可以了。所以,下面详细介绍一下这两科的考试内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5个部分。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用题型有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种。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主要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用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四种。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文字、数字、图表等统计性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

二、《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相关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准确理解把握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公务员法专题考试答案解析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黑龙江地区的公务员考试试题及答案、公务员法专题考试答案解析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以上信息来源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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