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公务员考试(2022年浙江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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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公务员考试(2022年浙江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本文目录

浙江衢州公务员考试(2022年浙江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1. 衢州市2011年柯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 浙江衢州公务员招考范围
  3. 2022年浙江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4. 2020浙江衢州江山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80人】
  5. 2015年浙江省衢州公务员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内容

衢州市2011年柯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1年衢州市柯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浙江衢州公务员考试(2022年浙江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区级机关各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浙人发〔2008〕170号)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65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各级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10〕30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衢州市柯城区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2011年柯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根据区级机关各单位申报招考公务员需求计划,并报经批准,2011年柯城区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7名。其中区法院7名(含法官预备人选2名)、区检察院5名(含检察官预备人选3名)、区司法局4名、区林业局森林警察1名、区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名,其中法官预备人选和检察官预备人选统一以市为单位设置职位和组织招考。

具体招考单位、职位、人数等详见附件,或于2010年12月31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gwy.zjrs.gov.cn)

柯城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http://www.kcrlsb.com/)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柯城区公务员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具体对象为:参加柯城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3、截止到2011年1月4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森林警察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5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4日以后出生)。

2、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或法警职位要求法律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

3、报考森林警察、法院和检察院法警职位的,要求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198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1年1月4日。

5、留学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在2011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方式和程序

2011年柯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仍采取按单位按职位考试的办法进行,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1年1月4日0时— 1月10日24时。

网址: gwy.zjr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1年1月7日、1月11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1年1月6日、1月10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1月11日0时—1月16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1年1月17日0时—1月20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1日12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1年1月23日9时—1月27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3月5日9时—3月13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森林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森林警察职位的人员)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1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上线入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入围人数参加面试。

报考森林警察、法院和检察院法警职位的按1:5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工作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七、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其中报考森林警察、法院和检察院法警职位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予以递补,不足入围面试的,不再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考职位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报考人员(除报考森林警察、法院和检察院法警职位人员外)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报考森林警察、法院和检察院法警职位的人员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各招考职位体检时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报考森林警察职位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并已报到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有上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二)截止到2011年1月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1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四)报考人员必须在2011年1月4日—1月10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五)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1月26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柯城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41),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八)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九)体检标准作调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人民警察体检采用新的标准,取消了身高和体重的限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十一)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二)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三)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2011年柯城区公务员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570-3024357、3042069。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组织部衢州市柯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浙江衢州公务员招考范围

很遗憾你不能报考。一下是衢州09年公考的要求: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市级机关和县(市、区)、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08年12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

(3)研究生毕业(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

很显然你不符合任何一条。

你可以浏览衢州人才网上的公告

2022年浙江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428名(含特警3人,残疾人1人),其中市级机关单位招考61名;县(市、区)机关单位招考324名;乡镇(街道)机关43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衢州党建网(www.qzdj.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市级机关单位招考对象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县(市、区)机关单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衢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招考计划(详见附件)中职位对学历、学位、户籍、生源等有明确要求的,按招考计划执行。

3、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为:

(1)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3)在军队服役满5年以上的衢州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17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8-2022年,依此类推。

4、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共享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相同。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山区26县事业编制人员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为:各县(市、区)聘用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

6、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本职位)。在换届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社区“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社区“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衢州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职位,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年龄18至35周岁。

6、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报考衢州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衢州或所辖县(市、区)。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各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以及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军事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分别由市、区县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区县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区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全市各级机关单位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出现上述情况,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邮箱:zjks01@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七)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十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三)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十四)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五)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发布的《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十六)政策咨询电话:

衢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3086087、3086061

衢州市柯城区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3392970

衢州市衢江区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3838115

江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4026393

常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5662025

开化县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6526622

龙游县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7022394

2020浙江衢州江山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80人】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0浙江衢州江山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满足江山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省、衢州市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江山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20年江山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80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组织工作网(www.zjzzgz.gov.cn)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ks.com)

衢州党建网(www.qzdj.gov.cn)

江山市人民政府人力社保网(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4395/index.html)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市、乡镇(街道)机关单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大专毕业人员(以2019年12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招考计划中部分职位对户籍和生源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计划执行。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分“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江山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范围和对象为:江山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2018年以来,因行政村撤并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实际仍在过渡期村级班子中履行村“两委”工作职责的村干部,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为村“两委”正职的,纳入现任村“两委”正职干部范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衢州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7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4.本次招考除乡镇机关部分职位和其他特殊职位学历要求可放宽要求到大专以外,其他职位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以上。除市机关单位和乡镇机关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下”的部分职位可不对学位作出要求外,其他职位原则上需具有与学历要求相对应的学位。

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0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年限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12月19日。

三、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9时—12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12月19日9时—12月28日17时。

网址:gwy.zjks.com(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12月29日9时—12月3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2月20日9时—2月23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23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科目按规定做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按1:4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

技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技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4.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或技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技能测评或面试。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江山市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技能测评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

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不具有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由衢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各级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采用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

对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20年12月1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四)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六)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2月3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八)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十一)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二)招考公告中规定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报考须知”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政策咨询电话0570-4026393(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2015年浙江省衢州公务员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内容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浙江省衢州公务员考试时间:http://zj.offcn.com/zg/sksj/

笔试时间为4月25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二)报考县级以下机关职位的〔除以下(三)、(四)、(五)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三)报考行政执法类(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一)

(四)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2”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二)

(五)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

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三)

报考公安、森林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加试《心理测评》(A卷),考试时间为17:10—18:00。

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更多信息咨询浙江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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