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在职公务员考试(2020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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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在职公务员考试(2020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出了吗)

本文目录

济源在职公务员考试(2020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出了吗)

  1. 2020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出了吗
  2. 河南政法干警考试
  3. 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4. 济源市人才住房补贴
  5. 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发布考试公告

2020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出了吗

今天刚出了,6月18日开始报名,7月25日笔试!

济源在职公务员考试(2020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出了吗)

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河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全省共计划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37人。具体招录职位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方面要求,见附件2;

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录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30日。参加工作之后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招录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我省招募的参加“政府购岗”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特招医学毕业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在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的事业编制人员和本县退役士兵,可报考本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

招录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者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未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及与总体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

各省辖(含济源示范区,下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单位)通过各自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本地、本机关(单位)考录工作的相关信息和具体事项。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单位)设置咨询电话,解释和答复关于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具体问题。各省辖市和省直招录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在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公布咨询电话,答复关于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方面问题。

四、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一)网络报名

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其中,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环节,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两个环节,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省辖市及以下职位的,通过相关省辖市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进行。具体要求为:

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

报考者于2020年6月18日9:00至6月22日17:00前,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考者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如有疑问,请登录相应公务员招录专用网站查询或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6月22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面试确认之后考试录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2.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根据本人选报的职位,于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前,登录相应考录工作专用网站,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7月21日9:00至7月26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有关要求

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2.各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5:1。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最低比例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

核减、取消职位情况以及相关报考者名单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招录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职位。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职位时,报考者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填写《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4)。不愿重新选报职位的报考者,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3.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具体事项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或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

五、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一)笔试

1.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办法,对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和乡镇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2.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安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7月26日9:00—11:0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3.笔试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应试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2020年9月17日后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确认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招录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职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须提交有关证书、证明。

通过面试确认的,由各地和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面试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有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核实记录为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者空缺时,由各地和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发布递补公告,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试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的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应试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前应试者应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8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并列排序。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有关规定。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办法,与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办法相同。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等规定实施。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违规违纪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的,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未满有关政策规定或本人承诺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和公安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或公安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申报办理录用手续前,拟录用人员须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机关(单位)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机关(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面试结束后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将统一进行一次补充录用,报考全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符合职位要求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全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用网站发布。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任职定级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河南政法干警考试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为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进一步加强河南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2013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3〕39号)精神,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一批优秀政法干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方式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一批优秀人才送到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进行学习培养。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同时发放生活补助。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2013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面向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面向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录培养计划

2013年河南省计划招录培养1618人,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河南警察学院,定向培养方向为河南省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机关(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录对象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或生源地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和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拿出招录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即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列入专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符合报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

2、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即1986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报考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8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其中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备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招录职位。

五、招录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3年8月22日8:00至26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 0371-66321973、66321991(省人事考试中心)。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咨询电话:0371-67886257、69620050(郑州市);0378-3666310、5322130(开封市);0379-69933323、63133112(洛阳市);0375-3222511、2979950(平顶山市);0372-5118201、2209801(安阳市);0392-3392113、3316985(鹤壁市);0373-5030539、3696606(新乡市);0391-2281359、8826978(焦作市);0393-8820089、8820090(濮阳市);0374-2903016、2621601(许昌市);0398-2976877、3681089(三门峡市);0394-8273801、8122271(周口市);0396-2122088、2839686(驻马店市);0377-63137511(南阳市);0376-7676857、6521225(信阳市);0391-6619983(济源市)。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3年8月28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收费标准见附件2)。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17日8:00至9月22日10: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如遇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71-66321973、66321991)。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招录过程中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6、各拟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经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注明情况,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3年8月27日至28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

8、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培养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培养资格。

(二)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其中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和22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

笔试成绩=───────────────×50﹢────────────────×50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

笔试成绩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根据情况,笔试成绩可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务必于9月3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东南方向,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主楼的西南角二楼;公交路线有114路、43路、47路、K115路;联系电话:0371-65796015、87519638),经审核后予以公示(学历认证需要时间,需认证的考生请提前进行)。

(三)面试、体能测评、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的一定比例(拟招录人数为2人及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拟招录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体检人员。笔试有一科零分、缺考、作弊或没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

在参加面试之前,应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有关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试者,还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省辖市、县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见附件4)等材料;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退伍证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士兵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有关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先组织进行体能测评。面试结束后,组织进行体检。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不再递补,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没有达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体检。面试缺考、弃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个职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按照国家关于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考核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由相关省辖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同意。递补须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按程序递补后仍有空缺的,不再组织全省统一调剂。

(五)公示和录取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取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河南警察学院根据拟录取人员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培养、管理与使用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放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培养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手续,按照《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者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本公告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为方便考生咨询和报考,考生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0371-65882083。

附件:

1:附件1:2013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职位表

2:附件2:收费标准

3:附件3:2013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科目表

4:附件4: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证明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13年8月19日

公告地址:http://ha.huatu.com/zt/zfgj/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公务员(Civil 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包括的职业有五大类,这五大类分别为政府组织部门;党委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团机关;公检法司部门。

职位划分: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选拔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务员考试一般流程为:公告发布、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网上初审、体能测评、网上缴费确认等)、打印准考证、笔试、查成绩、调剂、递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审批。

考试过程: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都统一命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并统一组织阅卷评分。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由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会有差异,届时会有通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公务员省考国考资源汇总百度云网盘资源下载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1hJtHDvElMM4lf20NB-RA?pwd=2D72提取码:2D73

资源包含:省考和国考公务员的各类学习资料,多种网课机构学习资源,历届真题、靠前冲刺行政能力测试、资料分析、公共基础、综合写作、常识、理论知识、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言语理解、申论、时政、真题资料、面试等等国/省公务员考试学习资料汇总。

济源市人才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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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引进对象(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济源示范区2022年人才引进总名额为317名,其中事业单位121名,重点企业196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名。

(二)济源市所辖11个镇拟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60名(不限专业)。

(三)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8名。

(四)济源示范区3家公立医院(济源市人民医院、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济源市中医院)拟“员额制”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名。

(五)济源示范区11家重点企业拟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196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济源市所辖11个镇、济源示范区3家公立医院相关岗位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022年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在引进范围。

2.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条件。本科生为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报考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济源示范区11家重点企业相关岗位的人员,资格条件从其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1.济源示范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8.在职人员近3年来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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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9月3日8:00至9月7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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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流程

(1)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有效成绩=面试成绩;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大于5:1的,该岗位须进行笔试,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有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如进行笔试,面试确认期间出现的空缺,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

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以“济源组工”微信公众号、济源示范区人社局官网公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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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待遇

(一)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济源市所辖镇引进人才待遇。列入事业全供编制,属用人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同时享受以下人才政策待遇。1.管理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职员工资待遇。2.专业技术岗位。已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原职称待遇不变,并在职级晋升中优先。没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直接参评中级职称,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直接认定初级职称。

(二)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待遇(所有待遇均为税前)。1.国内杰出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20万元;省级杰出人才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0万元。结合学院实际,组建专业发展平台,并协助组建学术梯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工科类100万元,文科类50万元)。聘期内,每月享受专项津贴不低于5000元。2.教授。发放安家费80万元。结合学院实际,组建专业发展平台,并协助组建学术梯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工科类30万元,文科类15万元)。聘期内,每月享受专项津贴不低于4000元。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50万元。结合学院实际,组建专业发展平台,并协助组建学术梯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工科类20万元,文科类10万元)。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可低职高聘,享受院内副教授待遇;达到副教授条件者,可优先评聘为副教授;期间专业技术职务发生新的变动,不再享受院内副教授待遇。学院拟引进人才中特别优秀的,根据情况采取“一人一议”。个人同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教授职务的,有关待遇按就高标准办理,不重复计算。安家费每人只享受一次,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照标准高的一方全额,另一方减半计发。学院各项人才政策与示范区人才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可享受一次。

(三)济源示范区公立医院“员额制”引进人才待遇。纳入员额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四)济源示范区有关人才政策。示范区直属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及科创平台、驻济高校、公立医院引进人才,按照《济源示范区构建高质量人才发展体系若干措施》规定可享受以下人才政策。

1.“零门槛”落户:全面放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各类引进人才、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2.生活补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全职新引进来济就业落户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不含补缴)满1年的,按照3年内博士研究生每年3万元,35岁以下(含35岁)硕士研究生每年2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年1万元、其他高校本科生每年5000元发放生活补贴。3.住房政策:对全职新引进且在济没有购房的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其中,到济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D类、E类人才,到济工作且落户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F类人才,提供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5年内免租金;在房源不能满足人才住房需求时,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分别按照10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人才住房实物及租房补贴保障累计不超过五年。在济落户并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D类每人15万元,E类每人7万元,F类中“双一流”本科生每人3万元、其他本科生每人1万元的购房补贴。4.配偶及子女安置。全职新引进经认定为E类以上人才的,其配偶可按照原工作单位性质,随迁到济源工作;引进人才配偶暂未就业并符合就业条件的,由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安排工作,或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忙解决就业。其子女入学入托的,优先照顾,妥善安排,按照引进人才“一事一议”事项,特事特办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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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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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1.济源示范区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

2.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人才引进目录

3.济源示范区2022年公立医院人才引进目录

4.济源示范区2022年重点企业人才引进目录

5.《济源示范区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6.《济源示范区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重新选报岗位登记表》

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发布考试公告

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根据往年经验,应该在8月份左右公布,以下是2014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仅供参考:

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尚未公布,考试招考工作预计将在2015年8月启动,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4年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4732人。其中:省直单位261人,省属监狱系统595人,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400人,省辖市直单位944人,县(市、区)直单位715人,乡镇机关1817人。

乡镇机关还将面向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及大学生村干部)招考200人,具体录用计划待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确定。

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要求详见本简章后附的《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1979年8月18日至199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18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人员,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省直单位,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的市以下单位,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县(市)的县以下单位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考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地税系统驻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的市以下单位,永城市、新蔡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新蔡县的县以下单位的,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省直单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4年8月18日8:00至8月22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371-66321973、66321991。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4年8月24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23日8:00至9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2.报考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的市以下单位的,请登录有关省辖市确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查阅具体报名办法和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县(市)的县以下单位的,分别随郑州市、开封市、平顶山市、安阳市、新乡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进行报名。有关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附件2)。

(二)现场报名

报考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市直单位和所属的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的市以下单位的,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于2014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每天8:00至16:00到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报考永城市、新蔡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新蔡县的县以下单位的,分别随商丘市、驻马店市进行报名。有关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附件2)。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张报名表贴2张)。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由本人服务所在地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各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干部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4)一式2份;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5)。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附件6)一式2份。《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河南省2014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河南省2014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和《河南省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由报考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由相关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确定并通知报考者。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四)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五)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乡镇机关及贫困县县直单位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省直有关单位或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单位的,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4年 8月25日8:00至8月26日18: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报考各省辖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各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各省辖市市以下单位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的时间和办法由有关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确定并公布。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为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有关本次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省直各招考单位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也确定了相应的专用网站,用于发布与本地、本单位有关的考录信息,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报考者关于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省直各招考单位或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咨询。各地、各单位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附件2)。

(八)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4年9月27日上午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测试申论。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可根据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职位特点,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也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文件筐作业等方式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职位需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可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满分100分。

应试者须在面试前到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或省直单位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是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各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应试者是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本人的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凡报考的拟录用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从业资格等方面有要求的,应试者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

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确定并公布。

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还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体能测评、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由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备案。递补须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按照管理分工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的意见,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录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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