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泰安市公务员考试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泰安市公务员考试的知识,包括2021泰安公务员报考条件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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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泰安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2年山东泰安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泰安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招录公务员公告,招录期间出现人选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的原则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2022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并已参加2022年度山东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统一笔试。
(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达到50分以上(实行百分制)。根据补录职位要求,笔试成绩合成规则为:
1.无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有公安、行政执法类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三)报考人员参加的考试类别、科目必须与补录职位明确的考试类别、科目一致。
(四)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补录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申请报考1个补录职位。
(六)已被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含2022年山东省各级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个人放弃的),不得报名参加补录。
(七)对报考“专业人才紧缺职位”的考生,给予降低面试合格分数线等倾斜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灯塔-泰山先锋”网络平台(https://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补录职位等相关信息。对补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电话联系。
(二)2022年7月25日9︰00至7月26日16︰00期间,报考人员以参加我省2022年度公务员招录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山东省202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http://182.92.170.21:30/sdsgvybk2022),填报申请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信息后,可查询到报考职位的当前报名人数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最低分。7月26日16︰00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和个人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将于7月26日16︰00关闭,请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报考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无法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2022年7月27日9︰00至7月28日16︰00,招录机关负责对网上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5:1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束后,招录机关汇总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统一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中发布。
报名期间监督电话:0538-6999915,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线上线下结合进一步审核报名信息,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可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络平台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中查询面试公告。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三)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络平台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中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
其他未尽事宜,执行《2022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
2014年山东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现将我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为探索开展从优秀工人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工作,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相关职位。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六)招录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安机关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报考公务员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或关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5月29日以后出生),2011年(含)以前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间职务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报考初任法官职位的人员,除具备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3年5月29日至1991年5月29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
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全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在我省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人选确定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选调生职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报名网址:http://taks.tars.gov.cn(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录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招录机关进行初审,并核对名单。根据招录机关审核要求,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于报名期内到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具体地址见招考职位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到期时间(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二代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各类机关的其他职位。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30日上午9:00至6月3日上午11:00到泰安市市政大楼C701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4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二代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见附件3)。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应出具现场审核时要求的材料。
报考乡镇机关相关职位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进入面试的,要出具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招录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和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笔试时间为6月22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A、B、C类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体检,并会同招录机关进行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拟录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
录用为初任法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
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从选调生中考选的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招考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和附件2。
七、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泰安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38-6992955。
附:1、 2014年泰安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表
2、 2014年泰安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表
3、 2014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1泰安公务员报考条件
2021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于2020年11月13日发布,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完整公告戳链接查看:2021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
2014年泰安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摘自:《2013年泰安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职位表》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六)招录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2010年(含)以前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报考条件为:(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三)年龄为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
具体的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亲亲可以关注下,泰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或者山东中公教育网站,都会有公布的!
点击查看:2014泰安市公务员考试简章职位表
所以建议亲按照去年的时间安排指定自己的复习计划:
报名时间:3月15日-19日
查询时间:3月15日-3月20日
网上缴费:3月15日-3月21日
打印准考证:4月9日-4月12日
笔试时间:4月13日
面试时间:6月2日-6月5日
加油,祝考试成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泰安公务员报考
不行,专科学历只能报下县,这个限制很严格,再说,泰安公务员报考好像刚刚结束吧…………
楼下的大哥,我今年就报的泰安公务员,我把录用计划给你看看,你看看市里哪个职位要专科!也许我眼睛不好使……
泰安市2009年招考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单位"职位
名称""职位
代码""录用
人数"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38)备注
市直机关市妇联普通管理 1001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991824
市统计局普通管理 1002 1选调生 6991776
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普通管理 1003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991272
市经贸委普通管理 1004 1选调生 6991892
市科技局普通管理 1005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991120
市岱宗公证处普通管理 1006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8512359
市农业局普通管理 1007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226908
市环保局普通管理 1008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334018
市建设局城市建设 1009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地质勘测、道桥设计、钢结构、建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 8223293
市体育局普通管理 1010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289300
市粮食局普通管理 1011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237553
市安监局普通管理 1012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991585
岱岳区山口镇普通管理 2001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8561322
房村镇普通管理 2002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新泰市市委宣传部普通管理 3001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7210120 7252719
市直机关工委普通管理 3002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政府办公室普通管理 3003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发改局普通管理 3004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经贸局普通管理 3005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计生局普通管理 3006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建设局普通管理 3007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民政局普通管理 3008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人事局普通管理 3009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普通管理 3010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财政局普通管理 3011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审计局普通管理 3012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外经贸局普通管理 3013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农业局普通管理 3014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国土资源局普通管理 3015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粮食局普通管理 3016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安监局普通管理 3017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司法局普通管理 3018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青云街道办事处普通管理 3019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新汶街道办事处普通管理 3020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楼徳镇普通管理 3021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汶南镇普通管理 3022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羊流镇普通管理 3023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翟镇普通管理 3024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石莱镇普通管理 3025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东都镇普通管理 3026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宫里镇普通管理 3027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禹村镇普通管理 3028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小协镇普通管理 3029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泉沟镇普通管理 3030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放城镇普通管理 3031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岳家庄乡普通管理 3032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刘杜镇普通管理 3033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肥城市市委宣传部普通管理 4001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222995
市民政局普通管理 4002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人事局普通管理 4003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水利局普通管理 4004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农业局普通管理 4005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计生局普通管理 4006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审计局普通管理 4007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建设局普通管理 4008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林业局普通管理 4009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安监局普通管理 4010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新城街道办事处普通管理 4011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仪阳乡普通管理 4012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老城镇普通管理 4013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潮泉镇普通管理 4014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王瓜店镇普通管理 4015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湖屯镇普通管理 4016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石横镇普通管理 4017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桃园镇普通管理 4018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王庄镇普通管理 4019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安临站镇普通管理 4020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孙伯镇普通管理 4021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安驾庄镇普通管理 4022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边院镇普通管理 4023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汶阳镇普通管理 4024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宁阳县县统计局普通管理 5001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620056 5621059
县安监局普通管理 5002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县水务局普通管理 5003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县财政局普通管理 5004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县粮食局普通管理 5005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县计生局普通管理 5006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县卫生局普通管理 5007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宁阳镇普通管理 5008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泗店镇普通管理 5009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东疏镇普通管理 5010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鹤山乡普通管理 5011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伏山镇普通管理 5012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堽城镇普通管理 5013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蒋集镇普通管理 5014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磁窑镇普通管理 5015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华丰镇普通管理 5016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东庄乡普通管理 5017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葛石镇普通管理 5018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乡饮乡普通管理 5019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市
检
察
院
系
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
人员" 6001 1研究生学历 3011161"报考检察业务人员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普通管理职位的选调生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之间(1976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须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重度扁平足;裸眼视力4.8(旧标准0.6)以上,或者裸眼视力均在4.6(旧标准0.4)以上,且矫正视力5.0(旧标准1.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均不超过标准体重25%;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78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表中各职位所需条件,除本表注明的“有关报考条件”和“备注”条件外,其他条件执行《2009年山东省检察系统招考公务员简章》的规定。"
普通管理 6002 1限选调生报考;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法律、计算机、会计、中文专业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人员 6003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人员 6004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岱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人员 6005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司法警察 6006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侦查学专业
检察辅助人员A 6007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检察辅助人员B 6008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会计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专业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人员 6009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司法警察 6010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侦查学专业
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 6011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侦查学专业
检察辅助人员A 6012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会计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专业
检察辅助人员B 6013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人员 6014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人员 6015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市法院系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人员A 7001 1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6986032报考审判执行业务人员职位的年龄须在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86年2月18日期间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审判执行业务人员B 7002 1限选调生报考(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高新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人员 7003 1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泰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人员 7004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计算机 7005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岱岳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人员 7006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新泰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人员 7007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中文 7008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专业
会计 7009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专业且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计算机 7010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肥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人员 7011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中文 7012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专业
会计 7013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专业且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宁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人员 7014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人员 7015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计算机 7016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市质监系统县级局机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8001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能源动力类、机械类、材料(学、科学)类、仪器仪表类专业,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6136873
监督管理 8002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学类专业
财务管理 8003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
县级局稽查执法监督 8004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市工商系统东平县工商局市场监管 9001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中文、财会、金融、审计等专业 8506907录用人员全部充实到基层工商所
市场巡查 9002 10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经济学或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专业
宁阳县工商局市场巡查 9003 10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经济学或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专业
注:公安人民警察招考职位见《泰安市人事局、泰安市公安局2009年度统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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