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江苏镇江公务员考试的一些知识点,和镇江公务员考试考点有哪几个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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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公务员考试考点有哪几个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1、镇江实验学校
地址:三茅宫新村三区8号
106路,101路,驸马庄专线等公交车至三茅宫小区下
2、镇江市第九中学
地址:镇江市东吴路302号
105路,10路,123路,39路党校站下车
16路,在禹山北路站下车
3、江苏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76号
乘坐29路k219路116路9路k202路k201路d1路19路28路,在恒美嘉园站下车
4、镇江外国语学校
地址:梦溪路50号
11路,25路至青云门站下,3路,梦溪路站下,K218路,驸马庄专线,在京谷大厦站下
5、镇江第三中学
地址:镇江市西府街
乘坐 105路(或 115路, 118路, 5路, 3路, 2路, k201路, k208路,驸马庄专线, 15路, 4路, 22路, 23路, 10路,28路, d1路,19路),在中山桥站下车步行至镇江市第三中学
6、镇江第四中学
地址:镇江市健康路48号
乘坐 105路(或 115路, 118路, 5路, 3路, 2路, k201路, k208路,驸马庄专线, 15路, 4路, 22路, 23路, 10路,28路, d1路,19路),在中山桥站下车步行至镇江市第四中学
7、镇江技师学院
地址:镇江市桃花坞路263号
乘坐 105路,在米山人家站下车、乘坐 123路10路,在党校站下车、乘坐113路,在桃花山庄站下车
8、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
地址:镇江市桃花坞路一区14号
车次:10路; 14路; 23路; 32路; 113路; 123路,桃花坞路下车
9、镇江第六中学
地址:镇江市和平路130号
乘坐 17路w,在和平路站下车、乘坐 115路(或 15路, 40路, 133路, 2路),在西站下车、乘坐 105路(或 5路, 123路, 22路, 101路, 23路, 10路, k201路),在二道巷站下车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1年江苏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1年江苏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镇江市各级党政机关和驻镇省垂直管理机构面向社会考试录用337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四)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出生年月日计算方法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2011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指南》所列条件和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报考限镇江市(含辖市区)户籍或生源。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考简章的规定执行。
(七)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八)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九)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招考对象为各辖市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两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二、考录职位和资格条件
具体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2011年镇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zhenjiang.gov.cn)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www.zjrsks.com.cn)
镇江人才在线网站(www.hrol.cn)。
三、考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www.zjrsks.com.cn。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选择异地考试的考生照片上传和缴费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缴费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报考者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有关费用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考者在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完成该职位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
报考者应确认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并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录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录补报其它职位,全省补报名的统一时间为:3月21日9∶00—16∶00。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网上缴费确认,于2011年4月25日-26日携有关证明到笔试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2011年4月18日-23日报考者在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解决。
(二)笔试。报考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分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2011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考生须知》。考试大纲可到报名网站查阅。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2:00-4: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面试。笔试后,由省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各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的初定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在职中小学教师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该职位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省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监狱劳教系统职位、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他职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法院和检察院法警职位的,体检和体能测试在面试前安排。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及司法系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考察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考察或政审合格拟录用者,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给录用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2011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用通知书时(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书或招考职位所需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拟录用者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可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1-84403293、0511-84435702;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84432609(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监督电话:0511-85340500。
镇江公务员考试限制户籍吗(2021镇江公务员必须是镇江户籍)
2022年镇江公务员考试限制户籍吗
根据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职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社会人员报考限镇江户籍,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按社会人员报考。
3.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省统计局镇江调查局职位按照镇江市职位生源地或者户籍的要求执行;驻镇省属监狱系统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简章》的规定执行。
4.报名前已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市的职位或镇江市区的职位。
5.定向招录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招录对象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2020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0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上述人员,报考其他职位,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生源地及户籍限制。
6.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镇江市户籍或生源的听力、肢体残疾3~4级的残疾人。
7.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招录对象为江苏省、镇江市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8.定向招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职位,招录对象为:在职位所在辖市区的村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近两年内所任职村在乡镇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或对象本人受到乡镇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书记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有关对象报考须经乡镇党委认定推荐,并报所在辖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9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022年镇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方式+时间+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10日16∶00;缴费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11日16∶00。
3.相关要求
报考者须全面、仔细、完整阅读省、市公务员考录网站发布的考录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证件照片。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在镇江如何报考公务员
镇江市2005年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5年招考方案,镇江市各级党政机关和驻镇省垂直管理机构面向社会招考录用204名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乡镇机关部分职位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且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人员,应具备《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的条件和《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报考司法考试的条件;报考省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应具备《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报考省监狱劳教系统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部分职位对年龄的特殊要求见招录职位条件。
报考省监狱劳教系统的,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在4.7及以上或矫正视力在5.0及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及以上。
(五)普通高等院校2003、2004、2005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和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的人员,报考不受生源或户籍限制;其他人员报考限镇江市生源或户籍(2005届专科学历毕业生报考省监狱劳教系统职位放宽至江苏省生源)。
(六)符合《江苏省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要求。
二、招录职位和资格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或登陆镇江市人事局网站(www.zjsrsj.gov
.cn)查阅。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报名时间2005年2月19-21日9:00—16:00。报考市直、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和驻镇省垂直管理机构的,在镇江人才市场(解放路5号)报名;报考丹阳市的,在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5号)报名;报考句容市的,在句容市人才市场(华阳南路新世纪广场北侧)报名;报考扬中市的,在扬中市人才市场(港西南路8号)报名。
报名时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户籍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笔试费用98元,如实填写《江苏省报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招考单位现场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填涂《报名信息卡》(用2B铅笔),缴纳照片和考试费用。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还需提供代报名人身份证。考生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填涂信息卡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可选择省内考区就近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不能开考的职位,已报名人员允许重新填报志愿。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减缴笔试费用。
(二)笔试。报考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A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和《申论》三科;B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C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职位除外)人员,还须加试法律专业科目,加试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为2005年3月2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8:00~10:0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A、B、C)
10:30~12:1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
下午:2:00~4:30《申论》
4:45~6:00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考试范围见《2005年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镇江市人事局网站或江苏人事网站(www.jsppd.gov.cn)查阅。
(三)面试。参加面试的人选,根据省有关部门确定的A、B、C三类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从公共科目和法律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有法律专业科目考试的为公共科目和法律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初定。
对参加面试的初定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镇江市委组织部、镇江市人事局会同辖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实施。资格复审时,2005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要求具备其他条件的有关证明或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下同)和本人一寸照片1张(须与报名时缴纳的照片一致,下同),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报考职位要求具备其他条件的有关证明或证件和本人一寸照片1张,在职中小学教师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该职位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省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和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录用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005年招录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即将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司法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按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对报考法、检、司法系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考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方法计算。法、检系统有法律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20%、法律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方法计算。
(五)录用审批。考核合格拟录用者,在镇江市人事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给录用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2005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截止时间为2005年7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取消录用资格或拟录用者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1-4435702(市委组织部)、4403293(市人事局);考务咨询电话:4425552;监督电话:443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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