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江苏公务员考试资格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江苏公务员考试资格的知识,包括2023江苏公务员考试条件及要求有哪些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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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有哪些条件
报考公务员需要的条件:
1.
学历。学历条件是报考公务员的敲门砖,也是硬性的规定,不同的公务员职位招考要求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对此要求明确:需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国籍条件:需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当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德行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身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其他条件: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注意:在政审阶段核实学历时需要出示毕业证或毕业证明书,有些职位会要求出示毕业证和学位证,要求双证齐全才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朋友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
不能报考公务员的条件:
1、在读的非应届生不得报考。也就是说如果的学制是四年,那么你现在是大一大二大三的学生,是不能报考公务员的,大四才具备应届生公务员报考资格。
2、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
注意:如果你有犯罪记录或舞弊等行为,都是可以通过个人档案查出来的,一定不要心存侥幸,公务员政审阶段是非常严格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提前准备好自己的档案,如果档案丢了也是不能通过政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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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条件有哪些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特殊专技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是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条件有哪些的全部解答。
江苏公务员考试的基本条件
步知公考提醒您: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可从基本条件要求和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来判断考生是否可报考该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条件
1、户籍限制
江苏公务员考试虽然一直都有户籍限制,但近几年有关户籍的限制已经在逐步放宽,为很多考生打开了方便之门。以2016年为例,省级机关、南京、扬州完全取消了对户籍的限制,其他地区对户籍也有一定程度的放宽。报考时要注意岗位要求。
2、专业限制
要明确自己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应以毕业证书上的名称为准。第二要了解自己的专业分类,考生确定自己的专业分类可以以每年省考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为准(目前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还未发布,考生可先参考《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根据专业目录找到自己的专业分类,再报考要求你所学专业或专业所属大类的职位。
如果考生无法在专业目录里找到自己的专业所属大类,千万不要想当然的报考相似专业职位,最好电话咨询招考单位,得到确切答复后再行报考。有的考生所学专业实在冷门,找不到相应的职位,那么也可选择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
3、年龄限制
每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对考生年龄的限制要求都是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于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例如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学历限制
江苏公务员考试一般要求考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具体情况考生可查看各市的招考公告和职位表。
5、基层工作经历限制
每年省考都有不少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考生可查看职位表中“其他”一栏,明确自己报考的职位是否要求基层工作经历。
2023江苏公务员考试条件及要求有哪些
2023年江苏省考最新要求和天翔董一起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检察院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关于江苏公务员考试资格,2023江苏公务员考试条件及要求有哪些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