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务员考试时间(乐山公务员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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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务员考试时间(乐山公务员考试时间)

本文目录

乐山市公务员考试时间(乐山公务员考试时间)

  1. 2009乐山地区公务员具体报名时间
  2. 2021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
  3. 2021上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4. 2014年四川乐山下半年公务员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有哪些
  5. 乐山公务员考试时间

2009乐山地区公务员具体报名时间

从四川省人事厅获悉,2009年上半年,乐山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布公告,全文如下:

乐山市公务员考试时间(乐山公务员考试时间)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人事局

关于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对象、单位、岗位、范围见本公告附件《2009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4月7日至4月9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在市卫生局报名(含峨眉山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2、报考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在市教育局报名;

3、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在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或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时应聘人员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两科共缴费100元。

2、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凡属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手续。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09年4月22日至23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个别特殊岗位可放宽到1∶2开考。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在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后,由人事局调整、调减招聘名额及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在市人事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峨眉人事人才网(www.em-rc.com)及各招聘主管部门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于2009年4月23日前到各招聘主管部门退回所缴费用。

四、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成绩计算

(一)笔试科目

1、报考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

2、报考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含峨眉山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3、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09年4月25日上午进行,具体科目、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两门笔试科目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四)政策性加分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2、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原件送交至峨眉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予以公示。

五、笔试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于2009年5月15日前在峨眉山市人事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各招聘主管部门和峨眉人事人才网(www.em-rc.com)公布。

六、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1、招聘单位依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特殊岗位可放宽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个别岗位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因缺考导致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以视为有效比例,但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聘用人员的总成绩最低分,其中:教育类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教育类岗位聘用人员总成绩最低分;卫生类考生(含峨眉山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总成绩不得低于卫生类岗位聘用人员总成绩最低分;其他类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教育卫生以外岗位聘用人员总成绩最低分),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于2009年5月18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出现空缺的或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自愿放弃面试(须以书面形式向市人事局提出)出现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因面试人选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时间为2009年5月19日至5月22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后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及加分、面试成绩)于2009年5月30日前在市人事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招聘主管部门及峨眉人事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事及招聘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经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考核

由招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09年7月30日前凭毕业证参加考核,在2009年7月30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峨眉山市人事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各招聘主管部门和峨眉人事人才网(www.em-rc.com)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峨眉山市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由主管部门组织应聘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所报考岗位范围内依次自选单位)。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峨眉山市纪委:0833-5555344

咨询电话: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0833-5553075

峨眉山市人事局:0833-5528066

峨眉山市财政局:0833-5522852

峨眉山市教育局:0833-5520584

峨眉山市卫生局:0833-5524473

峨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0833-5522672

峨眉山市计生局:0833-5522351

峨眉山市交通局:0833-5522363

峨眉山市水利局:0833-5523932

峨眉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833-5522297

峨眉山市环保局:0833-5522904

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委会:0833-5558588

峨眉山市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833-5529566·

峨眉山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0833-5536133

峨眉山市团委:0833-5555388

附:《2009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人事局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

2021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

【#招警考试#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无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附件点击查看)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现役军人;

4.2022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初审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10月2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二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

(二)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1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2日9:00-16:00期间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13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五)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暂定于2021年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面试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

1.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2.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6日。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项目不复检。体检公告、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3-249431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公安局0833—2499205

乐山市委组织部0833—2487564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分别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21上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21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com.cn发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以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报考职位有户籍限制的,须在2021年2月21日前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户籍;“生源地”是指2021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升学将户籍迁出至就读高校前的户籍所在地。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职位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3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其中,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的职位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抗震救灾加分方式:凡符合抗震救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委组织部c区20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考生,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表》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加分只以考生《报名信息表》中“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考生应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5月上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在5月中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

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该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1日至23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录用前需和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协议,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3-244264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

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0833-3218600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0833-5593326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 0833-4252591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 0833-3720202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 0833-5666741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0833-4603018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0833-5228710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0833-4519779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0833-2487564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分别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2021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2014年四川乐山下半年公务员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有哪些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四川乐山下半年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

建议您根据考试内容、历年考题范围选择备考教材、真题、模拟题、预测题、专项指导等复习资料。制定备考计划、掌握考试技巧!

请查看2014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笔试备考指导!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乐山公务员考试时间

根据2013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招录公告了解到,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98名。招录对象包含: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据悉,此次招录乐山市招录公务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

报名缴费:2013年9月29日8:00前

免考务费申请:9月27日前

打印准考证: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成绩查询:2013年12月13日

面试时间:2014年1月10日至13日

文章分享结束,乐山市公务员考试时间和乐山公务员考试时间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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