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务员考试招聘信息(2022上半年四川省乐山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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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务员考试招聘信息(2022上半年四川省乐山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本文目录

乐山市公务员考试招聘信息(2022上半年四川省乐山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1. 2022上半年四川省乐山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 2022上半年四川省乐山市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是多少
  3. 2022年四川乐山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已公布
  4. 2009乐山地区公务员具体报名时间
  5. 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上半年四川省乐山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022上半年四川省考乐山市公务员考试,据《2022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知,共设107个岗位,共拟录229名。

乐山市公务员考试招聘信息(2022上半年四川省乐山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1)学历最低要求为本科。

2)所有岗位均面向“全国”招录。

3)37个岗位不限专业;23个岗位对于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

2022上半年四川省乐山市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是多少

726人。2022年国家公务员在乐山市地区招录39个职位,总共59人。截止10月22日11:00乐山市地区已经报名726人,其中待审核224人,审核通过502人。整个乐山市地区的国家公务员报考竞争比已经达到了18:1。

2022年四川乐山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已公布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2年四川乐山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坚定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瞄准乐山“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目标,全力推动市委“345”工作思路落地落实,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2022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乐山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责任规划师1名。

2.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审查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乐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4日08:00至2022年6月20日18: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聘任职位。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乐山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机关指定电子邮箱。

报名指定电子邮箱:

(1)乐山市自然资源局:361719100@qq.com

(2)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zhangjiabei20@qq.com

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笔试后的资格复审和考察中的资格复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或者聘任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聘任机关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原则上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聘任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本次招聘职位,或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直接选聘。直接选聘的程序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条规定进行。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测评总成绩的40%。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测试成绩×15%+专业知识测试成绩×25%(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招聘机关通知为准。

2.面试。按聘任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现场作业两种方式进行,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每门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测评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20%+现场作业×4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招聘机关通知为准。

考试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按照聘任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并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包括了解工作实绩、查阅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根据考试测评成绩、考察结果,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六)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名单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七)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聘任合同载明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解除聘任合同情形,违约责任等条款。

考察、体检、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进行递补。

四、聘期管理

(一)聘期

按照聘任制公务员有关规定,职位聘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

试用不合格人员由聘任机关解除聘任合同,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在同一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中递补。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人事档案由聘任机关管理和保存。

(二)考核

聘任机关根据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依据聘任合同,全面考核聘任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或转为委任制公务员的重要依据。

(三)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聘任制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依法接受监督,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各项工作。组织招聘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处理。凡在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六、疫情防控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乐山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乐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乐山市委组织部:胡老师,0833-2092404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白老师,0833—2448872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老师,0833-2131153

1.2022年乐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

2.2022年乐山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009乐山地区公务员具体报名时间

从四川省人事厅获悉,2009年上半年,乐山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布公告,全文如下: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人事局

关于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对象、单位、岗位、范围见本公告附件《2009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4月7日至4月9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在市卫生局报名(含峨眉山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2、报考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在市教育局报名;

3、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在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或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时应聘人员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两科共缴费100元。

2、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凡属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手续。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09年4月22日至23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个别特殊岗位可放宽到1∶2开考。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在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后,由人事局调整、调减招聘名额及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在市人事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峨眉人事人才网(www.em-rc.com)及各招聘主管部门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于2009年4月23日前到各招聘主管部门退回所缴费用。

四、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成绩计算

(一)笔试科目

1、报考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

2、报考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含峨眉山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3、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09年4月25日上午进行,具体科目、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两门笔试科目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四)政策性加分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2、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原件送交至峨眉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予以公示。

五、笔试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于2009年5月15日前在峨眉山市人事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各招聘主管部门和峨眉人事人才网(www.em-rc.com)公布。

六、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1、招聘单位依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特殊岗位可放宽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个别岗位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因缺考导致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以视为有效比例,但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聘用人员的总成绩最低分,其中:教育类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教育类岗位聘用人员总成绩最低分;卫生类考生(含峨眉山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总成绩不得低于卫生类岗位聘用人员总成绩最低分;其他类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教育卫生以外岗位聘用人员总成绩最低分),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于2009年5月18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出现空缺的或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自愿放弃面试(须以书面形式向市人事局提出)出现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因面试人选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时间为2009年5月19日至5月22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后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及加分、面试成绩)于2009年5月30日前在市人事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招聘主管部门及峨眉人事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事及招聘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经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考核

由招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09年7月30日前凭毕业证参加考核,在2009年7月30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峨眉山市人事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各招聘主管部门和峨眉人事人才网(www.em-rc.com)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峨眉山市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由主管部门组织应聘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所报考岗位范围内依次自选单位)。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峨眉山市纪委:0833-5555344

咨询电话: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0833-5553075

峨眉山市人事局:0833-5528066

峨眉山市财政局:0833-5522852

峨眉山市教育局:0833-5520584

峨眉山市卫生局:0833-5524473

峨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0833-5522672

峨眉山市计生局:0833-5522351

峨眉山市交通局:0833-5522363

峨眉山市水利局:0833-5523932

峨眉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833-5522297

峨眉山市环保局:0833-5522904

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委会:0833-5558588

峨眉山市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833-5529566·

峨眉山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0833-5536133

峨眉山市团委:0833-5555388

附:《2009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人事局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

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1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根据《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若无基层工作经历,需在聘用后5年内由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上午12:00。

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

网上缴费: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9日上午9:30。

笔试时间:教育类2023年4月8日;综合类、卫生类2023年4月9日。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条件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真实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3.上传照片。

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合格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29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下列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

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邮箱(lskszx@163.com,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五)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准考证打印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科目和范围。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

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大纲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后1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查分结果将于考生提交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4月4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11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33—2442342),以便审查。

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3)、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4),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人员名单于2023年4月7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

5.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按达到面试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划定,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类面试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教育类和卫生类面试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

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及最低分数线公布

1.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2.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设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如某类别所有岗位均未形成竞争,则按照其他类别中较低类别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80%划定该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

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

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

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纪委监委派驻乐山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3-2494312)。

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乐山市教育局:0833-2435462;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33-2495062;

中国共产党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乐山市监察委员会:0833-2446627;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833-2150332;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833—2133781;

乐山市民政局:0833-2133012;

乐山市财政局:0833-2402312/0833-2443097;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0833-2429252;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0833-2300751/0833-2125803;

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0833—2555838。

(二)网上报名技术

(三)政策

(四)特别提示

1.请考生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

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如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4.请考生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5.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

(1)请考生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

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6.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考试大纲

3.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4.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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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公务员考试招聘信息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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