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德州公务员考试职位表,2011年山东德州公务员考试公告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山东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022年山东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于11月16日陆续发布,大家可以在灯塔-党建在线上面查看,招录7522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_00至11月22日16_00,笔试12月19日举行。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可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
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录职位表查询。
2022山东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各地市)地市招录公告招录人数招录职位表下载省直点击查看5142022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职位表(514人)烟台点击查看7142022山东烟台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烟台市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职位表
青岛点击查看5332022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2022青岛参公公务员职位表枣庄点击查看4152022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下载淄博点击查看3202022年度淄博市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济南点击查看5562022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泰安点击查看3522022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菏泽点击查看4622022年度菏泽市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下载滨州点击查看2372022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下载
2022年度滨州市县(市、区)参公工作人员招录职位表聊城点击查看4112022年度聊城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2022年度聊城市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职位表德州点击查看5082022年度德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职位表日照点击查看1572022年度日照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2022年度日照市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职位表临沂点击查看5072022年度临沂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2022年度临沂市市县参公招录职位表东营点击查看742022年度东营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下载济宁点击查看7542022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下载威海点击查看1982022年度威海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职位表潍坊点击查看8102022年度潍坊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2008年山东省公务员职位表在哪里查询
具体的专业要求还没有
附件3:
省属监狱劳教所2008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录用计划备注
总计 200
省属监狱合计 186
省监狱 4
省女子监狱 6
省新康监狱(警官总医院) 8
省鲁中监狱 5
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12
省滕州监狱 6
省潍坊监狱(第三监狱) 18
省潍北监狱 20
省鲁西监狱 4
省邹城监狱 8
省鲁宁监狱(第六监狱) 5
省任城监狱 7
省运河监狱(第七监狱) 3
省鲁南监狱 4
省微湖监狱(第八监狱) 12
省泰安监狱 4
省临沂监狱 18
省德州监狱 6
省齐州监狱 4
省聊城监狱 12
省菏泽监狱 10
省郓州监狱(郓城煤矿) 10
省属劳教所合计 14
省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 10
省第一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省强制戒毒劳教所) 4
附件4:
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2008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录用计划备注
总计 362
市以下工商机关 242
淄博市工商机关 30
烟台市工商机关 9
潍坊市工商机关 27
济宁市工商机关 22
泰安市工商机关 31
威海市工商机关 8
临沂市工商机关 19
德州市工商机关 40
聊城市工商机关 28
滨州市工商机关 28
说明:工商机关的录用计划全部安排到基层工商所执法一线。
市以下质监机关 100
枣庄市质监机关 8
烟台市质监机关 12
潍坊市质监机关 10
济宁市质监机关 12
泰安市质监机关 6
威海市质监机关 7
日照市质监机关 4
临沂市质监机关 10
德州市质监机关 10
聊城市质监机关 7
滨州市质监机关 7
菏泽市质监机关 7
说明:质量技术监督机关的录用计划全部安排到县(市、区)质监机构。
市以下药监机关 20
淄博市药监机关 2
潍坊市药监机关 6
济宁市药监机关 2
泰安市药监机关 4
莱芜市药监机关 2
菏泽市药监机关 4
说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录用计划全部安排到县(市、区)药监机构。
附件5:
市县乡党政机关2008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市录用计划
合计市县市区乡镇乡镇补充选调生
博士"本科
硕士"
总计 3527 598 742 1707 11 469
济南 342 80 50 172 2 38
青岛 200 60 0 100 3 37
淄博 163 30 50 55 0 28
枣庄 145 35 50 40 0 20
东营 110 8 35 52 0 15
烟台 227 50 50 87 0 40
潍坊 326 50 80 156 2 38
济宁 308 23 50 190 0 45
泰安 123 10 50 33 0 30
威海 99 15 30 39 0 15
日照 95 20 28 32 1 14
莱芜 59 20 7 25 0 7
临沂 480 30 80 330 2 38
德州 206 65 56 60 0 25
聊城 149 25 36 63 1 24
滨州 240 27 60 123 0 30
菏泽 255 50 30 150 0 25
说明:博士选调生可安排到市直综合部门工作。
附件6:
市县法院2008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市录用计划
合计市县市区"县市区补
充选调生"
总计 329 73 216 40
济南 9 0 4 5
青岛 27 0 22 5
淄博 15 8 3 4
枣庄 28 8 19 1
东营 22 6 15 1
烟台 11 3 3 5
潍坊 40 5 33 2
济宁 12 2 8 2
泰安 21 4 16 1
威海 11 1 9 1
日照 14 0 13 1
莱芜 7 1 5 1
临沂 33 5 26 2
德州 17 6 8 3
聊城 13 8 2 3
滨州 35 8 26 1
菏泽 14 8 4 2
附件7:
市县检察院2008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市录用计划
合计市县市区"县市区补
充选调生"
总计 374 64 270 40
济南 12 0 7 5
青岛 40 0 35 5
淄博 15 4 8 3
枣庄 28 8 19 1
东营 14 0 13 1
烟台 22 5 12 5
潍坊 44 9 33 2
济宁 16 8 6 2
泰安 23 4 17 2
威海 10 2 7 1
日照 9 0 8 1
莱芜 7 4 2 1
临沂 33 0 31 2
德州 17 6 8 3
聊城 20 5 12 3
滨州 20 0 18 2
菏泽 44 9 34 1
附件8:
市县公安机关2008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市录用计划
合计市县市区"县市区补
充选调生"
总计 1211 659 512 40
济南 140 140 0 0
青岛 140 140 0 0
淄博 172 50 122 0
枣庄 36 14 19 3
东营 10 0 7 3
烟台 103 45 58 0
潍坊 130 40 84 6
济宁 1 0 0 1
泰安 84 40 42 2
威海 3 0 0 3
日照 84 77 4 3
莱芜 15 14 0 1
临沂 45 26 13 6
德州 65 5 56 4
聊城 53 28 21 4
滨州 50 0 48 2
菏泽 80 40 38 2
附件9:
市属监狱劳教所2008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市录用计划
总计 40
青岛 15
淄博 5
枣庄 5
烟台 5
潍坊 10
附件10:
省直机关考录公务员招考职位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2008年月日
计划录用总人数职位类别录用人数职位名称报考条件备注
普通管理职位
专业技术职位
"填表说明:1、此表由用人部门填写,于2月18日前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招考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2、对报考普通管理职位的考生,专业方面不再作其他要求; 3、报考条件要明确。对学历性质一般不作限制,学历层次要求应适当;允许报考的相关专业应在备注中具体列出;不允许对报考人员设定超出本《通知》规定的工作经历、身份、地域等附加条件。
填报人:联系电
话:"
附件1:
省直机关2008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录用计划其中备注
考录选调生
总计 182 128 54
省委办公厅 3 1 2
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3 2 1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 1 1
省高级人民法院 13 11 2
青岛海事法院 1 1 0
省人民检察院 2 1 1
民盟山东省委 2 2 0
民建山东省委 1 1 0
九三学社山东省委 1 1 0
民进山东省委 1 1 0
致公党山东省委 1 1 0
省政府办公厅 2 1 1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 1 0 1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 2 2
省粮食局 2 1 1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5 3 2
省煤炭工业局 2 1 1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 1 0 1
省公安厅 14 8 6
省看守所 4 4 0
省滨海公安局 5 5 0
省齐都公安局 3 3 0
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1 1 0
省公安厅济青高速公路交警支队 25 25 0
省民政厅 7 5 2
省司法厅 6 3 3
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2 2 0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3 2 1
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局) 2 1 1
省建设厅 3 2 1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3 2 1
省交通厅 2 1 1
省水利厅 3 2 1
省农业厅 5 3 2
省海洋与渔业厅 2 1 1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8 5 3
省文化厅 2 1 1
省卫生厅 7 4 3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 2 1
省环境保护局 7 4 3
省广播电视局 2 1 1
省统计局 3 2 1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6 3 3
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 1 1 0
省旅游局 2 1 1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 1 1
省政府侨务办公室 1 1 0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民防局) 1 1 0
附件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直单位2008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录用计划其中备注
考录选调生
总计 50 33 17
省妇女联合会 5 0 5
省作家协会 1 0 1
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5 5 0
省网络文化办公室 5 3 2
省海外联谊会办公室 3 2 1
省社会主义学院 3 3 0
省档案馆(局) 1 0 1
省委党校 2 1 1
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 2 0
省财政厅集中支付中心 1 1 0
省财政厅驻7市财政检查办事处 4 4 0
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1 1 0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4 2 2
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 2 1 1
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 2 0
省文物局 3 2 1
省环境监察总队 3 2 1
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 1 1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 1 0
2014年德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安机关今年招多少人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德州华图为您服务。2014年德州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已出,德州共招录534名公职人员,其中,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50人,县级机关293人,基层司法所16人,法院机关32人,检察机关9人,公安机关82人(含森林公安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52人。您可以随时关注德州人事考试网(http://dezhou.huatu.com),网站会在第一时间公布最新的招考咨询,招考信息。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2年山东德州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2年山东德州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2022年德州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2年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一)面试人选从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1:3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人员为面试人选。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4日期间,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度德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主动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因面试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1:3比例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的排序规则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4日18:00。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8月6日前在“灯塔-德州党建”网络平台“考录公务员”专栏统一公布,并由招录机关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领取的,可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招录机关同意后采用邮寄等方式领取。
二、面试时间、地点
我市各级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2年8月13日。考点设在德州第一中学(德州市德城区解放中大道651号)。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面试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自2022年8月6日开始,要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附件1)。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和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进入考点。
(二)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德州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4-2670077)和招录机关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
(三)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须主动向招录机关申报,面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监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治愈出院的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均为阴性的,在普通考场参加面试。
2、考前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不含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入鲁返鲁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在普通考场参加面试。
3、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不含高风险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尚在隔离观察期的次密切接触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7天不满10天者,以及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应持有考前7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4、考前7天有发热(≥37.3℃)、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排除传染病)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①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者;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③考前7天内有发热(≥37.3℃)、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④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⑤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
(五)面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面试。
(六)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前摘下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七)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其他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1、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doc
2、面试人员守则.docx
2011年山东德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1年山东德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规定,现将2011年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5、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特警、森林公安、司法警察)的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80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6、报考人民警察(含特警、森林公安、司法警察)的须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7、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机关或单位(含合并类职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具有领导或非领导职务的,录用审批时以报名时所任职务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我市2008年按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招聘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的,实行定向考录。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非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我市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我市定向考录职位。
报考省直机关的基层选调生,其范围为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报考市直机关的基层选调生,其范围为在我市工作的省、市委组织部选调生。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2008年以前(含2008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3月28日-31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dzrs.gov.cn)、德州人事考试网( http://222.133.32.5/)、德州人才网(http://www.dzrc.gov.cn/)、中国德州( http://www.dezhou.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用人单位职位(含合并类职位)。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报考者补充。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通过邮箱审核验证考生上传的相关信息资料。用人部门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1年3月28日—4月1日登录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dzrs.gov.cn)、德州人事考试网( http://222.133.32.5/)、德州人才网(http://www.dzrc.gov.cn/)、中国德州( http://www.dezhou.gov.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4月19日—2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报考人民警察(含特警、森林公安)职位的,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本人须于3月27日至3月30日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表等资料分别到德州市公安局办公楼(市经济开发区长河大道198号)、德州市林业局办公楼(德城区新湖北路21号)进行身体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后将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分别签发的身体初检合格证明和网上下载的《德州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由本人留存,并于2010年3月28日—4月1日登录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dzrs.gov.cn)、德州人事考试网( http://222.133.32.5/)、德州人才网(http://www.dzrc.gov.cn/)、中国德州( http://www.dezhou.gov.cn/)进行网上缴费。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省、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选调生由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省、市直单位的选调生录用职位。报名结束后,将人员统计表等材料报省委组织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于3月28日—4月1日到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9045房间)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手续。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或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省、市组织部门盖章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我市2008年按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招聘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出具与县级组织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原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定向考录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定向考录。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于3月28日—4月1日到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9045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网上下载打印的《德州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书》,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职位。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资格审查材料由考生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9045房间)。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职位条件要求其它资格证书的须出具资格证书原件。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必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和所在留学国家或城市中国大使馆的证明材料(学历认证证明须是2011年3月27日前取得)。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省垂直管理部门和市直部门的资格审查首先由用人部门负责收集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然后报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公检法机关的资格审查先由市级公检法机关进行资格初审,然后报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普通县级机关的资格审查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然后统一报送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24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 16∶30申论
报考人民警察(含特警、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的,笔试需要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4月23日下午 14:00-15:30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报考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森林公安)职位的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各占35%、35%、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市级以下机关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公布。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 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要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为了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每个面试考场按规定配备1名由纪检监察部门选派的考场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面试开始时间为6月17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三)体能素质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含特警、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人民警察(含特警、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进入体检、考核政审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进入体检考核政审范围的人员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体检和考核政审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
市以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体能素质测评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具体用人部门或单位,由具体用人部门或单位负责进行考察。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出现职位空缺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省垂直管理部门和市级机关的考察工作,由用人部门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公、检、法系统的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级公、检、法机关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县(市、区)机关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当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规定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民警察(含特警、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的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必须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报考合并职位和县级机关(含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普通管理职位的,进入拟录用范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职位规定的具体招录部门或单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文公布录用人员名单,组织市直招考用人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填报《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向录用人员颁发《录用通知书》,市直招考用人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落编、档案转递、保险转移等调动派遣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新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并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其它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2011年山东德州公务员职位表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德州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和2011年山东德州公务员考试公告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