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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2015江苏省地税系统公务员考试拟录用公示
- 2013年江苏徐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 2011年江苏徐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 2021年江苏徐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 2012年江苏徐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2015江苏省地税系统公务员考试拟录用公示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规定程序,报考省地方税务局的384名同志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拟予录用。现对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至 8月3日。
监督举报电话: 025-83236050
全省地税系统2015年拟录用公务员名单(共384人)
南京地方税务局(共42人)
孔令伊、周颖珊、吴聪、徐一峰、唐静宜、陈莹、张冶、李帅威、丁放、尹家琦、薛颖倩、闫晴、张宁、马艳宏、俞新星、陈默、林桑、徐雪婷、黄娅玲、胡琪、孟桂玲、马雨馨、郑颖、王友、王建桥、李一林、郭硕、颜莹、俞安娜、范婷婷、李贞、封佳慧、殷瑛、陈志宇、王怡、宋青妹、胡泽春、刘涛、张子谦、席文、郭殿义、荆凯
无锡地方税务局(共37人)
蒋晔、郎岭、邵冰清、邵莹、周浩杰、陈越、包露霞、陆咸祥、赵翩翩、黄翌哲、孙云霞、赵晔、赖星潇、匡雅、蔡骁文、沈清、王雪、夏子涵、殷泽强、江晓燕、胡雨晨、赵芳、王珏、金丹、颜燊、周雅丽、李明、童琳、华俊锋、马仪琳、金永来、许菲、周鸣、周品烨、陈志坚、姚家庆、甄秋兰
徐州地方税务局(共18人)
胡慧敏、李威、丁菲、张喜、郭轩、彭真、田英姿、吕立科、孙新智、周雅、王馨伟、王俊卿、黄丁丁、吕贝、张轶顺、鲍品洁、彭竞松、李霄
常州地方税务局(共46人)
胡辉、陈醒、何潇、孙晓伟、沈一娇、杜思淼、田啸、吕梦琪、许蒙蒙、任栋莹、黄飘、金韬、刘静、殷爽、于丹、潘媚、刘菁华、路明、方青恬、徐奕超、丁楠、沈欣、周凯迪、姚斯嘉、张成、徐贺、邱晨函、余茜、糜嘉、陈晓丽、缪雨晴、陈润芝、汤绍赟、彭倩怡、陈怡伶、黄凝绮、唐燕、任俊、杨洋、张瑜、王云峰、王嘉倩、崔旭燕、周玲玲、沈静、王力
苏州地方税务局(共45人)
顾思婕、周彦、缪骏、祁正德、周春悦、王倩、王小维、高航、陈志新、刘芝、周霖、丁艳、李云、章珊珊、王坤城、张新瑜、穆晓峰、卞丹珉、沈殷衡、顾佩、管奕雯、王苏娟、宣彦、李祝、张春辉、林存梅、王艳萍、林佳璐、汝蓉俐、吴淑雍、蔡琤、薄旖晴、王欣宇、杨琛晨、史超、陶绪勇、吴彤、顾婧雯、孙子龙、李曼玉、阙瑶、钱晨、俞美娟、钱婷慧、狄萍
南通地方税务局(共31人)
吴婷、陆路、田曦、吴婷婷、龚纯、周宇彬、姜鸣、施苇苇、龚志慧、刘亚诗、孙雯、纪艳霞、张天怡、任婧、张琦、宋畑畑、江小焱、于醒、张凯迪、任学剑、王晶晶、宋天雯、周长缨、王春香、吴涛、钱雯、韩训雯、陶乐、姜宇、徐铭钰、张嘉莹
连云港地方税务局(共19人)
张珩、魏冉、张翔、刘琦、丁善哲、王辉、马中旭、相丽丽、范成杰、滕寅、许多、闫冬波、刘迪、范晋华、秦时、徐广流、李明威、孟颜、张桓玮
淮安地方税务局(共20人)
周莎、赵雪冰、刘志元、王旭虓、许静、王融、薛婷、杨蕾、张文浩、陈珊珊、孟雅、周明婕、王梦宇、张琪、肖环宇、詹强、阮敏悦、陈群、刘思颖、叶建平
盐城地方税务局(共25人)
徐晶、仲婷婷、王舒、黄明君、华敏、蔡爱仲、彭东亚、陆仁德、缪旭、吴沛华、陆从北、孙力、高婧、徐锦、左欣禾、夏雨、尤珊珊、姚正霞、彭雪莹、郝尧、孙娅、严路、徐经纬、张政、周阳
扬州地方税务局(共22人)
姚珺、华夏浩、张晓蕾、肖亮、王加付、陆叶、沈雁宇、王瑶、徐畅、蔡康、罗倩倩、李允运、刘刚、张志强、朱婷婷、刘丽丽、周新琛、刘庆典、嵇诗媛、程媛、陈文思、王文
镇江地方税务局(共24人)
陈阳、李龙飞、周大韦、曲丽、李清源、杨玉华、丁玲、李昔锋、朱海青、支笠、毛杨、陆璐、吕海珍、姚文琪、孔慧敏、陈旭、陈莹、何旭、潘雨婷、荣昕、阙凯月、雷贤月、简萌萌、张风娇
泰州地方税务局(共26人)
田婷、冒为、秦颖、沈睿、袁铮、申露、袁帆、徐莹、陈旭、王憬昀、殷俊、王书卉、王莹、王敏、黄洁玉、尹秀、李强、陶媛、戴鑫龙、李艳、何樱、刘焱、杨柳、马益菲、赵佳、宋正东
宿迁地方税务局(共19人)
张弛、王奕程、沈丹彤、陈晨、王苏、张剑、张宇、王菊、邵戈特、舒文、王炎、毛明天、朱正楠、张翔、佘晓娜、张骥晗、王玲、吴笛、张鹏
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共9人)
尹灵勇、王锴、陈绪光、归溥、罗渠园、宗霞、张佳瑶、范翔、高晓明
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共1人)
黄芸芸
2013年江苏徐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一、考录范围与计划
2013年考录范围为全市部分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具体招录计划、要求等详见《2013年徐州市考录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简介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徐州党建网(www.xzdj.cn);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农委森林警察民警)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农委森林警察民警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徐州市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招警工作同步进行,有关简章可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查询。
(八)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含)前的毕业生限本省户籍;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报考公安机关职位不限户籍;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徐军人配偶、在徐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九)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其中:邳州市、新沂市、睢宁县要求三以上优秀村支部书记。
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办法
(一)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2月22日 09:00—2月28日 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3年2月22日 09:00—3月1日 16:00;
缴费时间:2013年2月22日 09:00—3月2日 16:00。
(二)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确认缴费成功),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 0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3年3月24日下午2:00-4:00;2013年3月25-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02:00-04:00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503室(食品城南,市内乘5、64、72、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19日-23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四、考试办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农委森林警察民警职位的人员按照《徐州市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招录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审核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调剂。
3、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但对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考生须通过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及农委森林警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能测评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参加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选择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被录用考生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考生在公示截止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截止日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招考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整个考录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
从事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监督电话:0516-83732486。
八、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2011年江苏徐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1年江苏徐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8号)精神,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513名(其中:垂直管理部门52名)。为做好考试录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人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1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本科以上学历2010年(含)前的毕业生限本省户籍;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3.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两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其中:丰县职位不含在镇工作在村挂职人员;新沂市职位要求2010年度考核三以上;邳州市职位限三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1年我市各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开考比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徐州党建网(www.xzdj.cn)
徐州人事人才网(www.xzrsrc.gov.cn)
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补报名时间:3月21日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1年4月24日下午2:00-4:00;2011年4月25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到市人才宾馆315室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4月18日-23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2:00-4:30《申论》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招录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调剂。
考生通过徐州党建网、徐州人事人才网、徐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信息。
面试的内容、标准和程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录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在徐州人事人才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拟录用部门、职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六、录用审批
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选择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市及其以下机关拟录用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拟录用为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汇总并分别经省高院、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拟录用司法行政部门的人员,审批前需报省司法厅政治部审核同意。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拟录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审核后,由省各主管机关报省公务员局审批。
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考生在录用审批前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报考我市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及司法行政系统(监狱)警察职位的,具体按《江苏省公安机关2011年招考录用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进行报考。
八、纪律和监督
招考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16-83732486
九、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电话:0516-83733169
市公务员局录用培训处电话:0516-80800319
考务技术咨询: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0516-85608529、85798407
2021年江苏徐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部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在徐省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计划考试录用872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考试录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1、报考条件、对象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关简章可通过徐州党建网(www.xzdj.cn)、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查询。
(2)招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报考者限徐州市生源或户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工作表现优秀且任职期间个人或任职村(社区)受到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以上表彰(含县级部门以上表彰)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报名
(1)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徐州党建网(www.xzdj.cn),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2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缴费,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考者填报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或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写的一致。如不按上述要求填写,视为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处理。
3.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16∶00。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0516—80800325),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时的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00-16∶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其他招录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
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徐州党建网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徐州党建网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5、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人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6、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徐州党建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因情况复杂、问题严重,当年内无法查清落实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
7、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徐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3。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516)80800319、83733169
咨询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13日,每日9:00-12:00、13: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516)80800325、12333
咨询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8、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及时关注徐州党建网相关公告,对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9、纪律和监督
招考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录机关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录资格。从事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0516)12380
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录各环节工作安排及相关信息均通过徐州党建网发布,报考者在招录期间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报考者未按公告安排参加招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务必保持联系通畅。
附件:
1.徐州市2021年度考录职位简介表
2.徐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3.徐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
2012年江苏徐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8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批准,我市公安机关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56名。为确保此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职位
招录计划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12年徐州市考录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简介表》),可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五)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自2009年2月7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自2007年2月7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201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0、2011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者;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21.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进入公安队伍的。
三、报名办法
(一)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本次招警的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市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2月7日 9:00—2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2年2月7日 9:00—2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2月7日 9:00—2月15日16:00。
(二)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缴费成功),报名方为有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原则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月17日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2年3月11日下午2:00-4:00;2012年3月12-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到市人才宾馆315室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3月6日-10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四、考试及录用程序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类别为A类,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班。
(二)体能测评和体检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倍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执行。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体能测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地点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三)资格复审
对体能测评、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招录计划1:3(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五)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考生在录用审批前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须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公务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整个考录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3732486
市公安局 0516-83978103
七、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市公务员局(录用培训处) 0516-80800319
市公安局人事处 0516-83978155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85798407、80800320
徐州公务员考试公示和2021年江苏徐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