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告(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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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告(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本文目录

广西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告(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1. 2022广西省直公务员遴选什么时候开始
  2. 2023广西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时间
  3.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4. 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5.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公告

2022广西省直公务员遴选什么时候开始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2月25日8:30至3月2日18: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

广西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告(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3月22日9:00至5月31日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规格)。

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27日(星期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4月下旬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2023广西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2月7日8:30至2月11日18: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并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在征得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月14日前将《报名推荐表》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单位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是否上传成功。《报名推荐表》中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遴选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报考公开遴选人员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职级)层次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遴选机关依据报名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完善报考资料或改报职位。因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遴选#导语】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确定

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按上述规则,我们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定5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3日下午3:00—6:00。

(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金湖南路24号)一楼小会议室。可乘坐地铁3号线至埌西地铁站C出口步行约50米到达。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出具的推荐报名表(原件)

5.在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岗位工作3年以上证明(原件)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7.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和最低服务年限证明(原件)

8.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单位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9.廉政鉴定(原件)

10.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需单位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11.报考人员诚信书

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2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

(二)面试地点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3号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大岭校区1栋教学楼。考生可乘坐地铁1号线在“动物园站”下车,步行约800米或乘坐100路、222路、53路、54路、58路、604路、605路、76路公共汽车在“大学大岭路口”下车,步行约400米到达。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及时进行疫情防控报备,具体报备要求如下:

1.考前7天起,考生应通过“智桂通”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跨省份、跨设区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遵守考试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向考点所在社区报备。

(2)所有考生须在8月2日至3日前往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于8月4日6:00前,在报备系统上传本人的“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不按以上要求报备的,进入考点时须现场进行疫情防控信息流调和评估,因此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进行身份验证后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的其他证件;同时符合考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等防疫要求,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跨省份、跨设区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注意提前了解考试考点所在城市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进、出城市的疫情防控规定。有本土疫情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并根据风险等级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因未完成健康管理要求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生须在8月4日上午8:00前到达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大岭校区1栋教学楼候考室进行身份核验、抽签、候考,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准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相关个人信息,违者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六)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考生面试成绩在本考场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八)如考生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由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置。

(九)请考生提前自行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到达面试地点后,除身份确认、面试过程中需摘除口罩外,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未尽事宜,请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771—5611805、0771—5626612。

1.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2.报考人员诚信书

3.考生健康情况调查表

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一、职位

公开遴选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19个共22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我市的县(市、区)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的在编在岗人员。上述对象范围,包括在机构改革中退出参照管理范围、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经批准执行过渡期政策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在上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报名人员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须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或在乡镇(含驻村)累计工作满5年且连续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满3年。

6.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5日后出生,下同)。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公开遴选到区内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含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2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登陆“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www.nndj.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通过公布的《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查询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和资格初审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进行,不收取报考费用。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2月25日8:30至3月2日18: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的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并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征得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3日前将《报名推荐表》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单位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是否上传成功。《报名推荐表》中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遴选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报考公开遴选人员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职级)层次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遴选机关依据报名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完善报考资料或改报职位。因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核减遴选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核减遴选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3月22日9:00至5月31日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计分,具体权重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一)笔试

笔试由南宁市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27日(星期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查询

2022年4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遴选机关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明确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前,各遴选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以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出具的推荐报名表等材料原件。

3.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www.nndj.gov.cn)发布,发布面试公告时间为面试前一周。

4.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遴选机关根据职位需要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考察和体检顺序由遴选机关根据实际确定。

(一)确定考察人选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一般按照2:1确定。

(二)考察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按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强化专业素养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能力素质不达标的人员进入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遴选机关还可以增加短期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三)体检

遴选机关根据职位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费用由遴选机关承担。

六、确定对象和公示

(一)确定对象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遴选对象,不唯分取人。

(二)公示

遴选对象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www.nndj.gov.cn)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遴选按转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取消后尚有经考察合格人选的,可由遴选机关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七、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推荐表》信息弄虚作假者,记入诚信档案。

(二)公开遴选的公务员2年内不得调离遴选机关,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遴选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考务咨询电话:0771-12333转区本级

0771-5624161

政策咨询电话:0771-5539133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

全区14个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28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81人。

为做好新形势疫情防控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面向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和海监(渔政)船员职位、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市、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我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县乡机关不限专业和无学位要求的职位。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

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退役军人。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连续在编在岗满2年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2.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不能跨县域报考。

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3.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职位对回避情形有特殊规定的,构成相应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已报名参加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23年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监狱、戒毒场所的职位。

报考人员中已参加上述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gxzf.gov.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7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8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免交笔试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月8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职位开考和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

4.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5.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6.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

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

8.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9.面向公安英烈子女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3年2月10日8:30至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报名费。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至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

《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行政执法类职位(以下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及特殊招录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考试大纲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申论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公安机关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和有关要求,由自治区公安厅另行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共设14个考区。

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

由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笔试(测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测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面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

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

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的按不超过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

考察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原则上,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

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

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特殊情况下,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再进行岗位选择;公示时按照招录职位公示,不公示具体选岗职位。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艰苦边远地区通过政策倾斜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艰苦边远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公安、司法机关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执法勤务警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全区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录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九、其他事项

(一)特殊职位招录。

报考特殊招录职位的,有关要求按特殊招录工作简章执行。

(二)补充录用。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本次招录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

达到报考职位要求的本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方可报名。

十、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处理。

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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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广西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告和2022年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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