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公务员考试(2014年山东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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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公务员考试(2014年山东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本文目录

山东省泰安公务员考试(2014年山东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1. 2022年山东泰安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 2014年山东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3. 2019山东泰安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4. 2022年山东泰安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
  5. 泰安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2022年山东泰安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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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公务员考试(2014年山东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2022年泰安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2年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员

(一)招录机关从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1:3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人员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线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因面试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1:3比例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的排序规则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4日18:00点。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四)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即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8月6日前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统一公布。面试通知单于2022年8月11日前由招录机关发送给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时间、地点

我市各级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2年8月13日。考点设在泰安师范附属学校(泰山区永福东街15号)。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面试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自2022年8月6日开始,每日要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所有面试考生务必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泰安公考健康打卡”微信小程序,每日如实申报健康监测、旅居地等信息。同时,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见附件)。面试时,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和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点场所码,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三)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须主动向招录机关申报,面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监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治愈出院的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均为阴性的,在普通考场参加面试。

2.考前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不含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入鲁返鲁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在普通考场参加面试。中高风险区和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名单以国务院客户端、“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消息为准。

3.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不含高风险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尚在隔离观察期的次密切接触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7天不满10天者,以及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应持有考前7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4.考前7天有发热(≥37.3℃)、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排除传染病)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①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者;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③考前7天内有发热(≥37.3℃)、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④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⑤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

(五)面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面试。

(六)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候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前摘下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七)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按时到达考点,尽量预留充足入场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其他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1.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书

2.面试人员守则

2014年山东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现将我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为探索开展从优秀工人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工作,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相关职位。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六)招录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安机关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报考公务员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或关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5月29日以后出生),2011年(含)以前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间职务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报考初任法官职位的人员,除具备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3年5月29日至1991年5月29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

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全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在我省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人选确定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选调生职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报名网址:http://taks.tars.gov.cn(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录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招录机关进行初审,并核对名单。根据招录机关审核要求,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于报名期内到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具体地址见招考职位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到期时间(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二代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各类机关的其他职位。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30日上午9:00至6月3日上午11:00到泰安市市政大楼C701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4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二代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见附件3)。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应出具现场审核时要求的材料。

报考乡镇机关相关职位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进入面试的,要出具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招录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和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笔试时间为6月22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A、B、C类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体检,并会同招录机关进行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拟录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

录用为初任法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

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从选调生中考选的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招考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和附件2。

七、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泰安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38-6992955。

附:1、 2014年泰安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表

2、 2014年泰安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表

3、 2014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9山东泰安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考录政策待遇,可以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报考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报考面向“退役军人”职位的人员,必须为具有山东户籍或者山东生源(应届毕业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其中,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也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为我省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7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含外省选派的山东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2022年山东泰安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2年山东泰安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泰安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招录公务员公告,招录期间出现人选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的原则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2022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并已参加2022年度山东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统一笔试。

(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达到50分以上(实行百分制)。根据补录职位要求,笔试成绩合成规则为:

1.无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有公安、行政执法类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三)报考人员参加的考试类别、科目必须与补录职位明确的考试类别、科目一致。

(四)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补录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申请报考1个补录职位。

(六)已被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含2022年山东省各级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个人放弃的),不得报名参加补录。

(七)对报考“专业人才紧缺职位”的考生,给予降低面试合格分数线等倾斜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灯塔-泰山先锋”网络平台(https://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补录职位等相关信息。对补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电话联系。

(二)2022年7月25日9︰00至7月26日16︰00期间,报考人员以参加我省2022年度公务员招录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山东省202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http://182.92.170.21:30/sdsgvybk2022),填报申请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信息后,可查询到报考职位的当前报名人数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最低分。7月26日16︰00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和个人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将于7月26日16︰00关闭,请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报考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无法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2022年7月27日9︰00至7月28日16︰00,招录机关负责对网上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5:1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束后,招录机关汇总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统一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中发布。

报名期间监督电话:0538-6999915,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线上线下结合进一步审核报名信息,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可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络平台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中查询面试公告。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三)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络平台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中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

其他未尽事宜,执行《2022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

泰安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同学你好:

1.提交报名申请:2020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3日16:00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0年11月20日11:00至11月24日16:00

3.网上缴费确认:2020年11月24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于2020年11月20日11:00至11月25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9日15︰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5.考试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00—10: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9日下午 14︰30-16︰30

好了,关于山东省泰安公务员考试和2014年山东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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