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宪法公务员法考试答案的问题,以及和《公务员制度讲座》网上形成性考核四参考答案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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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公务员考试中的法律知识
公务员考试为什么要考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增加法律知识的内容。作为公务员来讲,尤其行政执法人员,他主要任务就是履行法定的职责,因此必须要求他在履行法定职责的时候知道他履行的是哪些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这些权利的时候还有哪些约束、哪些规范、哪些程序,在公务员考试这关里,要特别强调加重法律知识的比例。近几年国家公务员法律知识在2007年以前,常识判断部分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到了2007年,常识判断部分就全部考查法律基础知识,涉及宪法、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各地公务员亦有此趋势。2003、2004年法律部分的比重相对而言还不是很高,但2005年便有了量上的大变化,无论一类还是二类在比重上都首次突破了50%,而在2006年的二类试卷中,法律常识在整个常识判断中达到了五分之四,直到2007年常识部分全部都是考查法律知识。“由此可见,近年来国家对考生法律知识的考察力度明显加大。”专家分析说。公务员考试:对涉及法律部分考查的形式: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常识部分: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在定义判断中也有涉及。2、申论之“依法行政”基础;部分省:3、江苏省公共基础知识中法律知识的考查;4、上海专业课笔试中的《政法》一科。国务院决定:公务员考试加大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六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二、大力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五)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在公务员考试时,应当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对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务员,还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由此可见,法律基础这部分是很重要的板块,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复习方法: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只考查法律知识,一些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可能会感觉比较头疼,这么大篇幅的法律知识该如何在短时间内娴熟掌握呢。其实恰恰相反,过于担心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对于考生其实是一次轻快的调整。——因为1.考察范围缩小到法律知识,能使考生的复习方向更为明确和具体。比如科技知识,实际上你现在在准备,在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里准备,就如大海捞针,而法律知识是可以在短时间内准确把握知识点的。2.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并非是专业性考试,因此法律方面侧重法律的运用考核,考查的是运用法律条款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务员考试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从专业深度上不会太深,考察的目的来说,主要围绕与公务员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而且只考查这几部分知识里面一些重要的知识点。比如《行政诉讼法》中的管辖。3.再者,这些具体的法律知识对于我们将来走上公务员岗位之后的实际工作来说也更有实际意义。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并非是专业性考试,——因此法律方面侧重法律的运用考核,考查的是运用法律条款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是较之前几年,尤其是国家公务员的试题会涉及的比较深入,比如说因此我们应尽可能的把基础的法律知识做一下延伸,因此考生有必要对法律知识做一个梳理,并且适当的深入一步。法律的学习不同于其它学科,不能只是采用死记教科书。要讲究一定的方法和程序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在复习阶段。由于大家已经认真学习过考试材料,所以强化复习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即记清基本概念、掌握基本原理、熟悉现行法条和学会简单应用。(一)记牢基本概念基本概念,是法律的组成细胞,是学好、复习好法律知识的基石。如果不能准确地弄清其含义,就无法准确地理解法律的原理和国家立法的精神,更不能准确地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牢记基本概念,要注意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牢记学习材料给概念下的定义;二是注意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二)掌握基本原理基本原理,是法律知识体系活的灵魂和精髓,离开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就成为了一些豪不相干零件。基本原理对于正确理解法律条文的意义十分重大,不懂原理就不能对所学知识逐类盘通,所学到的知识就是死路的。当遇到没有记牢的问题就没有办法通过分析理解来进行回答。(三)熟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法律、法规的数量十分多,非数日之功所能掌握,必须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有效,对此一定要纠正学法律者不读法律条文的错误倾向,做到条文与理论并重。作为应考者在准备公务员考试过程中,必须认真熟悉如下几个法律: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等法律中重要的知识考点。法律的规定是死的,是具有权威性,在考试时一切理论如果与法律条文发生冲突,都是错误的,记错了法律条文,答题自然也不对。(四)学会简单应用学习法律知识的目的是在于应用法律知识解决我们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法律贵在实践、贵在应用,如在考试中的案例题,就是专门考查应考者应用法律条文和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一种综合应用类的题型。在准备应考时,用于训练的案例一般比较简单的,不会出现分歧意见的,这样考试时才能有统一答案;那些有较大分歧、十分复杂的案例,很难得出大家都信服的答案,考试中一般不会涉及。(五)复习步骤与考试的对应关系上面所介绍的复习步骤,与考试题型之间有一定的直接对应关系,即每一个复习步骤都是针对一种或几种考试题型进行的。例如:记牢基本概念,目的是应付名词解释题和定义判断题(六)如何抓住重点任何一个学科都有自己的重点问题,但公务员考试由于采用题库方式命题和标准化的考核方式,所以涉及面较广,覆盖了各章节。如果只从考试的角度看,理论界公认的重点问题都会在题库之中,但不一定就会在本次考试中出现,所以抓重点就是要抓各章节中所提示的标题和法律条文。在抓重点时,还要注意:法律条文比理论重要;中国的制度比外国的制度重要;已有法律规定的内容比尚无法律的内容重要;无争论的问题比有争论的问题重要;有多种观点的问题以教材的观点为准。
国家和省的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都只考法律题吗
我把你的意思理解错了所以答案让你误会了
应该是所有的选择题都不只包含法律
你看我下面贴的而两种都会考到法律
我国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命题的设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考生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135道题。
《申论》考试“主要侧重考查应试者对给定资料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归纳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考试形式既严格又灵活,要求考生摒弃套话、闲话,要求分析、论证和解决问题透彻、全面、清晰,同时又保证考生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施展自己的真才实学。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一、言语理解与表达。言语理解与表达着重考察考生对语言文字的综合分析能力。从近几年的考试来看,以片断阅读为主,文字大约100字以上,题量为25道题,只是在2004年出现了30道题,不过这只是某一年的特例。06年一类考试中,也设置了30道题。可以说,这部分考察的难度在加大,07年不会低于06年的难度水准。
二、常识判断。常识判断部分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主要侧重测查考生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涉及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法等内容。此部分一类考试20道题,二类考试30道题。
三、数量关系。数量关系主要有两种类型的题目。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给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考生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认为最合适、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此题为5道题。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主要考察解决四则运算问题的能力。在这种题型中,每道试题中呈现一道算术式子,或者是表述数字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考生迅速、准确地计算出答案。此题为15道题。
四、判断推理。判断推理是考察考生逻辑推理判断能力的一种测验形式,共设40-45道题,其题型主要有四种。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15道题。第二种题型:演绎推理,一类15道题,二类10道题。第三种题型:定义判断,10道题。第四种题型:类比推理,10道题。类比推理是06年改设的题型,在06年以前考察的是事件排序。与类比推理相比,事件排序相对难一些。
五、资料分析。资料分析试题着重考察考生对文字、图形、表格三种形式的数据性、统计性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推理与加工的能力。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1-5个问题,考生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计算,才能从问题后面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此题共设20道题。
六、《申论》。从2000年到2006年的申论试题关注的重点分别是噪声治理、医药安全、网络管理、生产安全、环境治理、农村扶贫、突发性事件应急防御等,所属国情。各省、区、市的申论试题涵盖范围则涉及面更为宽泛,涉及点更为具体。一般为省情。
了解中央、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命题设置,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地方与中央、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公共科目命题上的区别。
第一、难易程度不同。一般说来,中央、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题目难度大于地方公务员考试。这与招考条件上的差异是一致的。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在招考条件上比地方的更严格,试题当然也就难一些。但这并不是说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就很简单,记住这只是“相对”来说的,要想一举脱颖而出,您还是要进行充分的准备的。
第二、命题组织模式不同。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有自己的命题组,由命题专家统一命题。但地方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组织自己的命题组,所以地方公务员考试试题主要来自人事部考试中心题库,通过买题或买题后加工得来。说到此,相信聪明的您一定恍然大悟:那些所谓“某某命题组出的教材”的话纯属谎言!
第三、题量不同。如前所述中央、国家试题一般为135道题,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而有些地方的公考与中央、国家的考试有一些区别,各地方也不尽相同。如广东、湖北一般为90分钟100题,北京、天津、浙江等地方与国家一致。当然值得一提的是,各地方也不是每年都一成不变,所以还是要关注当地的考试大纲。此外,每种题型的数量也与国家的不尽相同,如北京公考,言语理解部分为30道题,数量关系部分25道题,均比国家公考的要多,但在判断推理部分为30道题,比国家公考的试题要少10-15道题。
第四、答案设置不同。中央、国家的公务员考试全部为单选题,部分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却有多选题。以北京的为例,在常识部分前20道为单选题,后10道为多选题。作答此类题要注意不能多选也不能少选,否则不得分。
第五、题型不同。这是中央、国家与地方公考区别的关键所在,也是我们在备考时要特别关注的问题。以天津为例,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考察知觉速度与准确性这一题型。此题型共有60道题,单独计时,考试时限为10分钟。满分为10分,答对得分,答错倒扣分,不答不得分,最低分为零。它主要是测试应试者对汉字、数字、英文字母等视觉符号的细微特征及差异的快速而准确的辨别、比较、转换等的加工能力。一般有词表对照、字符替换、字符核对、同符查找、数字定位和数字核对六种题型。上海公务员考试也有这一题型,而且采用电脑答题的方式。北京公考在数量关系的数字推理部分也有一种不同于国家公考的试题类型:看图形中的数字填数。对于这些特别的题型我们一定要特别的对待!
第六、《申论》各省、区、市的申论试题涵盖范围则涉及面更为宽泛,涉及点更为具体。一般为省情。
公务员考试都考什么啊
公务员考试科目: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资料分析、判断推理以及言语表达等方面。
2.《申论》
申论考察的是从事机关单位所具备的基本能力。
考试过程: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都统一命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并统一组织阅卷评分。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由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会有差异,届时会有通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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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讲座》网上形成性考核四参考答案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作业《公务员制度讲座》(一)
填空
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与我国政党(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3我国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
4政党机关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符合我国的的宪法体制和(司法实践)。
5科举制对我国从事管理以至世界(文官考试录用)制度的产生有重大的影响。
6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7公务员管理的原则,是指公务员(管理活动)和管理行为应遵循的(原理)和准则。
8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单选
1、( B)年,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正式颁布
A、1987 B、1993 C、1998 D、2003
2、( B)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
A、重要方针 B、政治特点 C、主要原则 D、基本政策
3、( B)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不同,不实行
A、两官分设 B、两官分途 C、政治中立 D、政治独立
4、( B)公务员管理的原则之一是
A、公平、公开、平等、竞争 B、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C、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D、公平、公正、平等、竞争
5、( D)我国《公务员法》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A、2003 B、2004 C、2005 D、2006
三、多选
1、(ABCD)公务员的范围包括那类机关的工作人员
A、党政机关 B、人大、政协机关
C、审判、检察机关 D、民主党派机关
2、(ABE)下列职务中,领导职务为
A、市长 B、副局长 C、调研员 D、主任科员 E、乡长
3、(ADE)下列职务中,综合类非领导职务为
A、巡视员 B、厅长 C、科长 D、副主任科员 E、办事员4、(BCD)下列属于公务员管理基本原则的是
A、纪律约束 B、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C、分类管理 D、依法管理
5、(ABCDEFGP)我国行政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应当经过的程序是
A、发布招考公告 B、资格审查 C、考试 D、录用考察
E、体检 F、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 G、审批 P、试用
四、名词解释
1、公务员义务
答: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事先约束和强制。
2、职位的涵义
答:是机关职能的微观载体,是公务员职务的依托,是职权的支点。
3、职务序列
答:是依据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任职资格条件的不同所区分出的从低到高的职务层次,形成机关的层级结构,也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的阶梯。
4、公务员权利
答: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五、判断对错
(√)公务员义务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公务员行为的准则。
(√)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两种分类方式各有长短。
(√)调研员、副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的职务。
(√)考试录用就是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拔政府人员的一种制度。
(√)录用适用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六、问题
1、公务员管理的原则?
答: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分类管理原则;
五、依法管理及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2、公务员条件的具体内容?
答: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公务员义务的特点?
答:一、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
二、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具有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
三、这种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
四、公务员义务具有强制性;
4、考试录用的适用对象?
答:适用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七、简述题
1、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答:制定公务员法,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1、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政治特点。
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与我国政党制度相适应,我国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作为干部人事制度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全面贯彻和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的组织领导的实现;
2、从我国实际出发确定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包括政党机关工作人员,这是只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又一个重要特点;
3、我国公务员制度不4、实行"两官分途";
2、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关系
答:公务员义务与纪律即有联系又有区别,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联系在于二者都是为公务员所规定的,任何公务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具有国家的强制力,违反了义务或纪律的公务员都会受到相应的惩处,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区别表现在:二者强调的内容不同,首先公务员义务由于是从宏观的角度正面提出的公务员"必须为"的要求,而公务员纪律是从正面提出的公务员"不得为"的要求。其次公务员的义务由于是从宏观的角度对公务员的行为作出的规范。因此,其具体内容必然地较抽象与概括,而公务员纪律是从微观的角度对公务员的行为提出的细致的要求,因此,其内容必须比较具体,以便于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又与公务员权利的关系不同,公务员的义务是相对于公务员的权利而言的,而公务员纪律则没有这层与公务员权利的对应性。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作业〈公务员制度讲座〉(二)
填空
公务员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公务员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我国职位分类制度的内容包括(职位类别)划分的依据标准。
职务的内涵是公务员(职务)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
所有公务员都有级别,但并不是(所有)公务员都要有衔级。
官员选拔制度伴随着(国家)的产生,适应阶级统治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分类制度,主要是两种,一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称为(品位分类);二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称为职位分类。
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责,将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
单选
1、( B)是机关与公务员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
A、职级 B、职务 C、职位 D、职权
2、( B)是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A、行政执法类职位 B、综合管理类职位
C、专业技术类职位 D、其他类别职位
3、( B)从副科长到国务院总理,公务员领导职务等次为
A、8 B、10 C、12 D、14
4、( B)公务员考核的重点是
A、工作业绩 B、工作实绩 C、工作纪律 D、工作成绩
5、( B)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具体对应关系,主要在何处体现
A、职位分类 B、工资制度 C、职务序列 D、职级序列
三、多选
1、(ABCD)公务员义务本身的特点是
A、主体性 B、程序性 C、约束性 D、强制性
2、( AB)公务员录用的方法
A、公开考试 B、严格考察 C、择优录用 D、平等竞争
3、( ABC)的基本方法是
A、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B、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C、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D、目标考核和工作考核相结合
4、(ABCD)公务员考核等次划分为
A、优秀 B、称职 C、基本称职 D、不称职
5、(ABCD)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
A、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 B、客观、公正、公开、民主
C、分类考核 D、考用结合
四、名词解释
1、两官分途
答:即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或称政务官和事务官。
2、政治中立
答:是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普遍要求。其内容是公务员不与政党共进退,对各政党一视同仁,对各政党作价值中立的判断,而且公务员须远离政治活动。
3、职位分类
答: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
4、公务员录用
答: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活动。
五、判断对错
1、(×)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为公务员。
2、(×)公务员主管部门是指政府人事部门。
3、(√)中国古代真正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是从隋朝科举制度的创立开始的。
4、(√)西方采用公开竞争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始与18世纪的德国。
5、(√)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六、问题
1、何谓科举制?
答:就是设科取人之意,主要是通过设置分门别类的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确定人选的主要标准的选拔任用方式。
2、公务员录用的标准?
答:德才兼备是我们党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公务员录用的标准,具体来讲,既不仅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还要考察其政治态度和思想品质。
3、公务员考核?
答: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对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的了解和评价。
4、考用结合的原则?
答:即对公务员的考核,必须同正确使用考核结果有机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作为调整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工资以及公务员的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七、简述题
1、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功能
答:1、具有科学选拔人才的功能
考试不是选拔人才的唯一手段,但本身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能够相对准确地测试人的素质和能力,从而使其在选拔人才中,具有特殊功能。
2、具有改善人才结构的功能
考试反映了机关各类职位对人才结构的特殊要求,将考试作为录取公务员的主要方式。
2、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答:1、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2、能:包括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绩:是工作实绩,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
5、廉:指谦洁自律情况;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作业《公务员制度讲座》(三)
一、填空
1、公务员任免制度是关于公务员职务任免(形式)、任免机关及其(权限)、任免职务的情形以及相关事宜的管理制度。
2、(选任)和(委任)是我国公务员职务的主要任用方式。
3、我国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4、公务员交流的法定形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5、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6、公务员纪律,是指机关为保障实现其(职能),维护机关的秩序和正常运转而制定的,要求每一个公务员遵守的(行为规范)。
7、回避制度最早出现于(中国)。这一制度从东汉正式建立,一直沿用到清末,成为我国古代一项很有特色的(官吏制度)。
8、(任职培训),是指机关对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拟晋升领导职务的要求所进行的培训。
二、单选
1、(A)公务员职务任用方式有
A、选任、委任、聘任 B、委任、考任、聘任 C、选任、聘任、考任
2、(A)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是
A、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履行任职手续
B、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任职
C、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履行任职手续
D、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
3、(A)转任是公务员的
A、内部交流 B、局部交流 C、外部交流
4、(A)公务员法规定的处分种类是
A、6 B、7 C、8 D、9
5、(A)要求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实行任职回避
A、亲属关系 B、同乡关系 C、同事关系
三、多选
1、(ABCD)国家对公务员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培训的四种类型是
A、新录用人员的培训 B、任职培训 C、专门业务培训
D、更新知识培训 E、工作能力的培训
2、(ABCDFG)公务员法规定的处分种类是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降级
E、降职 F、撤职 G、开除
3、(ABC)挂职锻炼是一种特殊的交流形式,其特殊性表现为
A、不办理调动手续 B、具有时间性
C、内外混合性交流形式 D、外部交流形式
4、公务员回避制度的种类一般包括(ABC)
A、职务回避 B、公务回避 C、地区回避
5、(ABCDE)公务员奖励的种类为
A、嘉奖 B、三等功 C、二等功 D、一等功 E、荣誉称号
四、名词解释
1、降职
答:是对不称职公务员,依一定程序,降低其原有的职务,由较高层次职务改任较低层次的职务。
2、公务员培训
答:指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公务员进行的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素养和技能训练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教育和训练活动。
3、公务员调任
答:指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4、竞争上岗
答: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成果,是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改革,也是公务员职务公开方式的创新,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进行,适用于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
五、判断对错
1、(√)委任制是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委派公务员担任一定职务或免去职务。
2、(√)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公务员培训的方向和宝贵经验。
3、(×)交流制度是公务员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公务员的"进"与"出"的环节。
4、(×)回避制度是对公务员的一切亲属关系作出的限制规定。
5、(√)公务回避的目的是防止公务员因私情妨碍公正执行公务。
六、问题
1、任职培训的主要内容?
答:指机关对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晋升职位的要求所实施的相应培训,培训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公务员进行拟任职务所需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为公务员履行拟晋升职务的职责打基础。
2、调任的目的与意义?
答:1、有利于国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2、有利于取长补短,提高工作效能;
3、有利于工作人员个人的发展和成长;
3、任职回避的主要对象?
答: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
3、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近姻亲关系;
4、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答:国外许多国家把定期增资原则,作为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一条基本原则,并制定了相应制度,我国1993年确立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初步建立了正常增长机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正常晋升工资,二是调整工资标准,因此有必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建立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
七、简述
1、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形式。
答: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部分,通过增设级别工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不晋升职务也能提高待遇的问题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同时基本工资结构也不尽合理,级别工资、工龄工资不同程度地体现资历和年历,功能重叠,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同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已经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各方面普遍赞成基本工资结构简化操作。新的工资制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2、地域回避的对象。
答:1、地域回避的地域
地域回避主要是回避特定地区的亲属关系,其地域的确定应当从我们社会的实际出发,即不能过宽也不能过窄。从实践中看,县级以下的地域,人们的亲属关系相对集中,在这个范围内执行公务可能遇到的亲属关系较多,若不进行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则会影响正常的工作,因此,公务员法规定的地域回避范围是乡和县级机关。
2、地域回避的人员
从实践看,凡是担任县级主要领导职务及重要权力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及担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公务员都要实行地域回避,因为他们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亲属血缘关系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可能性最大,同时对他们的监管也相对较难,因此,进行回避的针对性更强,达到的管理效益也最高,因此,公务员概括地规定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作业《公务员制度讲座》(四)
一、填空
1、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指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后,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劳动(报酬)的制度。
2、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建立辞职辞退制度,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形成优胜劣汰和新陈代谢良性(机制)。
4、退休方式一般包括(自愿)和(强制)两种。
5、申诉控告制度为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必要的救济手段,有利于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6、聘任制是机关根据职位的需要,通过签订聘任合同,选拔、(任用)、管理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7、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是指(机关主体)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规则、义务或(纪律)时,必须承担的不利后果。
8、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二、单选
1、(D)公务员的工资通常由四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结构的主体是
A、津贴 B、奖金 C、补贴 D、基本工资
2、公务员辞职辞退是公务员管理的(C)。
A、重要内容 B、重要条件 C、重要环节
3、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应当退休的年龄条件是男年满(B)
A、65周岁 B、60周岁 C、50周岁 D、55周岁
4、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权对公务员、对机关来说在性质上都有(C)。
A、保护性 B、保卫性 C、保障性 D、保持性
5、编制管理是机关人事管理的基础和(C)。
A、重要环节 B、重要部分 C、重要内容 D、主要部分
三、多选
1、(ABCD)辞去领导职务的形式有
A、因公辞职 B、自愿辞职 C、引咎辞职 D、责令辞职
2、(ABCD)公务员基本工资两部分
A、职务工资 B、级别工资 C、基础工资 D、工龄工资
3、(AC)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A、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B、单位审核 C、任免机关审查批准
4、(ABC)退休公务员的待遇
A、政治待遇 B、养老保险金待遇 C、其他待遇
5、(ABCD)公务员法法律责任的功能是
A、预防功能 B、惩戒功能 C、补偿功能 D、引导功能
四、名词解释
1、津贴
答:是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是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和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辞退
答:指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作出的解除与公务员之间存在的职务关系的行为。
3、离休
答:指新中国成立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国家规定年龄,或者是未达到规定年龄,但因身体不能正常工作,本人要求组织批准,确定享受离休待遇,离职长期休养。
4、职位聘任
答:是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
五、判断对错
1、(√)工资是公务员劳动报酬的货币表现。
2、(√)辞退公务员是机关的法定权力。
3、(×)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费、退休金等。
4、(×)申诉控告制度对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没有什么作用。
5、(×)实行聘任制不利于健全公务员用人机制。
六、问题
1、公务员申诉的特点?
答:1、主体具有身份特殊性,公务员申诉的主体仅限于对涉及本人的具体人事处理不服的公务员。
2、客观具有内部性,公务员申诉的客体是机关的人事处理行为,属于机关内部的管理行为。
3、对象具有特殊性,公务员申诉的对象是对自己在行政上有隶属和管制关系的党政机关。
2、退休条件?
答:指公务员获得享受退休待遇的权利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公务员的退休条件主要分为年龄条件,工作年限和身体条件三点。
3、公务员保险制度的作用?
答:1、公务员保险制度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2、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暂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资帮助,使他们能尽快的恢复劳动能力,保证了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这对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是有益的。
4、实行聘任制的范围?
答:1、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这些职位要求具有经过一定的时间的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2、辅助性职位,这部分职位事务性强,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
3、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七、简述
1、公务员法法律责任主体。
答:1、机关:包括县级以上领导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作为用人单位的机关以及其他主管部门;
2、公务员:公务员作为公务员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义务遵守公务员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守公务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接受有关机关及其领导人的指令;
3、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违规接收离职公务员的单位,参加公务员的考试有违法行为的人等,在与公务员管理机关的社会生活活动中也必须履行公务员法的规定的、相对人的义务,服从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和决定,执行已生效的裁决处罚等。
2、职位聘任的主要特点。
答:1、合同管理:聘任关系确定后,机关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主要是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进行的聘任制公务员,根据合法的约定,履行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2、平等协商:聘任关系确定的过程中,机关应聘人员的地位是平等的,在签订聘任合同以后,虽然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的关系已经变成隶属关系,但仍然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3、任期明确;聘任制公务员都有明确的聘任期限,公务员法规定为一至五年,聘任期满,任用关系自然解除,需要时,可以约定续聘。
公务员如何履行公务员职责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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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概述
所谓公务员的义务,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限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准确行使职权,忠实执行国家公务,不得滥用权力。
所谓公务员的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做出一定行为,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为或抑止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目的是为了使公务员更有效地行使职权,更好地执行国家公务。
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内容,是与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条件、历史文化等紧密联系的。国情不同的国家,对公务员权利义务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从我国国情出发,在确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时,注重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人人平等。所有公务员都平等地享受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任何国家公务员不得因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党派、民族、年龄、所服务的行政机关等因素,享受特权或遭到歧视。在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行使中,用法律的同一尺度、同一标准去处理,决不能因人而异。每个公务员都有权利对任何机关及其领导人的违法侵权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控告;国家对所有公务员的法定权利和利益都要予以保护;对所有公务员的违法或违纪行为,都要追究其法律或行政责任,并依法予以同样的处理。
第二,保持义务、权利一致。公务员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存在着相互对应的关系,公务员可以获得履行职责应有的权力,同时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公务员具有执行公务的职权,但必须依法行使。享受私利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任何公务员不得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义务受纪律的约束,公务员的权利受法律的保障。
第三,权利的内容较为广泛。这是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而言的。从我国政权性质出发,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在公务员政治权利等方面,没有西方国家“不参与政治活动”等要求,我国公务员不仅可以表达个人意见和建议,对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能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而且还可以参加政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
第四,权利受法律保护。公务员的权利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确认的。公务员的权利的产生、变更或消灭都必须按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来进行,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非法侵害或剥夺公务员的法定权利。一旦受到侵害或剥夺时,可以依法进行申诉和控告。
2.义务的基本内容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意志和最高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有序运行的基石和保证。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是各个国家机关、各种社会组织和每个公民的义务。作为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公务员,应当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成为守法的模范和表率。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公务员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也是行政机关有效运行的保证。公务员的各项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遵循法定程序,不得超出法律自行其是。对于因社会变化,有些社会事务,国家法律、法规尚未做出规范的,应以政策作为执行公务的依据。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是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性质的要求,也是做好行政工作、杜绝官僚主义的重要方法和保证。公务员应当树立公仆观念,关心群众,深入实际,想群众之所想,干群众之所盼,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公务员乃国家所任用,必须以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为己任。制定政策、办理事务,都要把国家的安危、荣辱、利害挂在心中,自觉维护和捍卫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并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国家行政机关是一个有机整体,每个职位都是整体的组成部分。各职位上的公务员必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听从命令,勤奋工作,不能擅离职守,不得消极怠工,不得自行其是违抗政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国家秘密事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公务员必须保守国家秘密,未经领导或专门机关同意或批准,不得对外吐露国家尚未公布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学技术等重大事项,不得随便对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谈论尚未公开的工作内容,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重要文件材料,要严格按规定保存和传递。
(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公务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公务,必须秉公办事,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廉为荣,一心为公。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除上述内容外,宪法和法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有一些义务要求。此外,公务员作为自然人,也是公民的一部分,宪法和法律关于公民的义务,公务员也必须履行。
3.权利的基本内容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公务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其身份应受法律保障,以防受到打击报复。国家机关对公务员的处理,必须基于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所谓法定事由,是指国家公务员的行为确实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和国家公务员的纪律,构成了被依法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的法律事实;所谓法定程序就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公务员被免除、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所必须经过的全部法律过程。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的处理,公务员有权拒绝接受。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这是保证公务员正常执行公务最基本的权利。这种权利必须是在履行职责时才享有的,并须经由法律规定或认可的。不同职位上的公务员,其权力大小不同,公务员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在法定的权限内,不得越权。
(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这是对公务员工作和生活的经济物质保障。公务员作为劳动者,必须获得相应劳动报酬。报酬的多少应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务员地位和作用等相适应。公务员生老病死或遇到其他困难情况时,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帮助。此外,国家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改善公务员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提高福利待遇,促进公务员努力工作。
(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把培训作为公务员一项重要权利,不仅是国家机关对公务员的要求,也是公务员自身发展的需要。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政府机关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手段也在不断变化,必须要求公务员不断补充新的知识,才能保证公务得到有效执行;公务员在新的形势下,也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才能适应工作需要。
(5)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这是公务员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对于激发国家公务员的创造性,调动国家公务员的积极性,改进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务员批评建议的对象,可以是本人所在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也可以是其他机关及领导人员。批评建议的内容,可以是与本职工作或本人利益直接相关的,也可以与本职工作或本人利益无关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都不能压制国家公务员的批评和建议,更不能打击报复。
(6)提出申诉和控告。政府机关在日常人事管理中,经常会涉及对公务员个人的处理,有时会出现因事实不清或定性不准而造成违法或不当的情形,申诉控告权是针对这种情形所提出的一种救济办法,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申诉和控告的方法和程序,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有专门规定。
(7)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辞职。公务员依法辞职是其选择职业权利的具体形式和实现途径。当国家公务员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不愿再继续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时,国家应当允许其提出辞职,而且法律应给以尊重和保障。公务员辞职,必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擅自离职。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除上述权利外,公务员还可以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与履行公务员义务和纪律不相冲突的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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