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创建于1978年,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建校之初即为本科院校,1983年因响应高等教育结构改革试点改办成专科层次职业大学,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恢复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成都学院,保留成都大学校名,俟条件具备后再按程序更名为成都大学。2010年,具有百年历史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成都铁路中心医院整建制划转至学校,更名为成都大学附属医院。2013年,具有三十余年研究生办学历史的中国医药集团国家级抗生素研发基地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划转至学校。2020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高校,“四川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截至2020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3061亩,校舍建筑面积92.7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图书总量218.56万册;设有18个教学单位,直属三甲综合附属医院1所;是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一、办学地址
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二、办学层次
学校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
三、招生专业
药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
四、录取规则
1、该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依次为3分、1分、1分、0分。即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3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四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四专业志愿及其以后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0分。相同投档成绩者,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英语、泰语、商务英语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后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5、所有录取新生进校后将进行资格审查,若有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五、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学费
药学专业
90
4100
制药工程专业
69
4100
注,该招生计划及学费仅供参考,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属地化原则,成都大学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