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务员考试公告(2021年四川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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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公务员考试公告(2021年四川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本文目录

南充公务员考试公告(2021年四川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1. 2014年四川南充公务员考试公告
  2. 下半年四川省南充市公务员考试信息
  3. 2021年四川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4. 2021年四川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5. 2022年四川南充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四川南充公务员考试公告

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南充公务员考试公告(2021年四川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招录单位、名额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2014年上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参考资料:华图网校

下半年四川省南充市公务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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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3年 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3年9月20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二)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专科学历限四川省内(指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森林公安、监狱招录人民警察年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执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20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名额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2013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招考简章”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2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到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在“4.20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限南充市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重灾区阆中市机关公务员的,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市内其他地区公务员的,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621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在2013年12月31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通知。考生应按通知要求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面试具体事项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比例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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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1年四川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无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就2021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和违纪违规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正大门旁的警务室)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学位证(同时提供学位网查询结果)、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另需携带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1张。

其中:

1.报考法官助理职位须按照职位要求出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另行电话通知,递补资格审查于2022年2月16日17:00前结束。

递补资格审查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资格审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暂定于2022年2月18日至2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2.请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于资格审查当天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2021年四川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一、体检人员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附后)。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早上07:30。

报到地点: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129号)大门口。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参加体检)、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1张(底色不限)。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2.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保持空腹(禁食、禁水)。体检费由考生与医院据实结算(考生自备现金)。

3.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框架眼镜,请勿佩戴隐形眼镜。

4.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清洁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2.体检当天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时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需提供纸质版报告),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报到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4.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鉴于近期国内、省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充市的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817-3302709)。如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附件: 2021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2022年四川南充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5名,其中:市局机关科室执法类岗位3名,市局交警支队执法类岗位1名,市看守所执法类岗位1名。拟任职级:三级警长(警务技术三级主管)及以下。

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南充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南充市内各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符合转警条件的公务员(含非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转警条件详见附件2);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6.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根据审批通过的遴选方案,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发布遴选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遴选报名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西华路二段72号601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④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⑤《南充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贴上照片;

⑥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2份(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或主管部门公章);

⑦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5: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遴选职位计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心理素质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综合成绩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后登录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

2.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同笔试同步进行,采取上机测试,测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相关事项由南充市公安局电话通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情况,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与遴选名额之比为2:1。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市公安局党委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和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经市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入。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在遴选全过程中,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报名、考试(笔试、面试)等环节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四)咨询电话:0817-2800630。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17-28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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