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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2013广西北海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 2015年广西北海市公务员考试科目
- 2013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 2014年广西北海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时间 笔试内容
- 2015广西北海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限制
2013广西北海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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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3年11月18日起,通过北海人才网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11月19日8:00至11月30日20: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包括年龄、户口、身份证、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其他要求等,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已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核对。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1月19日8:00至12月2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3年11月19日8:00至11月30日20: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3年12月5日8:00至12月6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3年12月5日8:00至12月6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或使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0元/人.次,考试费50元/科,共11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1月19日8:00至12月3日24: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名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12月13日携带以下材料直接到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的,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以及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或艰苦边远海岛的专业技术岗位,急需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才能开考。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并在《报名登记表》中签名。打印《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
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25日8:00—2014年1月4日12: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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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北海市公务员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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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务员考试群:219674608
2015年北海公务员考试大纲尚未公布。可参考2014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内容: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二)申论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一)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二)题型介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涉及多种题目类型,试题将根据考试目的、报考群体情况,在题型、数量、难度等方面进行组合。以下是部分常用题型介绍。
1.言语理解与表达
每道题给出一段语言文字,要求报考者根据对这段文字的理解或运用一定的语言文字知识,选出最符合要求的答案。
2.数量关系
3.判断推理
4.资料分析
5.常识判断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有关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其运用,要求报考者通过分析、判断和推理,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一项。
四、申论介绍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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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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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程序(一)岗位查询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3年12月23日起,可以通过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等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二)网上报名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不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12月24日8:00至2014年1月5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包括年龄、户口、身份证、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其他要求等,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已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核对。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24日8:00至2014年1月7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3年12月24日8:00-2014年1月5日20: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1月10日8:00-1月11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4年1月10日8:00-1月11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简要说明原因,并及时在网上反馈给报考者。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或使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2月24日8:00-2014年1月8日24: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14年1月17日前携带或邮寄以下材料到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的,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考生原支付帐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于2014年2月15日8:00-2月21日12:00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并在《报名登记表》中签名。《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三、考试考试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分值: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内容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时限为12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知识、经济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知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时限为15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分值各为100分。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持有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代课教师聘用证书》的海城区在职在岗代课教师岗位除外)。 3.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14:00—16:3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北海市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www.bhrc.cn)查询。合格分数线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拟定合格分数线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报考定向招聘持有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代课教师聘用证书》的海城区在职在岗代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其合格分数线在划定笔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10分)。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4年3月31日前。成绩查询时间: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年广西北海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时间 笔试内容
2014年北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北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市直及市涠洲岛旅游区、铁山港区共49个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5日至1996年9月25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留学硕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七)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报考者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未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须为广西。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以附件的《2014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①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②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③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⑤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报考学历条件放宽为大专、中专的岗位或现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限制为广西的人员,一经聘用,需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4年9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③现役军人;
④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⑤新录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和北海市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职在编的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⑥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9月25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4年9月25日起,通过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0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包括年龄、户口、身份证、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其他要求等,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已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核对。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白底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1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次日起1天内,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其中,因10月1日—7日国庆节放假,9月30日至10月7日报名的,节后10月8日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0日20: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10月13日8:00至10月13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4年10月13日8:00至10月13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或使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2日23: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名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10月28日携带以下材料直接到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的,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以及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或艰苦边远海岛的专业技术岗位,急需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才能开考。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9-3210291、3219295)。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14年11月3日8:00—2014年11月8日12: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等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市直、市涠洲岛旅游区和铁山港区岗位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知识、经济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知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考试时限为150分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的分值各100分。
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录音师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即《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满分为50分,考后按30%折算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8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30—17:00《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本次笔试在北海市区内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4年12月8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已经批准同意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如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或艰苦边远海岛的且已招聘过一次,但仍招聘不到人的专业技术岗位,确需要当年补缺的,须由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30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1)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录音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专业测试方式进行,舞蹈表演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身体素质、基本功和表演方面的能力;舞台美术岗位主要考察考生舞台美术现场制作的能力;录音师岗位主要考察考生录音现场制作的能力。专业面试满分100分,考后按70%折算为满分70分。具体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市文化局负责,面试等相关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
(2)其他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获得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实施。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统一从北海市考官库随机抽派;文化系统专业面试原则上从市外专家中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录音师岗位)面试折后满分为70分,42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录音师岗位)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按30%折算后)+面试合格成绩(按70%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实施前要拟定考察评分细则,将考察要素分值化。评分要素可以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求增减评分要素和分配分值。同时,考察时要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后,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3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1年内禁止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五)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编委办联合组成考试领导机构,并请市纪委监察局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2022911。
(六)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09]126号)和(人社部发[2011年]134号)文件执行。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
附件:2014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咨询电话: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779-3186288)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9-3210291、3219295)
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0779-3200920)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社局(0779-8610662)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2015广西北海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限制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招考范围、招考条件)具体会在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中有详细说明,目前公告尚未公布,本专题将在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公布后第一时间更新于此!请大家CTRL+D收藏本专题页面随时了解。
这里先来回顾一下2014年广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和招考范围,考生朋友们可以参考下: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和报考海监船员、乡镇职位人员,报考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6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干警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但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8年3月6日至1996年3月6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与扶贫开发重点县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高中、中专及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者,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
(九)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者要以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2014年继续安排招录计划的10%(人民警察计划除外)定向招录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4年3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3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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