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新规定(2022年考公务员政审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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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新规定(2022年考公务员政审新规定)

本文目录

公务员考试新规定(2022年考公务员政审新规定)

  1. 2022年考公务员政审新规定
  2. 公务员录用规定2022
  3. 国家公务员考试最新改革规定是什么
  4. 2022最新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5.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2022年考公务员政审新规定

政审规定为以下内容 1.有过党纪处分的考生政审不通过

公务员考试新规定(2022年考公务员政审新规定)

在国考报考中有一部分岗位是只限党员报名,这就相当于给党员身份的考生多了一部分机会,但是在政审环节,如果查到有考生有过党纪处分的话,也是会有影响的。

2.有征信问题政审不通过

现在这个时代很多学生都会陷入网贷贷款的风波,所以现在政审是需要审查学生的征信的,建议考生尽量不要超前消费,如果遇到经济问题一定要先和家人商量处理。

3.有思想问题不通过

筛选的不仅是高能力人才,同时筛选的是高素质人才,如果政审发现考生的思想品质不过关,也是不予通过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第一类是有酒驾行为的大学生,在我国,年满18周岁的青少年,即可报名学车,很多大学生将考驾照视为必考证件之一。很多家庭都有私家车,学生考下驾照回家后,难免要尝试一番。

尤其是寒暑假期间,同学聚会比较常见,喝酒的同学比较多,如若学生一时疏忽,有酒驾行为,一旦存在记录,以后政审环节将被直接淘汰,与学生成绩好坏无关。

如今公务员在工作日内已不允许饮酒,想要报考公务员,自然不能出现酒驾行为,即便学生不报考公务员,此种行为也极具风险,大学生还需慎重。

第二类是在曾经大考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如今很多大型考试,都采用电子设备,比如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等,包括大学期间的期末考试,如若学生有作弊行为,将对以后的政审造成影响,学生成绩再好也不行。

如果学生在公务员笔试环节有作弊行为,不仅取消本次考试成绩,而且在5年内都不得参加相关考试,等于直接断送学生的公务员生涯。学生无论在生活还是学习中,都要遵守规则,即便不为了自己,也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因为公务员政审,不仅要查考生本人,还包括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

想要提高公务员上岸率,大学生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公务员在岗位招聘中,绝大部分都有专业限制,不同专业的岗位名额也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金融类、经济学类、计算机类、汉语言文学类等,每年都设立较多的岗位空缺。如今很多省份实行新高考模式,学生在高中选科时,就要做好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参军、党员身份,都会在公务员考试中,占据优势,尤其是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由此经历的大学生,服务期间,不仅能享受不错的福利待遇,服务期满后,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时,还将享有诸多特权,甚至有很多大学生将其看作考公的跳板。

应届生在公考中的优势不容忽视,如今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比较常见,为了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不少企业单位纷纷响应号召,专门为应届生设立诸多岗位,公务员同样如此,不少岗位都是应届生才有的特权,因此,大学生一定要珍惜自己应届生身份,会给自己带来诸多优势。

公务员虽好,但可能并不适合所有学生

公务员的岗位优势不言而喻,即便岗位如此诱人,也不一定适合所有学生,对于学习能力相对弱一些的学生而言,不建议报考,毕竟公务员考生众多,笔试环节竞争十分激烈,没有一定的真才实学,可能在第一关就被淘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五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八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十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第三十一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三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三十四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七十四条规定: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2022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一、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

2、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

4、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二、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录用:

1、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2、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3、在参加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4、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

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6、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应予以辞退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国家公务员考试最新改革规定是什么

今年公务员考试政策改革的目标是完善中央机关的人员结构,重点是提高公务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今年公务员招录政策的改变“似小实大”,很有深意。1、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关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从70%上升到85%分析:选拔应届毕业生去基层锻炼,再定向招考,体现了国家对基层经历的重视,对大学生的引导。大学应届毕业生流动性较大,相比之下,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满意率和稳定性都要高。基层经历将越来越受重视,预计到2012年,除少数职位外,这些机关会要求全部职位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常识判断模块增加了对社情、民情的考察,言语模块增加了语句表达,数量关系模块也从侧重技巧转向侧重能力等。分析:该调整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政策导向。希望学生们注重现实经历,灵活掌握。其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而且报名时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增加了考生笔试之前与机关的接触机会,有利于国家更大范围地去选才。3、规范管理,打破“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分析:今年政策出台前,有关村官加分各个省的政策是不一样的,现在各省都取消加分,就体现出规范管理了。

2022最新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2022最新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是:

一、能考公务员的人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满足以上基本要求以后,接下来就具体看国考职位表了,职位表罗列了各职位的详细报考条件,如专业、考生身份(应届生/社会人员、党员/非党员等)、是否有工作经历、相关证书等等。

三、不能考公务员的人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第三条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四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第九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第十一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第三章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第十二条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第十三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第十四条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十五条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第四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第十六条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第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关于公务员考试新规定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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