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公务员考试 第二专业的一些知识点,和公务员职位表中第一组专业要求和第二专业要求有什么区别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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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可以用第二专业报考吗
1、可以,相关辅修专业不能作为学历教育专业来报考公务员,若考生具备双学位证书,第二学位所学专业可以报考,2016届毕业生在2016国考中是属于应届生,可以参加。
2、双学位广义是指第二学士学位、与境外大学合作开展的“双学位”项目、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二学位)。在我国通常语境中仅指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专业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获得教育部统一制作、授权颁发、学信网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获得高等院校颁发的另一学科的辅修专业证书(辅修学历证书)和高等院校颁发的双学士学位证书(辅修学位证书),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辅修学历(辅修证书、辅修结业证书)。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由学校自行制定批准;与之对比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备案。双学位证书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或颁发高等院校制作的“双学位证书”;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颁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是教育部授权颁发,与普通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相同,学历和学位分别可以在教育部学信网及教育部学位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备案查询,受国家公务员考试等承认)。
3、在公务员职位表中有一些岗位是明确要求第二学位是不能报考,若是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请选择没有说明的岗位。
公务员职位表中第一组专业要求和第二专业要求有什么区别
就是并列关系,满足其中一组即可,如果只设了一组专业要求,其他组是空白,就是说你必须满足这一组要求。
(1)在公务员考试中,可以根据第一级目录和第二级目录的要求设置三个分组,考生只需满足其中一个分组即可。如果位置限制只有“第一级目录”,那么所有专业包含在“第一级目录”下的“第二级目录”是合格的位置。
(2)如果岗位限制了“主目录”以外的“辅助目录”,只有“辅助目录”下的专业才能满足岗位要求;如果职位被限定在“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和“特定专业”中,只有特定专业才能满足职位的要求。
(3)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首先要在专业指南目录中查找学习专业的地点。如果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描述,则专业方向不能作为专业,只有方括号前面的部分可以作为专业。
扩展资料:
根据报考公务员考试职位单位性质一般可分为省级或城市,省级指的是国家,中央、省级政府部门和管理部门和职位,这个城市以下指的是在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行政职位,其中根据工作内容和综合管理的地位可分为A类行政执法和B类行政执法。考生可以在准考证上看到自己的立场。
类职位包括中间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驻机构归属与中央垂直管理体系,参与研究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起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和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在机关内部工作全面管理职位
B类文章主要包括那些在组织服从中央政府、国家机关和机构认可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中央政府的垂直管理体系,这是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操作工作器官;在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担任的行政执法职务,直接适用具体规定。
公务员考试用第二专业可以报考吗
只要有第二学位证就可以参加,公务员职位表中一般是不限制第二学位报考,也有特殊限制不能用第二学位报考,只要符合公务员报考条件就可以参加,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国考第二专业(双学位)能报考吗
可以。
以第二学士学位或双学位报考公务员时,需要拥有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尽量避免去没有学位证的学校报考第二学位,第二学位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和学位都必须在学信网及教育部学位网能查到。
双学位一般都是由学校自行制定批准的,但由于各省的规定有差别,个别省份不认可双学位。所以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尽量先咨询报考单位。
注意事项:
在系统正式报名之前,考生都是要下载职位表,先在职位表找出适合的职位范围,并进一步锁定要报考的职位。
考生不仅要知道网上提交申请时间,更要知道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等。
考生需要填写详细信息表和注册信息表,里面涉及身份证号、专业、入团(党)时间,奖惩情况等各种与考生息息相关的信息。
第二专业,可以用来报考公务员吗
国家公务员考试,可以用第二专业报考。报考人员具有双学位的,其辅修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但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类专业职位必须为主修专业,不能以辅修、第二学历报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条各级审判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
(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范围规定:
第一条为明确公务员范围,加强公务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履行公职;
(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三)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第三条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各级行政机关;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第二专业和公务员职位表中第一组专业要求和第二专业要求有什么区别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