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应急考试答案(求贵州省公务员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卷论述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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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应急考试答案(求贵州省公务员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卷论述题答案)

本文目录

公务员应急考试答案(求贵州省公务员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卷论述题答案)

  1.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2
  2. 公务员面试应急应变类题目怎么作答
  3. 2017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全真模拟题及答案(2)
  4. 公务员面试应急应变:发生重大事故灾难如何处理
  5. 求贵州省公务员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卷论述题答案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2

适用于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

公务员应急考试答案(求贵州省公务员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卷论述题答案)

满分100分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4.答题时请认准题号,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

5.作答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二、给定资料

1.下面是某网站最近发表的谈关于公共文化教育的文字:

当前,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许多城市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城市生命线似乎脆弱得不堪一击。一场不太大的雨雪就能让城市半瘫痪;居民的家也不再是安全的港湾,劣质建材散发着致癌的毒气,劣质缆线成为埋在家里的地雷,泄漏的燃气就像身边的火药库,噪音公害仿佛幽灵般游荡的杀手;热岛效应闷得我们大汗淋漓,沙尘暴刮得我们泪眼迷离;逢雨必涝正成为中国大城市的通病;一向被视为“最安全交通工具”的电梯也频出事端,社会上甚至将其作为“凶器”的代名词……我们正处在一个高风险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城市灾变几如脱缰之马。

对大自然的愤怒我们应该心存敬畏,但对这些人为的城市灾难,我们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如果不尽快改变这种状况,灾难不知什么时候就会降临到我们自己头上。

安全感是生活质量的刻度,是人们心理需要中的第一需要,是人格中最基础、最重要的成分。一旦这最重要的东西缺失了,人们还能放心地去哪里?还能放心地乘坐什么出行?还能放心地吃什么?尤其是城市突发性危机事件,凸显了当今社会缺乏综合应急系统的软肋。

在诸多涉及公众生命的问题中,首要问题之一是公共应急资源需要整合。一方面不少部门总在强调自己的救援力量如何的不足,另一方面又分明有庞大而名目繁多的救援队伍,地震救援、城市消防、交通救援、工程抢险、城市危险品救援等等,这些队伍都具有相当高的专业水平,可问题在于这些救援力量往往仅是行业自己的,在条块分割的情况下,力量相当分散,很难形成合力。一些有识之士一直呼唤构建一个城市综合减灾应急系统,公众则需要培养必要的危机意识,要“伤后知痛”。现在很多事故灾害都直接波及城市中无辜的公众。在不少情况下,传统观念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的灾难与危机。

因此,对相关公共文化教育的呼唤已成为许多人的共识。井喷、火灾、爆炸、踩踏事故、地铁追尾、游船翻沉、文物烧毁等,被媒体通天热炒,显示出一种防灾预警意识的觉醒。但我们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文化自律性、生命文化、安全技能观等方面。有学者认为:西方人对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往往表现出一种自觉性及自律性,强调保障安全是人的权利;中国人从古至今则更多地强调用典范的影响力来影响行为,此种方式很难完全适宜于现代城市化的生活状态。西方人“生命第一”的文化原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中国人却过多地宣传“国家财产第一原则”,这与“应急避险权”所主张的“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似乎相悖。美国在1985年就组建了社区救灾反应队,美国国家防火协会经常组织北美统一的火灾“大逃亡”训练活动;中国人在相当一个时期内还只停留在对安全警钟的认知环节,暴露出在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产品上存在的诸多不足。这一切,都告诫我们必须系统地、更加完善地开展公共文化教育。

2.如果地铁站台或者行驶中的地铁列车失火了,大量乘客如何有效疏散?如果12级台风登陆上海,那些高层建筑上的玻璃幕墙顶得住吗?……这一个个“如果”,都是上海某大学防灾救灾研究所的一个个科研课题。

上海某报记者报道:最近在全市开展的“我为城市安全献一计”活动,引起了研究所专家们的密切关注。一方面,他们为市民居安思危意识的增强和诸多防灾好点子欣喜;另一方面,专家们很想提醒:“防灾不能只考虑技术手段——给城市打造‘金刚罩’,更得在‘人防’上多下工夫,而恰恰在这方面,我们大有改进和提升的空间。”

“城市公共交通若都能配备全程监控,运行的安全系数就更高了”;“上海越江隧道已经有10多条,针对可能遭遇淹水事故的危险,不妨装上安全阀门,需要时可用来挡水”;“预防高楼玻璃幕墙掉落,应该对建筑做整体风洞试验”……这些意在为城市套上一个水火不侵“金刚罩”的设想,很有道理,提出这些建议的专家中不乏院士。

“但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一座城市不可能为了防范一些小概率的灾害事故,不计代价地增添防灾设施。”该研究所专门研究城市地下建筑安全与灾害应对的H博士,对地铁渗水和隧道渗水实地考察过多次。他对于一些学者提出为越江隧道增设“挡水阀门”的建议,并不完全认同。他说,“据我了解,国内有个别隧道安装过这样的阀门,但可以想象,常年用不上;后来有一次搞演习时决定用一下,却发现阀门由于年久失修,机械失灵,根本没法动。”

H博士想用这个案例说明两个道理:第一,为了小概率事故而砸重金设防,心理安慰作用远远大于实际作用,要不要这么做,应全面考量;第二,如果装备上了,则怎样保养维护,工作人员能不能熟练操作,都是必须重视的“人防”环节,否则,当有朝一日预想中的特大灾害真的发生,“金刚罩”极有可能派不上用场。

“防灾设施,从理论上说总是不足的,因为它们应对的往往是适当程度的、发生概率较高的灾害事故。”研究火灾防范的C研究员力挺H博士的观点。这位研究员对轨道交通实地考察过多次,他关注的焦点是地铁站和车厢里的消防设施。他注意到,站台和车厢里的屏幕会经常播放视频,告诉市民一旦发生火灾险情如何紧急疏散,强调必须做到的一些要领。

当被问道“地铁里有没有专门的消防逃生通道”的问题时,C研究员回答:上海地铁的逃生通道,其实就是我们平时上上下下的那些楼梯,并没有其他特殊通道。他说:一旦有险情发生,要减少人员伤亡,最关键的是工作人员能否在最短时间内有序地疏散人群,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演练;我们现在似乎更看重灭火器数量够不够、是不是放在容易找到的地方,但险情出现时现场肯定乱,工作人员能不能及时顺利地拿到灭火器?会不会熟练使用?这些都是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或许有乘客就在灭火器旁边,但又有几个人会用?

“老实说,怎么用灭火器,我还真不知道。”说这话的,是另一位年轻的研究员Y博士。防灾专家也不会用灭火器?她坦率承认,并随即以此为例指出了城市公众教育的许多薄弱环节。

“无论社区里的大爷大妈,还是写字楼里的白领,防灾知识都是从小册子、展板、讲座或者网络上看来的。且不说所知有限,即使认为不少人一无所知,也并不为过。而且就算有人并非一无所知,也未必有用,因为没有转化为能力。”Y博士说,汶川大地震、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很多单位都搞过安全演练,可很大程度上是“演戏”。大楼里有消防箱,但如何打开?消防箱里有灭火器,但如何操作?应急避难场所在哪里,怎样利用?这些关键的内容,演练过吗?再说,演练一次肯定不行,就算学到点东西,很快便会淡忘,必须定期训练。日本人应付地震有一套,那是在定期、再三的演练中练出来的。

在这些专家看来,“人防”的漏洞和缺陷,远比“技防”不足更可怕。

专门研究风灾防控的Y博士曾多次去浦东陆家嘴,这一地区有几十栋玻璃幕墙大楼,且不止一次发生过玻璃掉落事故。这些玻璃幕墙建筑能不能抵抗12级以上大风,这正是她的科研课题。她告诉记者,大风常被认为是玻璃幕墙掉落的“元凶”,但实际上,在建筑工人安装玻璃时可能就已经埋下了隐患。

“在安装时,把螺丝拧得过松固然不行,但过紧也会使玻璃幕墙受力失衡,从而出现细小的裂缝。”她说,如果把大楼玻璃幕墙的掉落视作对城市安全的一种威胁,那么减少威胁的关键同样在“人防”。如果在定期清洗幕墙表面的同时,增加一道“体检”关,绝大多数玻璃掉落事故就可以避免。

3.2010年,S市一公寓大楼失火,造成100多人死伤。这起特别重大的火灾事故,凸显了现代城市运行中的脆弱性。

“脆弱性”是吉尔伯特·怀特在20世纪70年代首次提出的概念,之后被广泛应用于灾害学、生态学、金融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等许多方面,大大拓展了“脆弱性”的内涵。

现代城市不仅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而且是人口、财富和各项社会活动高度密集的地方,但同时也是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最密集的地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社会影响很恶劣。从这个角度来看,城市运行中的脆弱性,可以理解为城市生活运行中受到外部致灾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和敏感性,它涉及外部致灾因素影响的程度,涉及相关防范系统对致灾因素的抵抗为以及对这种系统抗逆力的某种衡量。

调查报告显示,S市特别重大火灾较典型地反映了现代城市运行中的脆弱性问题。此次火灾,是大楼维修时由无证的电焊工违章作业所产生的火花,引燃了不能阻燃的“安”,然后蔓延到大楼上易燃的装修材料,从而酿成大祸。该大楼维修工程存在层层分包和转包等违法违规问题,加上日常管理缺乏有效的规范化监督,致使维修施工过程中存在管理松懈、秩序混乱及安全措施不到位等情况,结果超出了建筑工程系统脆弱性的承受度,由量变转变成质变。脆弱性演变成严重的危机,最终导致此次惨剧。

这次火灾,尽管S市启用了现代化的警用直升飞机用于紧急救援,但在如此严重的高楼火灾面前,无法有效发挥高空消防灭火和救援的功能。同时,部分常规的消防云梯及消防设施难以满足高层建筑灭火的需要,影响了救援的速度和效率。

“自救优于互救,互救优于公救”,早已是降低灾害损失的经验之谈。但部分市民依然习惯于等待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救援,而这类救援往往因为需要一定时间,不够及时,而影响救援效果。S市火灾的确不同程度地反映出市民自救、应急疏散能力的明显不足,部分居民耽误了宝贵的逃生时间。事后发现,连居住在二楼的有些居民都没有及时撤离,而窒息在家中浴室里,令人痛惜。

S市火灾发生前,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监督不到位,民众的力量又没有被动员,致使工程的建设监督事实上处于真空状态,为火灾发生埋下隐患。在火灾发生后,由于市民市场保险意识不强,火灾给市民带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部分由政府买单,而社会主体、市场主体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加重了政府的负担。

在现代城市工程建设规划设计中,由于片面追求建设速度或追求经济效益,对工程未来可能存在的意外事故考虑不足,或者相关投入不足,致使工程的安全设施,从规划到设计,都存在严重缺陷或不到位问题。就S市火灾而言,高楼部分消防设施配备缺乏,管理措施不到位;楼与楼间距较小,道路狭窄。这些,导致火灾发生后,因安全通道狭窄,物理空间有限,部分消防救援设备难以到达现场或难以发挥有效作用,严重影响了救援效果。

S市火灾充分说明,如果对于城市运行中可能存在的突发事件预测和准备不足,必将使现代化城市运行中的风险难以及时、快速、准确、有效地得到识别、防范和控制,结果便是重大灾难。

4.T市晚报刊发了一批“市民来信”,集中反映了城市市民出行中遇到的问题。

市民甲:8月下旬的一天早上,我送朋友去赵家口长途汽车站,发现这里是一个Y字形路段,行驶的车辆由两条机动车道汇聚到一条机动车道上。引人注目的是,两条分支机动车道中的一条上缓缓行驶着大量公交车,一辆接一辆,车队一直排到Y形车道汇流口。刘公铺桥西这一站点设置在两条机动车道之间,我和朋友便是在这一站下的车。这里下车的乘客很多,从公交站牌看,至少有15条不同路线的公交车要在这一站停靠。这就使得上下车的乘客特别多,疏散时间增加,公交车停靠的时间也就相应增加,而之后需要进站的公交车排队进站的时间也被延长。我看到排队等候进站的公交车一直都保持在5辆以上,使得路面拥挤不堪。我从刘公铺桥西站下来后沿着公交站绕了一圈,发现并没有能够穿过马路的人行横道。乘客如果想要安全地走到5米开外对面的公交站,需要返身走几百米去绕行赵家口天桥。这对于在上班时间急着换乘车辆的人来说太费时间,所以我看到绝大部分下车的乘客都径直走到站点与绿化带之间的空隙处,在大量的机动车流之间惊险地穿过马路。这虽然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但与登上天桥再下来相比显得方便快捷许多。

市民乙:前几天上午,我去石化总公司附近的体检中心体检。事先我从公交网上查询得知,经过我家小区附近的16路公交车可以抵达石化总公司。乘16路车顺利抵达目的地并体检之后,我按惯例走到回程方向的石化总公司站点等车。等了约20分钟,来了一辆16路车,却呼啸而过,并没有靠站。我先是误以为司机甩站,后来无意中看了一下站牌,发现这个站点并不停靠16路公交车。这让我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心情也被败坏了。一个朋友说,他经常乘公交车出行。沿江路上的清河站的58路、117路也是“有去无回”的。对这类现象,我百思不得其解:公交公司为啥不让乘客有去有回?

市民丙:随着我市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轨道交通网络不断向外延伸,远离中心城区的住宅区越来越多。但是,轨道交通只解决大流量,不能完全解决住宅小区到达轨道交通车站之间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退回去20年,有没有“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那当时是怎么解决的?一是走路,二是骑车。现在为什么没人走路了?过去走是因为经济困难,现在几块钱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不是问题;有人想走,却发现道路坑坑洼洼或晚上黑灯瞎火,感到特别不安全。为什么现在骑自行车的少了?因为骑车的成本也不低。现在规范的小区里,自行车必须停在车库里,每月要交停车费;你想停在公交车站或者轨道交通站点,也必须交停车费,否则很容易失窃,交了钱也不一定保证不丢。此外还“受气”。现在是汽车社会,不少道路上都没有非机动车道,即使设有非机动车道,也常常被乱停的机动车占用。于是,原本可以自行解决的“最后一公里”被“黑车”填了空。在公交站点,有不少小轿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黑车”聚集。由“黑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常常让人心有余悸。

5.英国哲学家阿兰·德波顿在四川大地震之后发表文章,介绍并阐发了古代罗马哲学家塞内加关于人类灾难的哲学思考。

公元62年2月5日凌晨,一场强烈的震灾在坎帕尼亚省地底进发,数千名毫无察觉的居民在几秒钟内丧命。庞培城内大部分建筑在睡梦中的人们头顶上坍塌。救援行动因随后发生的火灾而受阻。幸存者除了身上污黑的衣衫,失去了一切。在整个罗马帝国境内,到处是惊恐、难以置信和愤怒的情绪。这个世界上大、技术上最先进的民族,在大自然的脾气面前,怎会如此不堪一击?

这些痛苦与惶惑,引起了塞内加的注意。他撰写了一系列文章来安慰他的刚刚遭逢灾难的读者,然而,他的安慰却多少显得生硬和阴郁:“你们说‘我没想到这一切会发生’难道你们以为,当你知道某件事有可能发生,当你看见它已经发生,这件事居然还不会发生吗?”为了平息读者心中的不平,塞内加在公元62年的春季提醒大家:无论我们认为自己已变得多么高明和安全,自然灾难与人为灾难始终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必须时刻想到未可预料的事情。平静,不过是历次混乱之间的间歇。没有什么是绝对可靠的,即便是我们双脚依凭的大地。

塞内加认为,由于未曾预料到的事件对我们的伤害,由于我们必须预想到所有事情,因此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牢记,最糟糕的事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每个人在驾车启程,走下楼梯,或是与朋友话别时,都应意识到各种致命的可能性。塞内加强调:“不应有始料未及之事。我们的思想应先行一步,去面对所有的问题。我们所要考虑的,不应仅是什么事常会发生,而更应是什么事有可能发生。人是什么?人是一件容器。哪怕是最轻微的振动,最小的颠簸,都会让它破碎。人的躯体软弱而易碎。”

在经历了大地震之后,许多人主张应疏散整个地区的民众,并且不要在震区重建房屋。但塞内加并不认为地球上会有一个地方具有彻底的安全。“谁又能保证,他们所站立的这块或那块土地,就是更好的地基呢?如果我们以为,世界上的某个地方可以幸免于难,保证安全,那我们就错了……大自然还没用这种方式创造过任何永恒不变的东西。”

有中国学者读了阿兰·德波顿的文章之后这样解读塞内加的思想:没有绝对的安全,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的历史正是一个与灾难相伴以及与灾难抗争的历史,而塞内加的思想看似悲观,却有助于我们培养忧患意识,有助于国人在灾难来临之际保持清醒、从容与淡定,并减轻灾难和流血带来的震惊,进而积极地应对灾难。从这个意义上说,塞内加道出的是与中国古代改革家王安石的“天变不足畏”相近的思想。

三、作答要求

(一)认真阅读“给定资料”,简要回答下面两题。(20分)

1.根据“给定资料2”,对专家们所说的“技防”“人防”加以解释。(10分)

要求:准确、简明。不超过150字。

2.根据“给定资料3”,谈谈“现代城市运行中的脆弱性”在S市特别重大火灾中的具体表现。(10分)

要求:准确、全面、简明。不超过150字。

(二)A市F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民安全文化教育”活动。请根据“给定资料”,从“安全文化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日常安全须知”三个方面为社区的宣传栏写一份宣传稿。(20分)

要求:

(1)内容具体,针对性强:

(2)用语恰当,通俗易懂:

(3)不超过500字。

(三)“给定资料4”反映了T市市民出行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假定你是市交管局聘请的观察员,请就这些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呈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参考。(20分)

要求:

(1)对存在的问题概括准确、扼要;

(2)所提建议具体简明、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3)不超过400字。

(四)“给定资料5”画线部分写道:“无论我们认为自己已变得多么高明和安全,自然灾难与人为灾难始终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联系自己的经验或感受,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有思想性;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语言流畅;

(4)总字数800—1000字。

参考答案

(一)答案提示

1.技防:以技术手段为核心的安全防范手段,即通过现代科学技术进行安全防范。集中表现为增添高科技含量的防灾设施和装备,如安全阀门、灭火器等。

人防:以人为核心的安全防范手段,即通过人力进行安全防范。表现为仰赖人力落实的安全意识培养、防灾知识学习及向实际行动有效转化、防灾设施和装备的保养维护及熟练操作使用等。

2.具体表现如下:

建筑工程维修施工中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中规范理念缺乏。

救援设施设备不足、救援能力有限,难以满足高楼火灾救援的需要。

市民过度依赖公共救援,自身应急知识缺乏,自救、互救能力明显不足。

城市安全运行中各种社会资源动员能力有限。

城市发展速度与城市公共安全承受度不相匹配。

管理者对现代城市安全运行中的脆弱性认识不足。

(二)答案提示

居民安全文化教育宣传稿

一、安全文化理念

安全即“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蕴涵两层含义:其一,安全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相对安全,而不是免除了所有损害风险的绝对安全;其二,安全是通过把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来实现的。两层含义揭示出的核心内容为:风险是绝对的,安全是相对的,安全的实现需要人们在承认风险绝对存在的同时想方设法将其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二、增强安全意识

风险的绝对性和安全的相对性提醒人们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生产和生活中对各种各样有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的外在环境条件树立一种戒备和警觉心理。在生产中,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有没有人管、有没有监控都一个样,坚决杜绝违规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在生活中,做遵守交通规则、安全用电用火、熟谙求救逃生技巧和紧急救护知识的有心人。

三、日常安全须知

消防安全:

平时熟悉住所的各个通道、出口,预先模拟火灾场景,明确逃生路线并牢记。

正确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熟练使用灭火器。

交通安全:

横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不要图一时方便,抄近道,更不要斜穿猛跑;

乘车时,乘坐安全有保障的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坐无安全保障的“黑车”。

(三)答案提示

问题:

站点设置和规划不合理,且缺乏相应的人行横道,加剧拥堵,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某些公交车停靠站点的设置不具有对称性,有去无回,致使市民出行多有不便。

住宅小区到交通车站之间的“最后一公里”成为难题,自行解决渠道不畅,“黑车”填空。

措施:

在站点设置和规划上综合考虑多条车道汇聚情况、车流量等因素,尽量避开多条车道汇聚处,适当限定站点停靠车辆数目或对停靠车辆较多的站点进行站台拉长和站牌分散错开处理,且在站点附近设置方便市民快捷换乘和过街的人行横道。

尽量对公交车来回停靠站点进行对称性设置,若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对称设置,则应利用既有的语音预报系统,于来回停靠不对称的站点预报时告知乘客这一不对称情况,让乘客心中有数,早作准备。

做好道路平整建设和公共照明灯安置工作,完善对道路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为市民自行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提供条件;以一个或相邻几个社区为单位制定便宜、安全且便捷的巴士出行方案。

(四)参考范文

灾难应对之“人防”

综观古今中外,放眼大千世界,自然灾难从未失其踪迹,人为灾难总是不期而至,它们一次又一次地打破人类自恃已变得足够高明和安全的幻想,一遍又一遍地向人类宣示它们的客观存在,让人类不得不在屡次承受家园被毁、亲人遇难的悲痛之余,承认安全是相对的而风险是绝对的,不做好万全准备就会在自然灾难和人为灾难面前“一败涂地”。

无论灾难给人类的教训多么惨痛,人类对它的认识多么深刻,现实中,依然有很大一部分人没有基本的安全理念和起码的安全意识,将“人防”束之高阁。这些人会在生产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漠视规范意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而导致一系列人为因素引起的灾难事故,夺去无数人的生命;在日常生活中会任侥幸心理发展蔓延,如面对遭受灾难的人群时,在为其悲叹之余,却暗自庆幸自己没有遭遇到那样的灾难,甚至还很简单地认为那样的灾难不会降临到自己身上,他们连基本的自救能力和逃生技能都没掌握,发生火灾时,不会使用灭火器,即使居住在二楼也会生生窒息在自家浴室里。这些安全理念和安全意识淡薄的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一旦发生意外,轻则危及自己和家人,重则累及他人,伤人无数,后患之大,不言自明。

面对作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的自然灾难和人为灾难,我们能做的就是以坚忍的态度去正视它并竭尽所能将其损害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这一目标的实现,在仰赖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高科技防灾设施和装备做好“技防”之余,更需要我们做好“人防”。

做好“人防”的第一步无疑就是树立安全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忧患意识。认识到灾难发生的必然性,没有所谓的绝对可靠或绝对安全,时刻对可能招致灾难的环境条件保持一种戒备和警觉心理,不仅考虑什么灾难会经常发生,更要考虑什么灾难可能发生,因为始料未及的灾难往往是最致命的。第二步则是付诸实际行动,做好将灾难损害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的万全准备,程度地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和掌握逃生技能。其中,首要的就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灾难定期做好实战演练,模拟并熟练操作和使用防灾设施和设备,模拟并熟悉灾难发生时的情景,以保证在灾难来临之时能做到保持清醒、从容与淡定,并减轻灾难带来的震惊,从而积极地应对灾难。没人能否认,日本地震中从受难市民到政府均能保持清醒、镇定从而有效快速采取应对措施不是他们长时间进行定期实战演练的结果。

于灾难,我们不仅要有“天变不足畏”的勇气,更要有防范意识和积极应对的态度,时刻贯彻和实践“人防”这一安全防范手段。

公务员面试应急应变类题目怎么作答

应急应变题型是公务员面试中的传统题型之一,在近些年的一些地方,应急应变题型目的考试概率越来越高,成为考试中的重点题型之一。应急应变能力的考核是面试考试的核心要素之一,主要有应急应变能力与人际沟通能力相结合,应急应变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相结合两种题型的考查方式。在该篇文章中,重点介绍应急应变能力与人际沟通能力相结合,下面将从考试的要求着手,通过一道真题,来谈谈这种题目的答题方法。

举例说明:单位来了个新同事,领导教给他一些简单的工作,但他还是遇到困难,向你请求帮忙,问题是,这个时候,你刚好有紧急事情需要处理,问你应该怎么办?

一、注重思维形成步骤

(一)审清题意确定目的

在这个步骤中,主要是要读懂其中的关键词,主要意思是同事遇到困难向我求而此刻我有紧急事情需要处理该怎么办,这个就是我们的目的。

(二)针对目的反向推导

在该步骤中,主要是反向思考想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做的一些事情,希望老师们在授课的时候要注意更多的引导性。如,可以展现一个思维过程:

重要→非我不可

根据需要做出假设:我→事情→紧急→重要→非我也可

不重要→非我也可

不重要→非我不可

紧急→非我也可

同事→困难→紧急→非我不可

不紧急→非我也可

不紧急→非我不可

假设到这里,基本上在考生的脑海里已经形成了一个思维过程,而这个思维过程主要是方便考生在紧张的考场上可以更好的利用思考的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做到心中有数。

二、结合推导确定思路

结合假设,确定以同事或者“我”的工作任务为中心,紧扣问题,根据轻重缓急的基本原则,与同事做好沟通,权衡利弊,统筹考虑,整体规划,根据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

(一)注意沟通了解情况

首先,要与同事进行紧急沟通,稳定新同事的情绪,在该题中,是领导交给同事的事情,通过沟通了解新同事对“困难”的理解,通过沟通了解“困难”具体问题是什么,新同事自己能解决到什么程度,以及该“困难”轻重缓急的程度,了解下领导对该任务的一些具体的要求和指示等。

其次,要思考“我”的任务“紧急”的重要性,以及在处理的过程中是不是需要由“我”亲自处理该事情,该事情是不是只需要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完成的,如果是,则直接进入下一步答题。如果除了自己以外还需要有别的领导、专家、同事等人来协助你完成,那么则还需要与这些人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

该题的关键就是做好沟通工作,了解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二者结合,做好整体统筹规划。

(二)结合沟通利用资源

与领导、专家和同事们沟通之后,根据轻重缓急的基本原则,需要从以下方面做起:

首先,根据紧急程度做出假设,自己的工作紧急非我不可,而同事的困难不紧急非我也可,那我们在做好沟通的基础之上邀请其他同事,帮助新同事解决遇到的困难,这样使工作顺利开展。

其次,根据紧急的程度做出假设,自己的工作紧急非我也可,而新同事的困难紧急且非我不可,那我们在做好沟通的基础之上邀请其他同事,帮助我完成工作,我帮助新同事解决困难,这样沟通协作,使工作顺利开展。

再次,根据任务的重要性作出假设,我的任务紧急而且十分重要,非我不可,新同事的困难紧急重要非我也可,就可以邀请其他同事帮助新同事解决困难,顺利开展工作;我的任务紧急但不重要,且非我也可,而新同事的困难紧急重要非我不可,那就邀请同事帮助我完成任务而我解决新同事遇到的困难;我的任务紧急但不重要非我也可,新同事遇到的困难不紧急但很重要非我不可,那我就根据任务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先解决我的任务,再帮助同事解决他遇到的困难,这样有机整合提高工作效率。我的任务紧急不重要非我也可,新同事遇到的困难不紧急也不重要且非我也可,那就合理安排工作,激发同事的工作积极性,知道他顺利完成工作。

最后,结合本次工作,一定要充分做好工作的统筹规划,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主动性以及激发同事的积极工作热情,团结互助,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观念,把问题在集体中解决,运用集体的资源优势,展示出集体的力量。同时,通过表达,体现自己的有条不紊的表达能力,以及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思考问题的全面性。

(三)加强协作应急应变

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层出不穷,做到的假设也就千方百计,还有很现实的问题,如果有资源可用还好,如果无资源可以帮助我们呢?问题该怎们办,遇到这一问题时,很多老师就引导学生不要做这样的假设,因为这样的假设给自己挖了一个陷阱,往往无法回答。这样的回答有几分道理但很难说服学生。那也就不是一个理想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其实,我们进入一个误区,上面的假设均是建立在一个有资源可用的基础之上,从而忽略了无资源可用的情况,如“我的任务很紧急且很重要,解决任务非我不可,而新同事的困难也很重要,解决困难也非我不可,没有其他同事可以求助,此时该怎么办?”遇到这样的假设,能够解决也就体现了我们的智慧。其实本质仍然是稳定情绪,充分发挥我与同事的积极主动性,与新同事沟通到位,了解基本情况,积极指导新同事,分清两件任务的轻重缓急,与新同事形成合力,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这样的假设,建立在自己与同事本身就是解决任务与困难的根本资源之上,只要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二者合力,就会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使工作顺利完成。体现我们的应急应变能力,与良好的沟通能力,还有团结协作的能力。

(四)整理结果阳光总结

结合本次的工作任务,同时要注意反思自己在该次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可以做好与同事的积极沟通,根据工作任务的处理,指导新同事工作中该注意的事项,做好总结,为以后工作打好基础。

总之,在应急应变题型目中,考生需要注意几个原则:先后轻重缓急原则、团队协调原则。注意答题前的思维过程和答题中的接地气,才能更好的把题目作答好。

2017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全真模拟题及答案(2)

这些痛苦与惶惑,引起了塞内加的注意。他撰写了一系列文章来安慰他的刚刚遭逢灾难的读者。然而,他的安慰却多少显得生硬和阴郁:你们说‘我没想到这一切会发生’。难道你们以为,当你知道某件事有可能发生,当你看见它已经发生,这件事居然还不会发生吗……”为了平息读者心中的不平,塞内加提醒大家(在公元62年的春季):无论我们认为自己已变得多么高明和安全,自然灾难与人为灾难始终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必须时刻都要想到未可预料的事情。平静,不过是历次混乱之间的间歇。没有什么是绝对可靠的,即便是我们双脚依凭的大地。

塞内加认为,由于未曾预料到的事件对我们的伤害最大,由于我们必须预想到所有的事情,所以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牢记,最糟糕的事情有可能要发生。每个人在驾车启程、走下楼梯,或是与朋友话别时,都应意识到各种致命的可能性。塞内加强调:“不应有始料未及之事。我们的思想应先行一步,去面对所有的问题。我们所要考虑的,不应仅是什么事常会发生,而更应是什么事有可能发生。人是什么?人是一件容器。哪怕是最轻微的振动,最小的颠簸,都会让它破碎。人的躯体软弱而易碎。”

在经历了大地震之后,许多人主张应疏散整个地区的民众,并且不要在震区重建房屋。但塞内加并不认为地球上会有一个地方具有彻底的安全。“谁又能保证,他们所站立的这块或那块土地,就是更好的地基呢?如果我们以为,世界上的某个地方可以幸免于难,保证安全,那我们就错了……大自然还没用这种方式创造过任何永恒不变的东西。”

有中国学者读了阿兰德波顿的文章之后这样解读塞内加的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绝对的安全。人类的历史正是一个与灾难相伴以及与灾难抗争的历史,而塞内加的思想看似悲观,却有助于我们培养忧患意识,有助于国人在灾难来临之际保持清醒、从容与淡定,并减轻灾难和流血带来的震惊,进而积极地应对灾难。从这个意义上说,塞内加道出的是与中国古代改革家王安石的“天变不足畏”相近的思想。

三、作答要求

(一)认真阅读给定资料,简要回答下面两题。(20分)

1.根据给定资料2,对专家们所说的“技防”和“人防”加以解释。(10分)

要求:准确、简明,不超过150字。

2.根据给定资料3,谈谈“现代城市运行中的脆弱性”在S市特别重大火灾中的具体表现。(10分)

要求:准确、全面、简明,不超过150字。

(二)A市F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民安全文化教育”活动。请根据给定资料,从“安全文化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日常安全须知”三个方面为社区的宣传栏写一份宣传稿。(20分)

要求:(1)内容具体,针对性强;(2)用语恰当,通俗易懂;(3)不超过500字。

(三)给定资料4反映了T市市民出行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假定你是市交管局聘请的观察员,请就这些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呈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参考。(20分)

要求:(1)对存在的问题概括准确、扼要;(2)所提建议具体简明、有针对性、切实可行;(3)不超过400字。

(四)给定资料5画线部分写道:“无论我们认为自己已变得多么高明和安全,自然灾难与人为灾难始终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联系自己的经验或感受,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有思想性;(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3)语言流畅;(4)总字数800~1000字。

【参考答案】

(一)认真阅读给定资料,简要回答下面两题。(20分)

1.根据给定资料2,对专家们所说的“技防”和“人防”加以解释。(10分)

要求:准确、简明,不超过150字。

所谓技防,是指通过各种技术手段为城市安全配备的防范设施,如给城市打造的“金刚罩”、城市公共交通的软硬件配备、各种防灾装备等。

所谓人防,则是技防之外的人为防范,包括对装备的保养维护、人为的操作能力,在灾难发生的情况下个人有效利用各种防灾装备的能力,在防范设备安装过程中隐藏的人为隐患等。

2.根据给定资料3,谈谈“现代城市运行中的脆弱性”在S市特别重大火灾中的具体表现。(10分)

要求:准确、全面、简明,不超过150字。

此脆弱性在该事件中表现有:一是外部致灾因素影响度高。城市规划存在缺陷,楼间距较小,道路狭窄,高楼消防设施缺乏。二是系统抗灾力弱。政府和民众监督不到位;前期工程管理上存在层层分包转包等违规现象;日常管理松懈、安全措施不到位,维修作业违章;民众缺乏正确救灾观念,自救应急疏散能力不足;民众保险意识缺乏。

(二)A市F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民安全文化教育”活动。请根据给定资料,从“安全文化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日常安全须知”三个方面为社区的宣传栏写一份宣传稿。(20分)

要求:(1)内容具体,针对性强;(2)用语恰当,通俗易懂;(3)不超过500字。

增强安全意识共建和谐社区

为了保障居民的安居乐业,同时给居民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我区近期将开展“居民安全文化教育”活动,增强大家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加强“居民安全文化教育”,转变大家固有的安全文化理念。“自救优于互救,互救优于公救”是降低灾害损失的经验之谈,假如发生火灾,受灾人员若是缺乏自救常识,生存几率将会很低,就算配备有足够的灭火设施,若是没人会用,也就毫无意义了。

因此,本次活动的重要内容便是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居民的安全技能。我们将通过举行安全宣讲会的形式,配合发放安全手册,为广大居民讲解和传授日常安全的注意事项以及防灾救灾的相关技能,并且会定期开展演习,让广大居民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切实转变为安全能力。

安全问题无小事,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电、气的不正确使用都会成为安全隐患。用电安全需要注意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和刀闸是否安全可靠;用气安全,尤其是使用煤气时要注意通风换气,一旦发现煤气中毒,应先把门窗打开,避免明火。

安全感是生活质量的刻度,是人们首要的心理需要。安全问题关乎每一个人,希望大家在此次活动中积极响应、广泛参与。最后祝大家生活平安幸福。

(三)给定资料4反映了T市市民出行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假定你是市交管局聘请的观察员,请就这些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呈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参考。(20分)

要求:(1)对存在的问题概括准确、扼要;(2)所提建议具体简明、有针对性、切实可行;(3)不超过400字。

市民出行中存在问题主要有:公交线路及其站点设置不合理,不同路线及其站点重叠严重,易导致拥堵。有些公交路线往返行程不一致。轨道交通车站和居民小区间缺少公共交通方式。行人街道对面换乘因缺少行人通道而严重不便。鉴于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对我市当前道路情况、运载情况和未来城市规划布局进行科学和详细调查,为综合治理提供依据。

第二,对公交线路及其站点进行布局优化。对公交线路进行优化,一是对某些线路上上下车人数较少的站点进行撤销;二是对完全重叠的公交线路适当合并;三是对一些公交线路的路径重新设置,避开过于拥堵路段。

第三,一些公交线路往返程路径不一致,调研后如可以统一的,则应当将其统一。

第四,在主要的轨道交通站点和居民小区之间路段上开设短途公交专线。

第五,在主要的街道对面换乘站点处建设人行天桥,方便行人到对面公交换乘。

第六,要做好上述工作配套工作,公交站牌设立变更要准确充分,做好宣传、公示工作。

(四)给定资料5画线部分写道:“无论我们认为自己已变得多么高明和安全,自然灾难与人为灾难始终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联系自己的经验或感受,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有思想性;(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3)语言流畅;(4)总字数800~1000字。

【参考例文】

天变不足畏安全当先行

──让经济社会运行更安全

人类的历史是一部与灾难相伴、与灾难抗争的历史。从2008年的中国汶川,到2011年的日本福岛,大自然向我们展示了它的愤怒,也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然而正如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加所说,只要我们意识到未曾预料到的事件对我们的伤害最大,时时保持警惕,预想到所有的可能,并相应加强安全规划与防护,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切实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天变”就不足畏,并且会成为经济社会运行的更加安全的驱动力。

2010年S市的公寓火灾,凸显了现代城市运行中的脆弱性:一是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安全防护不足,片面追求建设速度和经济效益,而对事故的防范考虑不周、投入不够;二是法律和制度落实不到位,在工程建设和维修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日常管理缺乏有效的规范化监督;三是技术保障欠缺,救援设施设备难以满足需要,影响救援的速度和效率;四是公众安全意识淡薄,市民自救互救、应急疏散能力不足。这一切都直接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扩大了事故的危害。

我国古训有云:“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预防灾难和事故应从“预”字着眼、“防”字抓起。如果庞培人对火山喷发有足够的预见并有相应的防护设施和防范措施,也许一代名城庞培不至于被火山熔岩所吞没;如果S市在高层建筑的规划上科学谨慎,在安全防护上舍得投入,对市民有相应的应急训练,也许公寓火灾的后果不至于如此惨重。只有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并落实到行动上,才能真正从事故教训中汲取前进的动力,推动经济社会的安全前行。

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的教训告诉我们:科学发展,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人为本,首先要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首先,在发展理念上,必须把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思想认识转移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尊重客观规律,把握当前国情,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其次,在安全文化上,要学习发达国家“生命至上”的观念和做法,大力开展安全文化自律性、生命化、安全技能观的宣传教育,营造尊重生命、尊重法律的文化氛围,普及安全知识,定期开展应急避险训练,切实提高公众自救能力;再次,在资源整合上,要将安全防护措施融入城乡建设规划,大力促进公共应急资源整合,构建综合减灾应急系统,建立协调有力、运作顺畅的机制,打破条块分割,把各个行业的专业救援力量整合起来,形成维护公共安全的强大合力;最后,在法律执行上,要加强执法和监管,确保法律制度的落实,规范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严格依法操作,积极保护生态环境,从源头上熄灭灾难和事故的火星。

胡总书记曾经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把科学发展的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环节,以安不忘危的思想统筹好、谋划好安全发展,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做好维护安全的各项工作,让人民生活在一个充满忧患意识的环境里,我们一定能够让中国列车运行得更加平稳顺利!

公务员面试应急应变:发生重大事故灾难如何处理

所谓事故灾难类应急应变题,指应急应变题的题干为考生设定的应急情境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由于安全生产问题颇受社会各界重视,而因为人为疏忽或偶发因素造成的事故灾难又时时发生,在各级公务员面试出现的公共突发事件中,事故灾难类题目往往成为公共性突发事件的主要考察对象。

从问题解决的时间逻辑来看,事故灾难类应急应变题解决方案可以具体表述为:

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一定要体现出解决问题的应激性

2.联动相关部门,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就要迅速请求公安、医疗、质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

3.以人为本、轻重缓急、有序处理,千方百计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在题目中凡是出现人的安全受到损害,一定要优先人员生命安全,受伤则抢救,潜在危险则疏散附近人员

4.安抚群众情绪、主动回应媒体、及时澄清谣言,同时要注意善后抚恤的相关事宜要责任到人

5.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汇报处理方案,完善应急机制

接下来就以一道公务员面试中出现过的事故灾难类应急应变真题为例,以例证的方式详细阐述这一解决方案的具体运用。

例:未拆迁完毕的建筑突然发生坍塌,掩埋了部分路过的群众,领导让你赶赴现场负责处理,你怎么办?

答案解析:安全重于泰山,面对题目所述的情况,我会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现场,在赶赴现场的途中,请求公安、消防、医疗、工程质量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赶到现场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抢险指挥部。首先请消防战士使用专业救援器械想方设法把被困人员从废墟中抢救出来,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千方百计确保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医疗人员严正以待,保证第一时间对脱困人员进行医疗干预,并把他们送到就近的医疗单位全力抢救;同时,一定要维护好现场秩序,一方面圈划隔离带防止行人对危险区域继续穿行,另一方面及时疏散围观群众,确保现场秩序井然;在现场还要及时安抚被困者家属的情绪,由专人负责医疗费用、善后抚恤等相关事宜;对于前来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一定要引导他们客观地发布新闻事实,避免媒体的误读,掌握新闻监督的主导权。

对事故现场妥善处置后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事故原因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引以为戒,对全市的待拆建筑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隐患,查找不足,提高应变能力,完善应急机制,坚决避免类似的安全悲剧再次发生。

求贵州省公务员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卷论述题答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六条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八条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十二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法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第二十四条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

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第二十八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

第二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三十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第三十五条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

第三十六条国家鼓励、扶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专门人才,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地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与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第三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四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四十四条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第四十五条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第四十六条对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四十七条发布突发事件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四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九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条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四)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第五十一条发生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五十二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第五十三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五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五十六条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五十七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五章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五十八条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十九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和协调公安、交通、铁路、民航、邮电、建设等有关部门恢复社会治安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第六十条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

第六十一条国务院根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扶持该地区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第六十二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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