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公务员考试(2021年云南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云南省昭通市公务员考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云南省昭通市公务员考试以及2021年云南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资格复审公告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云南省昭通市公务员考试(2021年云南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资格复审公告)

本文目录

云南省昭通市公务员考试(2021年云南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资格复审公告)

  1. 2021年云南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资格复审公告
  2.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昭通公务员培训班哪家最好
  4. 云南昭通教师资格考试
  5. 云南昭通市公务员培训哪家机构好

2021年云南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资格复审公告

【#公务员考试#导语】2021年云南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云南省昭通市公务员考试(2021年云南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资格复审公告)

现将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报考昭通市公安系统社招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前须进行体能测评,其他职位无需进行。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考生的体能测评工作由昭通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请有关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昭通市公安局网站、“昭通警方”微信公众号查阅体能测评公告,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具体名单详见 http://www.ztdj.gov.cn/article/show-343948.html)

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一)首批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7日至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首批资格复审地点

昭通市老年大学(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环北路287号)。

(三)现场提交的资料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规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1.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1式2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或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4)《云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5)《云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报考普通选调生职位的考生提供《云南省招录2021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2.报考普通选调生职位考生还须提供的材料:

(1)学位证;

(2)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出具);

(3)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习阶段获得的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材料、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证明材料或《云南省招录2021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中证明在校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1年以上。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考生还须提供的材料:

(1)“特岗教师”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2)“三支一扶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西部志愿者”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

(4)“2019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其中之一,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5)“2019年1月以来退役的户籍为招考职位所在县(市、区)的退役士兵”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其中之一,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4.报考职位“报考人员身份要求”设置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还须提供的材料:

(1)“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9年1月以来第一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根据本人身份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志愿服务证》;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或择业期内入伍,入伍前无工作经历,并于2019年1月以来退出现役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云南户籍退役义务兵”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其中之一,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5.报考职位“生源或户籍要求”栏设置为“招考职位所在州(市)”或“招考职位所在县(区、市)”的考生还须提供的材料:

以生源地报考的,须提供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相关证明材料;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6.报考职位“政治面貌要求”栏设置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还须提供的材料:

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出具)。

7.其他还须提供的材料。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精神和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须提前申领本人资格复审前14天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资格复审时须持“健康码”信息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进场(为保证快速入场,建议将提前申领的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截屏并彩色打印,入场时向工作人员出示);

2.“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资格复审;

3.“健康码”为黄码、红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低风险地区的城市,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前主动向昭通市委组织部说明情况(0870—2120672);

4.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前主动向昭通市委组织部说明情况;

5.资格复审时要服从管理,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接受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量体温,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审核;

6.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

7.及时关注近期天气预报,做好保暖等个人健康防护工作,避免感冒,确保顺利参加资格复审。

(五)重要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首批资格复审时间及窗口安排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第1批次递补资格复审和第2批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昭通市公安系统社招职位的考生,根据体能测评结果另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4.以“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9、2020年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招录单位考察开始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9年1月以来第一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或择业期内入伍,入伍前无工作经历,并于2019年1月以来退出现役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云南户籍退役义务兵”4种身份报考职位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要提前确认本人档案2021年2月存放地。

5.资格复审阶段个人放弃的,须提前向昭通市委组织部提交个人放弃的书面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个人放弃。

6.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录资格。

7.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地点在昭通市昭阳区。

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详见随后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发布在“红色扎西网”、“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以及“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考生在面试时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签字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候考室。

请考生在面试前一天下午18:00以后登陆“红色扎西网”、“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面试日程安排。

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

体检、考察两项工作开展的顺序为先进行体检,再进行考察。体检工作由昭通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招录单位配合实施;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六、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由昭通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选岗时,考生要对所选单位没有公务员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进行确认。考生一旦签字确认所选单位,不能重选或变更。

七、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大职位选岗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红色扎西网”及“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考录纪律及其他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并及时通过官方媒体(“云岭先锋”网站、“云岭先锋”微信公众号、“红色扎西网”、“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按要求配合开展工作。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有关公告、通知和信息,或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红色扎西网”、“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面试公告》和《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面试日程表》事关每位报考人员的面试,请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

(四)首批资格复审地点(昭通市老年大学)因场地有限,报考人员车辆不能进入,请报考人员提前考虑出行方式。

政策咨询解答服务电话(传真):0870—2120672

邮箱:ztgwyyk@163.com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全称人力资源管理,又称人事。人事管理是为实现一定的目标,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选拔、使用、培养、考核、奖惩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及其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下放的职责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证职能,下放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划入的职责

将昭通市公务员局承担的职责划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备案和监管工作。

2、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战略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市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招录、培训、任免、考核、奖惩、统计、辞职辞退、职位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及人才引进工作。

(八)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办法,指导和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严格执行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

(十二)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昭单位劳动用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工作,承办中央、省属驻昭企业职工转移进昭备案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十三)组织实施引进国内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和出国(境)培训计划,承担国内外人才技术交流合作工作。

(十四)承办昭通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保密、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不含独立核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法规科(行政复议办)。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府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及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经费财务的预决算、核算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经费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

(四)公务员职位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执行聘任制公务员进入、管理和退出机制;配合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办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调任与转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和挂职锻炼等制度;公务员信息采集、公务员统计工作;承办昭通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事宜。

(五)公务员考核奖励与监督科。

负责贯彻执行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管理工作;配合完善公务员惩戒制度,贯彻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实施意见;执行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负责上报国家、省级奖励表彰人选、以昭通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人员的初步审核,审核以昭通市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荣誉称号授予、公务员记功审核及表彰事宜。

(六)公务员考录培训科。

负责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指导和协助在昭省直属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配合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贯彻执行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和作风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就业与失业管理办法;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扶贫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措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实施办法;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牵头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指导、协调、督促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承担昭通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人力资源管理科。

组织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围绕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创新体制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流动、评价和激励政策;统筹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计划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协调全市人事人才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宜;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做好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九)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科(昭通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市直和中央驻昭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工作;贯彻实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综合性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及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核发、调整、预算和决算审核上报工作;协调、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指导县(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和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的建设及解困资金的预算、协调工作。承担昭通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规划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有关政策;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和负责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对申办初、中级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及高级职业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的初审(转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培训、鉴定机构年检的初审及转报工作;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承担对职业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全程监控管理工作;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对全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进行组织、指导和管理。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落实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拟订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承担中(初)级评委会设置、调整和评审结果确认工作;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协调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的综合管理工作以及优秀拔尖人才候选人推荐遴选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昭工作或定居政策。

(十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进行管理;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指导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和任免有关工作;指导、协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开选调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科。

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拟订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审核管理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十四)养老保险科。

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政策;审核全市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办理参保人员退休审批手续;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承担昭通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医疗生育保险科。

拟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资格备案;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金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市级离休人员医疗的政策拟订、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工伤保险科。

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编制全市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并进行资格认证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负责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调整;承担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有关工作。

(十七)农村社会保险科。

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各项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拟订待遇领取资格的认证办法;拟订档案管理办法;协调指导各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十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承担昭通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九)劳动关系科。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昭单位劳动用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工作;承办中央、省属驻昭企业职工转移备案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二十)仲裁科。

拟订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仲裁机构组织规则,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二十一)信访科。

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综治维稳相关工作;牵头办理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二十二)农民工工作科(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市农民工相关政策和规划,制定实施方案与细则;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及完成年度任务情况;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宣传报道、调查研究和农民工信息统计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问题的重大事件;承担昭通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三)外国专家科。

贯彻实施外国专家有关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工作;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引进项目审核申报工作,管理和拨付项目资助经费,并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推荐国家“外国专家友谊奖”和云南省“外国专家彩云奖”人选;承担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项目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管理项目配套经费;审核上报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出国(境)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成果示范推广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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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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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200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第一号)

发表时间:2008-12-09 16:6阅读次数:19666网络编辑:来源:昭通市教育局人事科双击自动滚屏

昭通市200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第一号)

为加快推进我市“普九”进程,巩固提高“两基”成果,逐步解决中小校、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昭通市教育局、人事局200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办法》,经市招考领导组批准,现将昭通市2008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为人师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相应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制民代班”学员年龄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6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按照《教师法》规定: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初级职业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具体岗位要求,按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执行。)

(四)所有参加报名的考生,除应具备报考的相应学历要求,还需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非党政群机关、非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在下达的招聘计划数以内,全市高中、职高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考。其他教师岗位,各县(区)应拿出不低于40%的岗位面向全国招考。

(六)已聘用的“特岗”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补员考试。

(七)符号招聘条件,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参加报考,但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出示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计划

2008年昭通市将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96人。其中市直学校9人,昭阳区50人;鲁甸县20人;巧家县60人;盐津县80人;大关县20人;永善县30人;绥江县30人;镇雄县677人;彝良县50人;威信县50人;水富县20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6日至20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二)报名地点:报考县(区)学校教师岗位的由当地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报考市直学校教师岗位的由昭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县(区)及市直学校所设岗位,以县(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分学科报考,相近、相关专业可以报考。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允许多报、重报,若出现多报、重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岗位要求是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及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余岗位开考比例均需达到1: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报考该学科的拟录用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入。对于不限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达到或超过1:2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

3、考生本人必须到报名点现场采集信息,报名时须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并签上经办人的姓名)、一张免冠证件照(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参加报考,但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出示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办理聘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一)笔试考试的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程序由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制作,并公告执行,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面试满分100分。考生最后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60%+面试成绩×40%。对进入面试且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在最后成绩计算后给予加分。

(二)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试范围是:小学1—6年级、初中1—3年级语文、数学现行教材。

(三)报考初中、高中、职高教师岗位和小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计算机专业教师岗位分学科专业考试,考试范围是:初中1—3年级、高中1—3年级现行教材。

五、照顾政策

“一年制民代班”学员,每一年教龄加2分(满12个月为一年)。除汉族外的少数民族加5分(面试结束后由考生出据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验证后加分)。到7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的乡村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云南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奖章的可分别加4-3-2分。对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体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文件)精神执行。以上所加分值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算。

六、录(聘)用审批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需学科人数1:1的比例进行政审、体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政审、体检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对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在招考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竞争同一学科进入面试人员的得分顺序依次递补。如果递补人员均不合格,即取消该岗位。

(二)总成绩出现相同时,由各县(区)组织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高分者获胜。

(三)全市考试、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区)教育局、人事局在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根据考前向社会公布的岗位,分学科组织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岗位选定后,各县(区)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材料由县(区)教育局、人事局报送市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审批,市直学校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报送市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审批。并按《昭通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手续。整个招聘工作在2009年2月28日前完成。

七、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笔试时间:2008年12月29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以各县(区)公布为准。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于2008年12月27日—28日到昭通市教育局教师招待所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方可领取。

(四)考点设置:笔试考点集中设在昭阳区,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面试考点设在各县、区,考务工作由县、区教育局负责;报考市直学校的面试考点设在昭阳区,由昭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八、考试组织及纪律

1、笔试在统一的时间进行。每个考场原则不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座,各考场必须有两人监考。考点必须严格按有关考务规定、考试纪律认真组织好整个考试工作。

2、整个考试录(聘)用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发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聘)资格。

3、凡已录(聘)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

4、整个考录(聘)工作全过程,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附件:《昭通市200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在线浏览:《昭通市200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昭通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九日

云南昭通市公务员培训哪家机构好

据我了解,昆明青云培训是云南省考培训机构中考试通过率最高的,而且他们办的是协议班,要学员通过考试以后才收取培训费用的。你在地州的话,可以在培训期间到昆明参加他们的封闭培训,因为我有同学去年就参加过他们的培训,到时候可以提供住宿的。我个人觉得,要想系统参加公务员考试培训,还是到昆明的好。因为昆明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是地州没法比拟的。不过也得结合你自身的情况。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云南省昭通市公务员考试和2021年云南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资格复审公告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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