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云南公务员考试录用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2023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云南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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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公务员公告在哪预约
【2020年云南省公安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面试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公安机关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录用报考条件和要求
除具备《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补充录用职位的,其报考职位的层级须与2020年度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科目对应的职位层级相同;
(二)补充录用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的年龄条件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四)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和拟报考补充录用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参加补充录用报考者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应当达到拟报考补充录用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已被确定为云南省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选的报考者,不再具有参加补充录用的报名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主要步骤
(一)职位查询
补充录用的具体职位、招考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云南省公安机关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云南省公安厅联系(联系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补充录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2020年10月27日9:00至10月29日18:00期间,报考者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链接,以报名参加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填报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各补充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将于次日上午在“考录专题网页”进行公布,报名最后一日的人数不公布。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1日18:00。报名资格审查采取计算机审查与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计算机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判定,当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提交人工审查。人工审查工作由云南省公安厅负责,对计算机无法判定的信息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补充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1.进入体能测评人员的确定。由云南省公安厅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招录数6倍的比例,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参加补充录用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由云南省公务员局于2020年11月2日在“考录专题网页”统一发布。
2.体能测评的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由云南省公安厅负责,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
体能测评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至8日,地点在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的确定。云南省公务员局在体能测评结果为合格的考生中,以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体能测评结果合格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
面试前,由云南省公安厅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云南省公安厅确定后通知报考者。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体能测评结果为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2.组织实施。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由云南省公安厅会同云南省人事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开展。面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地点均设在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公安机关补充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生请于2020年11月11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2日内,由云南省公安厅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考生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其他具体事项,详见“考录专题网页”发布的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云南省公安厅咨询。
(五)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的比例合成。
(六)体检和考察等程序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体检和考察、公示等后续程序,按照《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报考者应认真执行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各环节相关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应自觉配合招录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特别提示
本次补充录用职位为云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知悉人民警察招录中关于体能测评、体检等标准要求。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20年10月
云南省考进入面试名单
云南省考进入面试名单如下:
3月15日,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首批面试名单已出,本次共有107655人进入面试。一般情况下,国家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后当天或者隔天就会出首批面试名单,一个月左右各部门就会进行面试。每个部门面试安排的公布时间都不一样,考生具体参考报考部门往年的面试时间安排。
笔试成绩出来后,国家公务员招录部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报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当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低于面试规定的比例时,该岗位就会面向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调剂。
考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等职位。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进面名单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进面名单有王亚楠、李星龙、宋甜甜等。
1、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职位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下简称“行测”)、申论总成绩95分,非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职位为行测、申论总成绩100分。
2、州县级机关职位合格分数线为行测、申论总成绩105分;省级机关职位合格分数线为行测、申论总成绩110分。
3、普通选调生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与相同层级机关四级联考职位相同。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测、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总成绩170分。
4、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上午8:00开始,下午13:00开始。面试地点为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考生统一从云南警官学院2号门进入考点。
面试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资格复审合格证明(招录单位单独出具的证明或经招录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的准考证均有效),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2、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报到。集合点名结束、工作人员引导考生离开集合地点时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2023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职位表)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云南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省级单位招考职位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艰苦边远地区的招考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州(市)辖区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州(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省内其他州(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等录用的村(社区)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应当在其招录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或者其他职位。
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招考职位,用于定向招录我省2023年1月以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县级及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以及2023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乡镇(街道)招考职位中,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同时面向在本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2023年1月以来退役的本县(市、区)户籍退役士兵招考,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共享定向招考计划。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详见《报考指南》。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报考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者也可拨打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3日18: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2月3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
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31日0:00至2月5日24:00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报名费40元/科,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各职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考录专题网页”公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
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流程,详见《报考指南》。
(四)招录计划裁减
无人报考的职位或者受开考比例限制且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比未达3:1的职位,省公务员局将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对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另行通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9:00至开考前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链接打印准考证。
如遇问题,请与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申论对应省州(市)级机关职位、县乡级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申论科目测试统一使用省州(市)级机关职位的申论试题。
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25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2月25日下午 14:00-16:30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26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由省级考务组织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和各地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此次考试统一配发考试所必须的文具,考生自带的文具不得带入考场。
严禁将各类手表和手机、电子手环、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3.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下旬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含公布当天)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查疑。
(二)体能测评
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应当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招录单位负责,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招录单位于2023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资格复审
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详见《报考指南》。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
资格复审公告于2023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具体事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笔试准考证(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即可)、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
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2.组织实施
面试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部分招录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和所占综合成绩分值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2日内,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四)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五、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将视职位流失情况开展补充录用工作。
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发布。
九、重要提示
(一)云南省公务员招录指定网站为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
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招录单位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职位条件,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三)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
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
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我郑重承诺:
一、我已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认同雷同卷鉴定结果。
四、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五、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六、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七、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
八、保证符合报名及录用资格条件。
九、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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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满分多少分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的总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分,申论占40分,面试占15分,考察材料审核占5分。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申论对应省级机关职位、州(市)和县级机关职位、乡镇级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其中,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申论科目测试统一使用州(市)和县级机关职位的申论试题。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下同)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详见《云南省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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