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公务员考试培训(我能考东营的公务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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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公务员考试培训(我能考东营的公务员吗)

本文目录

东营公务员考试培训(我能考东营的公务员吗)

  1. 2009年东营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简章
  2. ...的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参加山东省东营市的公务员
  3. 我能考东营的公务员吗
  4. 有关2007年东营市公务员招考信息!
  5. 2022年山东东营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

2009年东营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部署,2009年我市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东营公务员考试培训(我能考东营的公务员吗)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招考简章另行发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除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外,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经县(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职位专业条件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录用人数和职位

全市各级机关共招考录用公务员103人,其中党政机关61人(市直8人,东营区6人,河口区7人,广饶县15人,垦利县15人,利津县10人),公安系统35人(森林公安18人,县区公安17人),垂直管理单位7人(工商系统5人,质监系统2人)。

招考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7人(县区参照管理单位24人,市质监系统3人)。

具体招考部门、职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我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2日。

查询时间:2009年2月19日—23日。

报名网站: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dyrsk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市直用人部门及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09年2月19日—23日登录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dyrs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10日—1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规定。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月21日-23日到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7层717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见《山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体检考察前提供,在体检考察前规定的时限内,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的,视为自动放弃。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后,于2月21日-23日到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7层717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申论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笔试需要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24日-27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继续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本市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招考部门同1个录用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经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市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八、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

东营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0546)8381630

东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8381726

(二)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8334404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咨询

1、报考市直机关

市纪检委 8382629

市人事局 8381726

市审计局 8329257

市规划局 8332278

2、报考县区直机关、乡镇机关、参照管理机关

东营区人事局 8232287

河口区人事局 3883281

广饶县人事局 6441147

垦利县人事局 2881377

利津县人事局 5682275

3、报考公安系统

报考公安系统 8319955

报考森林公安系统 8339379

4、省垂直部门

市工商局 8333032

市质监局 8335057

(四)网上缴费咨询

东营市工商银行(详见附件)

附件:1、2009年东营市党政机关招考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附件:1

2009年东营市党政机关招考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招考单位职位名称录用人数学历条件所学专业条件其他条件

"市

(8)"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法律科员1研究生法律类专业(法律、法学、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等)硕士以上学位

普通管理职位1本科财会及相关专业选调生

东营市人事局普通管理职位1本科不限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东营市审计局计算机科员1本科计算机类专业学士以上学位,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东营市规划局城市规划科员1研究生城市规划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建设规划科员1研究生建筑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建设规划科员1本科建筑学专业学士以上学位,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普通管理职位1本科不限专业选调生

"东

(6)"东营区委宣传部普通管理职位1大专不限专业

东营区司法局法制科员1大专法律类专业(法律、法学、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等)

东营区乡镇人民政府(龙居镇、牛庄镇、史口镇各1人)普通管理职位3大专不限专业

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科员1大专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灌溉与排水、水利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监理等)

"河

(7)"河口区乡镇人民政府(六合乡、仙河镇各1人)普通管理职位2大专不限专业

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科员1大专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土木工程、工民建、城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规划、建筑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土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给排水等)

河口区乡镇人民政府(太平乡、新户乡、义和镇各1人)法制科员3大专法律类专业(法律、法学、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等)

河口区河口街道办事处法制科员1大专法律类专业(法律、法学、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等)

"广

(15)"广饶县县直机关(县发改局、县外经贸局各1人)经贸科员2大专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对外经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财政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

广饶县县直机关(县经贸委、县统计局各1人)普通管理职位2大专不限专业

广饶县价格监督检查局财务科员1大专财会及相关专业(财会、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财政学、金融学、财税、工程经济与财务、公司财务与会计、国际会计、注册会计师等专业)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广饶镇、大王镇、稻庄镇、石村镇各1人)法制科员4大专法律类专业(法律、法学、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等)

广饶县丁庄镇人民政府经管科员1大专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对外经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农业经济、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财政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

广饶县陈官乡人民政府计生科员1大专医学、临床医学、计生医学、全科医学、计划生育、计生管理等相关专业

广饶县西刘桥乡人民政府城建科员1大专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土木工程、工民建、城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规划、建筑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土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给排水等)

广饶县大码头乡人民政府财务科员1大专财会及相关专业(财会、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财政学、金融学、财税、公司财务与会计、国际会计、注册会计师等专业)

广饶县乡镇人民政府(李鹊镇、花官乡各1人)普通管理职位2大专不限专业

"垦

(15)"垦利县县直机关(发展和改革局、计生局各1人)普通管理职位2大专不限专业

垦利县外经贸局文秘科员1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学士以上学位

垦利县交通局交通管理科员1大专道桥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工程、路桥建筑、桥梁工程、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道路与城市道路等专业

垦利县林业局林政科员1大专林学及相关专业(林学、林业、林业技术、林业工程、森林保护、森林工程、林业经济管理等)

垦利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员1大专法律类专业(法律、法学、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等)

垦利县乡镇人民政府(垦利镇2人;胜坨镇、郝家镇、永安镇、黄河口镇、董集乡、西宋乡各1人)普通管理职位8大专不限专业

垦利县胜坨镇人民政府法制科员1大专法律类专业(法律、法学、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等)

"利

(10)"利津县经贸局普通管理职位1大专不限专业

利津县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员1大专工学类相关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业设计、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化工与工艺、轻工纺织食品与工程等专业)

利津县县直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1人)会计科员2大专财会及相关专业(财会、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财政学、金融学、财税、工程审计、会计与审计、公司财务与会计、国际会计、注册会计师等专业)

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业管理科员1本科化工及相关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生物化工、工业分析、精细化工、化工工艺、应用化学等专业)

利津县乡镇人民政府(盐窝镇、汀罗镇各1人)经济发展科员2大专经济类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管理、国民经济管理、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农林经济管理、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等专业)

利津县陈庄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科员1大专物流、化工及相关专业(物流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等专业)

利津县明集乡人民政府财务管理科员1大专财会及相关专业(财会、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财政学、金融学、财税、公司财务与会计、国际会计、注册会计师等专业)

利津县刁口乡人民政府普通管理职位1大专不限专业

2、 2009年省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3、2009年东营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2009年东营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招考单位职位名称录用人数学历条件所学专业条件其他条件

东营区(6)东营区参照管理机关(区畜牧局2人;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农业机械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各1人)普通管理职位5大专不限专业

东营区旅游局旅游管理科员1大专旅游管理、旅游管理教育、旅游与资源管理、生态旅游等专业

河口区(4)河口区林业局林政科员1大专林学及相关专业(林学、林业、园林、林业技术、森林保护、森林工程、水土保持、林业经济管理等)

河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科员1大专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土木工程、工民建、城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规划、建筑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土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给排水等)

河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科员1大专财会及相关专业(财会、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财政学、金融学、财税、工程审计、会计与审计、公司财务与会计、国际会计、注册会计师等专业)

河口区旅游局普通管理职位1大专不限专业

广饶县(6)广饶县参照管理机关(县畜牧局、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各1人)普通管理职位2大专不限专业

广饶县林业局林业科员1大专林学及相关专业(林学、林业、园林、林业技术、森林保护、森林工程、水土保持等)

广饶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工程科员1大专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大气科学等相关专业

广饶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程科员1大专工业工程、管理科学、工程管理、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

广饶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法律科员1大专法律类专业(法律、法学、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等)

"垦利县

(5)"垦利县参照管理机关(县粮食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各1人)普通管理职位2大专不限专业

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渔政科员1大专水产养殖、水产养殖学等专业

垦利县旅游局规划科员1大专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景区开发与管理等专业

垦利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监察科员1大专化工及相关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生物化工、工业分析、精细化工、化工工艺等专业)

"利津县

(3)"共青团利津县委员会普通管理职位1大专不限专业限1982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利津县参照管理机关(县旅游局、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各1人)普通管理职位2大专不限专业

4、网上缴费联系人员名单(东营市工行)

2009年东营市公务员考试网上支付联系人名单

地区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

东城地区李青7179768

于艳艳7826552

西城地区路政源82589137189516

尚长闽822554715105461600

薛剑波822244913854639588

河口地区郭雷明36621673163188

垦利地区夏玲玲2523204

王连彩林丽珍2895588

李传芳2522386

广饶地区生立明644782613505460998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事局

二OO九年二月十一日

...的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参加山东省东营市的公务员

可以,春季高考本科也属于全日制本科,可以参加公务员和事业编考试。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我能考东营的公务员吗

似乎不可以,专科的话要求是有两年工作经验的

2007年东营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简章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2007-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部署,我市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同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报考市级机关的,需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区)和乡(镇)级机关的,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七)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法院、检察院、地税、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系统的招考简章另发。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5年),身体健康。

二、招考人数和职位

全市各级机关共招考录用142人(不含公安系统),其中党政机关106人(市直7人,东营区18人,河口区14人,广饶县36人,垦利县12人,利津县19人),法院系统10人(市法院5人,县区法院5人),检察院系统12人(市检察院4人,县区检察院8人),省垂直管理系统14人(地税系统6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5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3人)。具体招考部门、招考职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我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年3月21日—3月25日。

查询时间:2007年3月22日—3月27日。

报名网址: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dyrsk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容量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工作在最后一次填交报考信息24小时后进行。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07年3月22日—3月27日登录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dyrs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7年4月1日—4月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报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不实行网上缴费的情况:

1、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3月25-27日到东营市军转培训中心(东三路176号)南楼103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3月25-27日到东营市军转培训中心(东三路176号)南楼103房间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市各级机关的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笔试时间为2007年4月8日。

上午 8∶30-11∶00申论

下午 2∶30- 4∶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上网公示。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7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2∶00- 6∶0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上网公示。

面试的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选调生考试

市直、县区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各县区组织部根据考选的条件要求,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报名。报名时,按市直、县区直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填报具体的用人部门。报名人员3月23日-25日到市军转培训中心(东三路176号)南楼103房间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手续。

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五、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经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该职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一)体检

全市公务员考录(选)的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事部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录用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一方负担。

(二)考核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等方面,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市、县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546-8381630(东营市委组织部)

8381726(东营市人事局)

8225487(东营区人事局)

3883281(河口区人事局)

6441147(广饶县人事局)

2881377(垦利县人事局)

5682275(利津县人事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8326611(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事局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有关2007年东营市公务员招考信息!

今年招60个,3月22日开始报名,4月8日笔试,赶紧准备吧!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

关于2007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7〕47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我省各级机关的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确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2007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本次考录(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录(选)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除因职位特殊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外,不得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性质、地域、户籍等方面加以限制。

省、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5年),身体健康。

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计划

今年编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原则,一是严格按照编制定员补充,凡安排录用计划的单位,一律控制在核定的行政编制以内。二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公务员队伍。三是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相衔接,对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已经列入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没有明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不安排录用计划。

各市、各部门考录公务员,必须在行政编制定员内、按照省统一下达的录用计划进行(具体录用计划见附件1-8)。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根据录用计划和本通知规定,统一制发本市的招考简章,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发布。省直机关的招考简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发。招考简章内容包括:用人部门和职位、录用人数、资格条件、报名办法、考试录取办法及其他相关事项。省、市级机关招考普通管理职位工作人员的,按部门组织报考,不再分具体职位;县级机关相同职位,可予以适当归并,在县(市、区)范围内统一竞争;专业性较强的招考职位,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对报考人员作出所学专业方面的报考限制,不再进行专业考试。报考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对是否允许相近专业人员报考作出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在省、市、县机关的录用计划中,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数量,原则上应占录用计划的50%。省垂直管理部门市级机关选调生录用计划,由有关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部门协商确定。各市的具体考选方案,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备案。

录用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省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年 3月21日-25日。

查询时间:2007年 3月22日-27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有条件的用人部门,可以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在线咨询和交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用人部门应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省直机关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7年3月22日-27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7年4月1日-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市级机关报名工作应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市要进行网上收费。县级以下机关的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方式,由各市自行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的报名及考务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省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基层单位报名及其他考务组织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其招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等由省级主管部门汇总报省人事厅审核后公布。各市要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将报名的有关统计数据报省人事厅。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报名时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和交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各市委组织部根据考选的条件要求,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报名。报名时,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填报具体的用人部门。报名结束后,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审核汇总,并将《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统计表等材料报省委组织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级机关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省和市分别阅卷。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8日。

上午8∶30-11∶00申论

下午2∶30-4∶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我省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直部门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招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市级以下机关的,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笔试成绩上网公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位特点两部分,前者所占比例为70%左右,由省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后者所占比例为30%左右,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或委托用人部门命制。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可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乡镇工作特点单独命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每个面试考评组设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市级以上用人部门面试考官不超过1人。考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选调熟悉面试理论、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评组中,持有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面试考官总数的50%。

省直机关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要对全部县级机关面试考官进行跨县(市、区)交流,有条件的可跨市交流。

省直机关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上网公示。

省直机关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可与省直机关同步进行,也可自行确定组织时间。

(三)选调生考试

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省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市级机关选调生的考选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参照省里的做法组织实施。

五、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用人部门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省直机关的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部门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市级以下机关的考核体检工作由各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体检

全省公务员考录(选)的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体检时,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二)考核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省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监督检查

为保证考录(选)工作的公正性,各地、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将招考职位、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或登报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录用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选)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考录(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八、组织领导

这次考录(选)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切实改进作风,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录(选)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省直机关2007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2.省属监狱劳教所2007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3.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2007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4.市县乡党政群机关2007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5.市县法院2007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6.市县检察院2007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7.市县公安机关2007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8、市属监狱劳教所2007年录用公务员计划

9、省直机关考录公务员招考职位统计表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2022年山东东营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以上是“2022年山东东营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的全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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