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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的科举制对后世有什么影响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个人觉得,科举制在前期是很有用的,甚至是那是公平的,唯一的选举人才的方式,但明清时期由于限制成为“八股取士”,危害性越来越大,已经培养不出人才,出来的全是奴才。终于被社会淘汰。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实行有何意义
隋唐时期科举制度比较公平,利于选拔人才。
与封建社会其他所有选举制度相比,科举制度有其进步性和合理性。它造成了社会流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封建政治。科举制使应考之人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这对于调动人的积极因素,广泛搜罗人才,有着无可辩驳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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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的产生及发展:
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
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创立完善科举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科举制的殿试部分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对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有哪些借鉴作用
[摘要]我国当前实行的公务员制度与古代的科举制密切相连。科举制度作为古代一项涉及内容全面、环节有序、公正严明的考试和选拔人才的制度,对于现阶段的公务员制度影响重大。本文首先介绍了公务员制度和科举制度,讨论了公务员制度对古代科举制度的继承与借鉴,旨在完善现行的公务员考试制度,促进我国公众行政事业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科举制度;继承;借鉴
古代的科举制度是我国政治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文化产物,它是一种通过考试的方式来选拔优秀人才的政治考核制度。在一千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在选拔人才、维系政治稳定等方面,科举制度发挥了重大作用。尽管科举制度在传统封建社会是进行专制统治的工具,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历史的发展。科举制度中的很多原理与手段对于今天的公务员制度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公务员制度与科举制度
现阶段流行的“公务员”一词,是从外文civilservant翻译而来,可以译为“文官”,由此公务员制度也可以称为文官制度[1]。2005年,我国制定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部法律是我国对人事干部管理方面做出的第一部法律章程,在次年1月1日该法律正式生效,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正式形成[2]。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制度,是借鉴西方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的产物,也是一种“舶来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西方国家实行的公务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在我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影响下产生的。
我国古代早在隋唐时期就已经推行了开明化的科举制度,当时这种相对公正公平的考试和选官制度影响较大,不仅使得我国周边的日本、朝鲜等等国家纷纷效仿,同时也使得一些欧洲国家开始借鉴与沿用。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对西方国家在政治体制方面的影响可以追溯到16世纪,两位葡萄牙传教士最先把中国的科举制度带到了西方,在他们的著作《中国游记》和《伟大的中国》中对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进行了详细描述和肯定,当时这两本著作在欧洲出版发行后,广为流传,使得欧洲人对中国的政治制度高度关注。比如西方著名学者威廉斯曾经对我国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这样评价:“在中国政府中采用的文武官吏考试制度,尽管在古埃及有类似制度,但是在古今任何一个大国中都可以算作是一种无可比拟的政治制度[3]。”而且在1983年,当时美国的人事总署署长艾伦坎贝尔来北京讲学时也曾经说到:“当我见到中国古代的文官考试制度时,非常惊讶,因为在西方所有的政治类的书籍论著中,凡是涉及到文官考试制度的内容全都来源于中国。”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公务员制度归根到底是一种“出口转内销”的文化政治产品,我国的祖先早在1000多年前,就已经构建出了一种具有优越性的考试和选拔官员的制度,由此可以判断,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为现行的公务员制度提供了借鉴载体。
二、公务员制度对古代科举制度的继承
(一)考试内容上的继承
对我国古代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进行分析,通常都为“常科”和“制科”,而其中的“常科”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考试形式。唐代时期的常科考试中开设的科目较多,大约有十余种。根据史书《新唐书-选举志》中的有关记载:“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4]。”通过这些记载,我们不难看出,同样都是秀才或者考举人,但是他们的考试内容很多,不同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特长来选择相应的内容。
我们今天的公务员考试也或多或少的继承了这种考试内容。当前的公务员考试基本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主要环节,在笔试环节中,无论是报考什么岗位,科室办公人员或者公安警员,都需要参加《申论》科目的考试,与参考人员的实际工作内容相比,实践意义不大。虽然公务员考试内容不是单一形式,但是还应该对科举制中的多元化形式进行借鉴,要根据实际岗位需要,扩充公务员考试内容,实行更具有针对性的考核,从而更好的招录到有用人才。
(二)录用制度上的继承
在科举制度产生以前,我国古代在人才选拔上都采用的是世袭世禄制、军功封爵制、察举制以及九品中正制等,这些制度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弊端,对当时的人才选拔都产生了负面影响。经过历代统治者的研究探索,终于找到了科举制这种公开公正考核选拔官员的录用制度。科举制不同于以往的选拔制度,它主要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录用与否,把官与学巧妙的地进行了结合,从而形成了要想入仕登科就必须以品行才华致胜的形势。就像在策试考核中,需要对考生的品德、学识、才华以及“实务”进行全方位考察,尤其对于国计民生问题的考核。这样的文官考试制度对于官员的文化素质和社会的教育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指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文,采用公开公正的考核办法,从社会上选拔出人才到相关机关单位担任非领导职位的准则和规范。而在当前的公务员录用制度中,也同样吸取了科举制中的精华。不仅仅对考生的知识技能进行严格考核,同时也注重对考生道德品质的考核,通过面试和笔试环节,选拔出综合素质高的当代优秀人才,更好的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三、公务员制度对古代科举制度的借鉴
(一)考试法律制度上的借鉴
通过对古代有关政治考试制度相关书籍的阅读和研究可以发现,我国古代科举制度具备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不仅对文科考试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对宗科和武科等考试都做出了详细规定,而且到了清代,相关的法律条例更为完善。而我国当前的公务员制度方面的规章制度却很少,除了《公务员法》以外,没有出台公务员考试录用方面的专门法律文献,使得公务员考试中留存了制度空白,不能保证公务员制度依法落实。而古代的科举制毕竟是当时的社会产物,难免会存在缺陷,因此我们要对科举制中的相关法律内容进行合理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例如锁院防止考试漏题;搜检防止作弊;誊录、糊名防止人情交易;磨勘防止复试弄虚作假等手段,都是当前公务员考试法律制定和实施的重要借鉴资源,我们要对这些方式进行充分借鉴,从而保证公务员考试的公开公正性[5]。
(二)报考方式上的借鉴
我国清代实行的科举考试通常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考试。乡试是科举考试学生参加的省级考试,如果考试通过,则被称为举人,而其中的第一名被叫做解元;会试是举人在礼部贡院中参加的全国性考试,通过会试者被称为贡士,考取第一名者叫做会元;而殿试是贡士参加科举阶梯考试的最后一个阶段。殿试中的入取人数为一甲三名,二甲和三甲各若干名,都统一被之称为进士,而一甲中的前三名又分别被叫做状元、榜眼和探花,在每个级别的考试中都采用平等竞争的机制[6]。
当前,我国公务员考试中都是采用先报考职位,当经过资格审查之后,再进行考试。这种考试的报考方式存在一定弊端,使得公务员考试中出现了冷热不均的现象,而且这种现象已经持续了多年。在考试之前,很多热门职位报考人数过多,“千里挑一”的现象经常上演,而对于一些基层岗位,报考人数却少之又少,职位冷热不均,造成了很多综合能力较强的考生,由于自己的职位选取不当而错失了被相关部门录取的机会,另外还有些参考人员,为了能够顺利被录取,因而就报考了冷门或者是自己不擅长的专业,这样很不利于各个岗位中优秀人才的培养和选拔。针对该问题,在公务员考试中,我们应该对报考制度进行合理创新与改革。可以采用先笔试而后报考职位的方式,在考生看不到大家报考职位人数情况的前提下,先通过笔试之后再进行报考。实行该制度,当考生达到录取资格标准后,可以按照自己的笔试成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而这种制度也正是对科举制度中的平等竞争机制进行的创新,这种制度的实行,能够有效缓解每年的国考中热门职位报考集中的现象,能够对考生群体进行事先“预分流”,同时也可以减少部分基层职位空缺的现象。
(三)管理方式上的借鉴
在古代科举考试中,基本上都设有贡院和科举仪式,体现出了历代王朝对科举考试的重视程度,同时也彰显了科举考试的权威性与严肃性,让众多的参考者感到了无比荣耀。当前我国的公务员考试中,一般都没有专门考场,而且临时性考场条件设施较为简陋,不仅没有彰显出公务员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也为考生徇私舞弊提供了条件。因此在当前公务员考中,要设计出能够体现出时代精神的参考仪式,提高考生的神圣生命责任感,体现出公务员考试的威严。同时也要设立专供考试使用的考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借鉴古代“明远楼”中的监控系统以及规避考试作弊的管理方式。
另外,由于古代的科举考试重视对四书五经和八股文的考核,束缚了对文体的创新,忽略了对自然科学的研究,一定程度上扼杀了知识分子新思想的萌发。因此新时期的公务员考试,一定要对科举考制内容进行科学吸收。公务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公务员制度的功能实现,公务员的考录制度的科学化管理是现代化政府人事管理的重要体现。因此公务员制度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以便更好的适应政府管理模式转变和新环境变化的需要。在科举制度下,众多知识分子职业选择性往往较为单一,如果不能入仕,就只能退而为师,两者之间的差距较大,而如今,社会分工明确,没有高低贵贱等级之分,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服务公众的事业管理人员,要切实加强公务员职业化建设,政府机构要深化改革,加强公务员的管理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公务员管理新机制,创造出尊重人才的和谐宽松环境,培养和提高公务员的创新能力。灌输新时期公务员职业化理念与思想,通过优化公务员的激励机制、培训机制以及职业化体系,打造出一支专业技能强、道德素质高的现代化公务员团队,推动我国政治经济建设的发展。
结束语:科举制度之所以在古代能够延续1300年,说明其有一定的存在价值,通过对官吏人才的选拔,维护了政局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科举制度中的严谨的考试流程和严格的组织措施,对于当前的公务员考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公务员考试的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都是对科举制度的继承。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科举制度的局限性,思想的束缚、内容的僵化等需要我们引以为戒。作为现代化的公务员制度,必须立足国情,以服务大众为目的,不断创新突破,完善考核内容和机制,站在时代的高度,认真分析科举制度,用扬弃的观点正确看待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从而更好的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景亭.中国公务员制度创新――以职业化为中心的分析[M].南京社会科学,2011(12).
[2]陈茂同.中国历代选官制度[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3]刘栋.论中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创新[J].管理前沿,2010(3).
[4]彭红.科举制度对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之借鉴[J].重庆:重庆工商大学学报(两部论坛),2012(9).
[5]王峰.中国隋唐科举制度与当代公务员考试选拔制度之比较[J].河北广播大学电视学报,2012(21).
[6]张清.完善我国公务员考试制度研究[D].云南:云南财经大学,2011.
隋唐公务员考试在文化上产生了什么影响
隋唐科举制打破了魏晋南北朝以来门阀政治及其对文化教育的垄断,使文化重心下移,对当时的文化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科举制把读书、应考、做官三件事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刺激了士人的求学积极性,因而也推动了学校教育的发展。
科举制度对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影响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才。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仕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我国在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同时干部体制依然存在,党政不分、党管干部、干部决定一切的苏联模式依然我故,这就很难说有什么实质性变化。干部虽不能说个个都是公务员,但公务员却人人可称干部,当干部是当官人们不再存异议,但当官的太多干部庞杂且分类不明,有老干部、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基层干部、街道干部、村干部、后备干部、聘任制干部、任命制干部、离退休干部、企业干部、工会干部、机关干部等等,干部冗散多如牛毛,人浮于事,再没有能力的干部只要占有干部编制也难以辞退成一介平民,素质低下庸庸碌碌无所作为的干部充斥于各地机关,政府机关普遍效率低下,越往基层越甚。公务员制度改革就是要明确政府雇员身分引入竞争机制并清理庞杂的干部队伍,精兵简政,设官分职,各就各位,充分发挥官僚制理性治国的正面功能,革除官僚冗散官场病腐败等负面弊政。公务员制度改革首先就是要把国务事务分类搞清楚,因事设官,无关国务者不应列入公务员,党务工作者才叫干部,干部也不应再包括公务员。然而,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干部,在当代中国都是官,而且因其数不减仍然是世界最庞大的官僚体系,需要改革的问题仍然很多。这就要求我们正视现实,正视官僚制治理的现状,突破意识形态教条框框,切切实实地解决“澄清吏治”这个老大难问题。官僚制治理维系着我们十三亿人口的国家,具有无可替代的正面功能,官僚主义腐败也在侵蚀着官场,在损耗行政资源和效益,扭曲政府治理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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