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公务员考试(四川隆昌县新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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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公务员考试(四川隆昌县新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本文目录

隆昌县公务员考试(四川隆昌县新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1. 四川隆昌县新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2. 2015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试题

四川隆昌县新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移交和接收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一)因战致残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烈士子女的;(四)父母双亡的。第十三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第十四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五条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第十六条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第十七条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第三章安置第一节自主就业第十八条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第二十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第二十三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第二十五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第二十六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第二十七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第二十八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第二节安排工作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第三十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下达全国需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计划。第三十一条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下达。中央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中央国家机关管理的京外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达。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市),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第三十三条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第三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第三十五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第三十六条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第三十七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第三十八条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第三十九条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第四十条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第三节退休与供养第四十一条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一)年满55周岁的;(二)服现役满30年的;(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第四十二条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第四十三条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第四章保险关系的接续第四十四条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第四十五条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第四十六条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第四十八条退役士兵就业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隆昌县公务员考试(四川隆昌县新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2015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试题

一、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申论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请在题本、答题纸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填涂准考证号。

4.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纸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纸!

二、给定资料

材料1:

从一张油漆斑驳的桌子下面,84岁的李文骧老人扯出小半袋大米。颜色纯白,略有透亮感,颗粒饱满,肉眼看不出这些大米有什么异样。

但是,经过检测,这种大米中镉成分严重超标。当地人将这种大米简称为“镉米”。

镉,一种重金属,化学元素周期表中排序第48位。在自然界,它作为化合物存在于矿物质中,进入人体后危害极大。

李文骧老人怀疑自己得的怪病与这种大米有关。老人身体还算硬朗,但已经20余年没法好好走路了。只要走上不超过100米,脚和小腿就会酸疼难忍。

医生无法确切诊断,老人干脆自己命名——软脚病。他说,在其生活的广西阳朔县兴坪镇思的村,另外十几位老人也有类似症状。

从1982年退休回村算起,李文骧吃本村产大米已有28年。多位学者的研究论文证实,该村耕地土壤早在上世纪60年代以前就已被重金属镉所污染。相应的,所产稻米中镉含量亦严重超标。

医学文献已经证明,镉进入人体,多年后可引起骨痛等症,严重时导致可怕的“痛痛病”。所谓“痛痛病”,又称骨痛病,命名于上世纪60年代的日本。该国由于开矿致使镉严重污染农田,农民长期食用污染土壤上的稻米等食物,导致镉中毒,患者骨头有针扎般剧痛,口中常喊“痛啊痛啊”,故得此名。这种病的症状与李文骧老人所说的软脚病非常相似。多位学者也直指,思的村不少村民已具有疑似“痛痛病”初期症状。

类似案例不只出现在广西思的村。实际上,多个地方均有人群尿镉等严重超标和相应症状。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农业部门近年抽查,还是学者的研究均表明,中国约10%的稻米存在镉超标问题。对于全球稻米消费量的国家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现实。

在镉之外,大米中还存在其他重金属超标的问题。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所研究人员即发表论文称,中国内陆居民摄入甲基汞的主要渠道是稻米,而非鱼类。众所周知,甲基汞是公害病之一水俣病的致病元凶。

一个完整的食物污染链条已经持续多年。中国快速工业化过程中遍地开花的开矿等行为,使原本以化合物形式存在的镉、砷、汞等有害重金属释放到自然界。这些有害重金属通过水流和空气,污染了中国相当大一部分土地,进而污染了稻米,再随之进入人体。

数以千万计的污染区稻农是的受害者。稻米是他们一日三餐的绝对主食,部分农民明知有污染,但困于卖污米买净米之间的差价损失,而被迫食用污染大米。更多农民则并不知道自己食用的大米是有毒的,他们甚至不清楚重金属是什么。

更为严重的是,中国几乎没有关于重金属污染土地的种植规范,大量被污染土地仍在正常生产稻米。

材料2:

2011年2月,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会议上说,从2009年至今,我国已有30多起重特大重金属污染事件。这些事件涉及甘肃、陕西、安徽、河南、湖南、福建、广东、四川、江苏、山东、云南、重庆、广西等地。

近年来发生的镉污染事件,有2005年的广东北江镉污染、2006年湖南湘江株洲段镉污染、2009年湖南浏阳镉污染以及今年初广西龙江镉污染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资料也显示,我国重金属污染中,最严重的是镉污染、汞污染、血铅污染和砷污染。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说,“从污染面积上看,国内专家认为镉污染最严重,但如果从健康风险评估角度,我认为是类金属砷污染,因为砷的致命剂量非常小。”

陈同斌说,重金属无论是污染水体,还是污染大气,最终都会回归土壤,造成土壤污染。甘肃省农科院研究员车宗贤认为,在经过几十年的沉淀后,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已进入一个集中多发期。

材料3:

土壤污染如隐形“杀手”,难以察觉却可能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特别是重金属在蔬菜、粮食中的累积,将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人类置于危险境地,甚至产生环境报复。“土壤污染的加剧原因有天灾,但更多是人祸,不科学的发展是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潘根兴认为,土壤污染主要一来自矿山采冶、工业“三废”、污灌、固废堆放等,基本上都属于人为因素,表明近年来的产业发展模式亟待反思。

当前,令人忧心的是各地以追求G D P为核心的政绩观,不科学的产业发展模式和大量违法排污、超量排污。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发展心切,抱着“宁愿毒死也要G D P”的心态,有意无意地忽视环境保护,导致“引进企业就是引进污染,发展经济就是破坏环境”的恶果。

面对企业违法排污,一些地方政府成为企业的保护伞,通过变通政策打擦边球,甚至开绿灯,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断发生的污染事件告诉人们,缺乏对自然环境的敬畏与呵护,对公共利益和公众生命漠不关心,暴露出企业环境意识薄弱和地方政府责任缺失。”江苏省小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冯治指出,必须反思高歌猛进的产业发展模式,真正落实转变发展方式的政策,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材料4: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呈日趋加剧的态势,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多年来,中国土壤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张维理教授一直关注我国土壤污染问题,“我国土壤污染呈现一种十分复杂的特点,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污染混合的局面。”

“现在我国土壤污染比各国都要严重,日益加剧的污染趋势可能还要持续30年。”中国土壤学专家,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潘根兴说,这些污染包括随经济发展日益普遍的重金属污染、以点状为主的化工污染、塑料电子废弃物污染及农业污染等。

潘根兴教授说“许多土壤污染地区已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没有外来的治理干预,千百年后土壤也无法自净,有的地块永远都无法自净,甚至出现环境报复。”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在长江三角洲等地调查的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高达16%以上,致使稻田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系统稳定性不断降低。

“吃土吐土,净化土壤,作为土壤的‘义工’,蚯蚓的存在是土壤重要的环境指标,对土壤具有重大意义。”令潘根兴教授忧心的是,现在,土壤中的蚯蚓、土鳖及各种有益菌等大量消失,农作物害虫的天敌青蛙的数量大减,自然生态面临危机。

云南农业大学副教授周江鸿等人在湖北、安徽等地的农田里发现,杀虫剂的使用对稻田节肢动物物种有损害作用,使得稻田天敌和害虫的平衡关系被打破。

重金属污染的增加,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土壤板结,导致农产品产量与品质下降。农业部全国农技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陈志群认为,由于农药、化肥和工业导致的土壤污染,我国粮食每年因此减产100亿公斤。

环保部门估算,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材料5:

距广西思的村2000余公里的湖南株洲市新马村,2006年1月发生震动全国的镉污染事件,有2人死亡,150名村民经过体检被判定为慢性轻度镉中毒。当年9月11日,湖南省政府公布调查结果,认为该村饮用水和地下水未受镉污染,但耕地土壤受到镉污染,稻谷中重金属严重超标。

2011年1月,该村及相邻两村共计千余亩土地已被当地宣布弃耕。村民至今认为,原先村中开办的摩托车配件厂向地下排放含镉废水是村民镉中毒的最直接原因,不过,政府力主的稻米镉污染也被村民认为是一个重要原因。

当地政府至今没有正式公布该村稻米中的镉含量。南京农大农研所潘根兴教授一行,曾于2008年4月间向该村村民索要过两份原产米作实验室化验,结果显示,其镉含量分别为0.52毫克/千克和0.53毫克/千克,是国家标准的2.5倍。

在株洲市数个工业区周边,数十平方公里的农田被重金属成片污染。位于霞湾工业区边缘的新桥村村民介绍说,新桥、霞湾和建设等村数千亩土地早在上世纪80年代前就被霞湾工业区排放的重金属废水污染。当地政府每年向每亩稻田发放800斤稻米的补贴,这样的补贴已有20多年。

而在湘江株洲、湘潭段,两岸有数量庞大的土地直接用湘江水灌溉。在理论上,它们受污染的可能性极大,但这方面的研究和数字较为缺乏。湘潭市环保协会副理事长王国祥曾出资检测湘潭县易俗河镇烟塘村的土壤和稻米污染情况,结果土壤含镉量和稻米含镉量均严重超标。

2008年新马村那次取样前后,潘根兴一行还专赴其余数个被媒体广为报道的镉污染地区进行稻米取样。这些地方有广东大宝山地区、湖南郴州白露塘地区、江西大余漂塘地区等。经实验,这些地方的稻米均被严重污染,镉含量至少0.4毫克/千克,高的可达1.0毫克/千克,总体是国家限值的2倍至5倍。

材料6:

面对被重金属污染的大米,人们往往束手无策。一些村民明知大米“有毒”却仍然长年食用,一位村民对此表示无奈,他说:“有钱的用钱扛,没钱的用命扛。”

这位村民道出的一个南方农村现实是:每人只有几分田,土地仅够产出口粮。假如卖污染米再买净米,其间较大的差价也会推高他们的生活成本。

多位学者指出,中国现行的土地承包到户制度,以及农民口粮基本自给等现实国情,成倍放大了稻米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潘根兴认为,西方国家土地私有,农地主要由农场主和大公司种植,一旦部分土地被重金属污染,出于维护整体利益考虑,农场主或大公司很快会选择弃耕或调整作物。而中国的农民出现污染后个人无力应对,只能选择被动承受。

学者表示,西方国家比中国更重视企业经济行为的环境负外部性,一般要求企业向政府缴纳环境维保基金,这笔资金在多数情况下可以应对包括土壤污染在内的环境问题。而中国政府缺少这样的制度政策安排,客观上鼓励了环境负外部性的产生。

此外,政府对土壤污染信息的习惯性封锁,导致官民之间严重地信息不对称,更多的自耕农在茫然不知或知之甚少的情况下食用了重金属超标大米。

材料7:

近年中国重金属污染事故高发。2010年相继发生了九起血铅事件,其中不少“血铅儿童”身边都有个若隐若现的污染电池厂: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渔箭镇上88名儿童相继在医院查出体内血铅含量超标,肇事企业用废旧蓄电池生产还原铅锭;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罡城镇辛安店吴家林村200米开外就是超威电池厂,全村居民血铅超标。今年年初在安徽省怀宁县的血铅中毒事件中,污染元凶也是蓄电池厂。

由于铅酸蓄电池制造过程中的容易产生有害物质,铅和硫酸是其中最主要的两种,它们对作业者的危害也最为严重。据2004年全国儿童铅中毒调查显示,目前内地儿童铅中毒平均发病率为10%左右。2010年3月,由卫生部妇幼司、世卫组织儿童卫生合作中心、首都儿科研究所共同完成的“儿童铅中毒调查”显示,北京0-6岁组儿童中,有近7%的人血液中铅含量超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也曾经历过儿童铅中毒高发时期,但是政府和卫生部门积极干预,大力宣传甚至制定法律,在90年代铅中毒问题已得到显著控制,截止2006年数据显示美国儿童血铅超标率为1.21%,值得借鉴。

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1-5岁儿童铅中毒的发生率为85-97%,美国即有人提出应将儿童铅中毒作为公共卫生问题进行宣传教育。当时的美国健康、教育和福利部是预防儿童铅中毒的积极倡导者。在公众不断呼吁下,美国几个大城市开始进行儿童血铅水平筛查。同期美国国会举行多次听证会,迫使美国总统签署“含铅油漆中毒预防法案”。该法案规定,用于住宅建筑、玩具和家具的油漆含铅量必须在安全的范围内。该法案的通过标志着正式认可“儿童铅中毒是一公共卫生问题”。在2007年时,美国环保署推动了“全美预防铅中毒周”,为期一周的时间环绕着“保护我们最珍贵的资源——我们的儿童”主题进行各项宣导活动,其中包括教育父母与儿童认识到暴露于铅环境下的危险,许多州和社区还将给予免费的铅检验。环保署指出,美国在1978年时有1350万名儿童的血液含铅超标,如今1-5岁的儿童血液含铅超量则已减至31万人。而他们的目标是在2010年左右,将消灭全国儿童铅中毒。

材料8: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污染所导致的严重环境危害事件时有发生,并呈逐步上升趋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秘书长任官平说,土壤治理与生态修复已成环保领域的重要任务。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人们对环境的关注,已从水扩大到大气、土壤等。据统计,目前我国有2000万公顷耕地受到重金属污染,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5。其中,受矿区污染耕地200万公顷,石油污染耕地约500万公顷,固体废弃物堆放污染约5万公顷,“工业三废”污染近1000万公顷,污灌农田达330多万公顷。

在5月31日结束的2012年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与生态修复论坛上,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研究员说,“毒地”已严重制约我国土地的开发利用,对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产生了巨大压力,还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据调研,铬渣场地土壤中,剧毒六价铬的含量可达10000毫克/千克,扩散深度超过15米。地下水中的六价铬浓度达1417毫克/升。场地原有生产厂房建筑物腐蚀严重,六价铬含量高达6000毫克/千克以上。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透露,重金属土壤污染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使全面启动全国范围内土壤修复工作迫在眉睫。

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已进入国务院审批程序,该规划预计将带动产业总投资达数千亿元。任官平说,国家发改委批准了“‘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将“土壤与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列入“十二五”社会发展科技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材料9:

紫金山,位于上杭县城以北,汀江左岸,山中红棕色怪石嶙峋。采矿始于宋代,现代工业开采始于1993年。这是一个金铜矿床,上部为金,下部相距50米为铜,整个矿区面积超过4平方公里。藏有中国第一大金矿和第二大铜矿,为闽西宝藏之地。

在穿梭着雷克萨斯、宝马的上杭县城,你能很轻易看到这座“金山”。在过去17年里,这座金山被削平,高度逐渐缩水。

紫金山周围多矿,在过去17年里,在这些矿山创造财富神话的同时,污染的代价由附近的农村默默承担。在震动全国的“7•3”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发生40天后,南都记者深入紫金山周边调查,距离紫金山最近的碧田村,常驻人口1300余人,过去十年一共有40人患癌,其中35人已去世。

仅距一山之隔的武平县,有一座银多金属矿,相继被三家公司开采。附近的悦洋片村在过去五年内产生了六七十名癌症患者,他们大多数已死于胃癌、肺癌、食道癌、肠癌。

材料10:

公民诉讼制度是美国环境法的一个特点。依据1973年的《清洁》第505条,任何人当自己利益受到有害影响时,有权启动民事诉讼,控告排污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标准,或者控告环保局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执行法律规定。公民诉讼作为政府执法的一种补充,只有在公权力实施法律存在空白点以及公权力存在不作为等违法情形时,公民诉讼方可启动。实践中,环保团体主要致力于运用公民诉讼来监督政府行为,基本上针对行政机关的环境保护不作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的作为义务成为重要的诉讼要件。并鉴于公民诉讼的目的主要在于监督执法,立法设置了事先告知前置程序条款,规定公民诉讼于提起前60日告知即将成为被告的污染者或主管机关后才可正式起诉。环境公民诉讼条款一般规定,对于环境公民诉讼的原告发出起诉前的通知,如果执行联邦环境法律的行政机构对于起诉通知中涉及的违法行为,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一定的实施法律行为,那么,公民诉讼将会受到阻止。

我国的司法制度虽然与美国不同,但是美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督促行政”程序与我国检察机关督促起诉的行政监督作用是一致的。只不过美国环境公益诉讼在经过前置程序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对于起诉通知中涉及的违法行为,依然不实施法律行为的,将诉至法院。而我国检察机关的督促起诉、督促监管,目前由于没有法律支持,遇到行政机关依然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情况没有设置司法审查路径。

虽然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归入民事诉讼,但是,我国司法制度与美国不同的是,我国设置了行政诉讼程序,而美国没有行政诉讼程序。所以,根据我国检察机关督促起诉、督促监管的行政监督性质,归入行政诉讼前置程序也是我国司法制度与美国不同之处应予区别的。

材料11: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污染与控制研究室李发生介绍,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中国土壤污染总体上呈加剧趋势。

由于土壤污染延时性的特点,如果不对土壤进行修复,土壤重金属会不断累积,现在没有出现的问题将来也会慢慢出现。

近年来,中国也在进行污染土壤修复的科技攻关,并初步取得一些进展。例如,陈同斌用蜈蚣草来修复被重金属污染的农地,这种草吸收土壤中砷的能力相当于普通植物的20万倍,通过蜈蚣草的吸附、收割,三至五年内,这片土地就可以“恢复健康”,但这种修复耗时较长,难以和污染的速度相抗衡。

曾希柏采用了另一种微生物的修复方法,但他说这类的修复办法成本太高。此外,修复资金也是一大问题。

“污染土壤的修复治理需要全面考虑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治理,资金需求巨大。但目前,我国污染土壤修复治理资金缺乏有效保障。”李发生介绍,当前中国污染土壤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工作的资金一般来自政府相关部门和土地开发商,资金来源有限且没有保障,修复治理工作难以开展,资金问题成为很多污染地块再开发的主要障碍。

由于土壤污染形势严峻,立法制定一个专门针对土壤的法律显得很迫切。目前,中国已有50余部关于环境污染的法规,但是缺乏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的专项法律法规。

“立法这是必须的,但法立出来后监管和执行依然是一大考量。”曾希柏认为,目前解决土壤问题最紧迫的依然是从源头控制污染源,而执法和监管是个普遍问题。

三、作答要求

一、认真阅读材料,请概括土地污染都带来了哪些严重后果。(10分)

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不超过150字。

二、结合给定材料,分析造成我国土地污染的主要成因。(20分)

要求:准确、全面,简明、透彻,不超过250字。

三、假如你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结合给定材料,针对我国土地污染问题现状,

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措施。(30分)

要求:条理清楚,所提措施具体,有针对性,不超过400字。

四、针对材料反映的问题,结合我国重金属导致的土地污染现状,以“发展何须让重金属超标”为题,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结合“给定资料”,并注意联系当前社会实际和自身感悟。

(2)观点明确,内容充实,层次清楚,语言流畅。

(3)总字数800-1000字。

OK,关于隆昌县公务员考试和四川隆昌县新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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