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郑州派遣公务员考试的问题,以及和公务员考试中派遣证有什么用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关于户口迁移和公务员考试
派出所办理户口指南
户口市内移居
跨所迁移入户的: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黑白大头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跨所迁入立户:须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借住、临时房、租赁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户)。
注意:迁入人需办身份证的应交身份照片二张,需办身份证快证的应交照片四张。
因农转农、非转农市区迁移的:须持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准移证),迁移证号,入户地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二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跨所户口迁出:须持迁入地和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跨所迁出立户的:须先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派出所所内户口移居:须持双方户口簿和移出人身份证照片一张(16岁以上移出人员均须交照片),到派出所办理所内移居手续;立户的须持迁出地户口簿和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办理户口所内移居手续(16岁以上迁移人员须交身份证照片一张)。
所内移居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户口市外迁入入户:
购房、投靠亲属、调动、投资纳税、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未分配人员,农转农投亲,非转农投亲市外迁入入户:须凭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持迁移证未入户的凭分局审批手续),迁移证,迁入人身份证(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和居民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办理入户手续时需收缴原身份证(也可在回执上注明交旧换新,领新证时交回旧身份证),同时办理身份证换发手续。市外迁入人身份证丢失的办理身份证补领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招生入户:因招生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须持招生手续,学生迁移证,身份证,身份证大头黑白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毕业生分配入户:派出所户籍室只办理毕业生分配入户,入户时凭省、市教委或省、市大分办、劳动局(技校生)毕业生分配《就业报到证》或《派遣报到证》,单位接受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外迁入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本市生源毕业不参与分配回郑入户:须持原迁出地派出所户口迁出证明,学校不分配证明,毕业证,身份证,迁移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外迁入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须是该毕业生直系亲属家中)。
农业户口考入大中专院校要求就地农转非的:须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原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
农业户口学生毕业分配要求农转非的:须持省、市教委或省、市大分办、劳动局(技校生)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派遣报到证》,单位接受证明,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需迁往市区的,就地农转非后移出。
(农业户口就地农转非的,每月月底应将数字和手续报分局审核)
出国人员回国入户:应持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二张居民身份证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退伍战士入户:须持退伍办户口入户介绍信,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原注销户口派出所证明,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退伍战士异地安置入户:须持退伍办户口入户介绍信,入户地户口簿(需是直系亲属)或住房证明,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证明中需证明姓名、性别、住址、年龄、民族、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办理情况,何时入伍注销户口等情况),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身份证快证需四张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转业干部安置入户:须持市退伍办户口介绍信,区武装部预备役军官登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依据本人档案注明入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等基本情况),(自谋职业的由退伍军人安置办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身份证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刑满、解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须持释放、解教、假释、保外就医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原注销户口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四张,由入户地责任区民警签字后,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计划内婴儿入户:须持《生育证》(计划生育部门签发)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户口簿(户口簿须是婴儿父或母的)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计划内婴儿随父入户的:须持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婴儿未随母入户的户籍证明,《生育证》(外地《生育证》须到入户地“区计生委”审核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地《出生医学证明》须到区妇幼保健院审核盖章),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入户时收缴《生育证》原件和有关证明。
计划外、非婚生婴儿入户:凭市局、分局的审批手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入户地户口簿(须是婴儿父或母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弃婴入户:凭市局的审批入户手续,《收养证》复印件,入户地户口簿(户口簿须是婴儿父或母的)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往市外的:
1、本市居民要求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往省外的: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3、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由学校集体户口迁往市外的:凭省、市大分办、教委、劳动部门的就业(派遣)报到证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参与分配由学校迁回原籍的:凭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出具的不参加毕业分配证明(留存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户口注销:
参军入伍户口注销:凭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减少办理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登记后妥善保管,待退伍入户时发还本人。
逮捕、劳教户口注销:凭本人户口簿和逮捕、劳教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减少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出国人员户口注销:居民出国出境超过一年的,应凭出入国境有效证照、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减少办理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登记后妥善保管,待回国入户时发还本人。
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其亲属须持其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及下列证明材料到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所在地办理死亡注销手续:
1、居民在医疗单位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火化证可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居民在家中正常死亡的,持居(村)委会或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火化证可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
注意:居民死亡注销户口的同时应缴销其居民身份证,登记造册,剪去身份证印章部位一角作废。
立户、分户
1、立户:因移居、分房等需申请立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到派出所编排门牌后,办理立户手续。
2、分户: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集体户立户
1、集体户立户的需要有固定的办公地址(自己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五年以上租赁房屋合同的),企业单位需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行政事业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社会团体要由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可直接到派出所提出立户申请,办理立户手续。
居民身份变更所需材料
姓名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变更民族
公民要求变更民族的,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批准证明;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打印变更更正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审批。
性别变更:
公民要求变更性别的,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省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
4、派出所户籍内勤打印变更更正表交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局审批。
性别入错需更正的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16岁以下人员需监护人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不需身份证)
3、性别入错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5、派出所内勤打印变更更正表交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局审批。
办理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料指南
一、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的郑州市居民,需申领身份证的,须带本人户口簿和二张大头身份证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身份证申请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二、补领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失,在身份证丢失3个月后仍未找回需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须持本人户口簿、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补领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三、换发身份证:市外迁入、变更居民身份证项目、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身份证损坏、残缺需换领新证的,须持本人持旧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换领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四、办理快证:有特殊原因需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的,须持本人户口簿、个人申请、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大头身份证照片四张,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打印《制作居民身份证“快证”通知书》后,将正联交申办人到分局户办大厅审核盖章后到市公安局身份证制证所制证。
五、办理临时身份证:因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尚未领到证件,需用身份证的,须在办理正式身份证以后,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大头照片四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临时身份证申领表》后到分局户办大厅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河南政法干警考试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为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进一步加强河南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2013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3〕39号)精神,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一批优秀政法干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方式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一批优秀人才送到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进行学习培养。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同时发放生活补助。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2013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面向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面向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录培养计划
2013年河南省计划招录培养1618人,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河南警察学院,定向培养方向为河南省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机关(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录对象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或生源地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和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拿出招录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即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列入专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符合报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
2、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即1986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报考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8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其中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备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招录职位。
五、招录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3年8月22日8:00至26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 0371-66321973、66321991(省人事考试中心)。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咨询电话:0371-67886257、69620050(郑州市);0378-3666310、5322130(开封市);0379-69933323、63133112(洛阳市);0375-3222511、2979950(平顶山市);0372-5118201、2209801(安阳市);0392-3392113、3316985(鹤壁市);0373-5030539、3696606(新乡市);0391-2281359、8826978(焦作市);0393-8820089、8820090(濮阳市);0374-2903016、2621601(许昌市);0398-2976877、3681089(三门峡市);0394-8273801、8122271(周口市);0396-2122088、2839686(驻马店市);0377-63137511(南阳市);0376-7676857、6521225(信阳市);0391-6619983(济源市)。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3年8月28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收费标准见附件2)。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17日8:00至9月22日10: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如遇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71-66321973、66321991)。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招录过程中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6、各拟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经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注明情况,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3年8月27日至28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
8、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培养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培养资格。
(二)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其中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和22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
笔试成绩=───────────────×50﹢────────────────×50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
笔试成绩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根据情况,笔试成绩可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务必于9月3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东南方向,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主楼的西南角二楼;公交路线有114路、43路、47路、K115路;联系电话:0371-65796015、87519638),经审核后予以公示(学历认证需要时间,需认证的考生请提前进行)。
(三)面试、体能测评、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的一定比例(拟招录人数为2人及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拟招录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体检人员。笔试有一科零分、缺考、作弊或没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
在参加面试之前,应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有关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试者,还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省辖市、县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见附件4)等材料;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退伍证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士兵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有关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先组织进行体能测评。面试结束后,组织进行体检。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不再递补,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没有达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体检。面试缺考、弃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个职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按照国家关于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考核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由相关省辖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同意。递补须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按程序递补后仍有空缺的,不再组织全省统一调剂。
(五)公示和录取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取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河南警察学院根据拟录取人员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培养、管理与使用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放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培养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手续,按照《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者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本公告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为方便考生咨询和报考,考生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0371-65882083。
附件:
1:附件1:2013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职位表
2:附件2:收费标准
3:附件3:2013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科目表
4:附件4: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证明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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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中派遣证有什么用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只要是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学,学生毕业找到工作,学校都可以发派遣证。成人和自考没有派遣证。派遣证的作用相当于介绍信,你的档案、户口等问题都离不开它,而且派遣证一旦丢了相当麻烦。
回答:高校必须按照国家教委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签发。所需的材料: 1.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开具的打印派遣报到证的介绍信或证明 2.该学生与有关各方签章的就业协议书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的,是毕业生就业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及报到后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帐户的重要材料,同时办理户口的迁移和档案的转移也需要派遣证.派遣证一式3联,毕业生持一联,毕业生档案中存放一联,单位存档一联.通过派遣证派遣毕业生是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方式,也是落实国家计划和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保证手段。派遣证由国家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统一制订,省级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派遣证是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到的书面证明。毕业生派遣证作为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身份(干部身份)的证明存入档案。普通高校派遣毕业生,必须使用全国统一规定的,由地方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派遣证》,用人单位一律凭派遣证接收毕业生。毕业生报到时,首先要明确报到地点,其次要注意报到期限,毕业生要在报到期限内持派遣证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地点一般在派遣证的左上角,派遣证上注明的报到地点有两类。一类是直接派往具体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类是派往所在地就业生分配办公室。
2、去联想这种大公司并被接收北京户口的必须要;
3、公司给你管档案的必须要。
4、如果派遣证过期了,而你又没干成以上三点的,那你就失去了所谓“干部身份”。第一次存档时只能存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
应届毕业生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派遣证有两个期限:
(一)报到期限,这是说你要在派遣证规定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内到用人单位(已就业的)或生源地所在地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未就业的)报到,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你可能遇到的麻烦是一是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已就业的),二是生源地政府人事主管部门不包分配(某些地区)或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招考。
(二)派遣证自身有效期限,这个期限是三年,即如果你没有在三年内办理就业手续,以后就不能再办理了,你的身份永远是学
生,而不能转正转干,而且户口也无法转到就业所在地。
派遣证的作用:相当于介绍信,你的档案、户口等问题都离不开它.。高校必须按照国家教委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签发。
二、若已经办理了正式的就业派遣证,用人单位是企业主管单位是人才交流中心,你的报到部门就是人才交流中心,如果你已经把报到证交到人才交流中心就意味着报到过了,而你的派遣证应与归入你的人事档案作为计算工龄的依据。三、你目前身份是已就业应届毕业生,若要进入事业单位,就要看这个事业对你的身份有没有限制了,一般未办理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进任
何事业单位都是可以的。但你就不一定了,有的事业单位会以你已就业或是非公企业人员为由拒绝接收,还有的事业单位会要求你。
更多信息请查看2014江苏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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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算公务员考试要求的基层工作经验么
公务员考试关于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如下:
1.“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2年8月31日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两年以上。
2.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7.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8.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9.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
关于郑州派遣公务员考试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