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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辽宁省考公安岗位考试内容是什么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应根据招录职位要求,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其他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报考者须参加招录机关组织的相应专业科目考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本次考试在日照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其中,外语等特殊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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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
报考2023年辽宁省公安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考生,除符合《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
报考省公安厅及其直属机构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
报考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公安法医职位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
二、增加公安专业科目测试
除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外,还增加公安专业科目测试,公安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资格审查(复审)与体能测评
面试前,由省公安厅组织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与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与体能测评均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对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复审)
资格审查(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对考生报考的基本条件、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行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始终。考生须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因考生基本情况与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由考生本人负责。
1、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2张(与准考证一致),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有二维码,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于资格审查前2日内打印)。
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考生已就业且未办理离职手续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情况说明(样式附后)。
3、报考职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中共党员情况说明(加盖所属支部以上党组织公章,样式附后)。
4、报考面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高考生源地情况说明(样式附后)。
5、报考面向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其中,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相关材料由团省委出具;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相关材料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6、报考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需提供复员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复转安置部门出具的参军退伍情况说明(样式附后),以及退伍证、户口本、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以上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按照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体能测评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1、测试项目和标准:
2、测试方法:
(1)10米×4往返跑
测试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2)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注意事项: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3)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测评1次。
四、体检
面试后,考生按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报考公安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凡不符合报考人民警察身体条件的,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必须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条件:
(一)单侧*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狱医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二)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四)文身,不合格。
(五)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六)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七)嗅觉迟钝,不合格。
(八)乙肝病原携带者,公安特警职位,不合格。
以上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察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考察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一)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三)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四)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五)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六)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八)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九)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十)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一)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十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
(十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十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十五)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十七)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没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上述人员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十八)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十九)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二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十一)其他不符合担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条件的。
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一)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体能测评以现场测评结果为准,不另行复测。
(二)考生录用后,全省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入警训练,训练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资格。
(三)凡经考试录用到公安系统的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咨询电话:
报考辽宁省公安厅职位咨询电话:024-86992214
报考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024-24717016
报考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024-89398639
报考各市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
沈阳024-23105448
大连0411-88058110
鞍山0412-5541043
抚顺024-57819608
本溪024-42833355
丹东0415-2103238
锦州0416-2572075
阜新0418-5532225
辽阳0419-2145649
铁岭024-72843056
朝阳0421-2626813
盘锦0427-8882555
葫芦岛0429-7217036
1、单位同意报考情况说明(样表)
2、中共党员情况说明(样表)
3、高考生源地情况说明(样表)
4、参军退伍情况说明(样表)
5、工作经历情况说明(样表)
原文标题:2023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gwy_zhaokaogonggao/3997.html
辽宁省的公务员考试考几科
2017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2016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供广大考生参考。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申论介绍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申论试卷重点测查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等能力。包括: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内容主旨,全面分析给定资料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内容主旨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条理清晰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辽宁省公安系统公务员考试内容都有什么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以下内容为2020辽宁省考招聘公告节选,仅供参考: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3日(含)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可以报考)。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属专门招考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残疾人的,仅限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13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含)及以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0年7月3日(含)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该县(市)户籍〔含该县(市)生源2020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考生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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