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辽宁省公务员和国考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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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辽宁省公务员和国考的区别有哪些)

本文目录

辽宁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辽宁省公务员和国考的区别有哪些)

  1. 辽宁公务员考试时间2021
  2. 2023辽宁省公务员报名时间
  3.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流程
  4. 辽宁省公务员和国考的区别有哪些
  5. 2011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

辽宁公务员考试时间2021

2021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辽宁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辽宁省公务员和国考的区别有哪些)

报名时间:2月25日9时至3月1日24时

查询审查结果:2月25日9时至3月2日12时

缴费确认:2月25日9时至3月2日24时

打印准考证:3月22日8时至3月27日8时

笔试时间:3月27日

成绩查询:2021年4月16日

报名方式:

时间及地点省直单位、省垂直管理系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人事编制网。具体报考时间由每年发布的招考公告确定。报考市州以下机关的现场报名点由市州指定,并在各市州人事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报名其他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以及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报考市州以下单位的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报考省直单位的考生应带上述凭证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2023辽宁省公务员报名时间

2023辽宁省公务员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笔试时间为2月25日-26日。各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过期不候。

202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

4.打印准考证: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

5.笔试时间:2月25日-26日

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4.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5.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1.5)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流程

a、1网上报名 2审核通过后交钱 3按指定日期内打印准考证 4考试 5成绩查询 6资格审查 7面试 8复审 9录用。

b、辽宁报名网址: http://www.lnrsks.com/ http://www.lnrc.com.cn/参考报名时间:8月, 9月下旬考试。

具体

一、招考公务员可以网上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所在的省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去报名,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所需要的相关岗位,自己可以选适合自己的相关岗位,提供相关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或学生证、毕业证、户口本、工作证(如在工作)、照片。如果学生在校没有毕业,还要学校提供学历证明,如果是刚毕业的学生学校要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在报名时如果自己没有时间想让别人代报名的,代报人员必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或相关证明。

二、现在公务员报名一般都是在网上进行,按照要求提供了资料后,就在等待审查了,自己要时刻关注自己的资料有没有通过,如果没有通过要及时查原因。如果通过了就要进入下一个程序:笔试。

三、笔试的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所考试的内容根据公务员自身应具备的能力而定,考试没有专门的培训机构,只有统一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考生可以认真阅读这个资料。笔试结束以后就要进入面试的程序。

四、考试结束以后,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试的分数的高低进行面试(一般招录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比例为1:3或1:5),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者委托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实施。面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体型气质、掌握的相关知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情绪稳定性、积极性、求职动机、业余爱好、其它福利方面的问题。

五、在面试结束以后,如果有考生要求岗位调剂的,可以提出申请,但是要符合相关调剂岗位的要求。

六、下一步就是体检,体检内容包括:心脏、血液、血压、遗传病、传染病、皮肤病、视力、听力、头颅、甲状纤、生殖器等。

七、体检结束以后,公务员管理部门要对你在报考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再次审核,看看是否真实,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八、以上各关如果都过了,中央公务员管理部门将对你的相关材料备案,对考试通过的考生进行公示(时间为七天)。

九、公示结束以后,相关录用单进行录用,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如果合格转证,如果不合格将取消公务员的资格。九、

辽宁省公务员和国考的区别有哪些

省公务员考试就是省级公务员考试,考试被录取是在省市级单位工作,国考是国家部级单位招聘,考上是在部级单位的基层工作。难度上国考更难,省公务员考试更加简单。考试内容都是行测和申论。省公务员考试一般是结构化面试,国考根据职位不同结构化和无领导面试形式。

国考和省考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先归纳如下:

1、组织考试的部门不同,国考是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局组织的,而省考是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组织的;

2、命题组织模式不同。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有自己的命题组,由命题专家统一命题,但地方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组织自己的命题组,所以省级考试试题主要来自人事部门考试中心题库;

3、职位从属不同,国考是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省考是省直属及各地市所属单位招考;

4、国考和省考在科目设置上或有少许区别,大部分省考试大纲也是参照国考,但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测》和《申论》三部分;

5、题量不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近两年都是135道题,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地方的公考与中央、国家的考试有一些区别,各地方也不尽相同,如有些省级公考为90分钟100题,国考的难度比省考大。

建议考生到华图行测的在线选择优质资源进行强化训练,和华图申论的申论批改系统找老师帮忙批改试卷。准备参加国考的考生可以多关注时事新闻,了解最新的国内外动态,比如到人民日报、半月谈,看一些评论性文章。

2011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1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加强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2011年度全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全省计划招录8434人,其中招录公务员715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2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1日(含)至1993年3月21日(含)期间出生);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1日(含)至1993年3月21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报考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详见相关公告)。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招录纳入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及我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个计划”)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属专门招考上述“四个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四个计划”之外的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2009年以前(含2009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为“×年(含)及以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1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09、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根据2008年以来历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的规定,2008—2010年录用为我省县(市、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2011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人员,除职位信息表要求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1年全省各招录机关(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www.ln.gov.cn)

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辽宁省就业网(www.jyw.gov.cn)。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gjgwy.org)

各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详见各市网站一览表)将发布本辖区招考公告和职位信息。

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招录机关(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阅。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3月21日8时至3月28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3月21日至29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1年3月22日至3月29日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3月22日至24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4月14日8时至4月24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326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不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报考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6、对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3;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2;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录计划1人的为1:2,招考计划2人以上的为1:1.5),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司法类专业毕业生的招考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7、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的情况,报名期间,每天将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30:1的招考职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8、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复习可参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报考全省公安系统的考生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公安工作的内容、特点、原则、路线和方针政策,公安执法与行政执法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按《2011年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加考科目)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因公牺牲者子女报考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的,笔试每科加2.5分;革命烈士及一、二级英模子女报考上述机关的,笔试每科加5分。

以上只加一项分,不累计加分。

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填报加分有关信息。

四、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质监系统以及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各市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市相关网站公布。

报考非公安系统笔试成绩计分的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20%。

专职翻译职位及部分公安职位允许在面试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后,专职翻译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8的比例(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考试人选;专业科目考试后专职翻译职位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职位招录计划为1人的面试比例为1:2,招录计划为2人以上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省直部门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以下部门专业科目考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省直招考部门或市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要坚决防止、杜绝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行为。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职翻译及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职位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的组织

省直部门面试组织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质监、安全系统及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职翻译职位及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司法警察职位录用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人员,办理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工作人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可参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辽宁省委组织部(政策咨询):024-23128862

辽宁省公务员局(政策咨询):024-23448361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技术咨询):024-23447326

附件:1. 2011年辽宁省直党群系统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 2011年辽宁各市党群系统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表

附件:3. 2011年辽宁省直政府系统招考公务员职位表(含垂直管理系统)

附件:4. 2011年辽宁各市政府系统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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