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简章(贵州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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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简章(贵州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

本文目录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简章(贵州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

  1. 贵州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
  2.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
  3. 2014年贵州贵阳市公务员考试简章
  4. 2015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5. 贵州省考考什么内容分值占多少

贵州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

贵州公务员考试考科目一般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考试,以2021年贵州公务员考试为例。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简章(贵州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二、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全省设10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能测评

人民警察职位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不进行体能测评。

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考区体能测评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招录单位的省、市(州)主管部门负责本考区体能测评的实施工作。

省直及垂管系统体能测评考点设在贵阳市;市(州)体能测评考点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体能测评时间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中,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贵州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的全部解答。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

公务员考试主要考哪几科呢?下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吧:

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行测主要考察考生的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申论同样主要考察五类题型:归纳概括,综合分析,提出对策,贯彻执行和申论发述。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知识点:

1、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等,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

2、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3、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

4、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5、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申论》主要表达的能力有,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1、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2、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3、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4、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5、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4年贵州贵阳市公务员考试简章

为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满足我市各级机关,特别是基层单位的需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阳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我市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特制定《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市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录430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36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251名;乡(镇)机关计划招录43名。各招录职位详见《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驻乡镇机构(乡镇法庭、司法所等)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省委万人驻村帮助工作专项计划,符合国家基层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户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外省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的2014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定向地(单位)的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六项目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即为招录对象。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4年3月4日。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以下人员报考:

(1)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截止2014年3月4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止2014年3月4日期满一届的人员。

(3)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7、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14年3月4日户口登记仍在贵州省。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0年招录的公务员,2011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0年)。

2、截止2014年3月4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9、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0、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职位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特别提醒考生,报名中,考生报考的职位如已超过30:1(以缴费人数为准),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 2014年3月下旬公布全市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3月8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各招录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1日18:00。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须本人到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试机构修改。

3、2014年3月8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3月10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在2014年3月11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2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014届特困毕业生需填写《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3>)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 3月11日、3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7日9:00至4月10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具有条形码标识)。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和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加分在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前计算)。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受理加分申请时间:2014年3月27日、3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受理加分申请地点: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办公大楼A区5楼540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8号)。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5月在“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最低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复审人员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录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2014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除退役大学生士兵外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及信息、隐瞒事实不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考务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职位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招录计划数为1,而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3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对招录计划数大于1,而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职位计划招录3人,现有8人参加面试,则笔试成绩排列在第7、第8名的考生即为未达1:3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含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八、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必须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同意后可进行检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事后不予受理,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7日不再受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进行公布。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经招录单位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及《贵阳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录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851-7988909(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7989189(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处)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0851-8129018(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

(五)在招录过程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资格复审、面试公告、体检公告等信息)都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或“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生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在整个招录过程中保持畅通。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影响招录工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本次招录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

1、《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2、《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3、《贵阳市2014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

2015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http://gz.offcn.com/html/2014/08/33625.html?wt.mc_id=bd11588

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15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贵州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见附件2)乡镇(县城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派出机构除外)机关和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可招录高中或中专学历人员;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2015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15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

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

人员”)。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贵州省考考什么内容分值占多少

行测和申论都是150分常识(20分)数量关系(15)言语理解(42)判断推理(43)资料分析(30)

2017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题型题量及各部分分值情况供大家参考。如下所示: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考试流程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流程:

1.浏览报考信息(考试公告、考试大纲、职位条件一览表)

2.选定职位(专业上有疑义,可咨询所报单位)

3.开始网报

(1)登陆网报网站及页面

(2)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

(3)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

(5)报名成功

注:当下大多数省市均采取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直接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报名的方式。

考试方式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笔试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按中央机关招录职位区分为三类,在考试内容和招录政策上有所区别: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

◆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

◆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单位)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面试

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

面试改革

2014年的公务员面试中,湖南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考集中面试。在面试进行前的半小时,考官、考生分别“抽签”决定考场,考官100%异地交流。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准透露自己的名字,仅交代考号。考生考完后当场宣布成绩,用公开透明的方式杜绝一切“猫腻”。

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2014年,湖南公务员面试考完当场宣布考生成绩。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简章和贵州公务员考试考哪几科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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