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公务员考试制度(英国公务员制度如何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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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英国公务员考试制度(英国公务员制度如何建立的)

  1. 英国公务员制度如何建立的
  2. 英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3.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
  4. 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5. 英国文官制度是什么

英国公务员制度如何建立的

公务员制度源于英国文官制度,而英国文官制度又源于中国的科举制度

英国公务员考试制度(英国公务员制度如何建立的)

英国文官制度概述

英国的文职官员被普遍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官员队伍之一,廉洁与高效为其赢得了巨大声誉,也成为世界各国文官制度建设的样板与楷模。然而这一切的都源自于其构架良好而又合理的文官制度。在英国,文官(Civil Servance复,Civil Servant单)并不包括组成内阁的大臣,即与内阁共进退的“政务官”,而仅指“事务官”,其职责是执行当时政府的政策,而非对政党活动的参与。他们构成了政府中所谓的“非政治”的分子,即不参与党派之争的人。在内阁发生经常更迭的情况下,他们的存在保证了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高级文官还时时准备为大臣提供咨询,向其提供必要的情报、知识以及实践的经验。显然,服务的年限越长,他们的影响也就越大。这样,他们不但执行既定的方针、政策和命令,而且对于这些方针、政策和命令的制定还有一定的,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发言权。正是这后一项职能的行使,使文官成为国家机器重要的一部分,成为了“永不更迭的幕后政府”。前台是两党轮流秉政,后台则永不更换,这是英国文官制度的重要特征。

19世纪中叶,工业资产阶级开始进入议会,并逐步取得统治地位。此前,由于两党轮流执政,使官员也经常的发生变动。官员的任用不仅以党派为基础,而且存在着许多暗箱*作的手法,以致卖官鬻爵之事也时有发生,使政府的行政即无效率,又不经济。1853年,英国在克里米亚战争中的惨败,引发了国内对于政府的腐败和无能的猛烈抨击,当政的帕累斯顿内阁被迫允诺改革。1854年,由当时的国会议员诺斯科特(Stanfford Northcote)和杜维廉(Charles Trevelan)根据广泛的调查,提出了一项改革文官制度的方案,即著名的“诺斯科特-杜维廉报告”。提出了以下四项建议:一将政府中的行政工作分为智力工作和机械工作两大类,前者由大学生来担当,后者由低级人员来充任;二初任人员均应在年轻时通过选拔考试;三各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可在各部之间互相转调、提升;四官员的提升以上级的考核报告为依据。这些建议后来均以法令的形式逐一采纳并加以实施,这样英国的近现代文官制度开始逐步建立起来。一个相对独立于各个党派的职官团体开始逐步形成,成为了英国政治力量中最为稳定的一部分。

战后,由于文官队伍的急剧膨胀,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福利待遇畸高等问题凸现出来,甚至出现有些文官不听从大臣的命令的情形,遂令政府萌发改革之心。受政府的委托,1960年以富尔顿(Lord Fulton)教授为首的“富尔顿委员会”在经过大范围的调查之后,提出了旨在建立新型文官制度的改革方案-“富尔顿报告”,其要点有:①建立文官部,统一文官管理;②各部建立统一的职级结构并向所有人员“开放”,打破原有的部门垄断;③成立文官学院;④限制高级文官的权力;⑤建立对外开放交流的机制。可以说,报告提出的改革方向的确切中了英国文官制度中的种种弊端,但由于文官队伍业经成为了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所以改革面临着既得利益者,特别是权势深厚的高级文官的强烈反对,使得报告的实施遇到了巨大阻力。后来历经多方面的调和、让步,还是有很大一部分得到了贯彻执行,从而使英国的文官制度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时代。

英国文官制度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复杂而又庞大。下面仅就几个相对重要的部分做一简明的介绍:

首先,关于文官的选拔制度。在英国,常任文官实行公开竞考,择优录取的原则,这同时也是西方国家文官制度中最具代表性的原则之一。文官选拔考试的一般形式包括笔试、口试以及实际*作考试等等。考试分两轮,首轮考试一般多采用笔试,复试则按所招文官的职位、类别的不同,采取相对灵活的录取方式。文官一经录用,非经法定事由或辞职,即可任职终身。

其次,关于文官的纪律制度。一切文职官员(即公务人员)须自觉遵守《荣誉法典》中规定的职业道德,像司法人员一样,给任何人以公正严明的形象,以免引起公民对公务人员的怀疑,使国家、政府的威信受损。因此,公务人员一律不准经商,或是从事与其公职部门业务有关的任何营利性事业。凡利用国家职权泄露国家机密的,将根据《国家保密法》予以严惩。同时,公务人员也不可积极参加政治活动,不得公开发表政见或对政府施政任意批评或使政府为难。

再次,关于文官的监管制度。在英国的文官监管制度中,司法监督的机制比较突出。1921年起,英政府于各部门设立行政裁判所,受理行政人事纠纷,以监督文官制度的运作。与此同时,普通法院也有权受理关于行政机关或文官人员违法失职、越权侵权等案件。普通法院对于行政裁判所也实行一定程度的管辖。管辖手段一般采取颁布调查令、诉讼终结令与执行令等手段。例如,法院颁发诉讼终结令,以停止行政裁判所的审判活动。

英国文官制度自1855年成立文官事务委员会以来,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作为它的特征的基本原则,诸如竞争考试的原则、常任的原则、服务的原则、中立的原则等等,早已牢固地建立起来了,而且至今也看不出有什么变革会使这些原则动摇。正是这些原则,使得这支近百万人的队伍促进和实现了国家权力顺利的在两党之间有秩序的易手,巩固和不断加强着国家民主政治的建设。

英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在考选制度中,行政级的考选最受重视。

行政级的考试有二种情形:

一是副科长级和科长级的考试,其报考者必须是大学毕业且成绩在乙等以上或成绩在丙等以上而再获有更高学位。二是副司长级的考试,这种考试以口试为主。

考试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为资格考试,其方法是笔试,以写论文为主,合格者才能参加第二步骤的测试。第二步骤测试是由文官委员会和文官考选处负责进行,主考人员由主席一人,心理学家一人及观察者一人组成,每一组负责五至六名考生的测试。

测试的项目包括七个方面:

(1)鉴识。考生阅读一宗文件,描写一件假设的但是具体的问题,于150分钟之内提出至少四个可能解决的办法,并分析各个办法的优缺点,最后提出采取其中之一的建议并附以理由。

(2)文书起草。考生要在45分钟内答复一项来文,答复来文的文字必须明确而肯定。

(3)集体讨论。讨论二至三个较为重要的问题,由主考人员在一旁观察评分。

(4)会议实习。由考生讨论鉴识测试中的一个问题,各考生轮流充任主席,文件内容先由主考人员作一口头报告,并限定考生在45分钟内提出问题及解决方法,要求并领导大家讨论,然后作出结论。这是测试考生的交涉能力、说话才能、常识及是否固执。

(5)智力测试。包括了解、辨别、口语、统计推理,一般知识测试等。

(6)口试。由测试小组的主席、心理学家及观察者三人分别对应试者进行40分钟的口试。

(7)互相评分。由同组考生相互评分,以观察其了解他人的能力。

经过上述测试后,各主考入将各自评分相加,并举行会议,尽可能达到一致意见,然后提出评分报告。凡第二步骤的测试获200分以上者,即可交最后决选委员会参加决选。决选委员会由七位委员组成,由文官委员会的首席委员或副首席委员任主席,其他委员则由各部人事处长,副司长以上的文官、大学中的代表、妇女、或工业团体中的人士充任。决选是以口试的形式进行,以决定是否录用及排列名次。

除行政级人员的考试外,还有执行级和文书级的考试。对于执行级与文书级的考试,无论报考条件还是考试方法都没有行政级严格,限于本书的篇幅,在此不再作介绍。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一)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产生西方国家通常把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任命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称为公务员。以公务员为管理对象的国家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产物。它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而始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建立的文官制度。1805年英国财政部首先设立了一个地位相当于副大臣的常务次官,主持日常工作,不参加政党活动,不随政党更迭而更迭,文官制度也因此而奠定雏形。1853年从东印度公司开始的通过公开考试来录用职员的办法逐步在政府各部推广,建立了官职考试补缺制度。这标志着英国文官制度基本成形。1855年和1870年,英国政府两次颁布枢密院令,确定了考试录用官员的制度。英国公务员制度因此而正式诞生。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吏治制度有重要影响。美、法、日等国都借鉴于英国公务员制度而建立了各具特点的国家公务员制度。经过长期的沿革演变,西方国家对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培训、考核、奖惩、职务任免升降、工资福利、退职、退休等已形成比较成熟的、完整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管理。所谓国家公务员制度即是这些法律和制度的总和。(二)西方公务员制度的特征尽管各国国情不同,法规条款差异明显,但从总体上来说都呈现出以下基本特征:第一,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即绝大多数文官都必须通过公开的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政府任何一级文官职位,都要向成绩优秀者开放。西方各国几乎都用立法的形式把考试的内容、方式、条件、机构等方面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例如日本法律规定,所有公务员都必须经过考试才能进入国家机关,否则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轻者罚款10万日元以上,重者处以一年徒刑。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制度地有效贯彻,对于建立一支精干、稳定和高水平的文官队伍,保持行政系统的连续性和高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二,严格考核,晋升唯功。考核是文官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中心环节。西方各国都非常重视对文官的考核工作,一般都坚持以下3个原则,即职责一致的原则、奖惩结合的原则、公平对待的原则;考核内容详细、全面,例如英国对文官的考核包括工作知识、人格性情、判断力、责任心、创造力、可靠性、机敏适应性、监督能力、热心情形、行为道德等10个方面,每项按5等打分,再以5等总评。美国除了对文官定期考核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适应能力之外,还非常重视平时考核,禁止文官在办公室看报、吸烟、聊天、会客、写私人信函等等,每天都要撰写工作报告,准确记录工作内容和数量,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第三,政治中立,职务常任。西方各国普遍要求文官必须在政治上保持中立,不得介入党派活动,不得参加党派竞选,不得以党派偏见影响决策,文官的工作与党派完全分开。西方国家一般把政府官员分为两大类,一类称为政务官,他们往往随党派竞选的胜败而进退,主要担任各部、委的行政首长,构成内阁成员,有一定的任期限制;另一类为事务官,即我们通常所称的文官,他们一般被录用后,就按工作成绩逐年提升,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有全面的了解,实行职位的常任制,只要没有过失,就可以终身任职,有终身的职业保障。第四,官纪严明,待遇优厚。西方各国对文官普遍具有严格的纪律要求,例如要求文官必须忠于国家,忠于政府,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参与任何商业性的盈利活动等等。与此同时,各国都有比较完备的关于文官的法律、法规,对文官的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做出了十分详备的规定。所谓法律保障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文官的权利做出明确的规定;二是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或因违反纪律受到不适当处分时,有权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专门机构提出申诉,并受到法律和法律程序的保障。西方各国文官待遇普遍比较优厚。除了较高的工资外,还有职务津贴、住房津贴、子女抚养补贴等等,退休后享有来源固定的、较为丰厚的退休金。然而,必须看到,西方文官制度并非完美无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和问题。例如在各行政部门中,作为外部调任的行政首长(政务官)往往没有多大实权,各部门的实际权力大多掌握在常务次长手中,而常务次长往往有自己的一套人马,形成拥有实权的小官僚集团,他们以实力对抗行政首长,造成文官的实际地位高于政务官的局面,加大了政策执行的难度。再如尽管官纪严格,但也经常发生一些财团、企业通过拉拢或收买握有实权的文官来为自己谋利益,文官之间串通一起,常常能够直接影响政策的制订和执行等等。

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外国公务员制度概况

现代公务员制度发源于英国,后来在经济和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美国得到了新的发展。其产生的历史背景是:“恩赐官职制”和“政党分肥制”。

为了建立一个廉洁、稳定、高效的政府,保护整个资产阶级的利益并促进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从19世纪50年代开始,在英国,随后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形成了国家公务员制度。

外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两个重要标志是:“考试录用制度”以及“政务官与事务官分离,事务官职务常任制”。

外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考任制为核心的任用制度”和“以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考任制是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标志。英美两个国家的官吏制度改革,是以建立考试录用制度为开端的,法国、日本、德国等国建立现代国家公务员制度也是从实行公务员录用考试开始的。

公务员管理可以归纳为入口管理、在职管理和出口管理。把好入口关后,主要是通过绩效考核来决定奖励和惩罚、职务的任免和升降等。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是在职管理的中心内容

英国文官制度是什么

英国文官制度是:

1、考选制度

1870年枢密院命令规定,凡未经考试、未持有合格证书者一律不得担任任何行政职务。此后,常务次官以下官员都由考试录用。

2、考试制度

主要是考勤和考绩,以考绩为主,进行年度的定期考评。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考核与晋升权完全掌握在各部部长手中,文官无从表示意见。文官委员会对此也无权干涉。

1920年,政府正式在各部设置晋升委员会,专管公务员的定期考绩及决定废黜等事宜,以做到各部考绩晋升方面的公正无私。晋升委员会包括各部的人事管理分处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经验有资历的官员。

3、晋升制度

(1)晋升程序。文官制度建立初,文官的晋升主要是凭资历。后经改革,主要根据工作成就晋升。1968年富尔顿委员会建议打破过去的等级界限,从任何等级或任何部门最有能力的人中提拔。对有特殊才能者实行越级晋升制。

(2)晋升原则。部长掌握绝对的人事管理权。不受任何晋升机构的限制、侵犯;任何文官对有关晋升事宜均有发言权;晋升的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晋升须以“适宜”为条件。以年终考核报告为依据:例行性职位晋升应注重年资,负责性职位应选贤任能:凡依仗关系取得提升资格的,应取消其资格。

(3)晋升方法。遇有职位缺额必须增补时,应在机关内外向有关各方发出通知,以便提出候补人名单。由个人填写本年内在本职工作中的表现和年后适宜提升的职位。通过考试加以提升,以吸收新参加工作者为主。

4、培训制度

主要有:

(1)培训机构。1939年以前仅邮务部和税务署有较健全的训练机构,1944年政府开始陆续设置文官培训机构。

(2)培训内容。指导培训,使文官对其服务机关的历史、组织、规章、纪律、环境等有较深的了解,加强团体意识,提高其服务精神。实际操作培训,多属技术工作。专业培训,文官到专门职业团体接受某种专业训练。

(3)培训方式。有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职前培训指文官录用后,正式工作以前,对其进行入门训练,为其正式任职做好准备。在职培训指文官参加工作以后进行的经常的定期培训。主要在文官学院进行。培训对象包括行政实习员、高等执行官、最高级文官。

5、工资制度

有非工业系统工资和工业系统工资。其中高级文官实行年薪制,低级文官实行周薪制。非工业系统工资,一般实行等级工资制。工资标准有两种:一是由各部自行确定的本部门自行管理人员的工资标准;一是由财政部制定统一管理人员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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