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公务员考试(甘南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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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公务员考试(甘南公务员)

本文目录

甘南州公务员考试(甘南公务员)

  1. 2013年甘肃省甘南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 甘南州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时间
  3. 2020年甘肃甘南州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4. 甘南公务员
  5. 2021甘南公务员面试成绩

2013年甘肃省甘南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了大力促进我州毕业生就业工作,补充我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切实做好2013年全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1〕22号)和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以及各县市依据本县市毕业生数量、财政承受能力、事业单位人员需求等因素提出的招考聘用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甘南州公务员考试(甘南公务员)

一、招考聘用原则、名额、条件、范围

(一)招考原则

这次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采取统一方案、分县报名,统一命题、分县考试,统一阅卷、分县公示,统一聘用、分县安置的办法进行。

参加了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招考且已被录取的考生,在本次事业单位招考中不予报名。

(二)招考名额

2013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35名(工作人员877名,工勤人员358名)。其中:州直50名(工作人员40名,工勤人员10名),卓尼县260名(工作人员200名,工勤人员60名),临潭县200名(工作人员150名,工勤人员50名),夏河县130名(工作人员100名,工勤人员30名),合作市120名(工作人员80名,工勤人员40名),玛曲县100名(工作人员72名,工勤人员28名),碌曲县140名(工作人员90名,工勤人员50名),迭部县110名(工作人员70名,工勤人员40名),舟曲县125名(工作人员75名,工勤人员50名)。

(三)招考条件

1、应、往届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中专(含中职)、大学专科(含高职)、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献身我州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5)参与“3·14”、“3·16”事件的。

(四)招考范围

此次招考聘用一律面向甘南州内生源和甘南州内户籍的毕业生,非甘南生源和甘南户籍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待遇

经公开招考被聘用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范围,聘用期间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工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干部,中专(含中职)学历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

二、宣传工作

州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州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考公告》,向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发文宣传。各县市人社、广电、宣传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招考公告》宣传到每个未就业毕业生、每一户未就业毕业生家庭,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共5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各县市考生分别按生源地在本县市人社局确定的地点报名,州直生源考生到州人社局二楼大厅报名。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资格审查。专业分类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转发〈2012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州人社字〔2012〕18号)文件参照执行。对报名时弄虚作假、违规报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下,州直和各县市考生分别按生源地报考州直或各县市招考的职位。

3、因婚姻、父母工作调动户籍发生变化的州内考生,凭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县市报名。

4、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2012年10月31日后突击将户籍迁入甘南州内且生源地不是甘南的州外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考;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后,因办理结婚证将户籍迁入州内的州外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5、州直生源范围确定为:父母一方在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原国有企业工作或退休、下岗职工的子女。

6、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州直考生还需持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或退休、下岗证件原件。

7、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交报名费150元。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27日至29日,分别在州人社局2楼大厅和各县市人社局领取。

四、考试

(一)这次招考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依次聘用。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报考教育职位的加试《教育专业知识测试》,报考卫生职位的加试《卫生专业知识测试》,其他专业考生以《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为录用标准,具有藏语言文字能力的报考者可自愿选择用藏语文试卷答题。考试阅卷结束后,州招考办将考生考试成绩在州政府政务网站公布并分别交各县市招考办负责公示。

(二)笔试时间、科目。

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下午:3:00—5:30《专业知识测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计加分。

1、藏族考生;

2、具有一年以上甘南州跨地区就业“金桥工程”经历的(报名时须持跨地区就业证书);

3、农牧村“两女户”、“独生子女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证明并加盖县市计生委印章的证明书);

4、州公(交)发〔2009〕3号文件中聘用为交通协管员且目前仍在协管员岗位的人员。

五、考察

在州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州、县市人社局分别会同公安局组成政审考察小组,按照统一要求,负责对本县市拟聘用人员的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政审考察,并逐一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州、县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核实。对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该职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州招考办,由州招考办提交州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各职位的录取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代码依次进行录取,按所学专业及报考职位分派到教育、卫生和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岗位工作。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的领导,成立甘南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冯文戈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杨卓玛州政府副州长

安旭林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局长

成员:杨扎西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

杨晓林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

杨建国州财政局局长

吴晓白州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旭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科长徐成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

八、监督

各县市必须严格按招考方案的各项规定执行,未经州招考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招考条件、范围和另设加分项。招考聘用工作由州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代表对重点环节进行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犯招考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调离招录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凡发现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年龄、假证明材料等情况者,一律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 0941-8213226

州人社局考试中心 0941-8250598

监督电话:州监察局 0941-8213838

附件: 2013年度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甘南州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时间

2010年度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促进我州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做好2010年全州事业单位缺编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州政府与各县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任务,以及各县市依据本县市毕业生数量、财政承受能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求等因素提出的招考聘用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考聘用原则、名额、条件、范围

(一)招考原则

这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采取分县市报名,统一命题,分县市考试,统一阅卷,分县市录取、统一审查批准的办法。

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取工作须在省上安排招考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基层兽医站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等招考项目的录取之后进行。上述招考项目已录取的考生,事业单位招考中不予录取。

鉴于舟曲县遭遇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救灾和生产生活恢复任务十分艰难,舟曲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与其它县市分开进行,时间适当推迟,待条件成熟后单独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州直和其它各县市招考中舟曲县报考面向全州招考职位的考生由舟曲县人事局组织报名和考试。州直和其它县市符合舟曲县面向全州招考职位条件的考生,可在舟曲县招考时由州人社局另行组织报名并在舟曲县参加考试。

(二)招考名额

2010年州直及临潭、夏河、卓尼、迭部、碌曲、玛曲、合作等七县市计划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0名,其中:州直70名,临潭县160名,夏河县180名,卓尼县190名,迭部县60名,碌曲县70名,玛曲县70名,合作市200名。

(三)招考条件

1、应、往届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09年及其以前毕业且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中专(含中职)毕业生。根据甘人通【2006】61号文件精神和我州实际,参加“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的服务生在服务期满后将正式安置。所以,已参加“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的服务生,已招考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乡村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献身我州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5)参与“3·14”、“ 3·16”事件的。

(四)招考范围

此次招考聘用一律面向甘南州内生源和甘南州内户籍的毕业生,非甘南生源和甘南户籍的考生不得报考。州直职位招考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州直和各县市各划出招考名额的20%面向全州招考。各县市面向全州招考的职位条件和专业需求由各县市根据人才队伍结构和需求自行确定。

(五)待遇

经公开招考被聘用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范围,聘用期间执行国家规定的被聘用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全额工资标准。工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二、宣传工作

州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州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考公告》,向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发文宣传。各县市人事、广电、宣传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招考公告》宣传到每个未就业毕业生、每一户未就业毕业生家庭,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0年9月10日至20日(共11天,早上9:00——11:30时,下午3:00——5:30时)

(二)报名地点

各县市的考生分别按生源地在本县市人事局确定的地点报名,州直生源的考生到州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报名。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资格审查。对报名时弄虚作假、违规报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各县市生源的考生报考面向本县市招考的职位,州直生源的考生报考州直职位或自愿选择报考一个县市的职位;符合职位要求学历专业条件的考生既可报考本县市或州直面向全州招考的职位,还可报考其他一个县市面向全州招考的职位。跨县市报考面向全州招考职位的考生,须在生源地所在县市报名,并参加生源地县市考点的考试。报名结束后,生源地县市将跨县市报名考生的所有信息用电子邮件分别传交州招考办和被报考县市人事局。个别因婚姻户籍发生变化的考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还须持学校出具的合封证明或介绍信。州直考生还需持考生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州直单位工作的证明。

4、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交报名费150元(兼报多个职位的考生只收一次报名费)。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0年9月26日至28日,分别在州政府政务大厅和各县市人事局领取。

四、考试

1、这次招考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依次录用。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总分200分。具有藏语言文字能力的报考者可自愿选择用藏语文试卷答题。各县市笔试工作由各县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州直笔试工作由州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阅卷结束后,州招考办将包括跨县市报考在内的所有考生考试成绩在州政府政务网站公布并分别交各县市招考办负责公示。

2、考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时间:2010年10月10日(星期日)早上9:00——12:00时。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计加分。

(1)藏族考生;

(2)具有一年以上甘南州跨地区就业“金桥工程”经历的;

(3)农牧村“两女户”、“独生子女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证明并加盖县市计生委印章的证明书)。

五、考察

在州招考办的指导下,各县市人事局会同公安局组成政审考察小组,按照统一要求,负责对本县市拟聘用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政审考察,并逐一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州、县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核实。对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由各县市人事局和州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甘南州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报州招考办,由州招考办提交州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各职位的录取顺序为:先录取各县市面向全州招考的职位,再录取州直面向全州招考的职位,然后录取各县市和州直面向本县市和州直招考的职位。各县市面向全州招考的职位有空缺时,可从面向本县市招考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到本县市的职位。州直考生在录用后由州人社局按照专业对口的要求,安置到有空编和在机构改革中增设了机构、增加了编制的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接收招考录用人员。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的领导,成立甘南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李钰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安旭林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贡保才让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姚武洲州人事局副局长

成员:杨晓林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

魏力兴州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

王强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自峰州人事局调配录用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姚武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自峰、孙金明、才让当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

八、监督

各县市和州直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招考方案的各项规定执行,未经州招考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招考条件、范围和另设加分项。招考聘用工作由州纪检监察部门参加,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点环节进行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犯招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录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凡发现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年龄、假证明材料等情况者,一律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0年甘肃甘南州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一、目标任务

2020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省选拔招募16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其中支医岗位选拔招募指标单列500名),服务期为2年。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为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甘南生源2020年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毕业24个月以内和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24个月以内的也可报名(以往参加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人员不重复参加)。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从事基层服务工作的身体条件,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时能按期提交毕业证。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6.报考支医岗位的研究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名申请(2020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8:00)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或直接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http://ks.rst.gansu.gov.cn),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疫情防控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逐项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考生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原则上只限填报生源县市(学籍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以户籍地为准)的服务岗位,个别因婚姻关系等原因家庭户籍已发生变更的报考人员,可选择填报新家庭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新家庭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7月2日(报名前一天)。我州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二)报名信息确认(2020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8:00)

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经报考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人员须确认后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服务地县(市)人社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由县(市)人社局报州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考生申请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7日18:00,省考试中心受理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8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打印《准考证》(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9∶3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四、指标分解

选拔指标由省人社厅根据我州报名人数和岗位需求数分解下达,州人社局参照省上分解办法负责向县(市)分解下达指标,支医岗位指标根据报名人数和本地实际研究分解下达,对县(市)报考不足2人的岗位指标取消,由州人社局调配至其他县(市)相同岗位。我州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2分。各县市指标分解方案于7月22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

全州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卫健、团委、公安等部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考试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组织实施好选拔招募工作。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考试报名、信息汇总、命题制卷(包括藏文试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公布等考务组织工作。州、县(市)考务实施机构要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工作。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26日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2.考试科目及内容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扶贫、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场设置

我州考区在七县一市设置考点,各县(市)负责组织本地区考务工作。要按照本县(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各县市的藏语言试卷考生单列,不与汉语言试卷考生混编。

(五)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如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对其进一步给予违纪违规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8月15日左右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诚信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六、审核录取

(一)资格初审

县(市)人社部门根据分解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指标末位考生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县(市)统一申请一并列入拟选拔人员名单(因成绩并列增加录取人员的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县、市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

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因家庭户籍变更报考新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在省人社厅网站下载填写《甘肃省2020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到县(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与选拔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不能按要求提交以上证件资料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考生到三甲医院或州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可在指标限额内按照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超出指标限额的不再递补。

(三)复审和公示

州人社局对县(市)上报的拟选拔人员毕业证、户口本、体检结果等资料逐一复审,对通过复审的人员,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县(市)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8月31日前将《拟录取人员》报告(含附件2)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统一发文录取。

进入资格初审后若放弃审核、体检、录取资格的,应按照诚信报考的原则,提前主动向县(市)人社部门提交书面放弃说明。对在选拔招募过程中发生失信放弃行为的考生,失信情况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后,出现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初审、体检及复审的具体安排由州县商定后,应于资格初审开始5日前在网上公告并向考生告知。

七、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按照《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人社局要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新招募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并将培训情况报州人社局。

(二)安排上岗

各县(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基层教育(含学前教育)、农牧、水利、医疗卫生、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等岗位服务,并重点向扶贫岗位倾斜。所有新招募人员于9月底前全部安置到岗。同时要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在岗状态更新。“三支一扶”人员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八、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按照《关于提高我省“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等待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28号)文件给予每人每月3100元的生活补助,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县(市)财政负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服务单位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

(二)人员管理。各县(市)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积极推选“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人社局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经用人单位和县(市)人社局同意,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允许离岗,对服务期间通过正常手续离岗的人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州人社局备案,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做“岗位脱离”。各县(市)要重视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落实专人负责,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按照《证书发放》流程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及时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优惠政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四)期满政策。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由服务单位、县(市)人社局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可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州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941-8212613

州人社局考试中心:0941-8250598

合作市人社局:0941-8232781

夏河县人社局人才办:0941-7123063

临潭县人社局人才办:0941-3121713

卓尼县人社局人才办:0941-3621514

舟曲县人社局人才办:0941-5189680

迭部县人社局人才办:0941-5622031

碌曲县人社局人才办:0941-6628016

玛曲县人社局人才办:0941-6121055

甘南公务员

2008年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招录公务员工作公告

经省人事厅批准,根据《2008年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2008年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本次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招录公务员共359名。其中:乡镇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300名;乡镇司法所招录司法助理员59名,具体招录单位和计划指标见《甘南藏族自治州使用政法专项编制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

根据不同招考职位的需要,本次招录面向全省、甘南州内和陇南7个地震重灾区县,招录对象分别为:甘肃省户籍或甘肃生源,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甘南州户籍或甘南州生源,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陇南7个重灾区县, 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为18周岁(199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和2003年以来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报考公安部门人民警察职位的,另须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9月19日至23日共5天,每天报名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法医、外语翻译职位的考生(含陇南市考生)和夏河县、合作市、碌曲县、玛曲县、临潭县、卓尼县的考生在甘南州委党校报名。

2、舟曲县、迭部县的考生在原舟曲县林业局报名。

3、陇南市七个重灾区县的考生在陇南市人事局报名。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统一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均不得委托报名,由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负责当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藏语面试职位的考生要在报名时进行藏语会话能力测试。报名时对弄虚作假、违规报名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3、报名时,报考者已就业的,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薄和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未就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和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4、报考者还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

5、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150元。

下列报考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免缴考试报名费: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其他情况档案卡;

(3)5•12地震受灾严重的舟曲、迭部、临潭、卓尼县考生和陇南市七个重灾区县的考生持户口薄。

上述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司法助理员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各科均实行百分制。

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汉语作答,不指定复习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08年11月1日至2日

2008年11月1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2∶30——5:00《申论》

2008年11月2日

上午:9:00——11∶00《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合作一中和合作藏小,舟曲县一中、陇南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

3、领取准考证

2008年10月29日至31日,由本人凭身份证分别到报名地甘南州人事局、舟曲县人事局、陇南市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4、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不能累计加分:

(1)报考各职位的藏族考生;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2007年8月30日前,选拔到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经县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

(3)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2007年8月30日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

5、公布笔试成绩

11月12日在省人事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和甘南州政府网站(www.gn.gansu.gov.cn)、甘南州人事局、甘南、陇南各县(市)人事局(www.longnan.gov.cn或www.rst.gansu.gov.cn/ln)公布笔试成绩。再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违规报名、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于11月22日在甘肃省人事厅网站和甘南州政府网站、甘南州人事局、甘南、陇南各县(市)人事局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甘南州政府政务大厅和陇南市人事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由甘南州招录办征求本人意见后,从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进行调剂,确定面试对象。

六、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于11月29日分别在甘南州委党校和陇南市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机关统一命制。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对部分职位的考生进行藏语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负责计算出各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具体计分办法为: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7∶3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即: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笔试科目数〕×70%+面试成绩×30%。

七、体能测评

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后,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拟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不含报考司法助理员职位的考生)。

体能测评采用记分办法。体能测评共4个项目,每项2.5分,共10分。四项体能测评成绩合计不到7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测评内容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组织。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报考公安部门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报考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甘人发〔2005〕7号和甘人发[2007]19号)执行。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甘南州招录办和陇南市招录办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录用

甘南州招录办依据考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报考职位、姓名、性别、民族、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笔试成绩、加分情况、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甘南州招录办负责核实。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取消录用资格的,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被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公务员按有关规定,须接受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须与甘南州、县(市)人事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

十一、监督检查

为保证招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州纪委(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对考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

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招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监督电话:

甘南州人事局:(0941)8213886

甘南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0941)8212973

咨询电话: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事局(0941)8213226

陇南市人事局(0939)8213133

舟曲县人事局(0941)5122719

2021甘南公务员面试成绩

120分。甘南公务员考试信息网公布在2021年共有15230人参加公务员考试参加面试的有1203人,其中面试成绩最高的是120分,最低的是80分,平均分是72分,较2020年的分数相比全面有所降低。

好了,关于甘南州公务员考试和甘南公务员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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