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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末四川新型职业农民数量有多少万
根据四川省政府的规划和目标,到2022年末四川省的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将达到400万人左右。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意味着四川省将会在未来的几年里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和扶持力度,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那些具备现代农业技能和管理能力,能够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多种职业的农民。在当前全球经济环境下,农业现代化已成为各国政府推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四川省的新型职业农民计划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其目标是让更多的农民能够从传统农业转型为现代农业,提高自身技能和收入,同时也推动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为实现这一目标,四川省政府将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和扶持力度,包括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扶持、政策支持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农民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同时,四川省政府也将加强农业产业的整合和升级,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全面发展。
四川省农业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农业厅设24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信访处)。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和史志编撰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和厅属单位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维稳和“大调解”工作。(二)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农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农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承担有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三)行政审批处。指导农业行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农业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四)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处。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农民负担及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收益分配统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等工作;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收支、农民负担等情况的监测。(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产品营销促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农产品市场运行,指导农产品市场标准化建设与管理;负责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生产统计有关工作;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工作,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六)产业发展指导处。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及商品化处理;指导农业产业重大项目的包装、推介;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农业)政策指导;负责拟订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休闲农业景区打造认定和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负责省际间农业经济合作交流;负责协调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农信贷、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政策;负责征集、督查监管涉农企业信用等级工作;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七)计划财务处(民族工作处)。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提出有关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负责农业项目和资金管理;组织开展农业灾后恢复重建;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厅属单位财务工作;指导民族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八)科技教育处。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与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推广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办外来农业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九)粮油作物处(种子管理处)。拟订粮油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粮油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耕作制度改革及标准化生产、粮油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粮油作物遗传资源保护、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抗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拨;参与种粮农民政策性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生物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实施良种补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组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承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十)经济作物处。拟订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经济作物生产主要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作物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经济作物遗传资源保护;牵头负责现代农业推进工作,指导经济作物产业基地建设;承办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十一)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处。拟订土壤肥料发展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保护和肥料登记评审管理;承担土壤肥料和农业资源环境重大技术措施的制订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和农业生物质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工作;承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十二)农机化发展处。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政策、技术规范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农机化生产的组织指导、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培育和信息服务;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发展和技术要求,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监督;指导农机维修管理,提出农机更新报废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生产道路、农机具、库棚等农机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指导;负责编制、推荐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扶持政策。(十三)农机安全监管处。拟订农机安全技术标准;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备案)、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教练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依法处理农机事故;组织实施在用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尾气排放检测;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十四)机电提灌处。拟订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和机电提灌建设技术标准;拟订农村机电提灌资金的需求计划和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机电提灌项目和机电灌溉服务组织建设。(十五)畜牧业处。拟订畜牧业、奶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畜禽良种补贴、畜禽“菜篮子”工程建设等畜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负责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建设及深化试点工作;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养殖,负责畜禽标准化管理;负责种畜禽管理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奶业发展的行业指导。(十六)饲料处(饲料工业办公室)。负责饲料行业管理,拟订饲料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饲料行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饲料地方标准,审查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饲料产品质量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技术评审工作;负责核发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的技术评审工作;负责农作物秸秆等饲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工作。(十七)草原处。组织编制并实施草原保护、利用、建设和草原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落实草原基本制度;负责草原保护、利用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和督导草原草业政策、重点项目实施;负责组织、指导草原火灾防控、草原鼠虫害防治、草原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等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草原防火办公室具体工作。(十八)兽医兽药处。负责兽医兽药行政管理和生猪屠宰管理,拟订兽医兽药和生猪屠宰地方法规、规章及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承担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十九)农场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农场系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国有农场改革与发展;负责指导农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国有农场土地保护、使用管理;负责拟订南亚热带作物发展规划、计划和项目并组织实施。(二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拟订;承担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养殖)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绿色食品管理工作。(二十一)国际合作处。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港澳台涉农交流合作事务;协调管理与有关农业国际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负责开拓农产品境外市场;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二十二)审计处。承担厅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承担厅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及内控制度建设的审计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承担农业重大项目专项审计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审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查询、核查等有关审计事项。(二十三)人事处。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干部培训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办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工作。(二十四)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在蓉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按照省委有关规定确定。
四川省职业学校排名榜前十名
四川省职业学校排名榜前十名如下:
1.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四川省首批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及秘书长单位。
2.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Sichuan Engineering Technical College),简称四川工院,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高校,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院校。
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Chengdu Aeronautic Polytechnic),简称成都航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国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中航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学校"SGAVE项目试点学校。
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四川省唯一一所交通类全日制公办专科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52年的四川省交通学校,2001年升格为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截至2018年5月,学院占地1033亩,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图书馆藏书120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7亿元,固定资产5亿元。校内实训面积近19万平方米,校外实训基地超过200个。
5.四川财经职业学院(Sichuan Finance And Economics Vocational College)是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由原四川省财政学校升格的一所高职院校,隶属四川省财政厅。
6.绵阳职业技术学院(MIANYANG POLYTECHNIC),简称绵职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核准备案的全日制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7.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Chengdu Textile College)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纺织类高等学校、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之一、四川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8.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于2004年由原成都市新华职业高中和原成都旅游职业学校两所职业高中合并组建的普通高职院校;2010年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拟立项建设单位,于2012年正式启动建设;2010年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批准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9.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地处四川省攀枝花市,是2001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二批次。2010年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批准为首批省级示范高职立项建设单位;同年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拟立项建设单位,项目于2012年正式启动建设。
10.宜宾职业技术学院(YiBi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简称宜职院,是由宜宾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院校、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院校、四川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会员单位。
2022四川成都的十大职业学校排名
成都的十大职业学校排名,成都内有非常多的职业学校,每次到了招生季节,很多学生和家长都被数量众多的职业学校给弄得云里雾里,不知道到底哪个职业学校才是适合自己的。所以网上有很多学生和家长就在搜索成都的十大职业学校排名,为了让同学们能更好的选择学校,下面老师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成都的十大职业学校排名.
成都的十大职业学校排名
1.四川理工技师学院
四川理工技师学院是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院校,开设的有电子商务、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化工分析与检验、化工工艺、化学制药、环境保护与检测、会计、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机械设备维修、建筑施工、食品加工与检验、市场营销、物联网应用技术、幼儿教育、计算机网络应用、3D打印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等专业,四川理工技师学院是在四川化工学校基础上设立的,在2017年已经正式升学大专院校,着力打造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在师资力量上面不容小觑,并且该校学费低,一年2000元左右,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一年还有4000元的补助,是农村的学子不二选择。
2.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
四川矿产技师学院是一所公办的大专院校,隶属于四川省地矿局,学校占地面积260亩,固定资产1.5亿,校内建有数控实训基地、电工电子实训基地、地质工程实训基地、汽车维修实训基地、建筑工程实训基地、经济及管理实训基地、信息技术实训基地等教学实训基地,拥有150余个实习实训场所,配备先进的实习实训设备3500余台套,校园网覆盖全校,计算机1000余台,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运动设施能满足教学和师生体育锻炼的需要。
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第一所高职院校,四川唯一以农为主的高职院校,973计划、863计划承担高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入选教育部百校工程、现代学徒制试点,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中国农学会教育专委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职教学会农业专委会副会长单位、全国职业院校乡村振兴协作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成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科技支撑高校;与中国农科院共建国家级动植物疾病防控技术研发中心。
4.成都铁路工程学校
成都铁路工程学校,位于我国西南地区四川盆地,地址在成都市郫县。是国家首批中等示范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是我国西南地区唯一的铁路施工类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建设部确定的建筑行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为祖国的铁路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天,仍有上万名铁工校学子奋战在祖国的万里铁道线上。近几年来,学校狠抓招生、就业、教育教学三个环节,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
5.成都铁路卫生学校
成都铁路卫生学校成立于1947年,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四川省首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部德育实验基地,护理专业是教育部首批示范专业,成都市文明单位标兵,职业教育先进学校。学校开设有护理、口腔医学、口腔工艺技术、药剂、检验等十余个专业。现有注册学生8000余人,在校学生6300余名,100余个教学班。09年秋季学校被确定为四川省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定点学校。
6.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是成都市委、市政府于2011年将6所中专学校整合而成的第二产业类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是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是全国规模最大的公办中专学校。成工职校立足成都,服务全省,生源全面覆盖藏区所有31个县,是四川省接收藏区学生最多的中专。学校位于四川省规划的“天府新区”核心区域,主校区占地500亩。
7.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高职院校,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高校、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院校和"中美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试点学校。
8.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学校现有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税务、房地产经营与估计、投资与理财、审计实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等11个专业面向社会招生,其中: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专业为学院重点专业,形成了以会计专业为龙头,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两个专业互为倚角的“品”字型重点专业布局;会计电算化专业为学校和用友集团共建专业。
9.成都卫校
成都市卫生学校成立于1958年,是直属四川省卫生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省级文明单位,由四川省卫生厅、成都市教育局、郫都区政府共同支持建立的卫生学校。四川省成都市卫校围绕着以护理、药剂为特色建设专业,根据四川省卫生厅文件,成都市教育局指导精神,共同为办成四川省优秀卫校、成都市一流卫校,成都最好护理、药剂类卫生学校而努力。
10.成都铁路运输学校
学校是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门培养和谐号高铁、动车乘务、高级乘服员及列车员的一所专业学校,学校坐落于成都市重点打造的高新西区及成都教育产业功能区。学校一贯坚持依法办学、严谨治学、管理规范、教风正、学风浓、校风好,拥有品牌高校及知名企业的专家、教授、学者、名人、工程师、技师等组成的搭配得当、素质好、水平高、能力强的领导班子及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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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全省民政行政执法;负责民政法治宣传和培训教育;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以及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承担厅机关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
拟订全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前置审查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省内所设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负责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受民政部委托对全国性民间组织在川办事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市(州)、县(市、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优抚处(四川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地方性优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负责优抚事业经费预算安排、划拨和管理;指导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陵园建设和管理;拟订地方性拥军优属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四川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四)安置处。
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的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分配安置经费;指导军供站、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五)救灾处(四川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救灾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救灾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核查和统一发布工作以及中央和省级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农村受灾群众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四川省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和国际国内减灾合作事宜。
(六)社会救助处。
拟订全省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拟订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和省级财政最低生活保障等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及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表彰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
(八)区划地名处(四川省勘界工作办公室)。
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全省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承担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九)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拟订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全省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福利彩票和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指导全省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社会事务处。
拟订全省殡葬管理政策,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承担跨省、跨市(州)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婚姻与收养登记管理处。
拟订婚姻、儿童收养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承办全省儿童涉外收养登记工作;承担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规划财务处。
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三)信访处。
贯彻执行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省民政信访工作情况;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省民政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十四)人事处(社会工作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民政厅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十六)信访处。
(十七)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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