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以及2022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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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三年制普通类大专、对口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全称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专科层次医药卫生类职业教育,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东部新城校区,邮编643000。
第三条我院培养的专科层次人才学制三年,毕业后由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做出决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院领导、教务处处长,纪检监察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及各系部主任组成。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上级监察部门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监督职责,负责监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制度建设、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督考、录取名单的复核、纪律执行情况等。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为党办、行办、纪检监察处负责人。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承担招生相关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工作服从分管院长领导,负责组织落实学院各类生源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第七条学院主要领导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负相应领导责任;招生、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和专业院系负责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廉政建设等履行相应职责;招生、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规定,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我院专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招生代码,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科学、安全、平稳、有序”的原则;实行“学院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05%,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基础上成绩优先的录取办法。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录取的考生一视同仁;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退档。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特别提醒:因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学院助产专业仅招收女生,其余各专业招生计划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建议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女生身高158cm以上;建议报考护理、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男生身高168cm以上。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学费标准:临床医学类专业(含针灸推拿):5000.00元/人.年;非临床医学类专业:4100.00元/人.年;药品制造类专业:4100.00元/人.年;食品药品管理类:4100.00元/人.年;体育类专业:4400.00元/人.年;
第十六条住宿费标准:1200.00元/人.年。
第十七条奖、助、贷学措施:学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学院资助咨询热线:(0813)8283562。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813)8283555、8283666、8283663;
纪检监察电话:(0813)8283589;
学院: http://www.svchr.edu.cn/;
电子信箱:515487567@qq.com。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18年的仁济护士学校。现有医学美容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三年制普通类大专、对口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全称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专科层次医药卫生类职业教育,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东部新城校区,邮编643000。
第三条我院培养的专科层次人才学制三年,毕业后由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做出决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院领导、纪检监察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上级监察部门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监督职责,负责监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制度建设、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督考、录取名单的复核、纪律执行情况等。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为党办、行办、纪检监察处负责人。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承担招生相关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工作服从分管院长领导,负责组织落实学院各类生源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第七条学院主要领导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负相应领导责任;招生、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和专业院系负责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廉政建设等履行相应职责;招生、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规定,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我院专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招生代码,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科学、安全、平稳、有序”的原则;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05%,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基础上成绩优先的录取办法。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录取的考生一视同仁;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退档。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国家卫计委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特别提醒:因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学院助产专业仅招收女生,其余各专业招生计划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建议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女生身高158cm以上;建议报考护理、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男生身高168cm以上。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学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
第十六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七条奖、助、贷学措施:学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学院资助咨询热线:0813-8283562。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813-8283555、8283666、8283663;
纪检监察电话:0813-8283589;
学院官网:http://www.svchr.edu.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三年制普通类大专、对口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全称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专科层次医药卫生类职业教育,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东部新城校区,邮编643000。
第三条我院培养的专科层次人才学制三年,毕业后由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做出决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院领导、纪检监察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上级监察部门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监督职责,负责监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制度建设、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督考、录取名单的复核、纪律执行情况等。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为党办、行办、纪检监察处负责人。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承担招生相关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工作服从分管院长领导,负责组织落实学院各类生源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第七条学院主要领导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负相应领导责任;招生、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和专业院系负责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廉政建设等履行相应职责;招生、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规定,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我院专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招生代码,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科学、安全、平稳、有序”的原则;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05%,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基础上成绩优先的录取办法。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录取的考生一视同仁;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退档。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国家卫计委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特别提醒:因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学院助产专业仅招收女生,其余各专业招生计划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建议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女生身高158cm以上;建议报考护理、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男生身高168cm以上。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学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
第十六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七条奖、助、贷学措施:学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学院资助咨询热线:0813-8283562。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813-8283555、8283666、8283663;
纪检监察电话:0813-8283589;
学院官网:http://www.svchr.edu.cn;
电子信箱:515487567@qq.com。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坐落于四川省德阳市,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前身可追溯至成立于1988年的四川省卫生学校。现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部编学院代码:14513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以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
1.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一环路东一段199号
2.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
三、招生计划
我院共有12个专业参与招生,分别为护理、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预防医学。
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为国家公平、公正选拨人才。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在录取时将遵循平行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调配,建议考生在填报时候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校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5.由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我院医学类专业对色弱、色盲等不符合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6.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大于25度、嗅觉迟钝、口吃者、肢体残疾、脑瘫等以上疾病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我院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7.护理专业建议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填报。
8.助产专业仅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9.凡在我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15天后,未前来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0.我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慎重考虑。
1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2.颁发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证书的院校名称: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13.我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五、学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招生就业处
电话: 028-84879035、84879040
学院网址:http://www.cnsnvc.edu.cn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学院占地1066亩,使用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在建8万余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7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0.4亿元。在校生9000余人,专兼职教师500余名。
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针灸推拿、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休闲体育、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16个专业。有优质实习基地100余家。近五年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校风示范校”“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四川省藏区免费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校训
大仁求学,大医济人
学校精神
厚仁广济,笃学躬行
附属医院
附属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附属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学院近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批次
科类
专业
2018年录取线
2019年录取线
四川
对口高职批
对口高职
374.2
367
高职专科批
文科
临床医学
468
427.1
护理
422
414.1
康复治疗技术
422
409.1
医学检验技术
453
436.1
助产
422
406.1
药学
429
412.1
医学影像技术
442
428.1
医学美容技术
448
411.1
中药学
422
415.1
针灸推拿
425
407.1
康复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方向)
426
406.1
康复治疗技术(物理治疗方向)
422
407.1
药品经营与管理
422
407.1
眼视光学
407.1
理科
临床医学
351
341.1
护理
339
369.1
康复治疗技术
352
342.1
医学检验技术
381
388.1
助产
340
343.1
药学
370
357.1
医学影像技术
355
369.1
医学美容技术
347.1
中药学
339
342.1
针灸推拿
339
340.1
康复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方向)
342
342.1
康复治疗技术(物理治疗方向)
340
342.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45
344.1
眼视光学
344.1
体育类
休闲体育(术科成绩)
75
贵州
高职(专科)
文科
康复治疗技术
392.1
391.1
理科
康复治疗技术
315.1
303.1
云南
高职(专科)批
文科
护理
450.9
448.9
理科
康复治疗技术
378.9
389.9
护理
392.9
390.9
药学
372.9
390.9
重庆
高职专科批
文科
护理
189
293.1
助产
190
284.1
康复治疗技术
168
343.1
理科
护理
213
281.1
康复治疗技术
211
302.1
药学
217
256.1
医学检验技术
203
193.1
医学影像技术
178
320.1
广东
专科批次
文科
护理
198.7
297.7
康复治疗技术
214.7
263.7
高中起点三年制普通专科招生专业表
在川招生代码:5194
学院近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批次
科类
专业
2018年录取线
2019年录取线
四川
对口高职批
对口高职
374.2
367
高职专科批
文科
临床医学
468
427.1
护理
422
414.1
康复治疗技术
422
409.1
医学检验技术
453
436.1
助产
422
406.1
药学
429
412.1
医学影像技术
442
428.1
医学美容技术
448
411.1
中药学
422
415.1
针灸推拿
425
407.1
康复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方向)
426
406.1
康复治疗技术(物理治疗方向)
422
407.1
药品经营与管理
422
407.1
眼视光学
407.1
理科
临床医学
351
341.1
护理
339
369.1
康复治疗技术
352
342.1
医学检验技术
381
388.1
助产
340
343.1
药学
370
357.1
医学影像技术
355
369.1
医学美容技术
347.1
中药学
339
342.1
针灸推拿
339
340.1
康复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方向)
342
342.1
康复治疗技术(物理治疗方向)
340
342.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45
344.1
眼视光学
344.1
体育类
休闲体育(术科成绩)
75
贵州
高职(专科)
文科
康复治疗技术
392.1
391.1
理科
康复治疗技术
315.1
303.1
云南
高职(专科)批
文科
护理
450.9
448.9
理科
康复治疗技术
378.9
389.9
护理
392.9
390.9
药学
372.9
390.9
重庆
高职专科批
文科
护理
189
293.1
助产
190
284.1
康复治疗技术
168
343.1
理科
护理
213
281.1
康复治疗技术
211
302.1
药学
217
256.1
医学检验技术
203
193.1
医学影像技术
178
320.1
广东
专科批次
文科
护理
198.7
297.7
康复治疗技术
214.7
263.7
具体专业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详见我院官网。
报名及录取办法
考生在各地市州参加高考,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内填报我院及就读专业,对成绩达到省上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者,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东部新城校区
咨询电话:(0813)8283555、8283666、8283661
邮政编码:643000
学院网址:http://www.svchr.edu.cn/
川康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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