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沈阳公务员招聘教师考试的一些知识点,和沈阳市教师考试考哪些科目需要准备哪些复习资料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沈阳公考机构有哪些
沈阳公考机构是指专业从事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考试等资格考试培训的机构,其主要目的是帮助考生提高考试水平,提高考试通过率。目前,沈阳地区有不少的公考机构,为大家提供几家知名度较高的机构供参考。首先是在沈阳地区比较有名的公考机构——新东方。新东方是国内较早进入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领域的机构之一,多年的教学经验和学员培训效果较好的口碑,使他们成为了很多考生的首选。不仅如此,新东方还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课程服务,包括公务员面试培训、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考试等。其次是名声不俗的“中国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GOGO公务员。该机构的特点是注重知识点的深度和广度,尤其是重视考题和考试趋势的研究。通过不断的更新考试内容,GOGO公务员在学员中口碑很高。GOGO公务员提供优质的知识体系、教学方法让学生在公务员考试领域有明显的提升。另外,大家可能对天下公务员也有所耳闻。天下公务员机构的教学方法突出了应试重点,长期关注国考的考试动向和变化,清楚掌握每年新出考点和题型,及时进行内容调整和课程改进。在教育方式上,天下公务员实现了线上、线下相结合,学员可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总之,沈阳有很多的公考机构,每个机构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优点。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进行选择。选择好的公考机构可以为考生节省宝贵的时间,节约精力,提高自己的考试成绩。
沈阳考公务员培训机构排名
沈阳考公务员培训机构排名如下:
公务员培训机构排名前十:优路教育、华图教育、中公教育、笔航公考、粉笔教育、步知公考、光华教育、华政教育、知满天教育、京佳教育。
1、优路教育。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项目包括: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教资招教、医药卫生、财税金融、经济管理、康养技能、法律考试、公务员考试、四六级考研等领域的职业考试培训服务。
2、华图教育。
华图教育隶属于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职业教育为核心,主营业务涵盖了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金融、医疗、部队转业干部、军队文职等各类人才招录考试培训业务。
3、中公教育。
中公教育是由一家北大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信息技术与教育服务机构,发展为教育服务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成为集合面授教学培训、网校远程教育、图书教材及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于一体的大型知识产业实体。
4、笔航公考。
合肥笔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02月27日成立。是一家专业致力于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培训的教育科技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教育软件、教学设备研发、销售、技术服务;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心理咨询等。
5、粉笔教育。
粉笔教育是北京粉笔蓝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教育品牌,主打职业教育考试服务,主营业务为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以及教师招聘考试、考研、财会、法考、建造、公开课、四六级等多款在线教育产品。
沈阳市教师考试考哪些科目需要准备哪些复习资料
您可以参考下过去两年的考试情况。
一、2010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总数为450人,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共两科:1.职业能力测试;2.专业知识测试。均为客观性试题。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
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
(二)面试
面试以说课形式为主,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2011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总数为306人。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共两科:1.综合知识测试;2.专业知识测试。均为客观性试题。
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
(二)面试
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面试以说课形式为主,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1、综合知识测试方面的资料:主要看一些公务员的行测。
2、专业知识考察方面的资料
即关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这方面的权威资料
你可以在淘宝里搜下----2012年教师招聘考试资料【最新版】或联系旺旺:六姊妹
这本资料是以笔记的形式的呈现教师招聘考试内容的内容很条理去掉了课本上很多繁琐的内容可以直接背诵记忆提高效率
3、数学专业的专业课是在面试阶段考察,以说课的形式。
2022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市直学校体检通知
【#教师招聘#导语】2022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市直学校体检通知已发布,现将原文发布如下:按照《2022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规定,现就市直学校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名单
详见《2022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市直学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安排
1.时间:2022年8月3日早7:30。
2.地点: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四楼体检中心。
125、129、258、277、环路,市红十字会医院车站下车;
253、260、291、293、800、215、228路,小西路车站下车;
214、244路,市府恒隆广场车站下车。
乘地铁路线:青年大街站或市府广场站下车。
4.项目: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男约508元,女约631元,费用自理)等。依据检查结果,体检医师可能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由此产生的额外体检费用,请考生准备充足。
3.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到院前须填写《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附件2)并签字,持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证明。
4.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表应如实填写;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医院体检区域;体检过程中应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体前核对体检表内容是否属实,各种化验单和检查项目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体检资料。
6.体检前一天应避免劳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体检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尿检标本留置应达到尿管高度2/3处,并妥善放置于卫生间尿架上。
7.女士做彩超需膀胱充盈,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小便。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请提前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未婚女士不进行妇科内诊,请提前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8.怀孕者,无法行胸片、妇科内诊等检查,要于体检通知单上明确标注,待产后再行体检。
9.不得放弃某个体检项目,体检完毕须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并将自己的全部体检资料送至前台。
10.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有关部门须在参加体检人员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体检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考察对象。
11.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到院后在门诊大楼外等候,由医院专人核实《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国务院7日行程码、辽事通绿码及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在测量体温达标后方可入院。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体检当日发热、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的考生,须暂停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安排,请考生保持报考时预留的电话畅通。
2.考生进入医院后至四楼体检中心登记台排队签到、核实身份,然后按序领取体检表、体检通知单、胸牌。进入体检区域前手机关机并上交,所有体检项目完毕后方可领取。
3.考生参加体检时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自备),非体检需要外,中途不得摘掉口罩。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检查室外排队等候保持一米间距,自觉“一室一医一人”。
1.2022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市直学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
中共辽宁省沈阳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党校教师队伍,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依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规定,沈阳市委党校决定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报考单位所属行业事业;
(五)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要求
招聘教师6名,招聘专业范围以市委党校干部教育主体班次培训课程所需专业为主,具体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详见附件。
三、信息公布
2013年8月12日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共中央党校、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吉林大学等媒体和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
1.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9时-2013年8月25日23时,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由市委党校对照片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信息输入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审核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26日12时)。为缓解网站访问压力,请考生上网报名尽量避开高峰时段,以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顺利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5︰1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生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3.凡参加今年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正待录取阶段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考生责任自负。
4.各类全日制在校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五、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2013年8月26日9时-8月27日17时,报考人员到市委党校综合楼B602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与招聘条件以及报考岗位规定的具体要求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打印和验证。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缴费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28日9时-8月29日23时,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在网上利用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后,不允许再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3年8月30日9时-9月1日23时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的考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或拨打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八、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试讲。
(一)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9月17日9时-9月22日17时,面试地点在市委党校综合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分数线取消聘用。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面试成绩。
(二)试讲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试讲),并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2013年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试讲公告",公布进入试讲人选名单。有单位的试讲人选需在发布试讲公告前向市委党校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试讲时间定于9月24日9时-9月26日17时,试讲地点在市委党校综合楼,试讲内容根据考生专业及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确定,试讲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试讲由市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对参加试讲考生的理论深度、理论联系实际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所需的语言表达能力、教态仪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考生试讲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试讲成绩。
九、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考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委党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工作人员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六个月;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新聘用教师在试用期或见习期前3个月内,需按照市委党校授课教员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在学校干部教育主体班进行授课。授课结束后,由市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和授课学员对其理论的逻辑性、实际的信息量、方法的启发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等次。其中,"一般"得票数超过总票数30%的,安排第二次授课。第二次授课"一般"得票数仍然超过总票数30%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市委党校将对其德、能、勤、绩等综合表现进行考核,重点考察本职工作表现。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2013年沈阳市委党校招聘教师职位息表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7:00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委党校0248677004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253902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宣传管理办公室
02422539006
纪检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02422539058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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